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

中國科學院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

中國科學院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是中國科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它由衛星遙感中心、航空遙感中心、空間數據中心、數字地球實驗室4個科技機構組成,是運行與研究結合的綜合性研發機構。

中心概況

中國科學院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以下簡稱對地觀測中心)是中國科學院直屬事業單位,它由衛星遙感中心、航空遙感中心、空間數據中心、數字地球實驗室4個科技機構組成,是運行與研究結合的綜合性研發機構。它的組建,是中國科學院為了更好應對國際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發展潮流、貫徹中國陸地觀測衛星地面系統整體部署、建設好航空遙感系統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重要措施,是為實現中國科學院知識創新三期工程空間科技等基地提出的戰略發展目標的重大舉措。
辦公大樓新址
對地觀測中心旨在開展航空航天對地觀測系統的高質量運行和數據服務,保證衛星地面系統的規範、高效、高水平運行建立我國系列化、全時空對地觀測衛星資料庫,實施新型數據管理分發方式和網路服務,向國內外用戶提供高質量服務;保證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航空遙感系統”的高水平運行,組織好航空遙感飛行試驗,堅持公益性飛行和數據共享原則,為多用戶提供高性能綜合對地觀測信息支持;進行新型遙感器的探索,綜合對地觀測前沿技術研究與圍繞數字地球科學平台建設的套用示範,實現在時間、區域、領域三個層次上的綜合套用能力,促進國家空天對地觀測領域的發展;配合制定中科院及國家對地觀測信息科學技術與數字地球發展戰略規劃,組織論證並協調該領域重大項目,建設高水平基礎技術設施,開展航天、航空和地面各種數據集成與分析,形成面向科技界、大眾和政府的強大演示能力,為國家巨觀決策提供科學支持。
國家陸地觀測衛星數據全國接收站網建設項目
對地觀測中心的重點研究方向為地球空間信息探測機理與方法;數位訊號獲取與地面處理技術;高性能地學計算與網路化數據工程;空間數據同化理論與技術;地球系統空間模型;數字地球科學平台及其綜合套用等,在地圖學與地理信息系統、信號與信息處理專業具有博士培養資格。對地觀測中心擁有兩個大科學裝置,具有獲取、傳輸、處理、存儲、分發全球遙感衛星以及航空遙感數據和圖像的能力,主要開展航天航空對地觀測系統的高質量運行和數據服務,進行對地觀測前沿技術探索和套用示範,研究數字地球科學理論、關鍵技術和在全球、國家及區域三個層次上的綜合套用,建設數字地球科學平台。
對地觀測中心自成立以來,積極開展陸地觀測衛星地面接收站網、航空遙感系統兩大科學工程和遙感衛星套用國家工程實驗室、數字地球科學重點實驗室的建設。2008年作為牽頭單位參加了汶川地震災害的遙感監測與災情評估工作;2009年成功承辦了第六屆國際數字地球會議,並成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國際文化與自然遺產空間技術研究中心的依託單位;2010年玉樹地震發生後,利用航空航天遙感技術迅速開展災區遙感數據獲取、數據共享和災情監測工作,為國務院、國家有關部委提供了及時、詳盡的資料和信息,為國家應對突發災害的快速決策提供了重要的技術支持,得到了國家領導、中科院領導以及國家各部門、地方政府的高度評價。
航空遙感飛機
未來發展中,對地觀測中心將以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己任,統籌規劃實施航天與航空遙感數據的獲取、處理、存儲與分發工作,研究新型對地觀測前沿技術和信息處理方法,建立並完善遙感數據標準,構建遙感資料庫和遙感信息庫。以遙感信息為基礎,結合其它信息資源,構建面向全球、國家和區域可持續發展套用的數字地球科學平台,最終將對地觀測中心建成在國際上有重要影響的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研發機構,並在一些領域走在國際前列,成為國家對地觀測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科學依據,為國家巨觀決策提供技術支持,為地球系統科學研究做出特有的貢獻。

戰略目標與研究方向

中國科學院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在中科院中國遙感衛星地面站、中科院航空遙感中心和數字地球實驗室基礎上組建,於2007年8月27日成立,為研究與運行相結合的綜合性科研機構,主要開展航天航空對地觀測系統的高質量運行和面向政府、行業、地區的數據服務,進行對地觀測前沿技術探索和套用示範,研究數字地球科學理論、關鍵技術和在全球、國家及區域三個層次上的綜合套用,建設數字地球科學平台。
戰略目標
建設具有獲取、傳輸、處理、存儲與分發航天、航空遙感數據和圖像能力的運行系統;開展綜合性對地觀測前沿技術研究;構建專業化、系統化、集成化、標準化、實用化的遙感資料庫和遙感信息庫,建立國家遙感數據與信息檔案中心;以遙感信息為基礎,結合其它信息資源,建設數字地球科學平台並開展套用示範研究。作為國家對地觀測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心以滿足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為己任,為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提供可靠的科學數據,為國家巨觀決策提供科學支持,在空間地球信息科學發展中起到重要作用,為地球系統科學研究作出特有的貢獻。
重點研究方向
1、地球空間信息探測機理與方法;
2、數位訊號獲取與地面處理技術;
3、高性能地學計算與網路化數據工程;
4、空間數據同化理論與技術;
5、地球系統空間模型;
6、數字地球科學平台及其綜合套用。

現任領導

主任 郭華東,1950年10月生,籍貫江蘇,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書記、副主任 王小明,1957年生,籍貫山東,大學學歷。
副主任 張兵,1969年2月生,博士,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副主任 劉建波,研究員,博士生導師,
副主任 尹明,1965年10月生,籍貫天津,本科學歷,碩士學位

組織機構

管理部門
科技部門
合作研究部門
學術支撐部門
掛靠國際機構
諮詢部門
臨時部門

園區風貌

中國科學院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科研樓地處北京航天城的中科院高技術研發基地,集運行、科研、辦公於一體。
園區風貌

歷史沿革

中國遙感衛星地面站的發展歷程

中國遙感衛星地面站於1986年12月建成並正式運行,鄧小平同志親筆題寫站名。地面站是我國建設的第一個民用多種資源衛星數據接收與處理的重要基礎設施,它的建立填補了我國在衛星遙感技術領域的空白,開創了我國遙感技術和遙感套用的新時代。
經過20多年的努力,地面站的基礎設施、運行維護與用戶服務能力均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地面站作為國際資源衛星地面站網成員,是世界上接收與處理衛星數量最多的地面站之一,數據接收與分發量居於世界前四位,達到了國際先進水平。地面站現有的遙感衛星數據處理系統可以高效率、高質量地實現十餘顆衛星的數據接收、處理和產品生產,在我國遙感衛星地面系統領域起到了先鋒和示範作用。目前地面站保存的對地觀測衛星數據資料達170餘萬景,是我國最大的對地觀測衛星數據檔案庫,為國家積累和保存了極其珍貴的空間數據歷史資料。
二十餘年來,地面站先後參加了全國土地監測和全國土地大調查、海上油污染監測、地質勘探遙感套用、國家基礎測繪、森林火災監測評估、洪水災害監測評估以及國家環保環境監測和漁政監測等項目,對國土資源調查、評價、規劃、合理利用以及國家經濟建設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持。推動了我國遙感事業的發展,並為遙感業務化、產業化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
2007年,地面站在積極參與中心組建的同時,按計畫完成了各項運行和科研任務。全年共接收衛星數據5143條軌道,接收成功率約為99.1%。數據處理系統總計完成用戶數據產品11448件,比去年同期增長27.9%。新增存檔數據29萬餘景,所有存檔數據均通過網際網路提供24小時的不間斷線上檢索與查詢服務,平均每天有5.6條軌道通過網路完成快視數據或存檔數據的傳輸,全年約有900景數據產品通過網路向用戶分發。
在提升系統運行、服務能力方面,針對ALOS、TERRA-SAR等新的衛星數據源特點,開展深加工產品開發研究,解決了數據的重影問題、自動拼接技術和正射校正技術;開發了高解析度影像的自動增強技術和快速瀏覽系統;由地面站研發的擁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通用數據記錄系統,成功解決了喀什接收站對國內外多顆遙感衛星數據記錄的問題,實現了與原有運行系統、處理流程的兼容。
在三站網建設方面,喀什接收站已經全部完成機房、2座天線基座、動力條件用房、科研輔助用房等在內的配套建築工程,2007年9月,第一套天線接收系統和配套的記錄系統投入試運行,成功接收了SPOT-2/4、LANDSAT-5、RADARSAT-1等衛星數據,並成功完成了HJ系列衛星的星地對接試驗工作。2008年1月28日,喀什站正式掛牌,標誌著中國西部地區實現衛星遙感數據全面覆蓋。目前,密雲接收站的擴建和三亞接收站的基建工作正在按計畫進行。

航空遙感中心的發展歷程

中國科學院航空遙感中心於1985年5月成立,1986年引進兩架性能先進的美國賽斯納“獎狀S/II型”高空遙感飛機並正式運行,胡耀邦同志為航空遙感中心親筆題名。遙感飛機是我院自主研發遙感設備、進行航空遙感信息獲取與處理的重大科學裝置,它的引進大幅度提升了我國遙感飛機平台的技術指標和運行能力,促進了我國航空遙感技術、遙感儀器研製及遙感套用的發展。遙感飛機配有精確的GPS導航和POS等系統,具有全天候飛行作業的能力,遙感飛機平台實現了遙感設備選擇的系列化和模組化,可裝載航空照相機、成像光譜掃瞄器、成像雷達等多種遙感感測器,並具有吊倉採集大氣樣本和酸雨樣本等功能。
二十多年來,航空遙感中心累計承擔了近百項各種類型的航空遙感套用項目,並廣泛開展與部門的合作,套用領域不斷擴大,安全飛行了6000多架次,飛行面積超過200萬平方公里,飛行作業範圍涉及全國28個省、市,在滿足國家重大需求、綜合套用實驗、重大自然災害監測、遙感設備技術進步和軍事套用等方面均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先後獲得中國科學院科技進步特等獎和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等獎項。曾7次進入青藏高原飛行作業,在十分艱苦的條件下,完成了珠穆朗瑪、唐古拉山地區,雅魯藏布江、拉薩河、年楚河流域及拉薩市等航空遙感飛行,為科學院開展青藏高原資源環境研究和全球變化研究提供了大批寶貴的科學數據。遙感飛機連續8年對北京奧運地區進行了環境遙感監測飛行,積累了該地區豐富的高解析度的航空遙感環境變化監測系列資料。開展了奧運規劃區及周邊的區的環境、建設、綠化、交通等進行了監測與分析研究,研究成果以圖件、年報、季報的形式定期上報奧組委,為奧運場館的規劃建設及區域內環境保護與規劃提供科學依據。
2007年,在中心組建過程中,航空遙感中心按計畫完成了所承擔的航空遙感項目共10項,確保兩架遙感飛機安全運行675小時。完成了電子所自主研發的多部合成孔徑雷達(SAR)系統的飛行試驗,提高了SAR技術的自主創新能力;承擔的國家基礎測繪項目,最終完成海南20506平方公里和遼寧朝陽地區41298平方公里的無控制點航空攝影示範套用項目,利用機載GPS和姿態測量系統(POS),獲取全部區域的高解析度航測影像。

數字地球領域的發展歷程

數字地球是空間信息技術、計算機網路通信技術、人工智慧技術與地球科學的高度綜合集成,開闢了人類認識地球的新途徑。
我國政府與科技界、企業界等高度重視數字地球的發展。1999年,中國科學院聯合19個部門和國際組織發起召開了首屆國際數字地球會議。會議通過了“數字地球北京宣言”及每兩年舉辦一次大會的決議。而後,在加拿大、捷克、日本和美國先後組織召開了第二、三、四、五屆國際數字地球會議。2006年,在紐西蘭組織召開了“數字地球峰會”,2008年將在德國再次召開峰會。2006年,成立了總部設在北京的“國際數字地球學會(ISDE)”,來自16個國家和4個國際組織的專家成為首屆執委會成員。該學會創辦的刊物《國際數字地球學報(IJDE)》已於2008年3月在全球發行。
數字地球實驗室自2000年建立以來就作為我院從事數字地球研究的科研機構,並實際支撐了上述活動的開展,同時承擔了“數字地球基礎理論研究”和“數字地球原型系統”建設項目。該系統在科學刻劃數字地球理論框架基礎上,具備數據接收、複雜計算、虛擬現實、網路服務、數據挖掘等所需的技術功能,展現其在全球、全國、區域不同空間層次上的套用能力,服務於國內外數字地球和套用的發展。該系統在“十六大”和“十七大”信息指揮模擬系統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得到了中央領導和中辦、公安部的好評。國家文物局、國家旅遊部門、海洋研究機構都提出合作開展數字考古、數字旅遊、數字海洋的構想;北京市、中關村管委會、上海市浦東區政府、深圳市也提出了數字市、區的合作要求。國際專家組評價“該數字地球原型系統代表了其在全球數字地球領域中的領導地位。為國際科學與工程領域特別是空間信息技術與套用領域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貢獻”。

學位評定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權管理,規範學位評定委員會的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授予學位的許可權,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以下簡稱“研究生院”)授予碩士、博士學位,實行“統一授予、兩級管理”體制,中心學位評定委員會接受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指導和委託,是碩士、博士學位授予的初審機構。
第三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對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工作負有指導、監督、檢查、評估和諮詢責任,對中心的學科建設、調整、整合等重要發展規劃負有建議和評議責任。
第四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接受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指導、檢查和評估;
(二)審查通過本單位畢業研究生名單;
(三)審查本單位擬授予碩士、博士學位人員名單,提交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四)向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推薦授予名譽博士學位人員名單;
(五)審議本單位增列、調整和撤銷學科專業培養點,報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批;
(六)在經批准的學科專業培養點範圍內,審定本單位招生專業方向與培養計畫;
(七)依據研究生院相關學位授予工作條例和規章制度,組織制定並審議通過本單位實施細則;
(八)審定上崗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
(九)對研究生指導教師的工作提出評議意見;
(十)做出撤銷因違反規定而授予學位的提議,提交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十一)對授予學位的爭議和其它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
(十二)承擔主任辦公會議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由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的9-15位專家組成。委員人選必須是學術造詣深、作風正派、熱心教育事業的知名專家。
第六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學位評定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人選由主任辦公會議審議,中心主任聘任。學位評定委員會組成名單報研究生院學位評定委員會備案。
第七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實行任期制,每屆任期5年,可連任1屆。每屆新委員應不少於總數的三分之一。
第三章 工作制度
第八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年召開兩次,必要時可由主任、副主任商定召開臨時會議。出席人數超過學位評定委員會委員的三分之二為法定人數。
第九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由主任主持,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可由副主任代為主持。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列席會議或要求有關當事人或專家到會陳述意見或接受詢問。
第十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討論事項與委員有直接利益關係或討論的當事人與委員有配偶或親屬關係時,該委員應迴避。
第十一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需就某議題付諸表決時,以超過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通過為有效。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學位評定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設在人事教育處。
第十三條 本章程經學位評定委員會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學位評定委員會。

債權債務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債權債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止中心資產流失,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債權債務的含義
債是按照契約的約定或者法律的規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的權利和義務的關係。享有權利的人是債權人,債權人享有的權利稱為債權。負有義務的人是債務人,債務人負有的義務稱為債務。
債權人和債務人必須為中心職工。
第三條 加強債權債務管理的目的是:加快資金的回收、周轉,提高資金的利用率,防止發生呆賬和壞賬,保證中心各項經費的合理使用和良性循環。
第二章 債權管理
第四條 債權管理是指對中心的各項應收款、預付款和視同債權管理的對外投資等進行的管理。
第五條 應收款的管理
中心應收款有多種類型,包括職工通過現金、支票、匯款等資金借款形式預借的差旅費、評審費、各種物品的購置費、加工費、版面費、外協費等與科研業務相關的費用;租賃費、物業費、辦公費、維修費、通訊費、人員費等運行或公用費用。
職工借款必須手續齊備,借款的審批按照中心的有關規定執行。
職工所借款項必須及時報銷或清退,一般性借款應於借款後10日內辦理報銷或清退;差旅費借款應於出差人返回後10日內辦理報銷或清退;各種物品的購置費應於所購物品貨到驗收後10日內辦理報銷;所借款項未使用應及時歸還,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銷的,在一個月內必須清理,不得長期拖欠。
第六條 預付款的管理
中心預付款主要是以契約形式支付的儀器設備購置費、外協費、加工費、工程款等款項。
職工經辦此類款項的借款時,需要攜帶契約原件並按照規定程式審批。
職工所借款項支付後必須及時報銷或清退,儀器設備購置費應於貨到驗收後10日內辦理報銷;支付外協、加工、工程款等款項應於借款後10日內辦理報銷或清退;所借款項未使用應及時歸還,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銷的,在一個月內必須清理,不得長期拖欠。
第七條 對外投資管理
(一)對外投資屬於將非經營性資產轉作經營性資產的行為,要嚴格按照國有資產管理局和中國科學院規定的程式報批。
(二)非經營性資產轉為經營性資產的投資活動,必須以保障科研事業發展為前提,並努力提高經濟效益。
(三)充分進行技術和經濟論證,正確選擇出資方式,合理確定投資資產的價值,明確投資者、受資者與經營者之間的責任、權利和利益,堅持投資回報的原則,避免投資損失。
(四)以實物、無形資產對外投資的,要按照國務院及國有資產管理局的有關規定進行資產評估,併到中國科學院辦理評估備案手續。
(五)按照中國科學院要求,若向新設立的高新技術企業投資,原則上要求以科技成果形成的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六)利用國有資產對外投資的,不能改變國有資產投資後的性質。
(七)對外投資按年度分回的利潤、債券的利息等均為投資收益,若有所得稅差補足後,作為中心的自有資金,統籌安排使用。
第三章 債務管理
第八條 債務管理是指對中心的各項應付款、預收款、借入款項、應繳款項等進行的管理。
應付款是中心按照規定和要求應該支付給其他單位或個人但尚未支付的款項。
預收款是中心從其他單位或個人收到的代為保管或尚未結算的項目經費等款項。
借入款項是中心向財政部門、上級主管部門、金融機構或其他單位借入的款項。
應繳款項是中心按照規定應當繳納而尚未繳納的款項,包括應上繳財政的預算資金、應繳稅金以及其他應繳款項。
第九條 財務資產處要對不同性質和不同期限的負債分別記賬、分類管理。在手續齊備的情況下,按照契約對借入的款項按時清償;各種應付款項按時清付;對各項應繳稅費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按時計繳。
第四章 呆賬壞賬處理
第十條 債權債務的經辦人要對經辦的業務負責,如因不履行職責形成呆賬壞賬或給中心帶來損失的,要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第十一條 已經確認無法收回的款項符合呆賬壞賬的條件,經過批准後作呆賬壞賬處理。
呆賬是指超過有效經濟契約或協定規定的結算期,經長久努力確實不能收回的款項。
壞賬是指因債務單位破產、撤消或債務人死亡等原因,確實無法收回的款項。
第十二條 對無故不償還或無力償還中心債務的單位或個人,必要時可在有效期內利用法律手段促使其履行償還債務的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實施細則自主任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由財務資產處負責解釋。

經費審批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對地觀測與數字地球科學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的財務行為,明確經費審批職責範圍和許可權,完善預算管理體系,特制訂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中心經費支出實行“統一負責、授權審批、歸口管理”的制度。
統一負責是指中心主任為中心各項經費審批和支出的總負責人。
授權審批是指中心主任根據業務審批和財務審批的需要,對相關經費支出的審批人進行授權。
歸口管理是指各部門領導、各業務單元負責人、各項目和課題負責人對相關經費支出負責並根據中心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中心經費支出審批體系由業務審批和財務審批組成。業務審批體系包括審批人、業務審核人和業務經辦人,財務審批體系包括財務審批人和財務審核人。
第四條 業務審批和財務審批的總審批人為中心主任。
第五條 業務審批人為中心主管領導、各部門領導、各業務單元負責人、項目和課題負責人。
第六條 業務審核人一般為部門領導。
第七條 業務經辦人為具體業務的承辦人員。
第八條 財務審批人為財務部門領導。
第九條 財務審核人為財務部門的審核崗位人員。
第三章 職責與分工
第十條 業務審批對經費支出是否必要、真實,是否有經費來源,是否符合相關業務管理規定以及是否符合契約法等相關經濟法規的規定負責。財務審批對經費支出是否符合財務制度,提供資料是否完整有效負責,並負責資金保障。
第十一條 中心主任對中心科研和運行所發生的各項支出的審批負責,並對有關業務審批人和財務審批人授權。
第十二條 中心主管領導負責主管業務範圍內的經費支出審批。
第十三條 各部門領導負責本部門預算內的經費支出審批。
第十四條 各業務單元負責人負責本業務單元預算內的經費支出審批。
第十五條 項目和課題負責人負責本項目和課題預算內的經費支出審批。
第十六條 業務審批人一般不得再授權,特殊情況需要再授權的應以書面形式確認,並在財務部門備案。
第四章 經費分類內容
第十七條 經費分類依照預算口徑,分為基本運行費、大科學工程運行費、項目經費和課題經費。
第十八條 各項經費分類的歸口管理部門
(一)職工工資、工資性津貼、各類獎勵、社會保障、休假療養、探親、撫恤、教育培訓經費、研究生經費、出國留學、離退休人員經費、臨時工工資等支出,歸口人事教育處審批。
(二)中心會議費、警衛消防、保衛、精神文明建設、宣傳費、黨團經費、報刊雜誌等支出,歸口辦公室審批。
(三)職工取暖費、儀器設備費、勞保用品、材料物資採購經費支出,歸口財務資產處審批。
(四)租星費、分發費、外事活動經費、出國差旅費、保密經費、質量管理經費、科研經費、項目經費等支出,歸口科技處審批。
(五)中心水、電、暖、氣、房屋及設施修繕、綠化、車輛的維護維修,歸口辦公室審批。
第十九條 對外投資、臨時性專項福利及獎勵性支出必須報中心主任審批。
第五章 業務審批許可權與程式
第二十條 管理經費支出審批許可權
(一)預算內經費5000元以下(含5000元),由處、室領導審批。
(二)預算內經費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含30000元),由中心主管領導審批。
(三)預算內經費30000元以上由中心主任審批。
第二十一條 大科學工程運行經費支出審批程式
(一)業務經辦人提供專題報告和相關資料(經費概算、契約副本、發放通知等)。
(二)業務單元負責人按第二十條(一)管理經費支出審批許可權審批。
(三)部門領導按第二十條(二)審批。
(四)中心領導審批或授權審批。
第二十二條 課題、項目經費支出審批程式
(一)業務經辦人提供相關資料(經費概算、契約副本等)。
(二)科技處進行課題、項目契約審查。
(三)課題、項目負責人按科研管理規定審批。
第二十三條 行政後勤經費支出審批程式
(一)業務經辦人提供相關資料(經費概算、契約副本等)。
(二)辦公室(後勤服務部門)按第二十條(一)管理經費支出審批許可權審批。
(三)中心領導審批或授權審批。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實施細則自主任辦公會議通過之日起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實施細則由財務資產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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