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恆

呂志恆,人名,著名的有清代台灣知府,原哈爾濱市長。

清道光年間江蘇陽湖人

呂志恆(?-1832)江蘇陽湖人。由監生捐縣丞,發福建,累擢至台灣府知府。道光十二年,嘉義縣賊匪張丙等糾眾滋事,焚掠各莊,志恆率署知縣邵用之分路剿捕,用之行至店仔口被戕。志恆復帶兵擊賊於大排竹,以眾寡不敵遇害。先是逆匪輒以貪官污吏妄殺無辜為詞,帝疑有激變事,下福州將軍瑚松額等查奏無據,如例予恤。

原哈爾濱市市長

呂志恆(1911-1979),男,遼寧省長海縣人,中共黨員,中共膠東臨時工委書記。 1932年考入煙臺省立第八中學。193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35年春,煙臺公安局警士槍殺女學生徐明娥,他組織學生舉行遊行示威,因之被開除學籍,同年7月赴北平。1936年6月回到煙臺,重新組建中共煙臺市工委,任工委書記。10月,任中共膠東臨時工委副書記,後任書記。1937年12月,臨時工委改建為膠東特委,任副書記。1937年12月24日,參與發動天福山抗日武裝起義,翌年1月策動威海武裝起義。1940年10月,先後在馬列學院、中央黨校學習。1945年8月回到膠東,組織挺進東北先遣隊。後任遼寧省莊河縣(今長海縣)人民政府主席,中共安東(今丹東)市委書記,安東省副主席等職。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歷任中共瀋陽市委常委、哈爾濱市市長等職。曾當選為中共八大代表,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1979年7月病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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