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造具備

兩造具備

簡介

西周時期訴訟制度之一,即要求原被告雙方到庭。審判官要聽雙方的陳述,以免訴訟中虛誣及冤枉之事發生。一方故意不到庭者,以敗訴論。但“命夫命婦不躬坐獄訟”,即大夫以上及其妻子可不出庭受審,以維護其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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