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證

偽證

偽證,是指在刑事或民事或行政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或陳述、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隱匿重要證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員偽造、隱藏、毀滅證據的,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及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證的定義

偽證,是指在刑事或民事或行政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和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或陳述、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隱匿重要證據的行為。

偽證的主要方式有:(1)對案件事實做虛假陳述;(2)對有關證據做虛假辨認;(3)偽造證據;(4)故意做虛假翻譯等。

偽證者在主觀上必須出自直接故意,即偽證者明知其虛假證明/陳述是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但為了陷害/不利他人或者隱匿重要證據而為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針對偽證的法律條款主要為305/306/307條。

第305條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鑑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對與案件有重要關係的情節,故意作虛假證明、鑑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罪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此條款的罪名即為人人所知的偽證罪,也就是說在刑事訴訟之外不存在偽證罪,但決非只有偽證罪才能懲治刑事或民事訴訟中的偽證行為。

第306條在刑事訴訟中,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威脅、引誘證人違背事實改變證言或者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辯護人、訴訟代理人提供、出示、引用的證人證言或者其他證據失實,不是有意偽造的,不屬於偽造證據。

第307條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妨害作證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當事人毀滅、偽造證據(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罪),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條款特點為:其適用範圍並不局限於“刑事訴訟中”,也就是說,民事訴訟中的偽證行為也可適用此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外有關偽證的法律規定有:民事訴訟法102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員偽造、隱藏、毀滅證據的,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及威脅、阻止證人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訓誡、責令具結悔過或者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15日以下的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兩條法律都主要以少量罰款或拘留作為主懲罰手段,但都確認了偽證成罪的可能性,否則,“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就毫無意義了。

其它司法解釋或規定有:最高人民檢察院2002年10月24日發布的司法解釋《關於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財物的行為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答覆》:…通過偽造證據騙取法院民事裁判…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審判活動…如果行為人有指使他人作偽證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妨害作證罪追究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八十條......當事人或者其他訴訟參與人偽造、毀滅證據提供假證據阻止證人作證,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或者對證人、鑑定人、勘驗人打擊報復的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二條的規定處理。

小說作品《偽證》

基本信息

作者:一翎

出版社: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第1版 (2013年8月27日)

平裝

ISBN:9787505731967

條形碼:9787505731967

品牌: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封面:

內容簡介

這是一部融合純愛、陰謀、背叛、悔罪、救贖、懲戒於一體,內容涉及愛情與婚姻、道德與法律、情與性、仇與恨、商業潛規則與商戰的都市懸疑情感小說——青年企業家顧皓楠的妻子姜海馨深夜墮樓身亡,警方介入調查。保姆周子寧出於對顧皓楠的同情和愛戀,向警方提供虛假證詞,隱瞞顧皓楠失手把姜海馨推下樓的事實,幫他暫時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並希望顧皓楠娶她為妻。顧皓楠為了體面地活下去違心答應了周子寧,卻在事後出爾反爾,和才貌出眾的同事魯思琪走在一起,逼走了周子寧。然而,當他從警方那裡得知,周子寧三番兩次救了他,就不顧一切地尋找周子寧,卻不知他早已陷入一場為復仇織就的情網中,身不由己地跌入人生的困境:命案纏身、婚姻失敗、情路艱難、事業崩盤……一邊是真愛無價,一邊是法網恢恢;一邊是慾壑難填,一邊是掙扎迷亂……每一個人都在為活著、為活得更好而絞盡腦汁……

當愛情與婚姻遭遇仇恨和陰謀,當絕望與希望、法與情殊死相爭,痴情的愛戀能否救贖原罪毀滅的靈魂?愛的偽證,因愛而以身試法,證實的到底是什麼?

片段選讀

這起案子,表面看很簡單,姜海馨就是抑鬱自殺而死,但它實際上是一起故意殺人案!

御林華府小區

寒夜,冷風如刀,刺骨冰寒,整個威華市萬籟俱寂。

突然,一聲悽厲的尖叫如子彈般穿透人們甜美的夢境,帶來驚魂的戰慄……

十分鐘後,威華市刑偵科科長徐東接到緊急來電,“御林華府小區八號樓有人跳樓自殺,原因不明!”

警方緊急出動。

二十分鐘後,徐東一行人趕到威華市最豪華的居民區御林華府,八號樓下,已經被圍得人山人海,水泄不通。

徐東和助手們分開驚惶騷亂的人群,就看到一個女人躺在血泊之中,腦袋折合在肩胛下,以一種不可思議的角度仰轉著臉,臉上的五官已經振撞得移位、殘亂,腦漿都出來了,整個兒的慘不忍睹,顯然已經沒救了。

徐東皺了皺眉頭,把目光從屍體身上挪開,四下看了看,發現離屍體不遠的地上,僵直地站著一個二十歲左右的女孩,穿著單薄的睡衣,額頭上卻冒著細密的汗珠子,目光散亂,渾身發抖,像被驚嚇奪去了魂魄。

她的樣子沒什麼特別,乍一看,給人第一印象就是樸實,頭髮凌亂地扎著,眉眼不加雕琢,身上的睡衣顏色老舊,但洗得很乾淨,她很瘦,臉色異樣的潮紅,站在那裡,單薄得像一抹脆弱的影子。

“她是死者姜海馨生前的保姆,叫周子寧,是第一個發現姜海馨跳樓的人。”旁邊的一個觀眾主動向徐東介紹。

“她們家就她們兩個人嗎?”徐東問。

“不,姜海馨有丈夫,就是市里赫赫有名的青年企業家顧皓楠,好像不在家。”那個人說,“我是她們對門鄰居,聽到他們吵了一頓後,顧皓楠摔上門走了,然後一直沒有回來……”

小兩口吵架,女人一氣之下想不開跳了樓。

這過程順理成章,先前也有不少這樣因夫妻感情不合而引發的案例,案情再簡單不過,看來,不用太費神。

徐東點點頭,轉頭又看了看那邊魂不守舍的周子寧,說,“帶我們上樓看看,打電話把顧皓楠叫回來!”

可是,那個周子寧對他的話充耳不聞,只瞪著大眼睛愣怔地看著他,似乎根本聽不懂他在說什麼。

“周子寧!”徐東不得不提高聲音叫她。

“啊?!”周子寧激靈靈地打了個寒戰,回魂迂魄看著他,臉色慘白如紙。

“帶我們上樓看看,打電話把顧皓楠叫回來!”徐東只好重複一遍,又轉身對幾個助手說,“小劉小李,你們幾個留在這裡封鎖現場,仔細堪察、了解一下情況,我和小周他們上去看看。”

刑警小劉、小李點頭,開始疏散人群、忙碌起來……

周子寧慌亂地點點頭,生硬地邁動雙腿,領著徐東往幽黑的樓洞裡走,走到樓梯口,卻驀然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手電筒、攝像機的閃光燈、小區的燈光還有慘澹的月光,讓堪查現場的刑警和圍觀的人群,全都顯得那么紛亂、嘈雜,而姜海馨翻白的眼睛,竟然一瞬間變成了成千上萬隻,浮蕩在半空,幽怨、惡毒地盯著她……

周子寧聽見自己一直緊繃得心弦猛地發出一聲脆響,緊接著,她兩腿一軟,腦海里一片空白,整個兒虛軟地倒了下去!

“你怎么了!”徐東就跟在周子寧身後,見狀,趕緊扶住她,卻發現她已經昏了過去,身體像一塊燒炭般灼燙……

寫作寄語

《偽證》終於寫完了。

這是一部愛情懸疑小說,融合純愛、陰謀、背叛、悔罪、救贖、懲戒於一體,內容涉及愛情與婚姻、道德與法律、情與性、仇與恨、商業潛規則與商戰的都市懸疑情感小說——青年企業家顧皓楠的妻子姜海馨深夜墮樓身亡,警方介入調查。保姆周子寧出於對顧皓楠的同情和愛戀,向警方提供虛假證詞,隱瞞顧皓楠失手把姜海馨推下樓的事實,幫他暫時逃避了法律的制裁,並希望顧皓楠娶她為妻。顧皓楠為了體面地活下去違心答應了周子寧,卻在事後出爾反爾,和才貌出眾的同事魯思琪走在一起,逼走了周子寧。然而,當他從警方那裡得知,周子寧三番兩次救了他,就不顧一切地尋找周子寧,卻不知他早已陷入一場為復仇織就的情網中,身不由己地跌入人生的困境:命案纏身、婚姻失敗、情路艱難、事業崩盤……

一邊是真愛無價,一邊是法網恢恢;一邊是慾壑難填,一邊是掙扎迷亂……

婚姻看似堅固,卻又那么脆弱,往往驚不起一絲風吹雨打,需要雙方用心去呵護,在擁有的時候好好珍惜,在出問題時及時補救;而愛情,更是攙不得半點虛假,可遇難求……

每個人都在為活著、為活得更好而絞盡腦汁;

每個人都在尋求真愛,卻常與真愛擦肩而過;

每個人都想主宰命運,卻連明天都無法預料……

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間正道是滄桑,而生命之旅是這樣匆促,容不得遲疑。

所以,如果你在愛,就裡情真意切地愛;如果你在恨,就轉過身忘掉他;如果你被愛,要懂得感恩;如果你被恨,要學會保護自己;而如果你犯了錯,一定要迷途知返,不要試圖逃避……

最最要緊的,請學會珍惜,不要苛求完美。

一個懂得珍惜的人,會讓幸福停駐。

我希望我的每一個讀者能從我的故事中得到哪怕一點感悟,那將是我最大的鼓勵和欣慰。

最後,一如既往地祝福我親愛的朋友們,願你們擁有陽光和快樂,擁有真愛和幸福,開心常在。

偽證的後果

這些證據或因精心炮製而貌似真實證據,或與被審計事實之間存在某種巧合,如不認真排除,往往就會魚目混珠,以假亂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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