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於2010年4月26日正式成立,該院為中國第一所由高校法學院創辦的、以律師培訓為主要任務的專業性律師學院。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是由中國人民大學批准設立的二級學院,隸屬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屬於一個機構,兩塊牌子。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韓大元教授擔任律師學院的理事會理事長,著名律師徐建擔任律師學院的院長。原最高法院常務副院長、一級大法官、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祝銘山同志擔任律師學院名譽院長,原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任繼聖擔任顧問委員會主任,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會長於寧同志、原法務部副部長、十屆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肖建章同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陳衛東教授擔任顧問委員會副主任。
律師學院的工作主要集中在律師課程的開發、在校學生的律師職業的教育、律師高端培訓、在校生律師實務教學和律師國際化教學方面。通過開展對在職律師的培訓,使其執業技能及水準有長足進步,成為精通某方面專業技能的高級律師。對有志於從事律師職業的在校生進行專門培養,增強從事律師職業的專業技能,為其就業提供支持和保障;通過開展國際合作辦學,與英國律師學院等聯合培養高端國際法律人才。
成立律師學院是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探索先進辦學理念和機制,開創新型的社會力量辦學模式的措施。律師學院的成立體現了法學院校友對母校發展的深厚情感和大力支持。人大法學院78級校友出資500萬設立律師學院發展基金,作為律師學院的成立和運行的資金,校友將承擔律師學院全部運營經費。這一新型辦學模式有利於完善人大法學院的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模式,加強法學教育與法律實務的緊密結合,打造中國人民大學和人大法學院新的發展品牌和亮點。

徐建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院長

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校董,廣東融關律師事務所主任,中國社科院兼職研究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全國律協戰略發展委員會委員,曾任法務部駐香港中國法律服務公司董事副總(副廳級),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長,深圳市第四屆律師協會會長。
徐建律師於1952年出生於江蘇省徐州市。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1982年任職於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管理司,1984年任深圳經濟貿易律師事務所主任,1985年任深圳司法局副局長,1989年由法務部派駐香港中國法律服務有限公司任董事副經理,2003年7月19日當選為深圳律師協會會長。被媒體評為“2005年度中國十大律師名人”、“2006年度最具影響力人物”、“中國經濟十大政務管理之星”、“世界傑出華人”、“東方之子”等。
關於徐建的背景資料: 一、《人物周刊》2005年16期的封面上,徐建同“中國飛天夢想第一人”、中國載人航天工程總設計師王永志;以及著名黨建研究專家、全國黨建研究會常務副會長鄭科揚、國美電器創辦人、2004年中國內地新首富黃光裕等赫然在目。徐建被譽為“挑戰法律的律師”,成為“封面人物”的理由是: 他是一位傳奇人物,他生長在那個特殊年代,插隊做過農民、當過兵、當過保鏢、做過團委書記;他是一位傳奇律師,自從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畢業後23年一直戰鬥在中國法律的最前沿,當過律師,做過深圳特區司法局副局長,現在是深圳律師協會會長,他引領中國法律實現了一個又一個突圍;他是第一個對中國刑法中的“反革命罪”提出質疑的人;他參與起草了中國第一部《財產保險條例》;他在深圳籌建第一家對外律師事務所;他第一次把“見證”引入中國;他在深圳首開民間仲裁業務;在擔任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長期間,推動了改革開放後中國第一家律師事務所、第一家合夥制律師事務所、第一家私人律師事務所在深圳誕生。他是第一個辭去法務部副廳級待遇的國家公務員,他是中國第一個民選的律師協會會長,也是中國律師界第一個經歷“罷免風波”的律師協會會長,但他是一個永遠經得起考驗的人,在經歷了一個又一個法律突圍之後,他正在深圳建立一個真正的“民主特區”,把深圳市律師協會構建成一個依法行政、依法治會的民主憲政試驗區…… 在同期雜誌公布的“2005年最具影響力候選人物”名單里,有教育部副部長張保慶,德國歷史上首位女總理默克爾,文壇巨匠巴金,飛天英雄費俊龍、聶海勝,台灣著名作家、學者李敖等人,徐建是在這次評選中的勝出者之一。 二、“徐建無疑是一個敢於創新、勇於挑戰、善於思考的人;無疑是一個富有使命感、責任感的法律人;不僅僅是深圳律師應該感謝徐建,全國律師同樣也應該對徐建充滿著深深的謝意和敬意;將改革進行到底,將創新往前推進,將深圳律師的品牌推而廣之,也許正是對徐建律師最好最直接最真實的感謝!” ——選自《我們應該怎樣感謝徐建》一文(原載《中國律師》2006、2期) 三、……更重要的是他那種敢為人先,敢說真話,勇於探索和發現的大無畏精神,這使他的人生高潮迭起,彩色紛呈,如一條高揚生命激情,波涌浪翻,又談定從容,向著天涯、向著蒼茫、向著博大和光明,不捨晝夜地奔流、奔流…… ——選自《民主與法制建設的“急先鋒”》一文,(原載大型紀實文獻《創新深圳》) 如果要用一句話去概括對徐建的印象,我以為“一條自由而充滿激情的河流”是恰當的,一個把律師作為終身事業去孜孜以求的人,所能達到的廣度和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他在多大程度上具有挑戰世俗的力量和勇氣,為心靈爭取到多大的獨立自由的空間,難以構想一個心理陰暗、人格萎瑣,沒有獨立思想並勇於實踐的人會成為有作為的律師,如同難以構想一個習慣在水塘里游泳、划船的人,如何會揚帆遠航,去親近大海並搏風擊浪。難能可貴的是,徐建不僅是一個有作為的律師,而且長期以來,扮演著律師制度改革的先行者和急先鋒的角色,作為深圳律師的領頭雁,不論是他選擇了深圳律師,還是深圳律師選擇了他,都是一種必然。在這片風生水起的“試驗田”上,深圳律師敢為天下先的精神為中國律師制度的改革,進行了多種可能的探索,為推進中國民主與法制建設的進程,提供了極有價值的樣板。深圳律師因此而成為一個品牌。在這個過程中,徐建所起的作用怎么說都不會過份。

龍翼飛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執行院長

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執行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副院長。中國人民大學民商法教研室主任,中國人民大學婚姻家庭法研究所執行所長。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中國法學會青少年法律研究會常務理事、中國法學會航空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兼任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北京市法學會民商法研究會副會長、北京市法學會房地產法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土地學會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
研究領域:民法、商法、物權法、債與契約法、婚姻家庭法、社會保障法。
1982年7月,吉林大學法學院畢業; 1985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1985年9月至今,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助教、講師、教授; 1991年6月,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由於具有較高學術造詣,在高等職業教育工作中貢獻突出,2007年8月22日,龍翼飛榮獲國家教育部授予的第三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
龍翼飛,1959年10月出生於遼寧省,祖籍湖南。少年時代隨父母工作調動先後在北京、湖北、遼寧生活和學習。1976年高中畢業,到農村插隊務農勞動。1978年到1982年,就讀于吉林大學法律系本科,獲法學學士學位。1982年至1985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民法專業碩士學位,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至1991年,在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民法專業碩士學位,獲法學碩士學位。1988年至1991年,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攻讀民商法專業博士學位,獲法學博士學位。1985年至今,先後為本科生,智慧財產權第二學士學位生,碩士研究生,講授《中國民法》、《物權法》、《繼承法》等課程。1987年取得律師資格。1995年在香港城市大學作訪問學者,1997年赴台灣參加法學學術交流活動。1998年赴日本參加法學學術交流活動並講學。2000年4月至5月赴法國馬賽大學講學,曾參加多項國家立法活動。先後為中央領導人和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領導幹部講授《社會保障與法制建設》,為司法機關工作人員講授《中國民法專題》。
龍翼飛 法學專著 
物權法原理與案例教程(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龍翼飛主編,2008-10-1版
·契約法教程(21世紀法學通用教材)/龍翼飛,2008-7-1版
·民法學(第2版)(21世紀遠程教育精品教材.法學系列)/龍翼飛主編,2007-8-1版
·和諧社會中的婚姻家庭關係的法律重構-紀念《婚姻法》修訂五周年/龍翼飛等主編,2007-5-1版
·辨法析理 勝敗皆服-主審法官宋魚水司法判例點評/龍翼飛等主編,2005-5-1版
·婚姻家庭法學(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國家級規劃教材)/楊大文龍翼飛,2006-6-1版
·民法學(現代遠程教育系列教材)/龍翼飛,2003-4-1版
·民法案例分析(21世紀法學系列教材)/龍翼飛,2000-5-1版
·新編契約法/龍翼飛,1999-5-1版

韓玉勝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院長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
法學博士,教授、博士生導師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刑事執行法學研究所所長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校友工作委員會主任
中國人民大學犯罪與監獄學研究所副所長
社會兼職
中國監獄學會副會長
北京懷柔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榮譽獎勵
《中國刑法解釋》(與他人合著),獲“法務部第二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一等獎
財產罪比較研究》(獨著),獲法務部法學科研成果(著作類)三等獎(2002)
《錯誤論》(獨著),獲湖北省社科優秀成果(著作類)三等獎(2001年)
《經濟犯罪新論》(與他人合著),分別獲中國圖書獎(2001年)和 湖北省社科優秀成果著作類一等獎(2001年)
刑罰通論》(與他人合著),獲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第二屆人文社會科學研究成果二等獎(1998年)
《刑法中錯誤論》(獨著),獲武漢大學第八屆社會科學優秀科研成果二等獎(1997年)
部分成果
《勞動改造法學研究綜述》 副主編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刑法學原理》第一卷 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
《刑法學原理》第三卷 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修訂與適用》 撰稿人,中國方正出版社1997年版;
《中國司法制度》 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
《經濟犯罪釋析》 主編,中國審計出版社1997年版;
《監獄學總論》撰稿人並承擔統稿、修改工作,法律出版社1997年版;
《刑事執行法學原理》與力康泰合著,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中國特色監獄制度研究》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監獄學問題研究》 專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中國政治》撰稿人,(日本)早稻田大學出版部2002年版;
《現代中國法概論》與韓大元等人合著,(韓國)博英社出版2002年版;
《刑法總則學習輔導》撰稿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刑法分則學習輔導》撰稿人,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
《犯罪學》 撰稿人, 民眾出版社1987年版;
《刑法教程》 撰稿人,中華全國律師函授中心1988年版;
《法學考試指南》 撰稿人 ,檔案出版社1988年版;
《刑法總論》 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勞動改造法學》撰稿人,北京大學出版社1991年版;
《監獄學》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6年版;
《刑法學自學指導》 編寫人,中國人民大學函授學院 1991年版;
《刑事法學》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獄政管理學》 副主編,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刑法學》 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刑法各論案例分析》 主編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刑法學》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司法考試輔導用書》第二卷 刑法部分主編,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新編刑法教程》主編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法律基礎》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
監獄服刑人員普法教育讀本》主編 ,中國長安出版社2004年版;
《國際範圍內的被害人》 翻譯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
《簡明法學詞典》 撰稿人,農村讀物出版社1987年版;
《律師實務的理論與實踐》 撰稿人,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87年版;
《法庭辯論精選》撰稿人,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律師資格考試指南》 撰稿人,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
《刑事法學大辭書》 撰稿人,南京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中國勞改學大辭典》 分科副主編,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年版;
《法學大辭典》 撰稿人,團結出版社1994年版;
《中華法學大辭典(刑法學卷)》撰稿人,中國檢察出版社1996年版;
《社會科學千萬個為什麼?法律卷》主編,世界知識出版社1991年版;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判案例要覽(1993年卷)》 撰稿人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1994年版;
《辦理經濟犯罪案件法律經濟知識手冊》 副主編,紅旗出版社2000年版。
部分項目
國家教委八五規劃項目《刑事執行法學原理》
刑事執行制度研究》 法務部法治建設與法學理論研究部級項目 批號01SFB2026 起止日期2002年1月1日——2003年7月31日經費4萬元
《保險犯罪問題研究》 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 批號03BFX042 起止日期2003年9月2日——2005年12月31日經費7萬元

劉瑞起 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副院長

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副院長,中國社科院商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深圳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廣州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人民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智慧財產權法律及智慧財產權發展基金會發起人等。
先後於最高人民法院經濟審判庭從事審判實務工作長達3年、在深圳從事律師執業以及律師事務所管理工作長達25年之久(執業證號:14403200410803380),先後在深圳市對外經濟律師事務所、深圳蛇口律師事務所、深圳沙頭角律師事務所、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深圳辦事處,廣東聖天平律師事務所,深圳度量衡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執業,擔任主任、合夥律師。具有豐富的訴訟代理經驗,曾為沃爾瑪、日本理光株式會社、華安保險、德國安聯保險公司、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中信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中外大型知名企業和機構作為訴訟代理人代理訴訟案件,擅長疑難案件、二審和再審案件,所承辦的一些重大案件曾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多起案件被收錄到《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彙編》、《最高人民法院判解研究》等作為典型案例。擔任赤灣港航深赤灣A/深赤灣B (股票代碼:000022/200022)等多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
近年來從事法律文學創作和法律文化研究,有關文章已經在國內著名雜誌和報刊上連載或選載,近期作品有《蓋房拆房》(由深圳報業集團出版社出版)。

黃士林 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副理事長

現任中國人民大學律師學院副理事長。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曾任國家勞動人事部政策研究室法規處處長、深圳市法學交流服務中心主任兼深圳市振昌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顧問、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員、深圳市律師協會副會長。現任廣東聖天平律師事務所執行合伙人。社會兼職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深圳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中心兼職研究員。專業職稱為一級律師,任廣東省高級律師資格評審委員會委員,具中國證監會頒發的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任職資格證書。 1986年在北京考取律師資格,並從事兼職律師業務。自1988年1月調入深圳從事專職律師以來,辦理過四百餘宗民商事訴訟與非訟案件。曾為政府機關、報社、電台、電視台、上市公司、保險公司、證券交易所、大型國有企業和外資企業、境外著名企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單位長期提供法律服務;曾受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和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擔任清算組長,辦理了十餘家公司破產和清盤案件,在法律界享有盛譽。

黃海星 人大律師學院理事

1982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獲法學士學位。曾在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中國電視報社、中央電視台等單位工作。現為中央電視台社教中心頻道編輯部主任編輯,先後擔任《與你同行》、《社會經緯》、《講述》、《今日說法》、《西部論壇》、《健康之路》和《法治視界》等央視名牌欄目的主編和製片人。同時兼任中國廣播電視協會常務理事、中華全國法制新聞協會的理事、中國廣播電視協會法制節目工作委員會秘書長、全國電視台法制類節目協作體總幹事和法制節目網總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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