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議制度

合議制度是指人民法院審判民事案件實行集體審理和評議的制度。

合議制度:

是指人民法院審判民事案件實行集體審理和評議的制度。所謂集體是三人以上的審判集體。所謂審理和評議,是指對案件由審判集體共同審理後共同進行評議,對外以審判集體的名義負責,在訴訟中以審判集體行使訴訟權利和履行訴訟義務。與其相對的是獨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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