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體育局

北京市體育局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體育局(簡稱市體育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轉變的職責。
1.加強該市體育公共服務,促進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動全民健身的職責。
2.加強指導和推進該市青少年體育工作的職責。
3.加強培育、引導和扶持該市體育產業健康發展的職責。
4.強化為國家體育事業發展和中央在京單位服務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該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擬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協調該市區域性體育發展,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該市民眾體育發展,負責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該市競技體育發展,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運動隊伍建設,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
(五)統籌規劃該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該市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培育、引導和扶持體育產業,推動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
(七)指導、管理該市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港澳台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八)組織開展該市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
(九)主辦、承辦重大體育賽事活動。
(十)負責組織、協調、監督該市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對該市體育行業的安全工作承擔管理責任,對以市體育局名義組織的各類活動的安全工作承擔主體責任。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體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行政許可和行政審批的受理和答覆等工作。
(二)法規宣傳處。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體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組織體育宣傳工作,協調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導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
(三)民眾體育處。
擬訂該市民眾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推行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服務體系;指導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組織或協助組織全國性民眾體育比賽的參賽工作;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社區體育、農村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發展;發展民眾體育組織;會同有關部門對民眾體育相關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競技體育處。
擬訂該市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政策;統籌競技體育運動項目發展;指導協調競技體育訓練、競賽、優秀運動隊伍建設和訓練基地發展工作;組織指導國內外重大比賽備戰和參賽工作;擬訂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推動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和業餘體校的建設及相關訓練工作,培養和輸送優秀競技體育人才;指導協調青少年體育比賽工作;組織指導全國青少年體育比賽參賽工作。
(五)體育產業發展處(北京市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該市體育產業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依法監管體育市場和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六)科技教育處。
負責該市民眾體育、競技體育的科技工作;組織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和體育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指導、協調運動員文化教育、體育系統體育專業教育;負責體育系統醫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
(七)規劃建設處。
擬訂該市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管理和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基本建設的管理,協調項目建設相關工作;組織協調體育體制改革工作;參與擬訂相關體育標準並組織實施。
(八)財務處。
負責編報部門預決算和管理資金的使用;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組織實施內部審計和績效檢查;負責統計工作。
(九)人事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優秀運動隊運動員招收、退役、傷殘評定、獎勵和保險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工會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四、人員編制

市體育局機關行政編制6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處級領導職數12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工會專職副主席1名、離退休幹部處處長1名)10副。

五、其他事項

(一)承擔北京市體育總會的日常工作。
(二)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0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三)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並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評估;其調整由北京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專題輔導報告會

北京市體育局舉辦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專題輔導報告會

2011年11月10日,市體育局舉辦全局系統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的專題輔導報告會。局領導、局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局機關全體人員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孫學才同志主持。
會上,邀請中央黨校哲學教研部董振華研究員,就如何學習理解和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作了輔導報告。
會議要求,全局各級黨組織要積極行動起來,把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抓緊抓好抓出成效。一是要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採取集中學習、個人自學、座談交流、專題研討、撰寫學習心得等方式,促進學習活動紮實開展。二是各級理論學習中心組要把學習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作為當前最重要的學習內容,安排好專題學習和研討,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學習,發揮表率作用。三是要抓好黨員幹部的學習活動,黨員幹部要先學一步、多學一點,帶頭學習貫徹。各級黨組織要把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作為黨員幹部教育培訓的重要內容抓好落實。四是加強信息交流和宣傳工作,及時總結、交流、上報本單位學習貫徹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情況,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

2010年北京市體育工作總結

2010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保持首都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關鍵一年,也是實施北京市“十一五”時期體育事業發展規劃的收官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市體育工作全面、協調發展,民眾體育有聲有色,全民健身服務體系逐步完善;競技體育基礎不斷夯實,項目布局合理調整;體育產業不斷發展,市場監管日益規範;體育賽事持續不斷,國際影響力日漸提高。
一、以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為契機,進一步推動北京市全民健身事業蓬勃發展
1.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各級政府責任。一是以市政府名義印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推進該市全民健身工作的通知》,強化全市各方面依法履行發展全民健身事業的責任。二是加強對區縣聯合檢查督導,全市各區縣均已將全民健身事業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列入地方財政預算金額共 6507萬元,我市“三納入”工作受到了國家體育總局的表彰。三是研究制定了《北京市全民健身實施計畫》,明確我市發展全民健身事業的目標、任務和措施。
2.加強公共服務,科學指導健身。一是建設、更新了325處全民健身設施,有力推進學校體育場地向社會開放工作。二是命名30個社區為“北京市體育生活化社區”達標社區,起草完成《北京市體育生活化社區管理辦法》(草案)。三是著力加強社會體育指導員隊伍建設和管理,全年培訓1.17萬人次;組織開展了北京市民體質監測。
3.注重品牌建設,創新活動形式。一是下發了《北京市“一區一品”民眾體育品牌活動評選標準及辦法》和《關於創建北京民眾體育國際品牌賽事活動的意見》,從市級民眾體育品牌活動向區縣“一區一品”民眾體育品牌活動擴展。二是辦好和諧杯桌球比賽、全民健身路徑交流大會等22項市級、665項區縣級和2562項基層全民健身系列活動,958萬人次參與,擴大品牌活動的影響力和覆蓋面。三是挖掘體育文化內涵,結合傳統節日,舉辦龍騰獅躍鬧元宵、北京國際山地徒步大會、龍舟賽等全民健身活動。四是依託社會,改革和創新活動模式,舉辦北京世界華人籃球賽及保齡球和羽毛球等“快樂周末賽事”,建立全民健身的長效機制。
4.統籌體育組織、均衡發展城鄉體育。一是調整完善了市全民健身工作委員會,充分發揮全市各單位、各部門積極性,統籌規劃各類人群體育工作協調發展。二是重點扶持體育社團實體化工作突出的協會,切實推進體育社團實體化、社會化改革進程,全面加強協會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隊伍建設。三是繼續開展體育工作“六進鄉鎮”活動,加強農村全民健身設施建設,研究制定了體育特色村評估標準;參與主辦第三屆北京市直屬機關運動會。四是以參加全國體育大會、全國水上運動會和舉辦北京市體育大會為依託,發展非奧項目高水平隊伍。
二、以新周期競技體育發展規劃和項目布局為核心,完善訓練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明確發展思路,調整項目布局。確定新周期競技體育發展思路,結合國家奧運戰略和我市運動項目實際情況,新成立了高爾夫球和七人制橄欖球項目,與北汽集團合作成立了北汽排球俱樂部,並組織“三大球”青年組全運會參賽隊伍。
2.夯實隊伍建設,全面備戰亞運。一是我市運動員參加2010年重大國際比賽和亞運會成績突出,受到國家體育總局的表彰,我市在兩項表彰中均排在全國第四名。二是全面實施領隊、教練員聘任工作,完善保障措施,出台《北京市運動員聘用暫行辦法》,引進優秀體育人才21人。
3.狠抓業訓工作,加強後備人才培養。一是經過嚴格選材、測試、體檢和文化考試,錄取392名二級運動員。二是深入到區縣體育局積極推進業餘體校規劃建設,制訂了青少年運動員體能素質選材測試標準。三是舉辦第十三屆北京市運動會,促進了首都青少年競技體育水平的提高。
4.做好體育科研攻關和科技保障工作。一是運用我市科技資源優勢,聯合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開展了多項科研攻關和科技服務。二是積極引入國內外體育科研和其他領域的科研成果,開展北京部分重點運動項目訓練效果評價與科技保障手段的套用研究。
5.規範管理機制,加大培訓力度。一是加強監督,確保運動隊反興奮劑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常態化和長效化,2010年全年未出現任何興奮劑違規行為,維護了首都競技體育的榮譽。二是迎接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素質教育綜合督導評估,做好優秀運動員免試入學推薦工作,培訓市區兩級教練員1179人次。
三、以建設國際體育中心城市為目標,加快我市體育產業發展步伐
1.加強基礎性工作,規範引導資金管理。一是制定了《北京市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項目管理檔案。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公開徵集2010年度體育產業發展引導資金支持項目。三是規範和加強引導資金管理工作,配合市財政局對2007至2009年度引導資金扶持項目進行績效考評。
2.開拓銷售渠道,體育彩票銷量持續增長。一是利用世界盃比賽契機,推動競猜型彩票銷售。二是推進郊區縣彩票銷售工作,即開型彩票銷量逐季遞增。2010年度全市共銷售體育彩票約30.75億元,占全市彩票銷量的44.48%,銷量排名全國第六位,為國家籌集公益金約7.51億元,受到國家體育總局的表彰。
3.突出預防為主,強化日常監管。開展了全市體育運動項目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執法大檢查及全市體育行業地下空間執法檢查等各項執法檢查活動。監管與服務相結合,舉辦滑雪場雪季宣傳推廣新聞發布會,加強對我市滑雪場的整體推廣。
四、以承辦國內外大型賽事為重點,創建北京體育品牌賽事
1.成功舉辦了2010年北京首屆世界武搏運動會,達到了劉淇書記提出的“讓運動員滿意,讓廣大市民滿意”的要求。圓滿完成了國際自盟場地腳踏車世界盃賽、世界斯諾克中國公開賽、北京國際長跑節、歐亞全明星桌球對抗賽、國際鐵人三項洲際杯賽、國際馬球公開賽、北京國際山地徒步大會、巴薩中國行國際足球友誼比賽、NBA北京賽、中國網球公開賽、世界單板滑雪北京賽等11項國際重大賽事的籌辦工作。承辦了全國足、籃、排職業聯賽北京賽區比賽等賽事。
2.成功申辦了2015年國際田聯世界田徑錦標賽、2011年首屆世界智力精英運動會和首屆環北京職業公路腳踏車賽
五、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為動力,各項體育工作協調發展
1.啟動《北京市全民健身條例》立法修訂工作,進行“社區配建體育設施方案”調研;進一步規範體育行政執法,加強體育行政執法檢查力度,處罰違法案件1例。
2.深入推進體育行業作風建設,增強廉潔高效的服務意識。從切實維護國家榮譽、首都榮譽的高度,認真抓好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工作,確保各項賽事公平、公正。
3.北京市“十二五”時期體育發展規劃編制工作進展順利。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劃分九個課題,以多種形式向社會及市政府有關委辦局徵求意見,基本完成規劃的調研、起草和論證工作。
4.積極推進基本建設,開展治理工程建設領域突出問題專項工作;完成了20家場館的體育服務認證;成功舉辦了第四屆北京體育產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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