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憑證登記完畢後,應將記賬憑證連同所附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按照編號順序摺疊整齊,準備裝訂。會計憑證在裝訂之前,必須進行適當的整理,以便於裝訂。
原始憑證整理對於數量過多的原始憑證,如工資結算表、領料單等,可以單獨裝訂保管,但應在封面上註明原始憑證的張數、金額,所屬記賬憑證的日期、編號、種類。封面應一式兩份,一份作為原始憑證裝訂成冊的封面,封面上註明“附屬檔案”字樣;另一份附在記賬憑證的後面,同時在記賬憑證上註明“附屬檔案另訂”,以備查考。
此外,各種經濟契約、存出保證金收據以及涉外檔案等重要原始憑證,應當另編目錄,單獨登記保管,並在有關的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上相互註明日期和編號。
參考資料:http://courseware.ecnudec.com/gsz/gkj/gkj02/material/09/gkj02090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