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低碳行動聯盟

中國低碳行動聯盟

中國低碳行動聯盟,是由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中國皇明太陽能集團有限公司、唐海世福偉業鑄管有限公司、上海心爾低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思諾恩科技節能系統等近200家企業發起人共同發起組成的公益性和開放式非官方、非法人的合作組織。由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世界成功華人協會聯合支持並給予指導,成功舉辦“2010低碳經濟論壇-上海行動峰會”等論壇活動。

基本信息

簡介

聯盟活動聯盟活動
中國低碳行動聯盟是由 、中國皇明太陽能集團有限公司、唐海世福偉業鑄管有限公司、上海心爾低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思諾恩科技節能系統等近200家企業發起人共同發起組成的公益性和開放式非官方、非法人的合作組織。由中國民私營經濟研究會、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世界成功華人協會聯合支持並給予指導,成功舉辦“2010低碳經濟論壇-上海行動峰會”等論壇活動。

宗旨

弘揚低碳理念、推進低碳行動、引領低碳方向、促進低碳轉型、加強低碳指導、推動低碳研究、服務低碳企業、提供低碳諮詢、發揮紐帶作用、開展低碳合作、表彰低碳企業、總結先進經驗、鼓勵低碳創新、實現持續發展。

服務

聯盟為了加強低碳技術指導,傳播低碳經濟信息,傳遞國家的相關低碳政策,宣傳會員企業的低碳探索經驗,,特設立中國低碳聯盟網站www.clcal.com,同時每月向聯盟會員寄發《低碳聯盟報》、不定期寄發《低碳聯盟畫冊》《中國企業家低碳語錄集》等文化產品,供各方查詢相關訊息,切實為會員企業服務。

秘書長寄語

低碳,作為一個辭彙,現在已經廣泛流行。尤其在全國“兩會”之後,流行提速。不僅報紙、雜誌、電視等媒體上頻繁出現,各類論壇、會議上也是提及最多的辭彙。低碳的概念正被人們所接受,對於轉型時期的中國,這正是我們所希望看到的。但同時我們也擔心,“低碳”成為一種用於裝潢的“標籤”,只停留在概念上的炒作,並沒有實實在在的行動。
從目前我國經濟發展的基本方式和資源環境現狀來看,低碳之路毫無疑問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發展的必由之路;低碳轉型也必然是我國經濟發展方式轉型的制高點。是否對傳統“三高一低”的經濟成長方式,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進行“低碳革命”,已成為衡量企業家胸懷、素質和社會責任感的分水嶺。
形勢迫在眉睫,行動高於一切。
事實上,低碳戰役的衝鋒號已經吹響,但排山倒海般向“高排放、高污染、高能耗”陣地掩殺過去的局面尚未出現。政府準備好了沒有?企業準備好了沒有?公民準備好了沒有?
政府需要行動——政府在“保增長”的過程中,是否尋找到了一條既可大幅度節能減排、保護環境、珍惜資源,又能保證一定增長速度的最佳路徑?是否真正把最佳化環境放到“讓人民活得更有尊嚴”的高度?(因為我們知道,人們生活在高排放所帶來高濃度二氧化碳之中,是連呼吸的尊嚴都沒有的)。

部門需要行動——經費的投入、銀行的貸款是否傾斜於資源保護、節能減排、新材料新技術新能源的開發和運用?排污大戶是否和節能減排標兵享受同等的稅收政策?
企業需要行動——企業在獲取利潤的同時是否想到應該盡到的社會責任?在為國家完成GDP、稅收和帶動就業貢獻的同時,是否想到珍惜資源、珍愛家園、減少排碳,也是企業發展題中應有之意?

公民需要行動——科學合理的“碳足跡”是一個民族文明程度的具體體現。每個人都是排碳的主體,13億人口的大國,如果每個人都有節能減排的意識並身體力行,對於我們自身的生存環境最佳化,將有何等重要的價值?一個對資源、環境和自然尊重的民族是令人尊重的。珍惜資源、珍愛家園、熱愛自然的品德進入我們民族的DNA,我們的民族必然是強大的。
毋庸置疑,目前的中國還不夠強大、人民還不夠富裕,發展依然是永恆的課題。但無論發展與減排之間有多大的矛盾和衝突,我們都無法迴避這道橫亘在我們眼前的難題。發展不能止步,減排必須提速。畢竟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毀了我們賴以生存的家園,就是毀了人類自己。中華民族歷來是有智慧的民族,我們一定可以尋找到發展與減排平衡的辦法;中華民族歷來是負責任的民族,我們一定會承擔起保護地球最佳化環境的責任。我們的總理已經面對世界作出莊嚴承諾:至2020年比2005年碳排放強度減少40~45%。這是一個勇於負責的承諾,這是一個有人類觀、大局觀的承諾。

但,畢竟從現在到2020年僅有10年的時間,這10年恰恰是中國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現代化快速發展的10年。我們已沒有時間等待,也沒有時間討論,我們必須行動,必須卓有成效、有針對性的馬上行動。
政府必須率先行動!中國最強大的推動力是政府的行政力。要像創建國家級衛生城市一樣創建“低碳城市”。並出台一系列導向性、扶持性政策,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向“低碳方向”轉型。
企業必須立即行動!中國經濟發展的主體是企業,消耗資源、污染環境的主體也是企業。在整體經濟轉型的大風暴中,實現鳳凰涅槃式低碳重生。
社會必須全面行動!要讓低碳價值觀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讓低碳生活方式成為社會倡導的文明生活方式。在一場波瀾壯闊的“低碳革命”中,找回我們民族曾經擁有的文明,重塑中華民族新時代的文明形象。
構建低碳城市,發展低碳經濟,創造低碳社會,實現低碳生活——我們必須從我做起,馬上行動!

聯盟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聯盟名稱:中國低碳行動聯盟(以下簡稱低碳聯盟)。英文名稱是:ChinaAllianceForLowCarbonAction.簡稱為CLCAL。
第二條機構性質:本聯盟是由中國民營企業家協會、中國皇明太陽能集團有限公司、唐海世福偉業鑄管有限公司、上海心爾低碳環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思諾恩科技節能系統四家發起人共同發起組成的公益性和開放式非官方、非法人的合作組織。
第三條聯盟宗旨:弘揚低碳理念,推進低碳行動,引領低碳方向,促進低碳轉型,加強低碳指導,推動低碳研究,服務低碳企業,提供低碳諮詢,發揮紐帶作用,開展低碳合作,表彰低碳企業,總結先進經驗,鼓勵低碳創新,實現持續發展。
第四條聯盟方向最大限度地推廣低碳理念,促使企業和社會最大化的低碳行動,團結更多企業和社區加入聯盟,成為中國最大的低碳合作組織,為保護國家資源、環境和最佳化發展方式作貢獻。
第五條聯盟地址聯盟秘書處設在上海市世博創意園區(浦東新區靈岩南路295號2號樓)。
第二章聯盟機構
第六條組織架構1,設聯盟名譽主席2人;2,設聯盟理事長1人,副理事長若干;3,設聯盟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4人;4,設立低碳企業推广部、低碳城市推广部、低碳社區推广部、低碳政策信息部、低碳論壇活動部、《低碳經濟•低碳生活》編輯部;會員聯絡服務部。
第七條專家委員會成立聯盟專家委員會。由有關領導和國內外低碳研究專家、學者及在低碳事業上作出特殊貢獻由代表性、有影響力的企業家組成。專家委員會負責對聯盟技術創新發展導向或對技術創新項目進行策劃,提供技術指導或提出諮詢意見。由聯盟秘書處發給專門聘書。
第八條理事會是成員大會的執行機構,閉會期間日常管理由聯盟秘書處負責,對成員大會負責。秘書處定期向聯盟名譽主席、理事長、副理事長回報工作並書面向聯盟會員報告聯盟近期工作。
第九條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單位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常務理事任期原則上為二年。
第十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成員大會的決議;
(二)籌備召開成員大會,審批本聯盟的各項活動方案;
(三)推選理事長、副理事長;
(四)批准由理事長推選的秘書長;
(五)向成員大會報告工作報告
(六)決定授予或撤銷成員資格證書;
(七)制定聯盟內部管理制度;
(八)組織制訂並監督實施聯盟行業規定與自律規則;
(九)審議聯盟本年度財務報告及下一年度經費收支計畫;
(十)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特殊情況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二條聯盟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成員大會、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聯盟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推選秘書長;
(五)理事會賦予的其它職權。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缺席時由常務副理事長代行有關職權。
第三章聯盟職能
第十三條聯盟基本職能:
(一)傳播低碳理念,推動低碳行動,引領低碳生活,創造低碳文明
(二)研究國家與低碳相關的方針、政策、法規,指導和引領聯盟成員自覺實現低碳轉型;
(三)發揮政府與企業間橋樑和紐帶作用,協助、指導低碳城市和低碳企業的創建;
(四)為成員企業在新材料、新技術、新能源的運用方面提供技術諮詢和資金融通
(五)為成員單位提供國際交流與合作等方面的服務,組織高端交流與培訓活動;
(六)為成員單位提供低碳產業轉型、品牌塑造和市場拓展等方面服務;
(七)建立聯盟成員間的聯繫機制,打造企業家平台,實現優勢互補、資源共享;
(八)接受政府、企業、社區有關方面的委託,策劃組織各類低碳活動;
(九)強化對中小企業低碳轉型的引領和扶持,提供政策、管理諮詢等方面的服務;
(十)反映成員單位的要求和意願,維護成員單位的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日常工作
(一)組織開展聯盟會員開展各類活動
(二)辦好聯盟會刊,定期發給會員單位;
(三)開展國際間與低碳相關的各類學術交流活動;
(四)做好企業與企業、企業與科研單位間的低碳方面合作交流的聯繫、協調工作。
(五)發展會員單位
(六)為會員單位提供培訓輔導和信息服務;
(七)策劃組織低碳論壇和培訓,評選低碳先進單位。
第四章聯盟會員
第十五條會員條件:
(一)遵守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按章納稅,誠信守法經營;
(二)企業家具有較強的低碳意識和低碳行動
(三)企業具有節能減排措施並取得了一定成效
(四)擁護並宣傳本聯盟宗旨。
第十六條加盟程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秘書處審議通過;
(三)本聯盟發給會員證書及牌匾。
第十七條會員權利:
(一)具有本聯盟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享受政府資助的項目的推薦;
(三)參加聯盟組織的國際交流考察及各類活動;
(四)享有聯盟服務的優先權;
(五)具有對聯盟工作的批評、建議權與監督權;
(六)退會自由。
第十八條會員義務:
(一)遵守聯盟章程,執行聯盟大會的決議;
(二)維護聯盟的合法權益,積極參加聯盟組織的各項活動;
(三)按時履行會費義務,積極承擔聯盟交辦的工作;
(四)按照聯盟要求提供有關資料、數據;
(五)自覺遵守國家法令、政策,服從聯盟協調,不得損害國家和廣大會員利益
(六)在聯盟平台上實現會員單位資源共享、優勢互補。
(七)對共享信息及其它企業的商業、技術秘密進行保密;
第五章聯盟會議
第十九條聯盟成員大會是本聯盟最高權力機構,每年召開一次,須有三分之二以上聯盟成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成員大會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六章財務管理
第二十條聯盟經費主要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單位籌措;也可接受下列資金來源:
(一)成員單位資助
(二)捐贈;
(三)在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一條聯盟經費使用
(一)聯盟理事會及成員大會費用貼補;
(二)聯盟網站建設與維護;
(三)聯盟內部刊物的編輯發行;
(四)聯盟組織國內外技術考察活動費用貼補;
(五)聯盟承擔的項目(課題)費用支出;
(六)聯盟工作人員費用;
(七)其他合理支出。
第二十二條聯盟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制度,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量入為出,合理使用資金,保護聯盟成員的利益。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對本聯盟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聯盟大會審議通過。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經2010年5月4日聯盟成員大會通過並實施。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聯盟理事會

聯盟章程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