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簡稱:城管執法局、城管,英文:Urban Management And Law Enforcement,英文縮寫:UMALE)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負責城市管理執法的部門。2017年根據《城市管理執法辦法》成立,城市管理執法人員屬於行政執法類公務員,通過公務員考試並接受正規訓練後,按照局、隊的執法人員編制而調配。全國監督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其省、自治區級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其直轄市、較大的市、縣級的部門為城市管理局,基層的執法組織分別為鄉、鎮城市管理執法所和縣、市城市管理執法局街道執法所。

基本信息

歷史

秦漢時期

民間有“黎明起,灑掃庭院”的習慣。秦法中有:“棄灰與道者刑”的法律。

唐宋元時期

初,義大利馬可·波羅遊歷幾遍中國,在他的《馬可·波羅行記》中提到南宋都城臨安的商業繁盛、人煙稠密、市容整潔,並稱譽為“世界最富麗華貴的城市”。古臨安,城市人口聚居,大量的垃圾便有專人進行清除,並以此為生。

明清時期

末,開始由警察機構管理清潔工作,包括清理街道、收運垃圾、整頓廁所等項內容。這是政府管理城市環衛工作的開端。

民國時期

民國時期,城市環衛工作已初具規模。民國18年前後,大城市先後使用撒水汽車在道路上撒水降塵,同時陸續使用汽車運輸垃圾,政府還撥款修建了一批公共廁所。各地政府均頒布了有關清潔衛生的管理條例,清潔工作開始形成制度化和經常化。但環衛機械發展緩慢,直到1949年時,環衛工作基本上還是笨重的體力勞動,極少有機械設備。

共和國時期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隨著社會主義經濟和城市建設的發展以及城市管理的加強,環境衛生工作也有了相應的發展,各城市均建立和健全了環衛管理機構。1980年前,環衛部門隸屬多變,公安、衛生、供銷等部門都管理過環衛工作,1980年起改由城市建設系統管理,環衛形成一個完善的行業。由於各級政府的重視,環境衛生法規逐漸完善,開始走上依法治理環境衛生的軌道。環衛隊伍迅速擴大,環衛作業逐步由半機械化代替笨重的體力勞動,環衛工人被譽為“城市美容師”,受到了社會的尊重,同時生活也有了較大的改善。因而,全國城市的環衛面貌均有了極大的改善,出現了一批符合國家衛生城市標準的衛生城市。
中國共產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城市的建設事業迅猛發展,從而給城市的建設管理帶來了許多新的問題。城市容積的迅速擴大,人口的積聚增加,亂搭亂建建築物,亂挖亂占城市道路、園林綠地,妨礙交通、影響城市綠化;亂貼亂畫、亂堆亂倒、亂吐亂扔、亂擺攤設點等,嚴重影響城市容貌;各種毀壞、破壞公用設施,破壞城市規劃的現象屢有發生,許多地方的城市人民政府陸續組建了城建監察隊伍。自建設部(90)建城字第372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建管理監察工作的通知》下發後,城建監察隊伍在全國縣城以上的城市普遍組建。
2016年10月11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下發《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的通知》,設立城市管理監督局,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協調機制和考核機制。根據中央編辦批覆,住房城鄉建設部稽查辦公室將整體改編為“城市管理監督局”。2017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和《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供應管理辦法》設立全國統一的城市管理執法系統。

職能

城管執法,事實上是將過去中國城市各政府機構所擁有的各自範疇內的城市執法職能集中行使,包括市容環境衛生、城市規劃管理(無證違法建設處罰)、道路交通秩序(違法占路處罰)、工商行政管理(無照經營處罰)、市政管理、公用事業管理、城市供水管理、停車管理、園林綠化管理、環境保護管理、施工現場管理(含拆遷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車、黑導遊等各方面需要出動執法的事宜。

執法範圍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的行政處罰權。
環境保護管理方面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工商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違法停放機動車輛的行政處罰權。
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的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主要職責

貫徹實施國家及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及規章,治理和維護城市管理秩序。
組織起草本區域有關城市管理執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體制的意見和措施。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工作。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工作。
負責本區域市政設施、城市公用、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中的專業性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區域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查處工作。
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系統的組織建設、作風建設、隊伍建設以及廉政勤政建設工作。
承辦區域政府及城市管理市政管委交辦的其它事項。

標誌標識

2017年,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頒布了《城市管理執法制式服裝和標誌標識供應管理辦法》統一全國城市管理執法制服和標誌。
由國徽、飄帶、盾牌、牡丹花橄欖枝組成,國徽象徵國家,以飄帶組成“人”字代表人民,體現了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盾牌象徵依法行政,牡丹花和橄欖枝組成裝飾圖案,表示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五朵牡丹花表示構建權責明晰、服務為先、管理最佳化、執法規範、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體制。

制式服裝

配色為藏青色和天空藍,藏青色顏色深邃,給人以威嚴、正義的感覺,天空藍給人以明朗的感覺,兩種顏色結合起來,層次分明,塑造一種清爽的職業形象。
服裝分為春秋(冬)常服、春秋執勤服、冬執勤服、短袖制式襯衣、長袖制式襯衣、襯衣、防寒大衣。
帽分為男性大檐帽和大檐涼帽,女性卷檐帽和卷檐涼帽,布面裁絨防寒帽,皮面裁絨防寒帽,皮面直毛防寒帽。
裝具分為雨衣、高靿雨鞋、低靿雨鞋、反光背心。
帽徽為金色標誌標識。
制式服裝制式服裝
肩章為金色牡丹花和金色橄欖葉,分為硬肩章,軟肩章,套式肩章。
領花為金色橄欖葉中間鑲嵌金色牡丹花。
臂章為盾型,上1/3處為金色宋體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和金色黑體的“城市管理執法”字樣(協管為“城市管理協管”),下2/3處為金色橄欖葉半環繞的紅色牡丹花。
胸牌由長城、盾牌、牡丹花、橄欖葉組成,盾牌中央上半部為省級行政區名稱,下半部為牡丹花。分為軟硬兩種。
胸號為金色框線內嵌8位阿拉伯數字。
其他有領帶、領帶夾、腰帶、腰帶頭、標誌扣。
鞋分為男女單皮鞋、男女皮涼鞋、男女棉(毛)皮靴。
胸號為8位數阿拉伯數字,前2位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編號(協管為XG),中2位為地級市、較大市、設區的市編號,後4位由市轄區、不設區的市、縣自行編訂。

未來趨勢

中國政府改革和發展綜合執法制度,將多個行政部門的行政執法權歸併到一個部門統一行使,將是未來發展的趨勢,但有大合併和小合併兩種模式。

青島模式

山東省青島市西海岸新區的綜合執法模式,是將原城管執法局、文化執法局、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大隊、交通執法大隊、海洋監察大隊進行合併,成了綜合執法局,是為小模式。位於上海市浦東新區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委員會綜合執法大隊也採取這種模式。

南澗模式

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澗彝族自治縣的綜合執法模式,是將所有的行政執法類單位包括原市場監督管理局一同合併為市場監督管理局,實現全部行政執法權的統一行使,是為大模式。

機構設定

中央部委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城市管理監督局;

自治區

主管部門為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例如:
黑龍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直轄市

領導部門為城市管理局,例如:
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玄武區城市管理局;
昌吉回族自治州木壘哈薩克自治縣城市管理局。

街道

執法部門為城市管理執法所和街道執法所,例如:
上海市浦東新區三林鎮城市管理執法所;
南充市南部縣龍廟鄉城市管理執法所;
長沙市芙蓉區城市管理局馬王堆街道執法所;
錫林郭勒盟東烏珠穆沁旗呼熱圖淖爾蘇木城市管理執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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