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達

周明達

周明達,男,祖籍廣東中山,生於1942年,中國民主同盟盟員,1966年大學本科畢業。1979年恢復重建中國律師制度,參加首次全國省會城市和直轄市律師社會招考,經原湖北省人事局、湖北省司法局考試、考核合格,1981年被授予律師資格。1982年即因著名的工程師韓慶生等收受賄賂案成功的無罪辯護,而為海內外多種傳媒報導。現為中華全國律協海事海商專業委員會委員、湖北省法學會武漢仲裁法研究會理事、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湖北瀚海潮律師事務所主任。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周明達 律師

1942年生於山水甲天下的桂林。文革十載,進入工廠,拖過板車,爬過電桿……在與最底層的普通勞動者一起的生活中,砥礪了意志,錘鍊了筋骨。

在那不該忘卻的年代裡,忙中偷閒,廣泛研習和涉獵了機械、電子、通訊、導航及社會學、法學、哲學等門類學科領域,曾任電氣技術員、職教教師,為日後有幸成就海事律師奠定了基礎。

人物生平

1982年即因著名的工程師韓慶生等收受賄賂案成功的無罪辯護,而為《瞭望》(1983年第7期)及海內外多種傳媒廣為報導。

1984年,組建湖北省經濟法律服務中心海事律師事務所,任副主任。其間,亦為長江水系經濟技術研究開發中心法律顧問、航運法研究室主任,並執教交通部長江航運職工大學、武漢交通管理幹部學院。作為專業海事律師被聘為中國對外運輸總公司湖北公司、湖北晴川輪船股份公司、武漢港輪駁公司、中國汽車貿易總公司中南公司、中外運——敦豪湖北分公司等多家中央在漢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參與了交通部水路貨物運輸《貨規》、《管規》立法研討,撰寫了《交通法律顧問》(海河運輸篇)出版發行。

成功擔任了長江三大海事案中之“川江7、25船舶碰撞案”、“長江中游交匯水域8、8海損案”兩案的海事訴訟代理與刑事辯護。並於1986年撰文《開發長江水系要注重法制建設》(刊武大《法學評論》86、1期),率先提出對黃金水道長江的諸如航運、發電、環保等開發利用的法治理念,倡導“海事法律服務、教學、科研”三位一體。

近年來,更承辦了典型、常論長新的倒簽提單案、無單放貨案及國際航空(DHL)快件索賠案等多宗涉外海商案,為海事法律界所關注。

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矢志不移地投入海事律師實務與探究外,還承辦了多宗如全國首屆醫師考試試卷失竊的泄露國家秘密案。媒體稱作高校第一腐敗案原湖北省美院副院長李澤霖夫婦受賄案、湖北省某高校大三學生楊××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案、武漢鋼鐵村1100畝林地糾紛案所涉代光江濫用職權罪、受賄罪等刑事大要案的辯護。

自1981年至今,先後在包括《法學評論》在內的法學雜誌和省、市各報刊、電台發表法律文章(含論文)百萬餘字。並為中央電視台CCTV—2、湖北、武漢電視台邀為嘉賓作專題法律點評,還被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武科大中南分校、大連海事大學等院校聘為客座教授主講海商法、金融法和長江航運海事特點與法制建設的講座。另有《企業管理技巧思維大全》(第47卷,38分冊)、《外商投資企業管理》、《最新法律案例專家解答》、《船舶海事糾紛仲裁訴訟實務》(大連海事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等參編著作面世。

周明達律師原為湖北省司法廳直屬第一家合夥制海天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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