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思考人生時,我不時覺得,自己不過是一根被衝上海灘的漂流木。 接連不斷地跑這么長的距離,是許久不曾有過的事情。 跑長距離,原本與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

《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村上春樹第一本只寫自己的書。如這般圍繞一個主題,從正面書寫自己,幾乎從未有過。在長達四分之一個世紀里,日日都堅持跑步,各色各樣的思緒從心底湧起……最不樣的村上文字《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

內容簡介

他以文字名滿全球。
他的“藍調”令萬千人神迷憂傷。
文字是他的符號,“跑者藍調”何嘗不是?
不再是浮華迷茫,不再是旖旎感傷,不再羚羊掛角無跡可尋——寫了幾十年“別人”的文字,他第一次只寫自己:小說之外、故事之外、文字之外,均是不施雕琢娓娓道來,清淡如雲,寧靜如水……

作者簡介

村上春樹(1949- )日本小說家。生於兵庫縣。1973年畢業於早稻田大學文學系戲劇專業。在校期間曾參加過學潮運動。畢業後經營了七八年的爵士樂酒吧,接觸並了解了社會各類人物。參大量閱讀西方現代作家的作品,並翻譯出版了《雷蒙-卡佛全集》等十幾部譯作。

1979年發表處女作中篇小說《且聽風吟》,獲第22屆《群像》新人文學獎。1980年創作長篇小說《去中國的慢船》,描寫一位結識過三位中國人,對中國文化有濃厚興趣的主人公,等待去中國的心情,有濃厚的虛無色彩。1981年任《早稻田文學》雜誌編委。已出版長篇小說《1973年的彈球遊戲機》(1982),《尋羊冒險記》(1982),《挪威的森林》(1987),《青春的舞步》(1988),《世界末日與冷酷的仙境》(1985)等,還有大量的短篇小說。其中《挪威的森林》尤其受青年讀者的喜愛。其作品一般都以第一人稱的方式寫作,帶有強烈的自述性,主要情節均圍繞“我”展開。描寫物質高度發達的日本社會裡青年一代的苦悶和頹唐。他們都是物質產品的不知饜足的消費者,一般都設定一個“失落--尋找”的情節,荒誕而又滑稽。煞有介事而又毫無意義,其人物特點是平面化,符號化,無性格化,非理性化。村上春樹被認為是日本典型的後現代派作家。

目錄

前言 作為選擇對象的磨難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考愛島
 誰能夠笑話米克·賈格爾呢?
第二章 2005年8月14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人是如何成為跑步小說家的
第三章 2005年9月1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在盛夏的雅典跑第一個42公里
第四章 2005年9月19日東京
 我寫小說的許多方法,是每天清晨沿著道路跑步時學到的
第五章 2005年10月3日麻薩諸塞州劍橋
 即便那時的我有一條長長的馬尾辮子
第六章 1996年6月23日北海道佐呂間
 已經無人敲桌子,無人扔杯子了
第七章 2005年10月30日麻薩諸塞州劍橋
 紐約的秋日
第八章 2006年8月26日神奈川縣海岸的某座城市
 至死都是十八歲
第九章 2006年10月1日新潟縣村上市
 至少是跑到了最後
後記在世界各地的路上

書摘

第一章 2005年8月5日夏威夷州考愛島
今天是二○○五年的八月五日,星期五。夏威夷的考愛島。北部海岸。晴空萬里,爽朗得令人瞠目。纖雲也無。此時甚至連雲彩這一概念的暗示都不存在。七月底我來到此地,一如以往,租了一套公寓,早晨趁著涼快的時候伏案工作,比如說此刻便在寫這篇文章,關於跑步的、自由的文章。現在是夏天,當然很熱。夏威夷每每被說成四季常夏,但畢竟位於北半球,四個季節大體一應俱全,相對而言夏天比冬天要熱,不過與麻薩諸塞州的劍橋那為紅磚和混凝土重重包圍、猶如拷問一般的悶熱相比,此地的舒適簡直有如天堂。空調根本不需要。只需打開窗戶,涼爽的清風便自己吹進屋子裡來。劍橋的人聽說我要在夏威夷度過八月,都眾口一詞地表示驚訝:“分明是夏天,居然特地趕到那么炎熱的地方去,莫不是有毛病?”他們並不知道,打東北方從不間斷地吹來的貿易風(信風),讓夏威夷變得何等涼爽;他們也不知道,在鱷梨樹那風涼的樹蔭下安閒地讀書,興之所至便去南太平洋的海灣里游泳,這樣的生活,讓人感到何等幸福。
  到了夏威夷之後,依然每天跑步。除非萬不得已,一天也不間斷地堅持。自打重新開始這樣的生活,馬上就兩個半月了。今天早晨將錄製了“滿匙愛”樂隊的《白日夢》和《滿匙愛之歌》兩個專輯的MD放進了隨身聽,一面聽著它,一面跑了一小時十分鐘。
  現在是堅忍地累積奔跑距離的時期,所以眼下還不必介意成績如何,只消默默地花上時間累積距離。想跑快點就適當地加速,不過就算加速也為時甚短,只想將身體感受到的愉悅儘量維持到第二天。其要領與寫作長篇小說一般無二。在似乎可以寫下去的地方,果決地停下筆來,這樣第二天重新著手時便易於進入狀態。歐內斯特·海明威好像也說過類似的話:持之以恆,不亂節奏,對於長期作業實在至為重要。一旦節奏得以設定,其餘的問題便可以迎刃而解。然而要讓慣性的輪子以一定的速度準確無誤地旋轉起來,對待持之以恆,何等小心翼翼亦不為過。
跑步途中,下了一場短暫的雨,那是一陣讓身體恰到好處地冷卻下來的雨。厚厚的雲層從海面上飄來,遮蔽了頭頂的天空,下了一陣細細的雨,便仿佛“俺還有急事要辦”似的,就這么一去不返了,甚至來不及回眸一顧。於是那永恆的、毫無遮攔的太陽,又火辣辣地灼照大地。這簡單易懂的天候中,你找不到難解之處和含混模糊,既無比喻亦無象徵。途中遇到幾位慢跑健身者,男女人數大致相當。這些腳踏大地、氣宇軒昂、精神十足的跑步者,望去仿佛有一群夜盜在身後追趕他們似的。也有雙眼半睜半閉、一邊跑步一邊呼哧呼哧喘氣、兩肩無力地下垂、一看便知苦痛不堪的肥胖跑步者,也許是一周之前剛剛檢查出了糖尿病,主治醫師竭力勸告他們每天堅持體育鍛鍊。而我,大概居於兩者之間。
“滿匙愛”,樂隊的音樂百聽不厭,是那種不無謂地誇大自己的音樂。當我潛心傾聽這令人心平氣和的音樂時,二十世紀六十年代發生在我身上的形形色色的事情,便點點滴滴地甦醒過來。都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倘使有人製作我的傳記影片(僅僅想像一下便覺得毛骨悚然),則是在剪輯階段勢必全部刪除的事情。“這個小插曲刪掉也無礙,雖然還不錯,不過太普通啦。”恐怕別人會這么說。沒錯,就是這種微不足道、比比皆是的小事件,在我而言卻自有其意味,是有用的回憶。也許我在回憶這種種瑣碎時,會不知不覺地面露微笑,抑或表情嚴肅。於是,在這些比比皆是的雞零狗碎的盡頭,我方才有今日,方才滯留在這考愛島的北海岸。思考人生時,我不時覺得,自己不過是一根被衝上海灘的漂流木。從燈塔方向吹過來的貿易風,搖曳著藍桉樹的梢頭,沙沙作響。
自從今年五月末,開始在麻薩諸塞州的劍橋生活以來,跑步便再度成為我日常生活的一根支柱。我跑得相當認真。非要舉出具體的數字加以說明,便意味著每星期跑六十公里,亦即說每周跑六天,每天跑十公里。本來每周七天、每天跑十公里最好,可是有的日子會下雨,有的日子會因為工作太忙抽不出時間,還有覺得身子疲憊實在不想動步的時候,所以預先設定了一天“休息日”。於是乎,每周六十公里,一個月大約二百六十公里,於我而言,這個數字便大致成為“跑得認真”的標準。
六月份,一如這個計算標準,正好跑了二百六十公里。七月份距離開始增長,跑了三百一十公里,每天不多不少十公里,連每周一次的“休息日”也不曾休息。當然,並不是說每天都一點不差地跑十公里,有時昨天跑了十五公里,那今天就只跑五公里得啦,平均起來是每天十公里罷了。而且,依照慢跑速度,每跑一小時大致相當於十公里。在我來說,這個水平就是相當“認真”地跑了。來到夏威夷之後,也保持了這個一天十公里的節奏。接連不斷地跑這么長的距離,是許久不曾有過的事情。
新英格蘭的夏天,遠比不曾體驗的人想像的難熬得多。雖然也有涼爽的時光,不過令人難以忍受的炎熱日子隨即到來了。有風兒吹拂的時候,還算好的。一旦風兒停息,從海上便飄來霧一般的濕氣,猶如潮濕的薄布纏裹住人。順著查爾斯河河濱跑上一個小時,就仿佛用水桶潑過水,身上的每一樣東西都被淋漓的汗水打得透濕。因為日曬,皮膚火辣辣地痛。頭腦變得朦朧恍惚,無法完整地考慮任何一件事情。可是當你不顧一切地堅持跑完,便覺得仿佛所有的東西都從軀體最深處擠榨了出來,一種類似自暴自棄的爽快感油然而生。
為什麼從某一刻起,我不得不“認真地”跑步了?可以舉出幾項理由。首先,人生逐漸變得忙碌,日常生活中無法自由地抽出時間來了。並不是說在年輕的時候,時間要多少有多少,但至少沒有如此繁多的瑣事。不知何故,瑣事這玩意兒似乎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逐漸增多。再者,恐怕也有我的心思由馬拉松移向了鐵人三項比賽的緣故。眾所周知,鐵人三項賽除了跑步,還包括游泳和腳踏車兩部分。我本來是一個長跑者,對跑步並不感到懼怕,可是想掌握其他兩項比賽的技巧,則必須經過相應的訓練。我從基礎開始,矯正了游泳的姿勢,學會了騎腳踏車的技巧,還重新鍛鍊了肌肉。這是費時費力的功課,因此削減了用於跑步的時間。
然而,我變得不太熱衷於跑步,最大的理由大概還是我從某個時刻開始,對“跑步”有些厭倦了。我從一九八二年的秋天開始跑步,持續跑了將近二十三年,幾乎每天都堅持慢跑,每年至少跑一次全程馬拉松——算起來,迄今共跑了二十三次,還在世界各地參加過無數次長短距離的比賽。跑長距離,原本與我的性格相符合,只要跑步,我便感到快樂。跑步,在我迄今為止的人生中養成的諸多習慣里,恐怕是最為有益的一個,具有重要意義。我覺得,由於二十多年從不間斷地跑步,我的軀體和精神大致朝著良好的方向得到了強化。
我不能說是一個適合團體競技的人,好也罷壞也罷,生來便是如此。參加足球或棒球這類比賽——除卻孩提時代,這樣的經歷幾乎為零——總是隱隱感到不快。這也許和我沒有兄弟姐妹有關,和別人共同參與的賽事,總是難以全身心投入。但像網球這樣一對一的比賽,我也不怎么拿手。壁球是我喜歡的運動,可是一打比賽,不論是輸是贏,我總是難以從容不迫。格鬥技也非我所長。
  誠然,我並非毫無爭強好勝之心。不過不知何故,跟別人一決雌雄,我自小就不甚在乎勝負成敗。這一性格在長大成人後也大致未變。無論何事,贏了別人也罷輸給別人也罷,都不太計較,倒是更為關心能否達到為自己設定的標準。在這層意義上,長跑方是與我的心態完全吻合的體育運動。
跑過二趟全程馬拉松便會明白,在比賽中勝過或負於某個特定的人,對跑者來說並不特別重要。倘使成了奪冠的熱門選手,超過眼前的競爭對手便成為重要的課題;然而對於普通的市民參與者來說,個人的勝負並不是重大話題。也許不無參賽動機就是“我可不願輸給那小子”之類的人,這種動機大約足以成為練習的動力。然而,那位競爭對手因故不能參加賽事的話,此人的參賽動機勢必將告消失或者減半,那么他作為一個跑者,就不可能長期堅持下去。
普通跑步者中,許多人都事先設定個人目標——這一次我要在多少多少時間之內跑完全程——然後再去挑戰賽事。假如能在這個時間內跑完全程,就算“達成了某項目標”;如果未能跑出預定的成績,就是“未能實現某項目標”。即便未能在預想的時間內跑完全程,只要有了業已盡力的滿足感,或是為下次比賽奠定了些基礎,抑或有了某種類似重大發現的東西,大約也算大功告成吧。換言之,在跑完全程時,能否感到自豪或類似自豪的東西,對於長跑選手而言,可能是最重要的。

參考

http://product.dangdang.com/product.aspx?product_id=20443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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