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

牡丹社事件是是日本試圖吞併清朝蕃屬國琉球國而藉口出兵侵略清朝台灣的軍事行動。 琉球國宮古島民台灣遇害事件。發生於公元1871年,琉球國宮古島島民上繳年貢的船隊歸途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東南部,船上69人當中三人溺死,54人被台灣原住民殺害,僅12人生還回國。1874年(中國清朝同治十三年,日本明治七年),日本利用清朝官員的糊塗,稱琉球是日本屬邦,試圖吞併清朝蕃屬國琉球國,並以此為藉口發動大舉進攻台灣島的軍事行動。這是日本政府自從明治維新以來第一次向國外發動的戰爭,也是清朝與日本在近代史上第一次的重要外交事件。

基本信息

事件起因

遠因

琉球王國原本在明朝時為中國的藩屬國,中國與琉球的宗藩關係有五百多年之久。自明初以來,琉球與中國的關係就很密切,琉球不斷向中國進貢,琉球歷代國王都接受中國冊封。1372年,明朝太祖朱元璋對中山王察度發布詔諭。山北、中山山南三王向明政府朝貢。琉球成為明王朝的藩屬。清朝建立以後,琉球使節於1646年來華,受到順治帝的接見。從此,琉球使節與清廷往來不斷。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禮官張學禮為正使出使琉球。此後,每逢琉球新王繼位,都有清朝使節前往冊封與慶賀。1663年(清康熙二年)和1756年(清乾隆二十一年),清帝兩次賜印給琉球國王,乾隆所賜之印寫有“琉球國王之印”字樣。但是日本江戶幕府時期武力迫使琉球王國向日本進貢,等於琉球王國同時跟中國(當時為清朝)與日本稱臣進貢,所以日本明治政府建立後一直想讓琉球王國只向日本政府進貢稱臣,進而併吞琉球,因此便等待機會下手。
而在台灣方面,清朝雖然在1683年順利的將台灣納入清帝國版圖中,但是對於台灣的態度卻一直猶疑不定,所以對於台灣的治理態度僅只於已經開發的區域,而對於尚未開發區域則以劃分界線的方式限制人民越界開墾,並且不納入統治範圍內,因此成為後來日本出兵的有利條件。

近因

1871年(中國清同治十年,日本明治4年)10月一艘琉球宮古島民的進貢船在回那霸航行時遭遇颱風,漂流至台灣南端,船上69名乘客溺死3人,有66人上島蹬岸。但後來他們因闖入高士佛社台灣原住民住地,遭台灣原住民殺害54人,逃過一劫的其餘12人則在當地漢人營救下前往台南府城,然後轉往福州乘船歸國。
1873年11月,日本政府派外務卿副島種臣以“中國派遣特命全權大臣”的身分出使中國,針對宮古島人遇害事件試探清廷的態度。隨員柳原前光到清政府總理衙門詢問琉球漂流民被殺事宜。柳原前光提出:“貴國台灣之地……貴國所施治者僅及該島之半,其東部土番之地,貴國全未行使政權,番人仍保持獨立狀態。前年冬我國人民漂流至該地,遭其掠殺,故我國政府將遣使問罪。”清廷總理衙門大臣吏部尚書毛昶熙及戶部尚書董恂表示:“番民之殺琉民,既聞其事,……。夫二島俱我屬土,屬土之人相殺,裁決在我。我恤琉人,自有措置,何預貴國事而煩過問?”柳原前光爭辯說,琉球為日本的國土,清政府應懲罰殺害琉球人的番民。毛昶熙說:“殺人者皆生番,故且置化外。……皆不服王化。”柳原前光說:“生番害人,貴國舍而不治,我卻將問罪島人。”
清廷官方表示遇害之宮古島人皆已接受中國之撫恤遣返處理,此事件與日本無關。副島種臣則大爭琉球為其屬地,又陳述小田縣民遇害的詳情,並且問為何清朝不懲辦台番,毛、董則以“生番”(不順服清廷的台灣原住民)不服王化為理由推搪。又說:“生番系我化外之民,問罪與否,聽憑貴國辦理。”,這正中副島種臣之下懷,“化外之民”的說法成為日本出兵台灣的接口和依據,是次出兵是為“牡丹社事件”。

事件過程

出兵前

日本人開始向等國租用輪船,雇用美國軍事顧問,準備對台灣出兵、征討台灣原住民,並派遣樺山資紀水野遵來台調查。最初,這些國家的的駐日使節均對日本做法沒有異議。但到出發前夕,英美等國卻轉變態度表示反對,因此日本高層下令軍艦延期出發,但在港口整裝的軍方卻不予理會。
爭戰過程
1874年5月10日,日軍於射寮(今屏東縣車城鄉射寮村)登入。5月18日到5月21日,日軍與台灣抗日派原住民有小規模接觸,互有傷亡。5月22日,佐久間左馬太率領日軍150人進抵石門(今屏東縣牡丹鄉石門村)遭到抗日派原住民強烈抵抗,最後日軍陸戰隊攀上峭壁居高臨下,情勢逆轉,原住民敗逃,牡丹社酋長阿祿古父子身亡。經此一役,多數采觀望態度的原住民皆靠向日本。6月1日起日軍分三路掃蕩抗日派的牡丹社、高士佛社、女奶社等原住民,沿途只有小規模抵抗,占領後焚燒村屋並撤回射寮營地。7月1日,牡丹社、高士佛社、女奶社終於投降。日軍移營龜山(今車城鄉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附近)長期駐紮,但在熱病侵襲之下,日軍紛紛病倒,總指揮西鄉從道中將要求日本政府早日撤兵。

清朝態度

一開始政府仍不以為意,但到了戰爭開始後,清廷在意識到事態嚴重。因此於5月下旬派遣沈葆楨來台查看,辦理台灣海防及對各國的外交事務。之後與日本大久保利通進行談判,簽訂《北京專約》。

結果與影響

根據《北京專約》,日本方面要求清朝承認日本出兵是為了“保民義舉”,這就等於承認琉球是日本的屬地,中止了中國(清朝)與琉球間的藩屬關係。而清朝的主權行使範圍包括全台,也在日本簽下條約之後不再有爭議。
雖然日本失敗,但是仗著由美國撐腰,日本向清政府索賠50萬兩白銀。雖然對日本這樣一個東瀛小國賠款十分有失大清帝國的體面,但是考慮到1840年以來大清帝國積貧積弱的實際情況,清政府最終選擇了花錢消災。畢竟,一個和珅抄家就能抄出上千萬兩白銀,50萬兩對於整個大清國來說不過九牛一毛
錢是賠了,但是被這樣同屬被西方列強打壓的小兄弟欺負了的事實,還是在朝中激起了軒然大波。由總理各國事物衙門牽頭,群臣紛紛上奏,強調海防,引起了年輕的光緒帝高度重視,由此展開了一場關於海防戰略的大討論。在此過程中,文華殿大學士、首輔、直隸總督李鴻章前瞻性地指出:日本近在肘腋,將永為中土之患!
綜合各方面意見,朝廷最後決定:分別成立北洋水師和南洋水師,任命李鴻章為北洋通商事物大臣,總管北洋水師,任命沈保楨為南洋通商事務大臣,總管南洋水師。

文化資產

1
琉球藩民墓:屏東縣車城鄉統埔村,清同治10年(1871年)因颱風漂流至恆春八瑤灣的琉球居民五十四人被排灣族人出草,死者屍首由楊友旺及客籍張眉婆、林碰獅等人以一冢安葬於統埔村落邊,日本政府藉此事在同治13年(1874年)發動「牡丹社事件」,日軍首領西鄉從道每年給付年金,囑咐林阿九家族代為管理祭祀。日治時期定期祭拜維護,大正14年(1925年)當年幸免於難的琉球人島袋龜在來台發起琉球藩民墓整修運動,並出版《牡丹社遭難民墓碑改修報告書》。大正15年(1926年)藩民墓開始整修,遭難者名單刻於碑上,昭和2年(1927年)12月完工。民國67年(1978年)沖繩史家又吉盛清來台,並分別於日、琉、台三地,推動「台灣遭害者之墓」與「琉球藩民墓」改修工作。民國70年(1981年)取得屏東縣政府、車城鄉公所同意興工,民國71年3月改建完畢,但將墓碑上的「大日本」三字塗掉。民國89年(2000年)碑文上的「大日本」字樣恢復碑體原貌。
二鯤鯓炮台:國定古蹟,又稱「億載金城」,位於台南市,1874年日本發動牡丹社事件時,清廷一面向日本抗議,一面派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楨辦理台灣等地海防兼理各國事務大臣。沈葆楨以安平形勢險峻,奏請建造仿西洋式炮台一座。炮台由法國人帛爾陀(Berthaud)設計,從同治十三年(1874年)起建,到光緒二年(1876年)完工。當時安平南邊有一至七鯤鯓等七個沙洲島,炮台位於二鯤鯓上,故稱「二鯤鯓炮台」。因炮台入口城門上方有沈葆楨提額「億載金城」,亦稱「億載金城」,或相對於「安平小炮台」稱為「安平大炮台」。
鵝鑾鼻燈塔暨附屬建物:屏東縣歷史建築,位於恆春鎮鵝鑾里燈塔路90號,清光緒7年(1881年)11月創建,清同治6年(1867年)3月9日,一艘美國籍商船「羅發號」從汕頭駛往牛莊途中,航行至鵝鑾鼻西南七星岩附近,觸礁沉沒,船員登岸後遭受龜仔角(社頂)原住民襲擊,除清國水手一人逃至打狗(今高雄)外,全部罹難,且琉球人多次在該處亦遇難,並引發牡丹事件,應美國及日本政府之建議而籌設。

產生影響

經過本次事件,清朝體認到台灣的重要性,對統治台灣的態度有極大的轉變,在最後統治的20年(1874年-1894年甲午戰爭)中積極建設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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