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現在已採用電子數秒設備,每數一次設備會發出一聲嘟聲,但是台上裁判經常自己來數秒。台上裁判在數秒時要求保持一隻手在倒地選手的面前,用手勢表明數秒的數字。在數到10秒後,如果倒地選手依不能起立,可判對方擊倒對手獲勝。即使倒地選手立刻站立起來,也不能繼續比賽,他必須先接受台上裁判員的8次數秒。在數秒到8後,在認為比賽可以繼續時,台上裁判員會命令“開始"繼續比賽。如果被擊倒選手在站立起來後再在無擊打情況下再次倒地,台上裁判員開始一次8次數秒。倒地並正在被數秒的選手只有在決賽的最後一個回合結束鈴聲響時才可以被終止數秒,避免被判失敗。在其他回合和比賽中,台上裁判員在鈴聲響後繼續數秒。如果雙方同時被擊倒地,台上裁判員同時數秒,只要一方保持倒地,繼續數秒到10。如果雙方在數秒到10時都不能站起,這時比賽結束,倒地時間以前為止獲得點數最多者勝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