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國會

保國會

戊戌變法時期的政治團體。保國會亦稱強國會,機關刊物《萬國公報》後改名為《中外紀聞》。1897年11月(光緒二十三年十月),德國強占膠州灣事起(見租借地),瓜分危機嚴重,康有為“既上書求變法於上,復思開會振士氣於下”,結合各省旅京人士立會,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先後成立。遂決再“成一大會,以伸國憤”。1898年4月12日,保國會在北京成立,擬定《保國會章程》三十條,主要內容是:“以國地日制,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講求變法、外交、經濟,以協助政府治理國家。

簡介

保國會保國會

保國會是戊戌變法時期的政治團體,也是維新派的重要政治團體。1898年康有為等在北京成立。保國會亦稱強國會,機關刊物《萬國公報》後改名為《中外紀聞》。 保國會的主要發起人是康有為和御史李盛鐸。曾先後3次集會,呼籲救國,宣傳變法,還大造變法圖強的輿論。後在頑固派壓制下自行停頓。

1897年11月德國強占膠州灣事起(見租借地),瓜分危機嚴重,康有為“既上書求變法於上,復思開會振士氣於下”,結合各省旅京人士立會,粵學會蜀學會閩學會關學會先後成立。遂決再“成一大會﹐以伸國憤”。

1898年4月12日﹐保國會在北京成立,擬定《保國會章程》三十條﹐主要內容是:“以國地日制﹐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講求變法﹑外交經濟﹐以協助政府治理國家。規定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時已略具政黨規模。共集會三次﹐意在集群策﹑群智﹑群力﹐發憤救亡﹐推動維新運動。接著,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相繼組織。吏部主事洪嘉與慫恿浙江人孫灝出面攻擊﹐誣為“辯言亂政”﹐“形同叛逆”。御史潘慶瀾也上疏劾奏﹐譴責康有為“聚眾不道”。御史黃桂鋆又參劾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以其“乘機煽惑﹐糾合下第舉子”,“攬權生事”,如各省自保,那將“從此分裂”,要求嚴禁。這樣﹐保國會雖未封閉﹐然已形存實散。但它“合群結社”﹐表達了禦侮圖存的愛國意願,促使了各省自保的救亡運動和“詔定國是”的實現。

成立與瓦解

清光緒十二月十三日(1898年1月5日),康有為親自發起組織旅京廣東同鄉在北京南海會館成立粵學會;次年正月初十(1月31日),由林旭張鐵君等發起,結合福建旅京人士在北京福建會館成立閩學會;十八日,宋伯魯李岳瑞等發起,結合山西陝西旅京人士成立關學會;二月,楊銳等發起,結合四川旅京人士在北京四川會館成立蜀學會。

這些學會的發起,意在團結維新志士,在全國各地推行變法維新。這時,又值會試期近,各省舉人云集北京,康有為以為,自《馬關條約》簽訂,割讓台灣已經3年,及今膠州旅順大連威海衛又相繼割棄,急須“成一大會,以伸國憤”,使“愛國之忱,當為天下所共與”。恰好江南道監察御史李盛鐸也有會合在京應試舉人開會的主張,於是,由康、李為主要發起人,組織保國會。三月二十七日,保國會在北京南橫街粵東會館召開第一次會議,出席集會的有在京官吏及各省舉人一二百人。康有為登台演說,痛陳中國所面臨的民族災難。他說,中國4萬萬人有如籠中之鳥、釜底之魚、牢中之囚,為奴隸、為牛馬、為犬羊,聽人驅使,任人宰割,“此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變”。而近兩個月來,中國失地失權之事又20起,長此以往,中國面臨的也將是像波蘭、印度那樣的亡國結局。故今日“不責在上而責在下,責我士大夫義憤不振之人”,因今日人人有亡天下之責,人人有救天下之權,如果4萬萬人都積極奮進,熱心救國,則必大有可為,中國何患不能救!康有為講演時,聲氣激昂,座中人有為之淚下者。康又作《保國會序》一篇,呼籲“我四萬萬同氣同種之胄”,只有“合群以救之”,“激恥以振之”,“厲憤氣以張之”,“以保一大國”。

第一次集會議定了《保國會章程》30條,首列開會目的:該會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法,故開本會,“以冀保全”,即“名為保國會”;又宣布該會宗旨為“保國、保種、保教”,即“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保人民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章程還規定,在北京和上海設立總會,各省、府、縣設立分會;會中由公選之總理及值理主持會務。又規定了總會和分會的組織、許可權、工作人員職責、入會手續、會員權利和義務等項。閏三月初二,又在崧筠草堂舉行第二次集會。梁啓超因病未能出席,“以筆代舌”,作了書面演說。演說詞歷述國家危亡在即,局勢緊迫,強調必須“合群策以討論之”,“合群智以講求之”,“合群力以分任之”,意即立會以保國,此正保國會開會之宗旨。後又在貴州會館舉行第三次集會,是為最後一次集會。保國會成立後,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先後在北京成立,均為禦侮救亡的愛國團體。

保國會等團體的愛國維新活動,引起封建頑固勢力的仇視和驚慌。頑固派吏部主事洪嘉與慫恿浙江人孫灝出面攻擊康有為,並代孫草擬《駁保國會章程》,對《章程》逐條駁詰,對康有為進行惡毒的人身攻擊,竟誣稱其想做“民主教皇”,言語粗鄙,近於謾罵,所謂“地方大光棍”、“厚聚黨徒、妄冀非分”、“形同叛逆”、“辯言亂政”、“邪說誣民”、“鬼域伎倆”,甚至誣康有為“誑騙人財”,惡言穢語,不一而足。最後又顛倒黑白,認為外來侵略並非主要危險,“內患交乘”才是主要危險,而康有為等輩正是最大的“內患”,可謂荒謬已極。閏三月十二日,御史潘慶瀾又疏劾保國會,說康有為“聚眾不道”。二十七日,後黨御史黃桂?參劾保滇會、保浙會、保川會“包藏禍心,乘機煽惑”,認為如果各省均起自保,那豈不將“從此分裂”,要求嚴禁。後黨親信大臣榮祿甚至公開揚言,康有為立保國會是“僭越妄為,非殺不可”,警告入會者要小心腦袋。

從此以後,對保國會的攻擊、誹謗甚囂塵上,氣氛相當緊張。與康有為一起發起成立保國會的李盛鐸見勢不妙,竟反戈相向,參劾保國會,以求自免。此時光緒帝已看過康有為的兩次上書(上清帝第三書和第六書)和他進呈的《日本變政考》、《日本會黨考》,大體明了集會結社的意義,故對守舊派之參劾保國會事置之不問。守舊派軍機大臣剛毅(1837―1900)要求查究保國會會員,光緒帝制止謂:“會能保國,豈不大善,何可查究耶?”故保國會雖遭劾奏,卻終未封禁。保國會的規模超過強學會,是資產階級維新派的一個全國性政治團體,其禦侮救亡的愛國色彩比強學會更為鮮明,並且釐訂章程、編訂組織機構,規定了入會手續及會員權利、義務等項,略具政黨規模。它在“合”愛國之“群”,促進光緒皇帝接受變法要求,終於詔定國是,開始變法新政等方面的作用是不容忽視的,以致在百日維新開始以後,頑固派仍以保國會之罪名攻擊康有為,謂其“名為保國,勢必亂國”。為變法而犧牲的六君子有4人――林旭劉光第楊深秀楊銳均是保國會員。但它也表現了資產階級改良派的弱點,他們所“合”之“群”仍是地主、官僚出身的知識分子,政治上的軟弱性、動搖性十分明顯,頑固派一加反擊,立即自行瓦解,有反戈相向者;有先列名保國會,後對康、梁不滿,“致書詬詈”者;平時與康、梁交往密切的也不敢再來,以致“門可羅雀”。所以保國會雖未遭封禁而形存實散,只開了三次會即自行瓦解了。

宗旨

1898年4月12日,維新派康有為等在北京成立保國會。設會宗旨是“保國、保種、保教”,即保國家政權、領土不喪失,保民族種類能自立,保聖教不失。在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意在合群策、群智、群力,發憤救亡,推動維新運動。頑固派極力反對,不久停止活動。

內容

(1)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圍,思維持振救,故創斯會而冀保全;

(2)以保國家之政權土地不喪失,保民族種類之自立,保聖教之不失;

(3)講求變法,研究外文,謀求經濟實效,以助政府治國;

(4)北京、上海設總會,各省府縣設分會;公舉總理、值理、常議員、備議員及董事主持會務。並詳細訂立了會議、會員則例。

集會

曾先後3次集會,呼籲救國,宣傳變法,還大造變法圖強的輿論。頑固派攻擊說:它“保中國,不保大清”;又威脅”小心其首領”。1898年4月17日,保國會在北京粵東會館召開第一次會議,到會的官僚士大夫一二百人。康有為在會上演講,歷述帝國主義侵略日急,瓜分危機嚴重的事實。會上議定《保國會章程》30條。第一條說:“本會以國地日割,國權日削,國民日困,思維持振救之,故開斯會以冀保全,名為保國會。”它以保國、保種、保教為宗旨,在北京、上海設兩總會,各省府縣設立分會,略具政黨規模。後來,保國會又在北京嵩雲草堂、貴州會館開過兩次會。康有為將《保國會敘》“榜於會所”,並說:“我四萬萬同氣同種之胄,忍回視其奴隸牛馬哉!”他主張“合群以救之”,“激恥以振之”,“厲憤氣以張之”,“奔走呼救”,“以保一大國”(《保國會敘》)。梁啓超也在4月21日演說保國會開會大意,說明“瓜分”危機,強調“合群智以講求之”(光緒二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國聞報》)。保國會活動月余後自行停頓。

影響

保國會的成立,使頑固派與維新派的鬥爭更加激化。頑固派大罵康有為“僭越妄為,非殺頭不可”,攻擊保國會“保中國不保大清”,“名為保國,勢必亂國”。只有光緒帝認為,“會能保國,豈不大善”,所以保國會雖然連遭劾奏,但未被查禁。

意義

保國會是禦侮救亡的團體,它的成立具有愛國意義。保國會的規模比強學會大,後來列為“四卿”而參預新政的林旭劉光第楊銳等都是保國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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