團契

團契

團契(英語:fellowship或communion;希臘語:κοινωνία),即夥伴關係,源自《聖經》中的“相交”一詞,意思為相互交往和建立關係,是指上帝與人之間的相交和基督徒之間相交的親密關係。團契現在常用作基督教(新教)特定聚會的名稱,其旨在增進基督徒和慕道友共同追求信仰的信心和相互分享、幫助的集體情誼。因而廣義的團契也可指教會和其它形式的基督徒聚會。團契生活是基督徒最基本的和非常重要的教會生活,所以團契也被稱為基督徒團契。

基本信息

團契

團契這名詞在聖經希臘文可讀作KOINONIA。英文聖經常譯作Fellowship或Communion。是指彼此交往時的體驗。中文聖經就譯作“相交”。“我們既是與父並祂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壹一:3),又與主內弟兄姊妹互相交往彼此勉勵,就形成一種團契生活。愛主更深,靈命長進。至於不信的和犯罪的,甚至屬鬼的,就無法與我們共享這種屬靈的團契(林後六:14;林前十:20)。那些人既沒有主所賜的生命來與父神並主耶穌基督相交,更談不上愛主和長進。他們即使曾經一度參加過團契,如今被淘汰而至失落,就成必然的現象了。
在相交的觀念里KOINONIA也包含“有份”JOINT PARTICIPATION的意思。保羅向腓立比教會表明,要徹底的認識基督就當“曉得和祂一同(KOINONIA)受苦。”(腓三:10)這是要信徒在基督的受苦上有份。因此連擘餅紀念主時,我們就“同領”(KOINONIA)基督的血和身體了(林前十:16)。我們既在紀念基督受苦受死上有份,也就因著餅和杯合而為一了(十:17)。凡跟從主的人都在基督的受苦上有份。難怪不少信徒能認定接受“苦楚”是至暫至輕的,且還“心裡歡喜”滿以為光榮呢!(徒五:41)。
馬其頓的外邦教會願意在“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份(KOINONIA)”(林後八:4)。
團契團契
他們甘心樂意地以籌得款項,捐助耶路撒冷聖徒中這種支體間休戚相關的心,確把主里相交相契的關係表現出來了。聖靈也提醒教會“不可忘記行善和捐輸的事(KOINONIA)。因為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來十三:16)。
保羅稱讚腓立比教會一向是在“同心合意”的(KOINONIA)興旺福音的事工上有份。保羅自己原是為福音的緣故而受捆鎖,然而對這捆鎖,腓立比的信徒能“篤信不疑,放膽傳道”(腓一:12-14)。惟有同心合意地在興旺福音的事工上有份,信徒才能獲益,教會才會長進,神的名字就因此得榮耀。
保羅給哥林多教會的祝福中,願他們常有“聖靈的感動KOINONIA”(林後十三:14)。信徒們因都在聖靈里有份而蒙福。事實上,聖靈既已住在我們心裡,我們哪能抹煞聖靈、消滅聖靈的感動呢?還常以“心靈固然願意、肉體軟弱了”的口氣、來原諒自己嗎?一個常與聖靈相交相契的信徒,就必在屬於聖靈的各樣事工上有份。順服聖靈的指示,遵行神的旨意,討主的喜悅。
團契里的弟兄姊妹,在父神並主耶穌基督里相交相關,在同一位聖靈里有份,同享屬靈的喜樂。一起唱詩、一起禱告、一起查經。在苦難上彼此體恤了解、接納安慰。在各樣的事工上,共肩重負,共同分擔。不看個人的利益,只為福音而同心合意。這樣,才是真正團契生活的意義。

聖經中的團契

中文和合本聖經

中文和合本聖經中沒有“團契”這個詞,其在英文聖經中對應的詞通常為“fellowship”。在舊約聖經中,fellowshipofferings(英文)就是平安祭,其特點是祭物人人都要吃,上帝也與人共同分享。平安祭是一種上帝與人相交的聚餐,所以也被稱為“相交祭”或“團契祭”。
新約聖經原文(希臘文)中的“κοινωνία”一詞,在和合本聖經中對應的翻譯為交接、得分、相通、感動、交通、一同等有共同分享、相交的意思的詞語。和合本聖經中出現過很多“相交”,例如:
*那藉著律例架弄殘害,在位上行奸惡的,豈能與你相交嗎?(詩94:20)
o英文:Shallthethroneofiniquityhavefellowshipwiththee,whichframethmischiefbyalaw?(Psalms94:20)
*我們將所看見、所聽見的傳給你們,使你們與我們相交。我們乃是與父並他兒子耶穌基督相交的。(約一1:3)
o英文:Weproclaimtoyouwhatwehaveseenandheard,sothatyoualsomayhavefellowshipwithus.AndourfellowshipiswiththeFatherandwithhisSon,JesusChrist.(1John1:3)

其它經文

這個希臘詞也出現在以下主題的經文當中:
*神性(彼後1:4);
*神(約一1:6);
*神子耶穌(林前1:9);
*他受的苦(腓3:10;彼前4:13);
*他將來的榮耀(彼前5:1);
*聖靈(林後13:14;腓2:1);
*基督的血和身體(林前10:16);
*外邦人的祭物和諸神(林前10:18,20);
*使徒以及他們的患難和信心(徒2:42;加2:9;約一1:7;來10:33;啟1:9;門6,17);
*屬靈的恩惠之源(羅11:17);
*福音(林前9:23);
*光明和黑暗(林後6:14);
*他人受的苦和安慰(林後1:7;腓4:14);
*他們的傳福音工作(腓1:5);
*他們的恩典和特權(羅15:27;腓1:7);
*幫補他們的物質需要(羅12:13,15:26-27;林後8:4,9:13;加6:6;腓4:15;提前6:18;來13:16);
*他人所行的罪惡(太23:30;弗5:11;提前5:22;約二1:11;啟18:4);
*屬肉體的人性是相同的(來2:14);
*持久或虔誠的同工(路5:10;林後8:23)。
此外,在中文舊約聖經中,“團契”也可以指“談話”:
*我們素常彼此談論,以為甘甜,我們與民眾在 神的殿中同行。(詩55:14)
o英文:withwhomIonceenjoyedsweetfellowshipaswewalkedwiththethrongatthehouseofGod.(Psalms55:14)
聖經明說信徒應該有教會生活﹝團契聚會是其中一種﹞: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希伯來書10:25﹞

團契聚會

團契聚會狹義的,也是最普遍的團契。教會除了星期天的主日禮拜聚會外,按群體性質又有分別的聚會,即可稱為團契聚會。幾乎每間教會都會有團契聚會。團契通常以組織、年齡、地域、語言、職業、聖經人物等帶有群體性質的方式命名。如:某某教會團契、青年團契、大學生團契、上海團契、華語團契、護士團契、約書亞團契、小羊團契、磐石團契、夫妻團契等。團契聚會的主要內容有禱告、詩歌敬拜、查經、分享、聚餐、傳福音等,團契成員男的稱為弟兄,女的稱為姊妹,大家關係都很友好,團契生活也豐富多彩,是基督徒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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