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十六歲

做十六歲

做十六歲,為台灣台南市的特色成年禮習俗。一說為起源清領時期於河港工作的苦力,在成年前僅能領半薪,故在16歲成年的七夕時分,向兒童守護神七星娘娘敬謝而衍生的民間傳統文化。另則認為繼承泉州舊禮而來。

簡介

台南特色成年禮“做十六歲”祭拜“七娘媽”台南特色成年禮“做十六歲”祭拜“七娘媽”

做十六歲,為台灣台南市特色成年禮。

做十六歲的起源有多種說法,比較普遍的說法系起源清領時期於河港工作的苦力,在成年前僅能領半薪,故在16歲成年的七夕時分,向兒童守護神“七娘媽”敬謝而衍生的民間傳統文化。但亦有部分廟宇襲承泉州舊俗,並與七夕習俗結合。無論如何,由於做十六歲習俗在台南經過長期演變,已與其他地區16歲成年禮有顯著不同,成為特色文化。

做十六活動以開隆宮最為鼎盛,台南市政府近年結合其他七夕、跨國交流,推動成為重要觀光節日之一。

起源

發源

16歲舉行成年禮,據考據在1754年(清乾隆19年)《福州府志》即載:“近世於冠禮鮮能行者,郡中惟一二禮法之家偶一舉行。民間則男女年十六延巫設醮,告成人於神,謂之做出幼,是失禮愈遠也。”由此可知,行於祖廟、男冠女笄的古禮,在當時早已式微多時。 另一方面,道教味濃厚的成年式大為風行,在閩浙方誌中屢見做出幼、出童子等風俗,學界認台南今日做十六歲可能與之有同源關係。

當地傳統

七夕即為兒童守護神“七娘媽”(即“七星娘娘”)的誕辰,台南很早就有祭拜的記載。清康熙年間巡台御史燕京人黃叔璥曾在《台海使槎錄》赤崁筆談中提及:“家供織女,稱為七星娘。紙糊彩亭,晚備花粉、香果、酒醴、三牲、鴨蛋七收、飯七碗,命道士祭獻畢,則將端午男女所結絲縷剪斷,同花粉擲於屋上。”

雍正、乾隆、嘉慶年間,台灣五條港(今中西區一帶)貿易興盛。因當時河港苦力需成年(16歲)方可領全薪,故發展出在16歲成年的七夕,祭拜七娘媽以感謝16年來順利成長的習俗。

五條港沒落後,做十六歲反而逐漸繁複,一度成為有錢人家的長子才有能力舉辦的習俗。連橫《台灣通史》:“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歲者,糊一紙亭,祀織女,刑牲設醴,以祝成人,親友賀之。入夜,婦女陳花果於庭,祀雙星,猶古之乞巧也[7]。”台灣通史同卷冠婚篇更稱“成人之禮,男冠女笄,台灣多以婚時行之。唯富厚之家,子女年達十六歲者,七夕之日,祀神祭祖,父師字之,戚友賀之,以紙制一亭,祀織女,以介景福。”

直至近年經濟水平提高,“做十六歲”已經普及且不分男女貴賤。當地政府甚至會在少年16歲時,寄函邀請參與活動。

泉州習俗

台南部分廟宇自認做十六歲襲承泉州習俗成丁(民間叫做:做十六歲),晉江、惠安、南安一帶皆有,但是在生日而非七夕舉行。其餘習俗如祭祀七娘、拜床母、搓圓仔、炊油飯、燒紙橋等類似,也沒有出鳥母宮等儀式。

程式

做十六歲早期並未有固定儀式,而是隨著家中貧富或行業有所不同。甚至在家中舉行,或是不做的家庭亦不在少數。直至1991年開隆宮才提出一套祭祀程式:祭品鋪張——祭拜七娘媽——出鳥母宮。

做十六歲的成年禮程式中,父母手持七娘媽亭立於神案前,由將滿16歲的未成年子女匍匐穿過供桌及七娘媽亭,男孩起身後須往左繞三次,女孩則往右繞三次。又由於台灣話中,白讀的“宮”與“間”同音,故也作出鳥母間,另有出婆姐間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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