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票區統計局

主要職責(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統一領導、監督檢查全區各鄉(鎮)街、各部門統計工作和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六)組織全區各鄉(鎮)街、各部門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主要職責

(一)承擔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的責任;統一領導、監督檢查全區各鄉(鎮)街、各部門統計工作和統計法律、法規的實施;指導全區統計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的基本統計制度和統計標準,建立健全全區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和統計指標體系;核算全區生產總值,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全區人口、經濟、農業等國情國力普查和重大專項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國情國力方面的統計數據。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業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裝卸搬運和其他運輸服務業、倉儲業、計算機服務業、軟體業、科技交流和推廣服務業、社會福利業等行業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交通運輸、郵政、教育、衛生、生活保障、公用事業等行業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資、收入、科技、人口、勞動力、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情況等專業統計調查及有關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資源、城鄉建設、對外貿易和對外經濟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和發布制度。
(六)組織全區各鄉(鎮)街、各部門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調查、統計分析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建議。
(七)組織、管理、審核或備案全區各地區、各部門的統計調查項目,審批全區部門統計標準;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基層統計業務基礎建設,組織建立服務業統計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開展對重要統計數據的審核、監控和評估;審批涉外調查機構資格和涉外調查項目,依法監督管理涉外調查活動。
(八)指導全區統計專業技術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組織管理全區統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統計從業資格認定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