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詩經·周南·樛木》

《詩經·周南·樛木》是先秦時期流傳至今的一首四言詩。

作品信息

【名稱】《詩經·周南·樛木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四言詩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樛 木
南有樛木⑴,葛纍之⑵。樂只君子⑶,福履綏之⑷。
南有樛木,葛藟荒之⑸。樂只君子,福履將之⑹。
南有樛木,葛藟縈之⑺。樂只君子,福履成之⑻。

注釋譯文

【注釋】

⑴樛(jīu 糾):下曲而高的樹。
⑵葛藟:葛和藟兩種蔓生植物;或以為葛藟即藟,野葡萄之類。纍(léi 雷):攀緣,纏繞。
⑶只:語助。
⑷福履:福祿也。綏:安也。
⑸荒:掩;蓋;覆。
⑹將:扶助也;或釋為“大”。
⑺縈(yínɡ 營):纏繞。
⑻成:就也;到來。

【譯文】

南有彎彎樹,攀滿野葡萄。新郎真快樂,安享幸福了。
南有彎彎樹,覆滿野葡萄。新郎真快樂,大有幸福了。
南有彎彎樹,纏滿野葡萄。新郎真快樂,永駐幸福了。

作品鑑賞

《詩經》中的“興”語往往兼有“比”義,《樛木》就是如此。“興”者起也,“先詠他物以引起所詠之詞也”(朱熹《詩集傳》)。從這一解說看,“樂只君子,福履綏之”二句,乃是首章所詠之本體;“南有樛木,葛藟纍之”二句,則是引起所詠之詞的“興”體。後二章每章只改動二字,大體意思與首章相近,運用的是“國風”常用的“疊章”形式。以反覆詠唱逐層推進,在迴環往復中造成濃濃的感情。故從“興”之引起的“所詠之詞”看,這乃是一首為“君子”祝“福”的歌,當無可疑。
讀者自然還會發現,這三章中的“興”語,同時又帶有“比”義。“比者,以彼物比此物也”。詩中的“彼物”即“樛木”和“葛藟”,“此物”則是“君子”和“福”——以樛木的得到葛藟纏繞,比君子的常得福祿相隨,也非常形象。故從各章之“比”義看,這也是一首形象動人的祝福歌。倘若再推進一層,問一問“君子”究竟有何“福”可“祝”,判斷起來就不那么容易了。是因為“君子”剛得了貴子,還是封了高官,抑或是娶了新婦,似乎都有可能。為了作出較為接近詩意的判斷,還得回頭考察詩中的比興之物。據許多學者考證,“國風”比興,常以花草、藤蔓、雌鳥、牝獸喻女子,而以高木、日月、雄狐之類喻男子。其中尤以樹木喻男、花草喻女更為常見。如《邶風·簡兮》的“山有榛,隰有苓。雲誰之思?西方美人”;又如《鄭風·山有扶蘇》的“山有扶蘇,隰有荷華。不見子都,乃見狂且”,都是如比。至於《唐風·葛生》敘妻子對亡夫的哀戀,更有“葛生蒙楚(荊樹),蘞蔓於野。予美亡此,誰與獨處”之語,以葛藤與荊木的相互依存,抒寫了女主人公失去夫君的淒傷之情。明白了這一特點,則《樛木》進一層的比興之義亦可迎刃而解:倘若此詩中的“樛木”,喻的是青年男子的話,那么纏繞樛木的翠綠“葛藟”,則正比喻著他的美麗新娘。由此檢驗《毛詩序》舊說,以為此乃歌詠“后妃”“能逮下而無嫉妒之心焉”之作,就覺得與詩意隔膜太多;而方玉潤《詩經原始》、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推測此詩“似於夫婦為近”、“喻婦人之託夫家也”,才真正猜著了這首祝福詩的旨意。
於是讀者透過反覆疊唱的詩行,便恍然置身在三千多年前一場熱鬧的婚禮宴席上:秋日的黃昏賓客畢集,轆轆的車音自遠而近。性急的孩童早從村口奔來,嚷叫著:“接新娘的車子到啦!”歡樂的鼓吹由此壓過喜悅的喧聲齊鳴。當幸福的“君子”攙扶新娘下車的時候,迎接他們的,便是青年男女們一遍又一遍的熱烈歌唱:“南有樛木,葛藟纍之。樂只君子,福履綏之……”
快樂的新郎臉紅了,羞澀的新娘心醉了、當她斜倚著新郎姍姍移步的時候,讀者便會發覺,那情境用“南有樛木,葛藟纍之(荒之、縈之)”來比擬、形容,竟是無比的傳神。而油然升起在眾賓客心間的祝福之情,倘若不用再三的疊唱,就不能宣洩得如此興奮和濃烈。男女嫁娶是亘古以來人生的重要喜慶。而《樛木》,正以如此興奮和濃烈的激情,表現了中華民族淳樸、古老的婚禮祝福習俗。引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