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宗教之統一》

《談宗教之統一》的作者是培根。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重要的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統一的,那么社會將是幸福的.

作品資料

培根在人類的各種情慾中,有兩種最為惑人心智,這就是愛情與嫉妒。這兩種感情都能激發出強烈的欲望,創造出虛幻的意象,並且足以蠱惑使人心神迷惑。人的心靈——如果真有巫蠱這種事的話。

作者簡介

(圖)培根隨筆集培根隨筆集

培根隨筆集,培根(Francis Bacon ,1561—1626)是英國哲學家和科學家。他竭力倡導“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聰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論理學使人有修養,邏輯修辭使人善辯(Histories make men wise, poets witty, the mathematics subtle, natural philosophy deep, moral grave, logic and rhetoric able to contend)”。他推崇科學、發展科學的進步思想和崇尚知識的進步口號,一直推動著社會的進步。這位一生追求真理的思想家,被馬克思稱為“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他在邏輯學、美學、教育學方面也提出許多思想。著有《新工具》、《論說隨筆文集》等。後者收入58篇隨筆,從各個角度論述廣泛的人生問題,精妙、有哲理,擁有很多讀者。

作者生平

培根於1561年1月22日出生於倫敦一個官宦世家。父親尼古拉·培根(1510年12月28日——1579年2月20日)是伊莉莎白女王的掌璽大臣,曾在劍橋大學攻讀法律,他思想傾向進步,信奉英國國教,反對教皇干涉英國內部事物。母親安尼是一位頗有名氣的才女,她嫻熟的掌握希臘文和拉丁文,是加爾文教派的信徒。良好的親職教育使培根成熟較早,各方面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才智。12歲時,培根被送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深造。在校學習期間,他對傳統的觀念和信仰產生了懷疑,開始獨自思考社會和人生的真諦。

在劍橋大學學習三年後,培根作為英國駐法大使埃米阿斯.鮑萊爵士的隨員來到了法國,在旅居巴黎兩年半的時間裡,他幾乎走遍了整個法國,接觸到不少的新鮮事物,汲取了許多新的思想,這對他的世界觀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579年,培根的父親突然病逝,他要為培根準備日後贍養之資的計畫破滅,培根的生活開始陷入貧困。在回國奔父喪之後,培根住進了葛萊法學院,一面攻讀法律,一面四處謀求職位。1582年,他終於取得了律師資格,1584年當選為國會議員,1589年,成為法院出缺後的書記,然而這一職位竟長達20年之久沒有出現空缺。他四處奔波,卻始沒有得到任何職位。此時,培根在思想上更為成熟了,他決心要把脫離實際,脫離自然的一切知識加以改革,把經驗觀察、事實依據、實踐效果引入認識論。這一偉大抱負是他的科學的“偉大復興”的主要目標,是他為之奮鬥一生的志向。

1602年,伊莉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繼位。由於培根曾力主蘇格蘭與英格蘭的合併,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讚賞。培根因此平步青雲,扶搖直上。1602年受封為爵士,1604年被任命為詹姆士的顧問,1607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613年被委任為首席檢察官,1616年被任命為樞密院顧問,1617年提升為掌璽大臣,1618年晉升為英格蘭的大陸官,授封為維魯蘭男爵,1621年又授封為奧爾本斯子爵。但培根的才能和志趣不在國務活動上,而存在與對科學真理的探求上。這一時期,他在學術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並出版了多部著作。

1621年,培根被國會指控貪污受賄,被高級法庭判處罰金四萬磅,監禁於倫敦塔內,終生逐出宮廷,不得任議員和官職。雖然後來罰金和監禁皆被豁免,但培根卻因此而身敗名裂。從此培根不理政事,開始專心從事理論著述。

1626年3月底,培根坐車經守倫敦北郊。當時他正在潛心研究冷熱理論及其實際套用問題。當路過一片雪地時,他突然想作一次實驗,他宰了一隻雞,把雪填進雞肚,以便觀察冷凍在防腐上的作用。但由於他身體孱弱,經受不住風寒的侵襲,支氣管炎復發,病情惡化,於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

培根死後,人們為懷念他,為他修建了一座紀念碑,亨利·沃登爵士為他題寫了墓志銘:

聖奧爾本斯子爵

如用更煊赫的頭銜應

稱之為“科學之光”、“法律之舌”

經典之作

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重要的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統一的,那么社會將是幸福的。

對於異教徒來說,他們似乎從來不曾為信仰和見解的不同而陷於紛爭。也許是因為他們的宗教雖有典儀卻缺乏理論吧。只要想想他們的教長都是浪漫的詩人,你就可以理解他們的宗教到底是什麼了。但是我們的上帝卻是一位“忌妒”之神,因此他既不允許有不純的信念,也不允許奉祀異教的神靈。但是,究竟如何才能使信仰保持一致,這個問題值得深究一下。

保持信仰一致(這是追隨於上帝的又一個目標)的意義有兩方面,一是與教會內部的人有關,一是與教會外部的人有關。對前者來說,異教與其信徒是玷污聖靈的,是一切道德敗壞中的最惡者。正如由人體傷口進入的異物導致腐敗一樣,精神上的腐敗也會由此而來。

所以,再沒有比散布對於信仰的各種不同見解更足以導致宗教分裂的。這猶如有人呼喚——看哪,基督正在曠野之中!而另一些人也在呼喚——看哪,基督正在聖壇之上!那么讓我們究竟追隨誰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最好的辦法恐怕只有一個,這就是基督自身說過的那句名言:

“你們既不要出去,也都不要相信!” 聖保羅(他的使命是要感召那些無信仰者)曾說:“如果一個異教徒聽到你們這些各說各話的教義,他恐怕只會認為這裡有一群瘋子。”對於本來就無信仰的無神論者,看到宗教之中的這種矛盾衝突,更會使他們遠離聖殿,而高居於“褻瀆者”的座位之上了。

從前有一位幽默家虛擬了一套叢書,其中有一本名叫《異端教派的摩爾舞》。在談論如此重大問題時援引此例,也許未免不恭。然而它所嘲弄的卻正是異端攻訐者那種可笑的嘴臉。

信仰的一致會給教徒帶來和平。而和平就是幸福,和平樹立信仰,和平培養博愛。這樣,以前浪費於寫爭論文章的精力,現在就可以轉移到寫信仰和誠實懺悔的論文上了。

至於如何使信仰一致,這也很重要。有兩種極端的看法。對某些激烈分子而言,所有的調和妥協都是可憎的。

正如《舊約》中所說:“和平不和平與你何乾?使者你轉回身去吧!”這一派人是寧可不要和平只要宗派的。與此相反的做法是,有些教派一味追求妥協折中,甚至不顧信仰的基本原則。這兩種極端的態度都是應當避免的。協調信仰的最好原則就是:

“凡是不幫助我們的,就是反對我們。”(凡不是我們的朋友者,就是我們的敵人。)

“凡是不反對我們者,就是幫助我們。”(凡不是我們的敵人者,就是我們的朋友。)

換句話說,只要在信仰的大前提上沒有分歧,那些觀點、教義和解釋上的差別,就可以求大同存小異,而不應為之煽動分裂。

在這裡我還略有一點小小的見解。

大家應注意,使宗教信仰分裂的原因,往往是兩種性質的爭論。

一種是所爭論的論點本來分歧並不大,只是由於爭論的態度激發了仇恨。聖奧古斯丁曾這樣說過:“基督的服裝是天衣無縫的,但是教會的衣服卻有許多種顏色。”因此他又說:“可以允許不同的色彩,但是卻不能允許它的分裂。”這就是說,和諧統一與專制劃一併非一回事。

另一種爭論本來是關於實質問題的,但愈爭到後來,卻愈陷於詭辯。一個有學識的人,有時常會遇到一些無知淺學之輩提出某種表面的異議。他理解他們,因為他們的意思在實質上和他並無分歧,雖然他們由於誤解和淺見而在攻訐他。人對人尚能如此,那么全知全能的上帝,難道還不能超越世俗教徒那些表面的紛爭,而洞悉他們信仰的實質嗎?所以對此類爭論,聖保羅曾這樣警告過我們:

“不要濫用新奇的名詞,製造似是而非的新學問。”

某些人專喜歡那些新鮮的名詞術語,不是讓意義支配辭藻,而是讓辭藻支配意義。

信仰的一致,還有兩種虛假的情況。

一種是以盲從的愚昧為基礎,正如在黑暗之中,所有的貓看起來都是灰色的。

另一種是全盤吸收本質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觀念和理論。結果將真理與謬誤攪在一起,就像聽任銅像的盔甲上沾滿污泥一樣。

我們要注意,真正的信仰一致,應當有利於鞏固人類之間的博愛和社會的組織。基督徒手中握著兩柄劍——一是用於靈魂問題,一是用於塵世問題。這兩柄劍應該各有其用。但是,千萬不要操起那另一把劍——這就是穆罕默德的劍。我講話的意思,決不可以武力、流血和屠殺來強制地推行一種信仰。當然,這並不包括對付諸如有人用宗教信仰煽動武裝叛亂那樣的情況。

若試圖以武力統一信仰,那是違背天意的,這是用上帝的一種訓諭去否定另一種訓諭。要知道上帝認為,人類不僅是基督徒,而且首先也是人。所以當羅馬詩人盧克萊修看到阿伽門農王以親生女兒向女神獻祭時,他嘆息說:

“宗教信仰竟能使人犯下如此的罪惡!”

但如果他還能看到法蘭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羅繆節之夜的異教徒大屠殺,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謀殺英王和議員的陰謀,他就會更有理由興發這種感嘆,並且更堅決地反對宗教和主張無神論了!

所以那柄塵世之劍,還是不要為著宗教信仰問題而揮舞吧!而如果把宗教之劍交給庸眾去操持,就更是最荒謬可怕的舉動了!這種做法只有魔鬼和那些“再受洗派” 的狂熱迷信分子才會採用。當魔鬼說:“我要升臨天堂與上帝並駕齊驅。”這固然是肆無忌憚的瀆神言論,但是如果讓上帝化為人身並讓他說,“我將降臨人間與魔鬼一樣可怖”,那不就是更肆無忌憚的瀆神之舉嗎?!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義謀殺君王、屠宰人民,顛覆國家和政府,把聖靈的徽識由鴿子變成兀鷹和烏鴉,把普度眾生的慈航變作兇殘的海盜之船。其所作所為不正是這種瀆神之舉嗎?

因此,對於一切以宗教和信仰名義進行煽動的暴力行為,以及一切為這種行為辯護的邪說,君王們應當用他們的法律和劍,學者們應當以他們的筆——猶如天使揮動奪魂的金杖,最無情地將其投畀豺虎,投諸地獄!

在一切關於宗教的理論中,最高明者無過於使徒聖雅各的這句話:

“憤怒的情感並不能體現上帝的正義!”

還有一位古代神學家也說過同樣坦率的話:

“凡施壓強制別人信仰的人,肯定具有本身的目的和私利!”

這些話實在意味深長引人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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