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墉列傳

劉墉於清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進士,一年後散館,授編修,進入仕途,再遷侍講。乾隆二十年(1755年)十月,其父劉統勛(時任陝甘總督)因辦理軍務失宜下獄,劉墉受株連而遭逮治,鏇得寬釋,降為編修。次年六月,充廣西鄉試正考官。十月,提為安徽學政。任職期間,針對當時貢生、監生管理的混亂狀況,上疏“請州縣約束貢監,責令察優劣”,並提出了切實可行的補救辦法,“部議準行”。

簡介

劉墉(1719-1805),字崇如,號石庵,清朝官吏書法家,高密縣逄戈莊(原
屬諸城)人。大學士劉統勛之子。

典故

他1751年(乾隆十六年)中進士,入仕途。1755年(乾隆二十年)10月,其父
(時任陝甘總督)以辦理軍務失宜下獄,他時任翰林院侍講,亦遭逮治,逾月獲釋,
降為編修。次年,提安徽學政,任職3年,調任江蘇學政。1762年(乾隆二十七年),
任山西太原府知府。1765年(乾隆三十年)升任冀寧道台。次年因在太原知府任內
失察陽曲縣令段成功貪侵公帑,坐罪革職擬死。詔免,發軍台 (清廷設在邊疆的
郵驛)效力贖罪。次年赦回,仍授編修。1770年(乾隆三十五年),遷江西鹽驛道。
1772年(乾隆三十七年)擢陝西按察使。翌年,因父逝世,歸籍丁憂。
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初還京,授內閣學士。10月任四庫全書館副總裁。翌
年,復任江蘇學政。在此任內,他劾舉徐述夔著作悖逆有功及督學政績顯著,擢
湖南巡撫。時值該省多處受災,哀鴻遍野,貪官污吏猖獗,民怨載道。他嚴劾貪
官,勘修城垣,革除陋習,撫恤災民,頗有政績,升都察院左都御史。
1782年(乾隆四十七年)4月,充任三通館總裁,5月,為吏部尚書,奉旨審理
山東巡撫國太(皇妃伯父)結黨營私、貪縱舞弊案。他至山東境內,化裝道人,步
行私訪,查明事實。山東連續三年受災,而國太邀功請賞,以荒報豐,開徵時,
凡無力完納者,一律查辦,並殘殺進省為民請命的進士、舉人9名。及至濟南,
經審問,查清國太已知貪贓案發,遂湊集銀兩妄圖掩飾罪行。他如實報奏朝廷,
奉旨拿國太回京,並開倉賑濟百姓。時皇妃已為國太說情,有的御史從旁附合。
他遂以民間查訪所獲證據,歷數國太罪行,據理力爭,終使國太伏法。
1797年(嘉慶二年),他升任東閣大學士。1799年(嘉慶四年),奉嘉慶皇帝旨,
辦理文華殿大學士和珅結黨營私、勒索納賄一案。他不畏權勢,立即查明和珅及
其黨羽橫徵暴斂、搜刮民脂、貪污自肥等罪20條,回奏朝廷。皇帝處死和珅,並
沒收其家財三分之二(白銀二億三千萬兩)入官。不久,嘉慶皇帝加賜他為太子少
保,後又命其充任會典館正總裁。
他外嫻政術,內通掌故,博通經史,長於古文考辨。曾三次兼署國子監,數
任鄉試、會試正考官。又籌辦編撰過《四庫全書》、《西域圖志》和《日下舊聞
考》。並擅長書法,其書貌豐骨勁,味厚神藏,有“棉裡裹針”之妙,與翁方綱、
梁同書、王文治、鐵保等齊名。其中部分墨跡,由其侄劉鐶之整理,摹勒上石,
以《清愛堂石刻》刊行。著有《劉文清公遺集》17卷及《劉文清公應制詩》1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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