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兵

募兵1.招募兵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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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語信息

募兵 :
mù bīnɡ
1.招募兵丁。
募兵是戰國中期以後出現的一種新型軍隊。募兵與傳統的徵兵不同,徵兵是依法服兵役制度,這是公民對國家應盡的義務。募兵是國家用金錢和其它物質條件僱傭的軍隊,是"賃市傭而戰"的僱傭兵。募兵與國家則是金錢與契約的關係,有錢則戰,無錢則散。
據《秦律雜抄·敦表律》記載,有"冗募",即募集的軍隊。他們為國家服役,國家根據他們服役期限的長短和任務的輕重,給予報酬。
雙方簽定契約,如果冗募背"致",即契約規定的日期,提前返回,便要受到懲處。
據《 荀子·議兵篇》,戰國時也有"近招募選",即以錢財而招募的募兵。荀子在評論齊、魏、秦三國軍隊的性質時指出"是數國者,皆乾賞蹈利之兵也,傭徒鬻賣之道也"。又說他們"其去賃市傭而戰之幾矣"。這說明戰國時列國僱傭"市中傭作之人"當兵的現象是比較常見的。據《莊子·人間世》,有位叫支離疏的人,身體殘疾,在"上征武士"時,可以"攘臂而游於其間"。這也可以說明戰國時募兵的普遍存在。但是,戰國時招募的軍隊規模很小,在當時的兵制中不占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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