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詞

品詞

品詞,舊稱詞類為“品詞”。

詞語信息

pǐn cí ㄆㄧㄣˇ ㄘㄧˊ
品詞

詞語解釋

舊稱詞類為“品詞”。 夏丏尊 葉聖陶 《文心》二:“一個學生很熟地背出文法上品詞的名稱來。” 郭沫若 《今昔集·日本民族發展概觀》:“﹝日本﹞從中國楷書的一部分借過去造成五十音‘片假名’(楷書字母),又從草書的一部分借過去造成‘平假名’(草書字母),再直接借用些中國的各種品詞,而加上他所固有的語尾,於是便形成了日本人現在的文字。”

日語語法——品詞

上文提到舊時中文詞類稱為品詞,後借詞輸入日本,稱為日本詞類的名稱。
日文詞語分為十二種品詞(品詞,ひんし)
首先,十二種品詞通過能否單獨使用分為“自立語(自立語じりつご)”和“附屬語(付屬語ふぞくご)”
自立語分為“體言(たいげん)”(沒有活用的詞)和“用言(ようげん)”(有活用的詞)
體言包括名詞代詞數詞量詞副詞連詞(接続詞せつぞくし),連體詞(れんたいし),感嘆詞(感動詞かんどうし);用言包括動詞形容詞,形容動詞
附屬語包括助詞(沒有活用)和助動詞(有活用)
其中,一些日語語法認為代詞和數詞是名詞的一部分,形容動詞不是一種獨立的品詞(是形容詞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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