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國

古國名。故地或以為在今馬來西亞馬來東北岸的吉蘭丹,或以為在其西岸的天定(Dindings),或以為在今新加坡附近。

簡介

公元530年(梁中大通二年)同中國建立友好關係,見《梁書·海南諸國列傳》。《新唐書·(350)古代中西交通南蠻列傳》譯作單單。

梁書

丹丹國,中大通二年,其王遣使奉表曰:“伏承聖主至德仁治,信重三寶,佛法興顯,眾僧殷集,法事日盛,威嚴整肅。朝望國執,慈愍蒼生,八方六合,莫不歸服。化鄰諸天,非可言喻。不任慶善,若暫奉見尊足。謹奉送牙像及塔各二軀,並獻火齊珠、吉貝、雜香藥等。”大同元年,復遣使獻金、銀、琉璃、雜寶、香、藥等物。[1]
參考資料
1.丹丹國,中大通二年,其王遣使奉表曰:“伏承聖主至德仁治,信重三寶,佛法興顯,眾僧殷集,法事日盛,威嚴整肅。朝望國執,慈愍蒼生,八方六合,莫不歸服。化鄰諸天,非可言喻。不任慶善,若暫奉見尊足。謹奉送牙像及塔各二軀,並獻火齊珠、吉貝、雜香藥等。”大同元年,復遣使獻金、銀、琉璃、雜寶、香、藥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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