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鳴珂

侯鳴珂(1834~1898),宇韻軒。湖南永定(今湖南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歷任署陝西孝義廳(今柞水縣)同知,韓城、勉縣、興平、鳳翔、保全(今志丹)、渭南、鹹陽、平利、白河等縣知縣。

基本信息

個人簡歷

侯鳴珂(1834~1898)宇韻軒。湖南永定(今湖南張家界市永定區)人。歷任署陝西孝義廳(今柞水縣)同知,韓城、勉縣、興平、鳳翔、保全(今志丹)、渭南、鹹陽、平利、白河等縣知縣。

知民

清同治二年(1863),孝義廳陰雨60多天,莊稼霉爛在地,收入甚微;三年(1864)六月,蝗蟲自東而西,遮天蔽日,將乾佑、社川、金井三河沿岸莊稼吞噬一空。是年冬,孝義廳戶戶斷炊,餓殍遍地,廳署官員紛紛逃遁。就在這哀鴻遍野的大災之年,侯被委任為孝義廳同知。上任途經車家河,目睹荒野遍屍的情景,就對天盟誓:“不解民倒懸,鳴珂寧願一死! ”當晚即寫呈文,差人星夜趕送省城。不久,行省撥下百萬斤賑濟糧。糧食到廳後,他親自趕著騾馬送往各地。災民餬口之糧

執政清廉

安排停當後,他又趕赴蔡玉窯、營盤等地,發動百姓生產自救,並和農民一塊下田插秧、上山挖地,一天只吃一頓包穀糊湯。回到廳城後,除多次告誡廳署官員與民共淡泊外,還給自己和家人規定:“一日三餐不得過斤,洋芋、包穀、糠菜三各占一,不得妄加他糧。 ”庠生余言吉,不願忍受無油粗飯,向一民人勒索10斤豬板油,自食5斤,將5斤送給同知夫人楊芝香。侯得知內情,拍案大怒:“刮民脂膏,如殺我父母!百姓倒懸,爾等安享清福,不堪造就! ”當即革去余的功名,並處其妻楊芝香杖股四十。此後孝義廳軍政官員都以同知為榜樣,躬身為民。

為民

在侯來孝義廳之前, 全廳除幾所私塾、 義學之外,無一所官辦學館。同治六年(1867),侯捐出俸銀80兩,又到處奔走,在富戶和商賈中募捐銀2000多兩,於是年冬建官辦學館一所。學館建成,因師資不佳,他又親兼教師,每逢朔(農曆初一) 望(農曆十五) 兩日,都臨館講學。由於清王朝對外妥協投降,對內壓榨人民,致使各地農民起義蜂起。各路義軍利用孝義廳山大林深的有利條件,紛紛在此聚合。清王朝畏民如虎,多次敕令“圍剿”。侯認為農民起義是“不堪忍受之舉”,僅率部在大峪、小峪等地防堵,為時兩年沒有殺害過一名起義人員。
同治九年(1870)侯奉調離任時,四鄉百姓送“仁德如春”巨匾,從廳城到營盤,官民沿途含淚送別,依依不捨。侯體恤百姓,常解囊相助,30年竟負債萬貫。卸職後,不得不變賣莊園、家產償還。他不以為困,反以為樂,勸其為官的六個兒子曰:“知民、助民、解民倒懸,系吾為官之道。此乃吾留給爾等‘家產’,雖系無形之物,但勝似萬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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