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內情》

《新法內情》

《新法內情》是30集香港電視連續劇,講述了孤兒院長大、滿腔正義和熱誠的林天恩(由英國學成歸來,一開始便遇上難題 - 終日酗酒、做事得過且過的師爺羅又大。律師授職典禮當日,羅又因醉酒差點令恩錯過宣誓儀式。典禮中,恩慷慨陳述理想和抱負,令在場人士為之動容。恩協助因愛抱不平、口沒遮攔而惹上誹謗罪的雜誌總編毓仁。期間認識了不穿西裝上班、不修邊幅的律師PK。PK為人熱情,瞬即視恩為好友,跟著恩去和恩男友James約會。雖鬥氣收場,二人卻成了朋友。

基本信息

影片簡介

本劇集的主角是年青的女大律師(袁詠儀飾),從小在孤兒院長大,個性堅毅而聰敏,後來留學英國,攻讀法律系,成績斐然。回港後,接到一單轟動一時的賣淫兇殺案。一個中年妓女(恬妞飾),被控虐殺嫖客,這嫖客背景淵厚,是名流之子。(恬)的同行姊妹認為(恬)是無辜的,合力籌錢為她聘請律師辯護。

大部份律師都不願得失名流,加上此案的主控官被稱為律政署頭號難纏人物,律師的剋星,更令他們卻步。案件最終由初出茅廬的(袁)接了,接的原因,不是為錢,只為公義。此案的表面證供對於被告非常不利,但在她努力的辨證和舉證下,警方不得不重新調查,結果真相揭露,事件的受害者反是(恬),而非嫖客,是嫖客欲虐待(恬),(恬)不從,為了自衛,致令嫖客意外喪生,整件事,(恬)無計畫,並無動機,結果答辯得值,無罪釋放。

(袁)知(恬)曾有一段時間在星馬生活,袁想知恬之過去,著助手(林湘萍)調查。(袁)得知(恬)常常寄錢給一個八十多歲的老女人(李香琴飾)。老女人的生平逐漸揭開,原來她當年因環境所迫,才到星加坡當妓女。此外,(袁)探知她有一極不成材之子,但只知他為裝修設計,但為人不負責任,脾氣很差,(袁)覺得此男人不知所謂。

而(恬)一直在審訊途中,均知道為她辯護的(袁)是她的親女兒,但為了女兒的聲譽,不想外人知道她有一個當妓女的媽媽,所以一直啞忍,就算審案完畢,她仍不敢與女兒相認,但卻暗中處處維護。

(袁)在律師行內,得一師父(鄭則仕飾)提攜,又有一個初入行的助手(林湘萍飾)協助,三人通力合作,審案事半功倍,再加上第一次上庭就為當時人擺脫一宗難纏控罪,聲名更上一層樓。

律政處的首席檢控官(黃日華飾)對於(袁)的工作態度認真,及被她的才幹所吸引,遂展開熱烈的追求,但(袁)在英國時,已有一要好醫生男友(陳之財飾),他心地善良,對女友亦寵護有加,兩人感情關係密切,甚至一起回港,發展其事業,所以(袁)對於(黃)的追求,只好拒絕。但另一方面,(袁)對工作投入,曾一度冷落男友,(陳)曾一度以為女友移情別戀,關係存有危機。

稍後,(陳)後悔當日對(袁)的誤會,兩人冰釋前嫌,感情日佳,並準備籌備婚事。(陳)是星加坡人,兩人假期中前往見家長,但對方為一非常守舊之家族,(陳)的爺爺更對出身自孤兒院的(袁)十分歧視,出言不遜,(袁)差點反臉。在這期間,(袁)再次遇上老女人,老女人訴說當年,原來她原籍福建,長大於貧窮的村落,生活坎坷,當地更重男輕女,許多窮家人等都把女兒賣到外地,淪落為娼,老女人年青時就是這樣流落到星加坡為娼,過著不自由的悲慘生活。即使妓女平時閱人無數,但內心一樣渴望擁有真情,夢想可以長相廝守的忠誠愛侶,結果她真的遇上一個傾心的富家子,墮入情網,不能自拔,誰知富家子乃是一個愛玩弄感情的無??於鄉親知道她到外地當妓女,對她十分卑視,既難容於家人及鄉里,她只好離開,輾轉到了星加坡,從此定居下來。(袁)並揭發(恬妞)原來和這老女人曾經是婆媳關係。(恬)原來是台灣人,年少時曾以賣唱為活。

在律師行內,有一用情不專,終日只會攀附權貴的大律師(曹國輝飾),(袁)不屑此人的行為,二人經常針鋒相對,在法庭內亦時常碰頭。

在一次警方掃蕩賣淫的行動中,不幸的(恬)遇上貪污的警員,意外中得知,她與(袁)大律師之間的母女秘密,乘勢向(恬)勒索金錢,(恬)為了保護女兒,免她身敗名裂,將自己所有的積蓄都奉獻給他。但他貪得無厭,私改借據,希望詐取更多的金錢,更要脅如果勒索不遂,他將此訊息發放給傳媒,(恬)實在忍無可忍。警員在一次嫖妓後,只獨自留在房中,(恬)乘機竄入房內,並將她殺死,但不幸被折返的妓女碰個正著。

(恬)再次捲入謀殺案,孤兒院的Sister得知後,希望(袁)答允此案,幫(恬)洗脫罪名,但當她向(恬)發出一切問題時,(恬)不發在醫院內,眾人均來探望(恬),此時Sister終肯向(袁)道出(恬)乃是無名氏叔叔,更是其親生母親。(袁)對於這突如其來的真相,心情十分反覆,又因母親一直以來對自己的犧牲而感到痛心,即時與母親相認。

當她兩母女相認後,(恬)道出自己的身世。她,原是台南花蓮人,家境清貧,十八歲便以賣唱為生,起初略有名聲,及後隨團走埠去星加坡,認識了當地的一名商家,對她大灑金錢,並且態度殷勤,終於贏得(恬)的芳心,但這行蹤飄忽的商人,最後向(恬)求婚後,又突然失蹤,不再露面,(恬)因此大受刺激,不再自愛,賣唱之餘,也同時賣身,由於色藝俱全,賺了不少金錢,之後返回台灣,幫兄起屋,以為可與家人快樂生活,誰知她賣淫的事竟為人知,鄉親鄰里的閒言閒語,無日無之,連兄長家人也反眼相向,迫不得已離開家鄉,來到香港。(恬)到了香港後,在夜總會中重當歌星,當然也不惜身,恩客甚多,穿金戴銀,不愁衣食,但在此時,想不到當日不辭而別商人竟追來香港,向她表悔,並再求愛,(恬)被他的所為感動,與他共賦同居,未幾身懷六甲,豈料商家原來是一個活躍於上流社會的老千,由於不慎騙了一個有黑社會背景的商人,被商人下令追殺,唯有隻身潛逃星加坡,丟下(恬)一人留在香港,由於乏人照顧,(恬)生下(袁)後,經濟陷入困境,唯有將(袁)寄養在孤兒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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