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集

南山集

南山集,又名戴南山集,清戴名世(公元1653年—1713年)撰。戴名世,清代文學家,安徽桐城人,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戴名世的弟子尤雲鶚把自己抄錄的戴氏古文百餘篇刊刻行世,由於戴氏居南山岡,遂命名為《南山集偶抄》,即著名的《南山集》。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趙申喬以“狂妄不謹”的罪名彈劾戴名世,表面原因就是《南山集》。後來此案牽連人數達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較大的一樁文字獄案。此後,南山集被封,直至清中葉道光以後,南山集才多留傳於世。

基本信息

作者簡介

戴名世戴名世

戴名世,清代文學家。字田有,一字褐夫,號藥身,又號憂庵。安徽桐城人。因家居桐城南山,後世遂稱“南山先生”,也稱為“潛虛先生”。

戴名世幼時家境相當貧寒,對他來說,這是一個窘困多艱的時期,也是一個發憤立志的時期。其坎坷不平的生活經歷,以及由此而來的生活磨鍊,不僅鑄就了戴名世獨特的性格特徵,而且也為他日後的思想發展奠定了堅固的基礎。戴名世自幼即刻苦上進,力學古文不輟。他“一日不讀書,輒忽忽如有亡失;但得一書,往復觀玩,可以忘寢食”(《與朱生書》)。戴名世六歲開蒙就讀,十一歲熟背《四書》《五經》,被鄉里長輩公認為戴氏這“秀出者”(《戴母唐孺人壽序》)。由於孜孜不倦的追求,戴名世年未及弱冠即善為古文辭,二十歲起開始授徒以養親,二十八歲以秀才入縣學,不久後以拔貢生入京師,補為正藍旗教習。

戴名世十三年的開館執教,使其對社會對生活都有了較深刻和理解和認識。在明清之際熾熱的民族思想推動下,戴名世在青少年時期就日漸樹立起“視治理天下為己任”的豪情壯志。

戴名世三十四歲時被督學使者李振玉薦入國子監。作為一個正直的文士,他不願“曳候門之裙”,因此只能過著冷落、孤寂的生活。此後,他在京師與徐貽孫、王源、方苞等人相聚,往往“極飲大醉,嘲謔罵譏”,使達官貴人們側目。戴名世與方苞等人的結合,是以針砭時弊、振興古文為共同旨趣的。他們每每“酒酣論時事、吁嗟咄嘻,旁若無人!”(戴名世《北行日記序》)。這毫無疑問招來了公卿大夫們的仇視和攻擊。而他們在古文創作方面的長期切磋研討,也有力地推動了古文的;他們的古文創作實踐,又哺育著桐城派的涎生。

戴名世早就立下了“欲上下古今,貫穿馳騁,以成一家之言。……則於古之人或者可以無讓”(《初集原序》)的宏大願望。當時,因為明史資料散逸頗多,有些又失於記載,因此尚無人能寫明史。而戴名世每以史才自負,他很想仿效《史記》形式,作出綱目,然後廣泛搜羅資料,相互參證,力求真實,寫出一部有價值的著作。因此他廣游燕趙、齊魯、河洛並江蘇、浙江、福建等地,訪問故老,考證野史,搜求明代逸事,不遺餘力。一時之間,文名播於天下。

康熙四十一年(公元1702年),戴名世的弟子尤雲鶚把自己抄錄的戴氏古文百餘篇刊刻行世。由於戴氏居南山岡,遂命名為《南山集偶抄》,即著名的《南山集》。此書一經問世,即風行江南各省,其發行量之大,流傳之廣,在當時同類的私家著作中是罕見的。正是這本書,使戴名世流芳文壇兩百多年,卻也使他遭致殺身大禍。

戴名世的晚年,基本上持一種與清政府合作的態度。康熙四十四年(公元1705年),戴名世年已五十二歲,赴順天鄉試,中第五十七名舉人。第二年參加會試未中,復於康熙四十八年(公元1709年)再試,中會試第一名,殿試以一甲第二名進士及第(俗稱榜眼),授翰林院編修,在京供職,參與明史館的編纂工作。時過兩年,即因行世已久的《南山集》中錄有南明桂王時史事,並多用南明三五年號,被御史趙申喬參劾,以“大逆”罪下獄,又兩年後被處死,死年六十歲。此案株連數百人,震動儒林。當時政界和學術界的知名人士如桐城派開山鼻祖方苞、尚書韓?、侍郎趙士麟、淮陰道王英謨、庶吉士、汪汾等三十二人”都被牽連其中。這就是著名的“清初三大文字獄”之一的“《南山集》案”。“《南山集》案”的發生有著深刻的政治、社會原因。滿清貴族入關掌握中原政權後,雖然採取了一些籠絡人心的措施,但“剃髮”、“圈地”等一系列野蠻的民族壓迫政策乃使人心思變,清統治頗為不穩。於武力鎮壓後,清廷又特別重視從思想上加以嚴厲鉗制,動輒屢興大獄,深文周納,羅織罪名,對他們認為不馴服的知識分子進行酷烈的鎮壓。《南山集》遂罹其難。

書籍簡介

《南山集》中還是不少章節、言辭表現了一定的民族意識和愛國思想。集中用大量的篇幅記載明末清初的史實。史傳文學如《朱銘德傳》、《楊劉二王合傳》、《楊維岳傳》、《左忠毅公傳》等,或歌頌抗清義士,或表彰入清隱居不仕、品節高尚的志士仁人。其中《左忠毅公傳》記故明大臣左光斗事,較《明史》更為詳盡具體。而如《弘光乙酉揚州城守紀略》一篇更是讚頌史可法守衛揚州、寧死不屈的英雄氣概,並對清兵在揚州城破後屠城七日的罪行加以揭露,全然不知辟諱,竟直書其事,表現出了戴氏作為“信史”的膽略。這當然也成為他遭禍的原因之一。

另外,戴名世品性高傲不羈,對達官貴族和那些欺世盜名的無恥文人非常痛恨。他在《南山集·北行日記》中就說自己常“酒酣論時事,吁嗟咄嘻,旁若無人”。這些犀利的言辭難免會觸動一些人的“隱疾”,遭到忌恨。他在《與劉大山書》中曾說自己“古文多憤世嫉俗之作,不敢示世人,恐以言語獲罪”。既使這樣,他最終還是“以言語獲罪”,這在當時也是一個正直文人悲劇性的必然命運。

內容節選

《南山集·鳥說》

原文:余讀書之室,其旁有桂一株焉。桂之上日有聲官官者,即而視之,則二鳥巢於枝幹之間,去地不五六尺,人手能及之。巢大如盞,精密完固,細草盤結而成。鳥雌一雄一,小不能盈掬,色明潔,娟皎可愛,不知其何鳥也。雛且出矣,雌者覆翼之,雄者往取食。每得食,輒息於屋上,不即下。主人戲以手撼其巢,則下瞰而鳴,小撼之小鳴,大撼之大鳴,手下,鳴乃已。他日,余從外來,見巢墜於地,覓二鳥及,無有。問之,則某氏僮奴取以去。嗟呼!以此鳥之羽毛潔而音鳴好也,奚不深山之適而茂林之棲,乃託身非所,見辱於小僮以死。彼其以世路為甚寬也哉?!

譯文:我讀書的房間,有一株桂樹。在那桂樹之上每天都能聽到鳥兒“官官”鳴叫的聲音,我就去一探究竟,果然那裡有兩隻鳥兒,在樹枝上築了一個巢,那巢穴離地面不過六七尺高,人用手就能夠得到。那鳥巢和酒杯差不多大,製作精密而又很結實,是用細小的草盤繞結成的。那兩隻鳥兒一雌一雄,體型之小以致於用手去捧它簡直是綽綽有餘。鳥兒的毛色潔白明亮,如同皎潔的月光那樣可愛,但是我不認識這是什麼鳥。小鳥就快要出生了,雌鳥就用自己的翅膀覆蓋著它,而雄鳥出去覓食。每次獲得食物歸來,那雄鳥都要停在屋頂上,不馬上下來。房屋的主人開玩笑的用手去搖動它的窩,那鳥兒就朝下俯瞰並且發出鳴叫,輕輕地搖它就小聲地叫,而用力搖時它就會大聲地鳴叫,直到主人把手放下,那叫聲才停止。後來有一天,我從外面回來,看到那個鳥巢掉到了地上,我尋找那兩隻鳥兒和它們的卵,卻又找不到。我只好到處查問,原來是奴僕某某將它們拿走了。唉,可惜這鳥兒空有潔淨的羽毛和動聽的鳴叫,卻為何不去那深遠的大山里、到那茂密的從林中棲息,反而選擇了一個本不該寄託的地方,結果被別人的家奴羞辱致死。由此看來,人生的道路難道很寬嗎?

《南山集》案

事件經過

《南山集》《南山集》

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十月,左都御史趙申喬以“狂妄不謹”的罪名彈劾戴名世,謂其“妄竊文名,恃才放蕩,前為諸生時,私刻文集,肆口游談,倒置是非,語多狂悖,逞一時之私見,為不經之亂道,……今名世身膺異教,叨列巍科,猶不追悔前非,焚書削板;似此狂誕之徒,豈容濫側清華?臣與名世,素無嫌怨,但法紀所關,何敢徇隱不言?……”

康熙皇帝命刑部審核此事。刑部官員從《南山集》的《與餘生書》中找到了“罪證”。《與餘生書》是戴名世寫給他的一個門人余湛的。余湛曾偶然同僧人犁支交談,說及南明桂王之事。犁支本是南明桂王宮中宦者,桂王被吳三桂所殺後,他遂削髮為僧,皈依佛教。犁支是親自經歷過南明朝之人,他所述之事應當比較可靠。戴名世得知此訊息後,忙趕至餘生處,但犁支已離去,二人未能晤面。戴名世於是囑咐餘生把所聽到的情況寫給他,並與方孝標所著《滇黔紀聞》加以對照,考其異同,發現了一些可疑之處。於是戴名世又寫信給餘生,詢問犁支下落,欲與其“面談共事”。這就是戴名世因而獲罪的《與餘生書》的由來。

其書中云:“……昔者宋之亡也,區區海島一隅,僅如彈丸黑子,不時而又已滅亡,而史猶得以備書其事。今以弘光之帝南京,隆武之帝閩越,永曆之帝兩粵、帝滇黔,地方數千里,首尾十七八年,揆以春秋之義,豈遽不如昭烈之在蜀,帝之在崖州,而其事漸以滅沒?……”《與餘生書》直接寫出了南明政權弘光、隆武、永曆三壬年號,且信中又將南明小王朝與三國時期偏居川中的蜀漢、南宋末年退守崖州的宋帝相提並論。這毫無疑問觸動了清統治者敏感的政治神經。康熙龍顏大怒,刑部遂窮究猛治,以“大逆”定獄,提出了株連九族的懲辦意見,擬將戴名世凌遲處死,其“弟平世斬決,其祖、父、子孫、兄弟、伯叔父兄弟之子,俱解部立暫,其母女妻妾姊妹、子之妻妾、十五歲以下子孫、伯叔父兄弟之子,給功臣為奴”。康熙五十二年(公元1713年)二月又下詔“法外施仁”,把戴名世凌遲改為斬首,其家人等皆加恩寬免。

與此事有瓜葛被株連者甚眾。為刻《南山集》出資的尤雲鶚、刻《南山集·孑遺錄》的方正玉、為《南山集》作序的方苞等人以絞刑論處。後來康熙又出於收買人心的需要,將原定處死的近百人改為流徒黑龍江寧古塔,罰入漢軍旗籍。這時余湛已先死於獄中。後來康熙得知方苞擅長古文,是個難得的人才,遂又下令將其召回,赦免其罪,加以任用。又因《南山集》多採用方孝標《滇黔紀聞》中所載南明桂王明史事,遂牽連至方氏宗族,一併治罪。當時方孝標已經去世,亦因《滇黔紀聞》文字案被剖棺戳屍,妻兒等人被發配流放於黑龍江(後亦被寬免),財產盡沒入官。《南山集》案牽連人數達三百人之多,是清前期較大的一樁文字獄案。而戴名世、方孝標的所有著作及書板被清查以燒毀,列為禁書。戴名世死後,由其弟輔世自京扶梓回故里,葬於所居南山岡硯莊之南。

案件緣由

戴名世究為何故被趙申喬參劾,二人是否真如趙申喬在奏疏中所特意聲明的“素無嫌怨”?《南山集》一案是否罰不當罪,又何故牽連人數如此之廣?歷來說法紛陳。清末民國初人周貞亮在無名氏《記桐城方戴兩家書案》辯證後所附“識語”說,戴名世會試時名列第一,殿試卻屈居第二,僅為“榜眼”,而狀元趙熊詔就是趙申喬之子;且戴名世在士林中素享盛名,趙熊詔則才名不顯,當時不少人傳言趙因賄賂而為狀元,趙申喬故先發制人,羅織罪名置戴於死地,以斷他人追究之想、塞他人議論之口云云。這一傳聞聽來雖不為無理,但真憑實據卻難以稽考。戴名世與明末清初時的一批遺民畢竟是不同的,他是清王朝科舉進士,他早年與清廷不合作的態度到了後期已發生明顯轉變。他於桐城南山硯莊“隱而復出”,就是他改變態度與清廷合作的突出標誌,他已經開始積極為清政府服務了。

《南山集》一案,究其原委,只是因為戴名世《與餘生書》中敘弘光帝南京一段,並於文中書“永曆”年號等;至於《孑遺錄》,雖然記述了明季桐城被兵亂始末,有弘光年號,但也並無特別直接觸犯清廷權威的言論。對於南明年號問題,乾隆四年曾修明史,特別到了嘉慶朝,皇帝特諭:甲申以後存福王年號,丙戍以後存唐王年號,戊子以後存桂王年號。這實際上已經不存在因寫南明年號而獲罪的問題了。《南山集》案之所以處置如此酷烈,株連如此廣泛,還是由當時清王朝的政治大氣候所決定的,也就前文所說的清廷對知識分子進行思想鉗制的需要。中國歷史上許多王朝在創建不久,幾乎都要緊系文網,對文人進行彈壓與恐嚇,這似乎已成慣例,而清代尤甚。《南山集》案發時,明清之際的一批遺民如顧炎武、黃宗羲、冒辟疆等人雖已故去,但他們提倡“反清復明”、講究“夷夏之別”的影響仍然存在,其弟子布於天下。清廷興“莊史《明史》案”、“《南山集》案”,無非是藉此起到敲山震虎、殺一儆百之作用。由於清政府抓住此事大作文章,《南山集》案就由單純的年號、明史事而渲染成了旨在謀反的叛逆之舉,戴名世也因此被推進了萬劫不復的絕境,連清廷重臣大學士李光地親自出面,“欲疏救於萬死一生之地”,也“卒不可得”。

流傳情況

《南山集》原刻本遭禁毀已不可見,但它為作者在歷史上留下了錚錚文名。而在《南山集》案中首告戴名世的趙申喬,無論他與戴有否嫌隙,為了對朝廷表忠誠而不惜致人於罪,畢竟難免有邀功請賞之嫌,且禍及數百人,釀成一個大肆迫害文人學士的文字獄案,因此趙申喬頗為士林所不齒。而戴名世的著作雖遭焚毀,沉冤數百年,但後人對其人品文章都十分景仰,以致於其後的一百幾十年中,清朝統治者雖上下搜尋,幾令禁毀,但《南山集》仍不斷被人們秘密傳抄,不時變換名稱在民間出現。為逃避迫害者的耳目,人們將其改名為《潛虛先生文集》流傳於世。清中葉道光以後,清廷對文化的控制有所鬆動,所刻版本逐漸增多。戴名世生前所刊印的《南山集偶抄》所收文章僅百十餘篇,其數量僅占戴氏全部著作的五分之一。作者死後,陸續有人蒐集整理其遺作,如道光年間其族人戴鈞衡編《潛虛先生文集》,光緒年間張仲沅編《戴南山先生古文全集》等,後來又有許多翻印本。然諸書中均有脫漏訛誤。今中華書局《戴名世集》,乃王樹民以張氏刻本為基礎,兼取見於各本而為張氏未收之文、及作者部分手稿,匯集成書。全書共十五卷,以文體分類,收集完備,是目前最為流行的本子。

評價

在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社會中,歷朝歷代無不充斥著文化統治,以此達到對人們思想上的禁錮。文字獄的發動,便是封建帝王強化專制統治的有力措施之一。清朝統治中國268年,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占了整整130餘年,而恰恰在這輝煌鼎盛的“康乾盛世”之中,文字獄屢屢發生。康熙年間,出現了一件著名的戴名世《南山集》案,影響深遠。

從《南山集》里找出五處罪證:

一、以南明各朝如弘光、隆武、永曆為正朔,記錄有關南名人物傳記。清朝人寫南明事,不用清朝正朔,實為犯忌。

二、尊稱明朝亡君。

三、歌頌盡忠明朝士臣。

四、主張南明三朝在歷史上應予地位。

五、揭露清廷謀殺明崇禎帝兒子的隱事。

戴名世只是希圖在清建立中央政權後,為這些曾經存在的短命王朝,爭得一席之地,豈料,這已觸怒了清朝皇帝,康熙帝看過罪狀後,命令刑部窮究猛治。康熙五十二年,大學士等以刑部審擬《南山集》案,戴名世應照“大逆”處於凌遲,向康熙請旨。

康熙降諭,“戴名世從寬免於凌遲,著即處斬”。此外,牽連《南山集》編篡的戴名世之好友、弟子,也被康熙“俱從寬免死”,此案牽連到的其他人犯,“從寬免治罪,著入旗”。康熙也因此案,被成為寬仁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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