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效能監察

國稅效能監察

國稅效能監察是國稅監察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為促進國稅部門準確履行職能,提高工作效率而確立的一項工作任務,以行政效能監察為手段推動國稅部門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權力

國稅效能監察的概述

國稅效能監察是國稅監察機關按照法律、法規,為促進國稅部門準確履行職能,提高工作效率而確立的一項工作任務,以行政效能監察為手段推動國稅部門正確行使國家賦予的權力,對於改善部門行政管理,提高辦稅效率,改進工作作風,創建良好的稅收環境,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近年來,各級國稅部門積極探索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機制,不斷改善行政管理手段,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切實把效能監察作為“一把手工程”和“民心工程”抓緊抓好,有力地推動了國稅機關效能建設,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辦事質量和工作效率,取得了較好的成效,但某些單位在具體操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亟待進一步解決和完善。

國稅效能監察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我們知道,國稅效能監察主要是國稅行政行為和行政權力的監督監察,其載體是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所以,效能監察的客體是國稅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效能監察的範圍不僅包括具體的行政行為,還應該包括制度的制定等抽象行政行為。在日常工作中,效能監察的質量和效率還不盡人意,很多方面還存在這樣那樣的缺陷,主要表現為:

一是工作體制缺乏獨立性。體現效能監察內容的國稅紀檢監察工作缺乏獨立性,並受組織機構的限制,上級國稅監督鞭長莫及、駐地政府監督流於形式的現象成為一種通病。

二是從事效能監察的國稅人員素質遠遠不能適應形勢的發展。近年來,隨著信息化步伐的加快,職業犯罪的智慧型化、高科技傾向越來越明顯,計算機犯罪很少留下傳統意義上的痕跡,調查取證和責任人認定都很困難,對紀檢監察人員的專業化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各基層縣局的綜合性人才多數分布在稽查、稅管、征管、信息等部門,很多紀檢監察幹部多數屬於“老政工型”的,年齡大、學歷淺、計算機技術差、稅收業務生、文字寫作水平低,很難開展好今後的效能監察工作。

三是工作機制不健全。在日常操作中,重果不重因,重事後懲處輕事前預防和事中控制機制的建立,內部監督、自我監督流於形式,失去了效能監察的意義。

四是理念上有偏差。往往只重視“以權謀私”等問題的監察,卻弱化甚至放棄了對稅務工作人員執行政策、法律法規及履行工作職責方面的監督監察,致使工作中出現效率低下、資源浪費、忽視人才價值的現象。

五是崗責不清,監督弱化。過於強調內部崗位間的相互監督制約,未能充分考慮基層工作實際,職能劃分過細、內部監督、考核流於形式。

六是形式主義現象嚴重。無實際管理效能的調查活動多、行政審批多、文書資料多,“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檔案落實檔案”,這些現象在有些單位幾乎成為一種工作常態,機關管理日趨淺層化、程式化,基層管理機關化、機關工作官僚化的傾向也更加明顯。

七是考核上存在缺陷。有效單位效能監察考核注重的是執法結果,而對執法過程缺乏有效的參與,無法對執法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或苗頭性問題進行及時糾正,不能做到從源頭上保證權力運行質量。

實現國稅效能監察的有效途徑

建立一套標準。科學的效能監察評估標準必須具備合法性、契約性、合理性。合法性即國稅效能監察的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是否符合黨和政府的政策、決定、命令。契約性即效能監察對象是否按照約定、規定完成了任務。合理性指監察對象是否合理開展了行政管理活動,最大限度地調動國稅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充分發揮潛能,取得理想的管理效果。

注重兩個結合。一是注重國稅效能監察和廉政監察相結合。一方面,效能上存在問題,必然會造成管理上的漏洞,從而給一些人以權謀私創造條件;另一方面,不廉潔的行為,破壞了管理秩序,造成管理混亂,降低了國稅行政效能。所以,開展國稅效能監察工作一定要注重和廉政監察相結合:一方面注意通過效能監察,發現違法違紀線索,揭露和懲處;另一方面,通過效能監察,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完善制度,使腐敗分子無機可乘,從而促進廉政監察工作。二是注重監督檢查和建章立制相結合。監督檢查是國稅效能監察的重要手段。但是,實施效能監察的根本目的是完善國稅管理體制,提高工作效能。所以,必須把監督檢查工作的落腳點放在建章立制上,通過監督檢查發現國稅管理體制上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開展建章立制工作,堵塞漏洞,規範行為,從制度上解決部門工作效能低下的問題。

把握三個環節。開展效能監察要把握事前、事中、事後監察三個環節。一是把握好事前監察環節。事前監察重在預防,要圍繞監察對象的決策行為開展監督,側重分析決策的合法性、可行性、可靠性,防止出現違法違規、不合程式、背離客觀規律的錯誤決策。二是把握好事中監察環節。事中監察是一種同步性監察,帶有糾偏性。要跟蹤了解監察對象在工作中履行職責的情況,工作效能情況,及時發現並糾正問題,保證其優質高效履行職責,有效防止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三是把握好事後監察。事後監察帶有總結性和示範性。要對監察對象完成任務的合法性、有效性進行科學、全面的評價,表揚先進,鞭策後進。要注重發揮責任追究的作用,對效能低下造成損失的人員追究責任,以儆效尤。

做到四個圍繞。一是圍繞“發展”這個主題開展效能監察。二是圍繞民眾反映強烈的熱點問題開展效能監察。三是圍繞轉變國稅工作職能,推進稅收工作的全面開展進行效能監察。要通過效能監察,深入推進國稅行政審批、財務管理、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國稅部門“稅收管理精細化、信息管理一體化、行政管理透明化、基層建設標準化”的步伐。四是圍繞國稅中心工作開展效能監察。及時解決稅收工作中“淡化責任,疏於管理”的問題,及時發現、糾正和處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行為,排難疏堵,糾偏糾錯,確保政令暢通。

開展國稅效能監察的措施

開展國稅效能監察的措施,完善建章立制,為效能監察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推進稅收征管改革,實行徵收、管理、稽查分離,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進行分解制約。在徵收管理方面,全面推行電子申報;在管理方面,嚴格落實稅收管理員制度;在稽查方面,推行“陽光稽查”,積極開展“約談式”稽查試點工作。通過合理分解稅收權力,建立一套執法有依據、過程有監控、落實有反饋、責任有追究的監督制約機制。

二是全面推行崗位目標責任制。各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在明確崗位職責、工作任務的基礎上,因事設崗,因崗定責,因責定人,真正建立起涵蓋政策執行、稅源監控、征管質量、票證管理、行政管理、隊伍建設等內容的崗位目標考核體系,定期考核評價各個崗位工作的進展和質量。

三是深化稅收執法責任制,要按照上級局工作方案,依法界定執法責任,層層簽定《執法責任書》等措施,使執法責任到崗,責任到人。對隨意執法、越權減免稅、政策落實不到位、亂罰款等過錯責任人,一律予以過錯責任追究。

四是完善稅收服務效能監督制約機制,對服務視窗人員進行有效監督和跟蹤考核。五是完善紀檢監察人員競爭上崗和定期輪換制度,使德才兼備的綜合性人才走上監察崗位。在崗位人員選拔上不要採取委任的方式,要在賽馬中選馬,使優秀人才脫穎而出。同時,要實行定期輪換制度,使每個人工作起來既有壓力,又有動力,從而推動紀檢監察工作的順利開展。

加強黨風、政風、作風建設,為效能監察提供作風保障。

一是要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為主題,大力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和稅收經濟觀,聚財為國,執法為民。

二是要圍繞“機關為基層,基層為納稅人”這一主題,強化專題討論。要發動幹部職工緊密聯繫工作實際、思想實際,圍繞如何發揚求真務實精神,開展機關為基層、基層為納稅人服務大討論,通過討論強化幹部職工的服務意識和參與意識。

三是要圍繞每年的“春訓”工作,開展思想、作風、紀律整頓活動,使幹部職工樹立宗旨意識、大局意識、奉獻意識。

四是強化“視窗”建設。要求每個辦稅大廳對照自身向社會承諾的內容,逐項公示踐諾情況,集中治理誠信缺失問題。

五是強化互動活動。首先,與納稅人互動。要與納稅人進行多種方式的面對面接觸、交流和溝通,征詢納稅人的意見和建議。其次,要與基層互動。各級國稅部門的領導要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解決問題。再次,要與各有關部門互動,要派專人經常走訪有關部門,認真聽取有關意見和建議,形成社會合力。

改進監督方式,保證效能監察取得實效。

一是要紮實開展明查暗訪活動。要圍繞效能監察工作的部署,成立糾風督導小組,針對幹部職工的執法執紀情況定期開展明查暗訪活動。針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下發督辦函和效能監察建議書,督促整改,對於整改情況,還要進行“回訪”。

二是要認真開展效能監察綜合督察。要組織專門的督察組,圍繞《行政許可法》的貫徹、執法執紀、納稅服務一般納稅人管理、政風建設等情況,對每個基層單位進行督察,並把督察結果納入月份目標管理考核中,獎優罰劣,嚴格兌現。

三是要圍繞稅收專項工作進行督查,推動各項稅收政策的落實。

四是要加強內部審計監督。每年要對單位財務工作審計兩次以上,要對基層單位的財務收支、基建、大宗物品採購、幹部離任等情況及時進行審計。通過對行政管理權的有效監督,及時發現和處理各級國稅部門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