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支敦斯登國家圖書館

根據公共法於1965年10月5日設立的列支敦斯登國家圖書館為一獨立實體。作為小國的專門機構,國家圖書館具有三重含義,既是國家圖書館,又是科學圖書館,也是公共圖書館。該國頒布的《公共法》。該館是國際圖聯和歐洲研究圖書館協定的成員。館長:巴巴拉·福格特女士(Mrs. Barbara Vogt)。

基本信息

簡介

根據公共法於1965年10月5日設立的列支敦斯登國家圖書館為一獨立實體。

主要職能

作為小國的專門機構,國家圖書館具有三重含義,既是國家圖書館,又是科學圖書館,也是公共圖書館。
作為國家圖書館,它儘量收集和保存列支敦斯登的文獻,並最大限度地提供使用。

資源建設

法定保存繳送本的地位使境內出版商呈繳每本出版物,這構成了基本館藏。每年通過刊行《列支敦斯登書目》,使國家文獻得到充分利用。

數字圖書館

由於與瑞士的聖蓋倫圖書館網路相聯,國家館屬於SIBIL用戶組的RUBUS成員。

用戶服務

列支敦斯登國家圖書館免費向公眾開放,外借需註冊。通過館際互借系統,圖書館資料也可供其他圖書館使用,專門收藏如版畫和檔案的利用有特殊說明。
開放時間:

閱覽室 周一 8:00-12:00 13:30-18:00; 周二 8:00-12:00 13:30-20:00
周三至周五 8:00-12:00 13:30-18:30; 周六 13:00-17:00。
外借  周二 13:30-20:00; 周三至周五 13:30-18:30; 周六 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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