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代理制

信訪代理制

信訪制度是公民權利救濟的一道重要防線,宜疏不宜堵。所以,地方政府部門在信訪工作中,不應止步於“把人看住”,更不能滿足於“零上訪”的假象。要解決來自基層的問題,僅靠信訪幹部的力量是不夠的,必須“大員”上陣,推動信訪代理制的健全和完善。

基本簡介

信訪代理制就是基層黨政機關、職能部門在民眾信訪問題上變“民眾上訪”為信訪“代理員代理上訪”,積極疏導民眾的信訪活動,降低信訪成本,解決民眾不會訪、無序訪和走彎路的問題而進行嘗試中的一種制度。

信訪代理制就是民眾有事找幹部,幹部跑腿辦事,解決問題。而“一單式”則是民眾填寫《信訪訴求單》,工作人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村、鎮、區三級逐級履行調解上報和受理辦理工作,被稱為“民眾張嘴、幹部跑腿”的新型信訪通道。

信訪代理員應該需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並具有較高素質和威信,熱心為民眾辦事。一旦發現民眾有上訪苗頭時,便主動參與其中,在徵得民眾同意的前提下,幫助民眾找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問題。 “信訪代理制”的實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訪民眾因找不準相關部門而像無頭蒼蠅一樣多次找、重複找,節約了民眾的上訪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級上訪的發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

信訪代理製作為一種制度和解決問題的辦法,目前仍在探索中,有部分地區有過嘗試,獲得了不錯的效果,但因為在我國現行的法律法規中目前還沒有相關的明文規定,故未有大面積推行。

信訪代理員在信訪過程中的角色,近似於律師在司法訴訟過程中的角色。

1、一般來說信訪代理員具有較為專業的知識和技能,對法律法規的理解和把握相對比較準確。

2、一般來說信訪代理員受託於民眾,能夠站在民眾角度來替民眾說話,容易取得民眾的理解和信任。

所以,這項制度對提高政府相關部門的工作效率,提高民眾信訪質量都具有具有較大的推進作用,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制度。

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牢記為民宗旨,發揚務實作風,從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的大局出發,變被動接待民眾上訪為主動代理民眾信訪,切實維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提高信訪工作效率,規範信訪秩序,有效減少民眾越級訪、重複訪和非正常上訪,充分發揮信訪工作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基礎性作用。

工作原則

1、堅持依法的原則。要嚴格按照《信訪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方式和程式展開代理工作。

2、堅持自願代理的原則。必須尊重信訪人的意願,不得強行代理。

3、堅持便民、利民、服務於民的原則。簡化代理程式,提高信訪事項代理工作效率,儘量縮短各個程式的辦理時間,為民眾解決實際問題。

被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要求基層信訪部門和工作人員給予代理符合代理範圍內的信訪事項。

2、有權隨時了解和掌握案件代理進展情況。

3、在代理期間不得越級信訪或重複信訪。

代理範圍

按照《信訪條例》的規定,信訪人對行政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社會團體、村民委員會及其以上單位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不服以上組織、人員的職務行為;可以委託信訪代理人代理向有關部門反映。對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投訴請求,信訪人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程式向有關機關提出,不屬本代理範圍。

代理程式

1、登記受理。信訪人反映信訪事項時,工作人員要詳細記錄信訪人姓名(名稱)、年齡、身份證號碼、住址、信訪事項、涉及人數等內容。

2、簽訂協定。信訪人將信訪事項委託代理人時,代理人要與信訪人簽訂《信訪代理協定書》,明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權利和義務,約定由代理人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情況,並協助解決,信訪人也必須承諾在約定解決問題期限內,不得越級上訪或重複信訪,經雙方簽字後,《信訪代理協定書》生效,進入代理運行程式。

3、代言代辦。《信訪代理協定書》生效後,代理人要認真研究、分析案情,制定具體的代理措施和時間安排,以代理人身份,積極協調有關部門,為被代理人代言代訪,力爭使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4、定期反饋。對於代理的信訪事項,代理人要定期與被代理人進行溝通,對有可能延期的,必須說明理由。

5、辦結回訪。代理人要督促協調承辦單位在《信訪條例》規定時限內辦結案件,並向信訪人出具《信訪代理答覆意見書》。

現實意義

信訪代理製作為一種新的信訪疏導方式,變“等民眾上訪”為“替民眾跑腿”,變被動化解矛盾為主動解決問題,嶽麓區探索實施以來,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信訪秩序方面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其一,暢通了民眾信訪的訴求渠道。居委會(村)、街道(鄉、鎮)信訪渠道是否健全暢通,直接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能否得到及時保障。推行信訪代理制,形成“民眾張嘴、幹部跑腿”的新型信訪通道,相對於以往百姓只能自己到上級信訪部門反映問題的老辦法,不僅使信訪人能以較小的代價實現訴求願望,而且能減少信訪矛盾積壓,有效避免或減少民眾重訪、越級上訪等行為。

其二,加強了信訪雙方的理性溝通。合理的矛盾糾紛解決程式是建立在溝通理性基礎之上的,這個溝通理性的核心是雙方面對面的、公開的、依據一定程式的平等的對話。而在實踐中,由於各種主客觀原因,一些信訪當事人情緒激動甚至失控,使得“有理信訪”出現“無序上訪”傾向,甚至發生一些更嚴重的過激行為。推行信訪代理制,由離民眾最近、最知心的基層幹部為民眾信訪代言,主動做工作,進行疏導、感化和教育,能更加有效地建立起公民與公共權力之間的信任,為解決信訪問題搭建一個溝通協調的平台。

其三,強化了基層幹部的服務理念。推行信訪代理制,就是要促進基層幹部在民眾需要的時候,能主動深入基層,滿腔熱情地幫助他們解決問題,樹立起黨和政府以及領導幹部的良好形象,融洽黨群、幹群關係。這不但大大地增強了基層幹部的服務意識,更能從源頭上防止信訪矛盾的產生。

指導作用

信訪代理製作為信訪工作的創新之舉,手段是“代”,關鍵是“理”。“代”就是聽取民眾反映,為民眾跑腿;“理”就是解決具體問題。在實際操作運行過程中,要注意把握好民眾上訪與信訪代理的關係、主動代理與自願代理的關係,通過不斷探索完善信訪代理工作機制,讓更多的百姓信賴和選擇信訪代理,努力構建依法暢通、理性有序、務實高效的信訪工作新秩序。

1、信訪代理制,搭起一座連心橋

自去年初起,西寧的信訪工作又多了一條渠道——信訪代理制度。一年多來,全市成功代理信訪事項104件,辦結率達100%。信訪代理制度這項“民眾張嘴、幹部跑腿”的新型信訪通道在西寧市全面推行以來,在政府和民眾當間搭起一座連心橋,政府能夠聽到百姓的呼聲,百姓的訴求有了規範的渠道,百姓信訪滿意度明顯提高。

2、信訪難事 政府免費跑腿

2009年4月30日,陳女士家中網路中斷一星期,多次打電話給省網通公司並奔走於省網通公司、電信公司等單位,但未得到受理解決。隨後,市信訪局與陳女士簽訂了《信訪代理協定書》。5月1日,在代理員的協調下,陳女士家中網路恢復正常。

3、代理制度的現實舉例:這是西寧市推行信訪代理制度以來的首例信訪代理事項。

2009年4月底,青海海山軸承廠居民區供電線路被盜,致使20餘戶居民家中斷電7天。住戶及小區業主委員會30餘人集體到西寧市政府上訪,請求政府給予協調解決。西寧市信訪局在徵得上訪民眾代表同意後,與業主簽訂了《信訪代理協定書》。在信訪局代理員的協調下,小區供電於次日恢復。

2009年一年,西寧市信訪局與司法局、勞動局等有關部門共同努力,充分運用信訪代理制度,通過指定信訪代理員,提供信訪代理平台等手段竭盡全力解決農民工信訪問題。共解決農民工工資信訪問題165件(次),幫助9500名農民工討回近8925萬元的欠薪,清欠率高達80%。

2009年初至今,西寧信訪代理制度解決的信訪事項不勝枚舉……

信訪代理,就是主要以村(社區)和各級信訪機構為代理平台,以社區(村)居委會幹部、法律從業者和各級政府職能部門工作人員為信訪代理主體,按照自願、公平、公正的原則,由代理人與信訪人就信訪事項簽訂代理書,由代理人到有關部門反映情況訴求,提出意見建議,幫助信訪當事人促成事情妥善解決。

據西寧市政府副秘書長、西寧市信訪局局長馬海州介紹說:作為一種新的信訪疏導方式,信訪代理制在化解社會矛盾、維護良好信訪秩序方面有著突出優勢。尤其是在信訪服務上,老百姓最為關注的就是怎么代理?費用怎么辦?推行信訪代理服務就是免費為老百姓跑腿解決問題,倡導依法代理、公平公正、便民利民的原則。

4、學習借鑑 代理制度應運而生

一直以來,西寧市委、市政府都很關心、重視信訪工作。為了適應和諧社會建設的新形勢,增強基層化解信訪矛盾和維護社會穩定的能力,進一步探索新時期化解矛盾的有效機制,2008年8月底,省委常委、西寧市委書記王建軍讀到上海市閘北區委副書記陳永弟發表的《推行信訪代理制有現實意義》的時評時,覺得這項制度特別好,於是就批示希望這項制度能在西寧推行開來。

隨後,西寧市上至主管領導下至工作人員,大家翻閱各類資料、上網學習,到已開展信訪代理工作的兄弟市實地學習,並結合西寧實際,根據《信訪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2008年12月9日,西寧市委、市政府發出《關於印發推行信訪代理服務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同時,將信訪代理服務工作列為西寧市委、市政府2009年為民辦實事項目。

在信訪事項的辦理過程中,代理員會及時將處理進展情況與信訪人溝通,並將信訪人的思想穩定狀況反饋給辦理機關;信訪事項辦結後,信訪代理員協助辦理機關向信訪人反饋辦理結果;對不服辦理意見的,幫助信訪人向辦理機關的上一級機關提出複查或覆核申請,並及時將複查(覆核)意見反饋信訪人;信訪事項辦結反饋後,定期回訪,徵求信訪人的意見和建議,確保信訪代理事項的辦結效果;信訪代理事項辦結後,由各級信訪代理機構將所有表格、材料、往來信函及各種與該案有關的文書、答覆意見書等立卷,一案一卷,歸檔備查。

在整個信訪代理服務工作中,代理員是連通百姓和政府及職能部門的“主角”。社區、企事業單位會根據實際工作選配1到3名專兼職信訪代理員,鄉鎮(街道)、區縣、市級根據實際工作選配1到3名專職信訪代理員。信訪代理員對民眾反映的問題和信訪請求認真登記後,填寫信訪事項代理登記簿,並與信訪民眾簽訂信訪事項代理協定書,明確代理時限和雙方責任。對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的,代理人會告知信訪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程式解決。

5、代理服務 信訪工作滿意度提高

為保證信訪代理制度穩步有效推開,西寧設立四級網路,一級一級解決問題。在西寧市信訪局設立信訪代理服務中心,在縣(區)信訪局設立信訪代理服務分中心,在鄉鎮(街道)司法所設立信訪代理服務室,在各行政村(社區)和企事業單位設立信訪代理服務站。這些中心、分中心、服務室、服務站開通代理公開電話,並將通訊地址、電話等信息向民眾公布。目前,西寧市有1578名信訪代理工作專(兼)職人員經過培訓,持證上崗開展工作。

西寧市信訪代理服務中心每季度都會督察、考核各級各部門的信訪代理工作。

此外,西寧市信訪局還實施了重大信訪代理事項直呈制度,對信訪代理員代理的群體性信訪事項和容易引發不穩定事件的重大隱患,信訪部門會向市領導呈送信息專報,由市領導作出批示,加大重大信訪事項的協調處理力度,促進重大信訪事項快處快結。當信訪代理員代理的事項影響全市的穩定時,就會啟動“三書一掛六連責任制”,即在處理重點信訪事項過程中使用《責任通知書》《答覆意見書》《複查意見書》,並對責任單位實行掛牌督辦,同時將包案市政府分管領導、承辦單位、組織部、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以及信訪局等六方的責任連在一起,強化責任監督,加強督查、督辦。

信訪代理工作開展一年來,切實為民眾反映的問題提供了平台和便利,使民眾訴求有效地得到了處理。最為突出的改變就是信訪秩序得到明顯規範。四級代理網路能夠把代理民眾信訪事項的服務視窗前移到民眾身邊,使老百姓反映訴求時在身邊就能摸到門、找到人,有效預防了民眾盲目上訪、無序上訪、越級上訪、重複上訪事件的發生。並且,信訪代理制度使信訪工作重心從中間環節的辦信接訪向源頭防範上延伸,從抓表象矛盾向抓防止矛盾轉變,堅持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在開展信訪代理的同時,立足“信息收集早、工作介入早、問題解決早”,使信訪代理服務工作在基層得到有效延伸,信訪基礎工作得到夯實。目前,70%的問題在基層一線得到化解。去年一年,西寧市接待民眾來訪起數、上訪人次均呈下降趨勢。

6、總結經驗開拓創新 推動信訪工作再創新業績

全國信訪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在遼寧省瀋陽市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出席會議並講話。周永康強調,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信訪工作,一要進一步加強源頭預防。

周永康在全國信訪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上強調

認真總結經驗 不斷開拓創新 推動信訪工作再創新業績

新華網瀋陽12月1日電 全國信訪工作經驗交流現場會11月30日至12月1日上午在遼寧省瀋陽市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書記周永康出席會議並講話。他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總結經驗,不斷開拓創新,推動信訪工作再創新業績,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出新貢獻。

在認真聽取遼寧、江蘇、河南、江西四省和湖北省荊門市、貴州省畢節地區、四川省安岳縣、山東省龍口市的經驗介紹後,周永康指出,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信訪工作,近年來,各地區各部門動員依靠廣大幹部民眾,深入排查化解矛盾糾紛,著力破解信訪突出問題,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有力維護了社會大局和諧穩定,並在實踐中創造了許多寶貴經驗。概括起來,主要是:注重源頭預防,從根本上減少社會矛盾;注重事要解決,切實維護民眾合法權益;注重機制制度創新,提升整體工作水平;注重方式方法,依法妥善處置群體性事件;注重強化責任,確保各項部署落到實處。各地還湧現出了張雲泉、潘作良等一大批為黨分憂、為民解難的信訪工作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這些好經驗好典型,展示了新時期信訪工作的創新成果和信訪幹部的精神風貌,要大力宣傳推廣,不斷豐富發展。

周永康說,當前,我國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衝擊取得明顯成效,經濟形勢回升向好,社會大局保持穩定。同時,我國改革已進入攻堅階段,發展正處於關鍵時期,統籌協調各方利益關係的難度日益加大,社會矛盾更加錯綜複雜;在開放多元的社會條件下,社會服務和管理的領域不斷擴大,任務更加繁重艱巨。我們要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切實增強責任感、緊迫感,堅持開拓創新,推動信訪工作再上新台階。

周永康強調,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信訪工作,一要進一步加強源頭預防。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著力解決發展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把民生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緊抓好;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建立健全重大社會決策、重大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堅持嚴格公正文明廉潔執法,保障民眾合法權益;加強對流動人口、刑釋解教人員、社會閒散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強化治安重點地區綜合治理;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當地。二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政策。需要制定新政策的,有關方面要抓緊研究出台政策措施;對於原有政策不完善的,要抓緊修訂完善;對於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訴求,要過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最大程度爭取民眾的理解支持。三要進一步解決疑難複雜信訪個案。落實責任,找準癥結,因案施策,多措並舉,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息訴罷訪;加強教育疏導,有針對性地做好解疑釋惑工作,引導民眾依法理性有序反映訴求,對無理纏訪鬧訪、擾亂社會秩序的,要依法處理。四要進一步加強探索創新。抓緊健全多元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分散化解社會風險;健全科學、高效、權威的信訪問題解決和終結機制,減少重信重訪,降低社會成本;把依法保障民眾信訪權利同依法處理違法信訪行為更好地結合起來,樹立正確導向,維護法治秩序;著力推動在法治的軌道上解決問題,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法制化水平。

周永康要求,各級黨委、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嚴格落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領導幹部要多到基層、多到民眾中去,多到矛盾突出、問題複雜的地方指導推動工作,真心實意解決民眾訴求,實實在在解決基層困難。要加強信訪部門和信訪幹部隊伍建設,使信訪幹部真正成為民眾的貼心人,使信訪部門成為培養鍛鍊幹部的大熔爐。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馬凱主持會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會議。會議期間,與會代表聽取了瀋陽市關於一站式接待民眾來訪、一條龍辦理信訪事項、一攬子解決實際問題的經驗介紹,並進行了實地參觀考察。

7、信訪代理制,為民辦實事的有效舉措

河北省委今年在全省黨員幹部中開展的“為民、務實、清廉”主題教育活動中,有一項主題實踐活動,即“訪民思勤廉、為民辦實事。”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勤政廉政、執政為民。前一段媒體報導了唐山市在社區和農村基層推行“信訪代理制”的做法和成效。我感覺這確實是一種為民辦實事的行動,對此進行了正面評論。日前,燕趙都市報又刊登了承德市承德縣檢察院推行“信訪代理制”,讓百姓上訪省力又省錢並且效果更好的事跡。我感覺這同樣是為民辦實事,同樣體現了執政為民、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同樣值得讚揚。

承德縣近年來上訪案件居高不下,有的上訪民眾因為沒有多少文化,意圖總是表達不清,還總找錯地方,所以,雖然多次上訪,費時費力費錢,問題總是得不到圓滿解決。這在客觀上也加劇了民眾的不良情緒,影響了黨和政府在民眾中的形象,影響到社會和諧穩定。

為此,承德市檢察院堅持“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指導思想,推出了“信訪代理制”的舉措,按照“民眾張嘴,信訪代理員跑腿”的原則,在鄉鎮駐地和村情比較複雜的行政村設立信訪代理員。信訪代理員由公推民選產生,需具備一定的法律知識,並具有較高素質和威信,熱心為民眾辦事,一旦發現民眾有上訪苗頭,便主動參與其中,在徵得民眾同意的前提下,幫助民眾找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問題。“信訪代理制”的實施,一方面避免了上訪民眾因找不準相關部門而像無頭蒼蠅一樣多次找、重複找,節約了民眾的上訪成本;另一方面控制了越級上訪的發生,使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目前,該院在全縣範圍內共確立了48名信訪代理員,有效地處理上訪案件16件,得到了廣大民眾普遍認可。

“信訪代理制”在唐山市、承德縣的探索與成功,體現了當地黨委在政法、信訪領域為民辦實事的精神。其他領域、其他地方也同樣應該弘揚這種精神。

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一以貫之的宗旨,密切黨同人民民眾的血肉聯繫是關係到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我們提倡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提倡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提倡“情為民所系、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提倡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所有這些,都要求各級黨委政府部門、黨員幹部以求真務實、與時俱進的品質,“以幹事、創業、為民、務實、清廉”的情懷,創新方式方法,真心實意為人民民眾辦實事辦好事,弘揚黨在人民民眾中的形象。使全體人民更廣泛充分地享受到改革建設發展的成果,並進一步團結引領人民向著黨所確定的目標努力奮鬥,實現中華民族的和平崛起、偉大復興。

出台背景

近些年來,隨著改革的深化和利益格局的不斷調整,各種社會矛盾呈多發態勢,涉及民眾利益的熱點、難點問題增多,集體訪、重複訪、無序訪頻發,越級訪增加,形成了“倒金字塔”的不正常現象,成為長期困擾黨委、政府的一大難題。為此,我市組織力量認真調查分析和反覆論證,認為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是基層民眾工作和信訪工作基礎薄弱,矛盾糾紛不能在第一時間發現和化解,民眾困難不能在第一時間得到解決。一是體制“缺位”。大量的矛盾糾紛和信訪問題發生在基層,而有的鄉鎮70多個村莊近10萬人,僅 有少數專兼職信訪人員,特別是直接面對民眾的村居,沒有法定信訪機構和專職人員,存在無人管事、無人辦事現象,民眾情緒不能及時理順,問題不能及時處理,一些矛盾越積累越複雜化。二是渠道不明。民眾仍存有找“青天”、“告御狀”的觀念,因而多頭信訪,多級信訪;同時,確實有少數別有用心的人插手社會矛盾,為上訪人出歪點子、餿主意,或“代理”上訪人進京“告狀”,成為“黑中介”。另外,一些本應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問題也走到黨政機關,尋求低成本、“短平快”地解決;有的法院已經判決,又回頭找上級黨委、政府,期望領導干預。三是工作不適應。部分基層幹部不適應發展變化的新形勢,缺乏工作思路,被動應付,畏難發愁,不願沾信訪工作的邊。四是上下不能有效對接。上級機關接待人員難以了解基層民眾反映問題的真實性,而上訪人往往誤解接待人員的意見,借上壓下,不願接受基層的處理,帶著高期望值不斷重複上訪。所有這些,都導致大量矛盾糾紛走入並滯留在信訪渠道,且呈明顯上行趨勢。2003年民眾到省進京上訪量增加35%和47%,2004年增加36%和49%。

如何尋求更有效的辦法,及時發現矛盾,讓民眾理性地表達訴求?如何更好地補充基層力量的不足,幫助民眾解決難題?如何充分調動積極因素,引導社會“能人”替民眾向上級反映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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