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

是對外運輸貨物保險是以對外貿易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外貿貨物的運送有海運、陸運、空運以及通過郵政送遞等多種途徑。對外貿易運輸貨物保險的種類以其保險標的的運輸工具種類相應分為四類:海洋運輸貨物保險 /陸上運輸貨物保險 /航空運輸貨物保險 /郵包保險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程式有時一批貨物的運輸全過程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這時,往往以貨運全過程中主要的運輸工具來確定投保何種保險種類。

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

對外運輸貨物保險是以對外貿易貨物運輸過程中的各種貨物作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外貿貨物的運送有海運陸運空運以及通過郵政送遞等多種途徑。對外貿易運輸貨物保險的種類以其保險標的的運輸工具種類相應分為四類:海洋運輸貨物保險 /陸上運輸貨物保險 /航空運輸貨物保險 /郵包保險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程式有時一批貨物的運輸全過程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這時,往往以貨運全過程中主要的運輸工具來確定投保何種保險種類。

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按照國家保險習慣,可將各種險別分為

(一)主要險別
A、平安險(free fromparticular average,簡稱f.p.a.)
平安險這一名稱在我國保行業中沿用甚久。人其英文原意是指單獨海損不負責賠償。根據國際保險界對單獨海損的解釋,它是指部分損失。因此,平安險的原來保障範圍只賠全部損失。但在長期實踐的過程中對平安險的責任範圍進行了補么和修訂,當前平安險的責任範圍已經超出只賠全損的限制。概括起來,這一險別的責任範圍主要包括:
1、在運輸過程中,由於自然災害和運輸工具發生意外事,民被保險貨物的實物的實際全損或推定全損。
2、由於運輸工具遭擱淺、觸礁、沉沒、互撞。與流一其他物體碰撞以及失火、爆炸等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險貨物的部分損失。
3、只要運輸工具曾經發生擱淺、觸礁、沉沒、焚毀等意外事故,不論這意個事故發生之前或者以後曾在海上遭惡劣氣候、雷電、海嘯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被保險貨物的部分損失。
4、在裝卸轉船過程中,被保險貨物一件或數件落海所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
5、運輸工具遭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在避難港卸貨所引起被保險貨物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
6、運輸工具遭自然或災害或意外事故,需要在中途的港口或者在避難港口停靠,因而引起的卸貨、裝貨、存倉以及運送貨物所產生的特別費用。
7、發生共同海損所引起的犧牲、公攤費和救助費用。
8、發生了保險責任範圍內的危險,被保險人對貨物採取搶求、防止或少損失的各種措施,因而產生合理施遇用。但是保險公司承擔費用的限額不能超過這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施救費用可以在賠款金額以外的一個保險金額限度內承擔.
B、水漬險(with particular average,簡稱w.p.a.)
水漬險的責任範圍除了包括上列“平安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貨物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所造成的部分損失。
C、一切險(all risks)
一切險的責任範圍除包括上列“平安險”和“水漬險”的所有責任外,還包括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各種外來原因所造成保險貨物的損失。不論全損或部分損失,除對某些運輸途耗的貨物,經保險公司與被保險人雙約定在保險單上載明的免賠率外,保險公司都給予賠償。
上述三種險別都有貨物運輸的基本險別,被保險人可以從中選擇一種投保。
此外,保險人可以要求擴展保險期,例如,對某些內陸國家出口貨物,如在港口卸貨轉運內陸,無法按保險條款規定的保險期內到達目的地,即可申請擴展。經保險公司出立憑證予以延長,每日加收一定保險費。
不過,在上述三種基本險別中,明確規定了除外責任。所謂除外責任(exclusion)是指保險公司明確規定不予承保的損失或費用。

附加險別

一般附加包括:
1、偷竊提貨不著險(theft,piferageand nondelivery,簡稱
t.p.n.d.):保險有效期內,保險貨物被偷走或竊走,以及貨物運抵目的地以後,整件未交的損失,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2、淡水雨淋險(fresh water rain damage,簡稱f.w.r.d.):貨物在運輸中,由於淡水、雨水以至雪溶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司都應負責賠償。淡水包括船上淡水艙、水管漏水以及汗等。
3、短量險(risk of shortage):負責保險貨物數量短少和重量的損失。通常包裝貨物的短少,保險公司必須要查清外裝包是否發生異常現象,如破口、破袋、扯縫等,如屬散裝貨物,往生育裝船和卸重量之間的差額作為計算短量的依據。
4、混雜、沾險(risk of intermixture &contamination):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混進了雜質所造成的損換。例如礦石等混進了泥士、草屑等因而使質量受到影響。此外保險貨物因為和其他物質接觸而被沾污,例如布匹、紙第、食物、服裝等被油類或帶色的物質污染因而引起的經濟損
失。
5、滲漏險(risk of leakage)流質、半流質的液體物質同和油類物質,在運輸地程中因為容器損壞而引起的滲漏損換。如以液體裝存的濕腸衣,因為液體滲漏而使腸發生腐爛。變質等損失,均由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6、碰損、破碎險(risk of clash & breakage):碰損主要是對金屬、木質等貨物來說的,破碎則主要是對易碎性物質來說的。前者是指在運輸途中,因為受到震動、顛簸、擠壓而造成貨物本身的損失;後者是在運輸途中由於裝卸野蠻、粗魯、運輸工具的顛震造成貨物本身的破裂、斷碎的損失。
7、串味險(risk of odour):例如,茶葉、香料、藥材等在運輸途中受到一起堆儲的皮第、樟腦等異味的影響使品質受到損失。
8、受熱、受潮險(damage caused by heating & sweating):例如,船舶在航行途行途中,由於氣溫驟變,或者因為船上通風設備失靈等使艙內水氣凝結、發潮、發熱引起貨物的損失。
9、鉤損險(hookdamage):保險貨物在裝卸過程中因為使用手鉤、吊鉤等工具所造成的損失,例如糧食包裝袋因吊鉤鉤壞而造成糧食外漏所造成的損失,保險公同在承保該險的史下,應予賠償。
10、包裝破裂險(loss for damage by breakage of packing):因為包裝破裂造成物資的短少、沾污等損失。此外,對於因保險貨物運輸過程中續運安全需要而產生的候補包裝、調換包裝所支付的費用,保險公司也應負責。
11、銹損險(risk sofrust):保險公司負責保險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為生鏽造成的損失。不過這種生鏽必須在保險期內發生,如原裝時就已生鏽,保險公司不負責任。
上述11種附加險,不能獨立承保,它必須附屬於主要險面下。也就是說,只有在投保了主要險別以後,投保人才允許投保附加險。投保“一切險”後,上述險別均包括在內。
特別附加險
特別附加險也屬附加險類內,但不屬於一切險的範圍之內。它往民政治、國家行政管理規章所引起的風險相關連。目前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承保的特別附加險別有交貨不到險(failure to delivery risks)、進口關稅險(import dulty risk)、黃麴黴素險(aflatoxin risk)和出口貨物到香港(包括九龍在內)或澳門存儲倉火險責任擴展條款(fire resk extntion clause for storage of cargo at destination hongkong,
including kowloon,or macao)。此外,還包括戰爭險(war
risk)和罷工險(strikes risk)等。
二、陸上運輸貨物保險
陸上運輸貨物保險是貨物運輸保險的一種,分為陸運險和陸運一切險兩種。
(一)陸運險的責任範圍
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遭受暴風、雷電、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或由於陸上運輸工具(主要是指火車、汽車)遭受碰撞、傾覆或出軌。如在駁運過程,包括駁運工具擱淺、觸礁、沉沒或由於遭受隧道坍塌、崖崩或火災、爆炸等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損失或部分損失。保險公司對陸運險的承保範圍大至相當于海運險中的“水漬險”。
(二)陸運一切險的責任範圍
除包括上述陸運險的責任外,保險公司對被保險貨物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造成的短少、短量、偷竊、滲漏、碰損、破碎、鉤損、雨淋、生鏽、受潮、霉、串味、沾污等全部或部分損失,也負賠償行。
(三)陸上運輸貨物保險的除外責任
1、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損失。
2、屬於發貨人所負責任或被保險貨物的自然消耗所引起的損失。
3、由於戰爭、工人罷工或運輸延遲所造成的損失。
保險責任的起訖期限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倉至倉條款基本相同,是從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地發貨人的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生效。包括正常陸運和有關水上駁運在內,直至該項貨物送交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或被保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儲存處所為止。但如未運抵上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到達最後卸載的車站後,保險責任以60天為限。不過,在陸上運輸貨物保險中,被保險貨物保-運險和陸運一切險外,經過協商還可以加保陸上運輸貨物保險的附加險,如陸運戰爭險等。陸運戰爭險與海運戰爭險,由於運輸工具有其本身的持點,具體責任有一些差別,但就戰爭險的共同負責範圍來說,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對直接由於戰爭、類似戰爭行為以及武裝衝突所導致的人,如貨物由於捕獲、扣留、禁制和扣押等行為引起的損失應負責賠償。
三、航空運輸貨物保險(air transportation cargo insurance)
保險公司承保通過航空運輸的貨物,保險責任是以飛機作為主體來加以規定的。航空運輸貨物保險也為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兩種。
航空運輸一切險除包括上述航空運輸的麗任個,對被呆險貨物在運輸中由於外來原因造成的包括被偷竊、短少等全部中分損失也負賠償之責。
但是,在航空運輸貨物保險的情況下,除外責任與前節所述的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的除外責任相同。
航空運輸貨物保險的責任起訖期限從被保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起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生效。在正常運輸過程中繼續有效,直至該項貨物抵運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交到收貨人倉庫或儲存處所呆險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運輸的其他存處所為止。如保險貨物款到達是述倉庫或儲存處所,則以被保險貨物在最後卸貨地卸離飛機後30天為止。與上述陸運貨物保險一樣,被保險貨物在投保航空運輸險和航空運輸一切險後,還可經協商加保稚空運輸貨物戰爭險等附加險。
四、郵包保險
承保通過郵政局郵包寄遞的貨物在郵遞過程中發生保險事故所致的損失。以郵包方式將貨物傳送到目的地可能通過海運,也可能通過陸上或航空運輸,或航空運輸,或者經過兩種或兩種以上的運輸工具運送。不論通過何種和種運送工具,凡是以郵包方式將貿易物貨運達目的地的保險均屬郵包保險。郵包保險按其保險責任分為郵包險(parcel post risks)和郵包一切險(parcel post all risks)兩種。前者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水漬險的責任相似,後者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一切險的責任基本相同。
郵包的責任範圍為:
1、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惡劣氣候、雷電、海嘯、地雷、洪水自然災害或由於運輸工具遭受擱淺、觸礁、沉沒、碰撞、傾復、出軌、墜落、失蹤,或由於失火爆炸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損失。
2、被保險人對遭受承保責任內危險的貨物採取搶救,防止或減少貨損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但以不超過該批被救貨物的保險金額為限。郵包一切險的責任除上述郵包險的各項責任外,還負責被保險郵包在運輸途中由於外來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損失。郵包運輸貨物保險的除外責任和被保險人的義務與海洋運輸貨物保險相比較,其實質是一致的。其責任起訖為自被保險郵包離開保險單所載起運地點寄件人的處所運往郵局時開始生,直至該項郵包運達本保險單所載目的地郵局,自郵局簽發到貨通知書
當日千夜起算滿十五天終止。但是在此期限風郵包一經交至收件人的處所時,保險責任即行終止。
國際貿易貨物運輸保險程式
在國際貨物買賣過程中,由哪一方負責辦理投保,應根據買賣雙方商訂的價格條件來確定。例如按f.o.b.條件和C.F.R.條件成交,保險即應由買方辦理;如按C.I.F.條件成,呆險就應由賣方辦理。辦理貨運保險的一般程式是:
a.確定投保的金額
投保金額是諸保險費的依據,又是貨物發生損失後計算賠償的依據。按照國際慣例,投保金額應按發票上的C.I.F.的預期利潤計算。但是,各國市場情況不盡相同,對進出口貿易的管理辦法也各有異。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辦理進出口貨物運輸保險,有按兩種辦法:一種是逐筆投保;另一種是按簽訂預約保險總契約辦理。
b.填寫投保單
保險單是投保人向保險人提出投保的書面申請,其主要內容括被保險人的姓名、被保險貨物的品名、標記、數量及包裝、保險金額、運輸工具名稱、開航日期及起訖地點、投保險別、投保日期及簽章等。
c.支付保險費,取得保險單
保險費按投保險別的保險費率計算。保險費率是根據不同的險別、不同的商品、不同的運輸方式、不同的目的地,並參照國際上的費率水平而制訂的。它分為“一般貨物費率”和“指明貨物加費費率”兩種。前者是一般商品的費率,後者系指特別列明的貨物(如某些易碎、易損商品)在一般費率的基礎上另行加收的費率。
交付保險費後,投保人即可取得保險單(insurancepolicy)。保險單實際上已構成保險人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契約,是保險人尋保險人的承保證明。在發生保險範圍內的損失或滅失時,投保人可憑保險人要求賠償。
d.提出索賠手續
當被保險的貨物發生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投保人可以向保險人提出賠償要求。按〖INCOTERNS 1990〗E組、F組、C組包含的8種價格條件成交的契約,一般應由買方辦理索賠。按〖INCOTERNS 1990〗D組包含的5種價格條件成交的契約,則視情況由買方或賣方辦理索賠。
被保險貨物運抵目的地後,收貨人如發現整件短少或有明顯殘損,應立即向承運人或有關方面索取貨損或貨差證明,並聯繫保險公司指定的檢驗理賠代理人申請檢驗,提出檢驗報告,確定損失程度;同時向承運人或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屬於保險責任的,可填寫索賠清單,連同提單副本、裝箱單、保險單正本、磅碼單、修理配置費憑證、第三者責任方的簽證或商務記錄以及向第三者責任方索賠的來往函件等向保險公司索賠。索賠應當在保險有效期內提出並辦理,否則保險公司可以不予辦理。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