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定於每年的3月15日,最先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得到重視,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中消協提出的2018年主題是“品質消費美好生活”。

基本信息

發展歷史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1983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確定每年的3月15日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這是基於美國前總統約翰·甘迺迪於1962年3月15日在美國國會發表了《關於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四項權利”,即:有權獲得安全保障;有權獲得正確資料;有權自由決定選擇;有權提出消費意見。甘迺迪提出的這四項權利,以後逐漸為世界各國消費者組織所公認,並作為最基本的工作目標。

1898年,全世界第一個消費者組織在美國成立,1936年,建立了全美的消費者聯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種反映消費者利益和要求的組織,在一些已開發國家相繼出現。在此基礎上,1960年,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宣告成立。之後,消費者運動更加活躍,許多發展中,有些國家也建立了消費者組織,使消費者運動成為一種全球性的社會現象,全世界已有90多個國家共300多個消費者組織在開展活動。

1962年3月15日,甘迺迪在美國國會發表了有關保護消費者利益的總統特別咨尋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費者的4項權利,即安全消費的權利、消費時被告知基本事實的權利、選擇的權利和呼籲的權利。隨著消費者權利保護工作的開展,甘迺迪提出的4項權利和國際消費者協會確定的另外4項權利,即滿足基本需求的權利、公正解決糾紛的權利、掌握消費基本知識的權利和在健康環境中生活工作的權利,一併成為全世界保護消費者權益工作的8條準則。

1983年,國際消費者協會把每年的3月15日定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此後,每年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及有關組織都要舉行各種活動,推動保護消費者權益運動進一步發展。

1985年4月9日,聯合國大會一致通過了《保護消費者準則》促各國採取切實措施,維護消費者的利益。

1984年12月26日,中國消費者協會成立,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加入國際消費者協會。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的編導們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

2010年1月30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開辦315晚會新浪官方微博。

201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綜合頻道(CCTV-1)現場直播3·15晚會。

設立宗旨

選擇這樣一天作為“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也是為了擴大宣傳,促進各國消費者組織的合作和交往,在國際範圍內引起重視,推動保護消費者的活動。正如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主席羅達房·帕金所說:“人民的交往,產品的交換,技術和通信的活動等等,就要求我們必須在全球範圍內考慮並行動。”她又說:“每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應列入世界範圍的為消費者權利的保障而鬥爭的行列。”當這種鬥爭每天繼續下去的時候,我們在每年選擇一天,讓各方面都能聽到我們為消費者而發出的聲音,並且獲得為未來的任務而努力的精神動力。

主要內容

⑴向消費者提供信息,對消費者進行教育,提高消費者維護自身權益的意識和能力。

⑵處理消費者投訴,幫助消費者挽回損失。

⑶蒐集消費者的意見並向企業反饋。

⑷大造輿論,宣傳消費者的權利,形成輿論壓力,以改善消費者的地位。

⑸參與國家或政府有關消費者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並要求政府建立消費者行政體系,處理消費者問題。

⑹成立消費者團體,確立消費者主權。

⑺加強消費者國際團體及合作。

組織機構

國際

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熱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熱線
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InternationalOrganizationofConsumersUnions,簡稱IOCU)是一個獨立的、非盈利的、非政治性的組織。1960年,由美國、英國、澳大利亞、比利時和荷蘭五個國家的消費者組織發起成立,在荷蘭登記,總部設在荷蘭海牙,現遷到英國倫敦,亞太地區分部設在馬來西亞的檳榔嶼。IOCU現有115個國家和地區的230多個消費者組織成員。1987年9月,中國消費者協會被接納為該組織的正式成員。組織宗旨

在世界範圍內協助並積極推動各國消費者組織及政府努力做好保護消費者利益工作;促進對消費服務進行比較、試驗的國際合作;促進消費信息、消費教育和保護消費者方面的其它各種國際合作;收集、交流各國保護消費者法規及慣例;為各國家集團討論有關消費者利益問題解決辦法提供講壇;出版有關消費者信息的資料;與聯合國的機構及其它國際團體保持有效的聯繫,以起到能在國際範圍內代表消費者利益的作用;通過聯合國的機構和其它可行的方式,對開發中國家關於消費者教育和保護的發展計畫,給予一切實際的援助和鼓勵。

組織結構

全體大會,由各個成員組織所推選的代表組成。理事會由會議推選35名成員組成,理事會指定執行委員會。工作人員為十名領薪者。經費來源於會費和出售出版物。在聯合國有關機構中具有諮詢地位。這些機構是:聯合國經社理事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消費者諮詢理事會、歐洲保護消費者委員會。同時,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聯合國亞太經濟與社會委員會、聯合國國內婦女委員會中派有代表。聯繫單位:國際電器技術委員會。

組織活動

設有小組委員會或工作組負責檢測商品,進行教育、發展、法制、醫療等活動;在亞太地區設立顧問小組委員會,提供信息資料的專門來源。中央秘書處設有圖書館,以收集和傳播與消費者利益有關的立法、技術、教育的資料。制訂拉丁美洲和亞太地區經濟與社會委員會管區內區域發展計畫,支持並進行有關不完備商品標籤、向第三世界傾銷危險藥品、農藥以及嬰兒食品的監察等問題的研究。

中國

消費者協會

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7年9月被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接受為正式成員。中國消費者協會於1984年12月經國務院批准成立,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成為我國第一個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協會。

宗旨

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宗旨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引導廣大消費者合理、科學消費,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

會徽

中國消費者協會會徽中國消費者協會會徽
1、會徽為金黃色,象徵著中國保護消費者權益事業的輝煌。

2、底色為綠色,象徵著這一偉大事業的生機與活力。

3、3·15字樣:反映保護消費者權益事業的重要地位和深遠影響,也顯示了中國消費者協會和全國各地消費者協會在這一事業中的歷史作用。

4、睜大的眼睛:表明消費者協會時刻關注並提供消費信息,監督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5、一雙環形的手:寓意消費者協會與社會各界共同承擔保護消費者權益的責任。

6、地球造型:亦為舒展的人形,寄予了我國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的國際性及與人權保護的重要關係。

活動內容

從1983年以來,每年的3月15日,世界各地的消費者組織都要舉行多種多樣的紀念活動。

舉行記者招待會或發布新聞公報: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舉行記者招待會或發布新聞公報,向公眾介紹消費者組織的活動情況,公布新的一年的工作計畫,告訴人們消費者組織將為保護消費者利益做哪些工作。

開展宣傳活動:許多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的會員在他們出版的刊物上刊登介紹“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的內容,有的通過電台和電視節目進行宣傳,努力提高一般消費者的認識,有的組織在學校發放傳單或消費者刊物,馬來西亞,波拉卡消費者協會在學校集會上組織消費者權利的演說。

舉辦徵集與競賽活動:有的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向公眾徵集“消費者權益歌”,然後選擇優秀的歌曲作為有關消費者權益廣播節目中的開始曲,有的組織演講比賽或“一年中最差消費事件”的評比活動。

獎勵為消費者運動作出貢獻的人:1983年,希臘消費者保護學會對在1982年間積極報導消費者運動的報刊及記者予給予獎勵。在挪威,消費者委員會對在過去的一年裡寫出質量較高的關於消費者問題的文章的作者予以表彰。

舉辦消費者教育活動:阿根廷主婦協會於1984年“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發起成立消費者學校,為成人舉辦一系列的講座。在南澳大利亞,公民與消費者事務部在商店蒐集消費者意見,對消費者進行最佳購貨的教育。印度卡納塔克消費者服務社團則在這一天為學校負責消費教育的老師安排工作計畫。

檢查: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在這一天組織對保護消費者權益有關立法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檢查這些立法是否被認真貫徹了。

展覽:一些國家的消費者組織舉辦多種形式的展覽。有的以廣告、宣傳欄的形式向公眾展示現實消費中存在的問題,有的還舉辦“不合格產品展覽”。

歷屆主題

年主題

中國消費者協會從1997年起,通過每年確定一個主題的方式,開展“年主題”活動。

所謂“年主題”,就是消費者協會在廣泛宣傳貫徹《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基礎上,每年突出一個方面的內容,加強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加大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力度,使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工作不斷向縱深發展。

年主題列表

1997年講誠信反欺詐。
1998年為了農村消費者。
1999年安全健康消費。
2000年明明白白消費。
2001年綠色消費。
2002年科學消費。
2003年營造放心消費環境。
2004年誠信·維權。
2005年健康·維權。
2006年消費與環境。
2007年消費和諧。
2008年消費與責任。
2009年消費與發展。
2010年消費與服務。
2011年為消費者提供公平的金融服務。
2012年消費與安全。
2013年讓消費者更有力量。
2014年新消法新權益新責任。
2015年攜手共治暢享消費。
2016年新消費我做主。
2017年網路誠信消費無憂。
2018年共建秩序共享品質。

央視3·15

1991年3月15日,中央電視台經濟部首先推出現場直播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消費者之友專題晚會。從開播以來,晚會揭穿了無數的騙局、陷阱和黑幕以及假冒偽劣商品。維護了公平公正,改變了無數人的命運和人生。每年的3月15日,3·15晚會都將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發出強烈呼聲。

3·15後續報導

廣東甲苯市場報價下滑。貿易商隨行就市出貨,市場報價在7900-8000元/噸(廣東沙田出罐),較前一交易日跌150元/噸,買盤不暢,成交偏淡。

2016年3月15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在“新消費我做主”——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主題宣傳會上啟動電商消費維權綠色通道(直通車)平台。京東、淘寶、唯品會等17家(名單附後)電商企業(平台)已經承諾加入綠色通道(直通車)。綠色通道(直通車)正式開通後,消費者如果有涉及上述電商企業(平台)的消費爭議,可以由受理案件的消費者協會將投訴直接移轉電商企業(平台),此舉有望大幅度降低消費者異地維權成本,提高消協組織的工作效能

國際日

國際日是在一段時間內舉辦活動來喚起國際社會對全球範圍某個問題的興趣或關注,從而推動相關問題的解決。多數這樣的國際活動是由聯合國大會或聯合國專門機構(包括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衛生組織等)設立的。
1月 國際大屠殺紀念日 (1.27) 國際麻風節 (最後一個周日)
2月 國際母語日 (2.21) 反對殖民主義鬥爭日 (2.21) 世界居住條件調查日 ( 最後一天)
3月 國際海豹日 (3.1)
國際勞動婦女節 (3.8)
國際警察日 (3.14)
國際幸福日(3.20)
世界森林日(3.21)
世界兒歌日(3.21)
世界防治結核病日(3.24)
全國愛耳日 (3.3)
保護母親河日 ( 3.9)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3.15)
世界睡眠日(3.21)
世界水日(3.22)
世界戲劇日(3.27)
世界青光眼日 ( 3.6)
世界腎臟日 ( 第2個星期四)
國際航海日 ( 3.17)
國際消除種族歧視日(3.21)
世界氣象日(3.23)
4月 國際兒童圖書日(4.2)
世界衛生日(4.7)
非洲環境保護日(4.10)
世界社會工作日(4.15)
國際古蹟遺址日(4.18)
世界防治瘧疾日(4.25)
化學戰受害者紀念日(4.29)
世界自閉症日(4.2)
世界高血壓日(4.7)
世界帕金森病日(4.11)
全球青年服務日
世界地球日(4.22)
世界智慧財產權日(4.26)
全國交通安全反思日(4.30)
巴勒斯坦兒童日(4.5)
反思盧安達大屠殺國際日(4.7)
非洲自由日(4.15)
世界血友病日(4.17)
世界讀書日(4.23)
世界安全生產與健康日(4.28)
世界兒童日(4月第4個周日)
5月 五一國際勞動節(5.1)
五四青年節(5.4)
母親節(第2個周日)
世界電信日(5.17)
世界計量日(5.20)
非洲解放日(5.25)
世界無菸日(5.31)
世界防治哮喘日(第1個周二)
戰勝德國法西斯紀念日(5.9)
國際家庭日(5.15)
國際博物館日(5.18)
世界文化發展日(5.21)
向人體條件挑戰日(5.26)
世界新聞自由日(5.3)
碘缺乏病防治日(5.15)
全國學生營養日(5.20)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5.22)
國際維和人員日(5.29)
6月 世界牛奶日(6.1)
世界環境日(6.5)
世界海洋日(6.8)
防治荒漠化和乾旱日(6.17)
聯合國憲章日(6.26)
國際兒童節(6.1)
全國愛眼日(6.6)
世界無童工日(6.12)
世界難民日(6.20)
國際禁毒日(6.26)
受侵略戕害的兒童國際日(6.4)
父親節(6月第3個周日)
世界獻血者日(6.14)
國際奧林匹克日(6.23)
7月 國際建築日(7.1)
中國航海日(7.11)
人類月球日(7.20)
國際體育記者日(7.2)
世界人口日(7.11)
世界肝炎日(7.28)
國際合作節(第1個周六)
曼德拉國際日(7.18)
8月 國際土著人日(8.9)
世界土著人民國際日(8.9)
國際青年日(8.12) 納米比亞日(8.26)
9月 國際掃盲日(9.8)
清潔地球日(第3個周末)
全國愛牙日(9.20)
國際失智症日(9·21)
國際聾人日(第4個周日)
世界預防自殺日(9.10)
國際民主日(9.15)
國際和平日(9.21)
世界無車日(9.22)
國際翻譯日(9.30)
世界急救日(第2個周六)
國際臭氧層保護日(9.16)
世界停火日(9.21)
世界旅遊日(9.27)
世界海事日(最後1周中的一天)
10月 國際老年人日(10.1)
世界動物日(10.4)
世界精神衛生日(10.10)
世界60億人口日(10.12)
世界標準日(10.14)
世界農村婦女日(10.15)
國際消除貧困日(10.17)
世界傳統醫藥日(10.22)
男性健康日(10.28)
國際音樂日(10.1)
世界教師日(10.5)
世界鎮痛日(10.11)
世界保健日(10.13)
減輕自然災害日(第2個周三)
全球洗手日(10.15)
世界廚師日(10.20)
聯合國日(10.24)
世界勤儉日(10.31)
世界住房日(第1個周一)
世界郵政日(10.9)
世界關節炎日(10.12)
國際標準時間日(10.13)
國際盲人節(10.15)
世界糧食日(10.16)
世界骨質疏鬆日(10.20)
世界發展信息日(10.24)
國際和平與民主自由鬥爭日(10.2)
11月 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日(11.7)
世界糖尿病日(11.14)
世界問候日(11.21)
世界電視日(11.21)
金氏世界紀錄日(11.9)
國際大學生節(11.17)
消除對婦女的暴力日(11.25)
非洲工業化日(11.20)
世界青年節(11.10)
世界廁所日(11.19)
國際寬容日(11.16)
國際聲援巴勒斯坦人民日(11.29)
12月 世界愛滋病日(12.1)
國際殘疾人日(12.3)
國際民航日(12.7)
國際籃球日(12.21)
南南合作日(12.19)
廢除奴隸制國際日(12.2)
全國法制宣傳日(12.4)
世界人權日(12.10)
世界足球日(12.9)
世界強化免疫日(12.15)
國際志願人員日(12.5)
國際移徙者日(12.18)
國際兒童電視廣播日(第2個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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