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龍·奏啟》

《奏啟》是《文心雕龍》的第二十三篇,以“奏”為主,論述“奏”、“啟”兩種文體。本篇尊孔光為“名儒”,反映了劉勰的偏見。但劉勰在《程器》篇又說:“孔光負衡據鼎,而仄媚董賢。”曾獻媚董賢的孔光,在董賢死後卻大講其“奸回”,對這位孔子的後代,雖曰“名儒”,就成了無情的嘲諷。

內容提要

奏啟奏啟
本篇分“奏”、“啟”兩大部分。劉勰把“奏”分為兩類來論述:第一段講一般的奏文,有三個內容:一是“奏”的起源及其含意,二是秦、漢以來奏文寫作的發展情況,三是寫作奏文的基本要領。第二段專論“彈劾之奏”,有三個內容:一是彈奏和官職的關係,二是評論漢、晉期間的幾家奏文,三是論述寫彈奏的不良傾向,提出正確的寫作態度和基本要求。第三段論“啟”,兼及“讜言”、“封事”、“便宜”等和奏啟有關的名目。
奏、啟和前一篇所論章、表,後一篇所論議、對一樣,都是帝制時期臣下對帝王的政治性檔案,和文學創作的關係是不大的。除了對研究古代文體略有參考意義外,其中論及的某些問題,對了解劉勰的思想還很值得注意。如劉勰特別重視彈劾官吏的奏文,對它進行了單獨論述,大力強調彈奏的嚴峻有力,“不畏強御”等,還是有可取之處的。劉勰一貫推崇儒家,本篇不僅講到《詩》《禮》二經,儒家墨家,都有不當之處,甚至以孟子和墨子的互相謾罵,一概當做“躁言醜句”的典型而予以批評,這對儒家是頗為不恭的。他主張彈奏要“總法家之式,秉儒家之文”,也說明劉勰並非在一切問題上獨尊儒術。

原文+譯註

(一)
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漢之輔1,上書稱奏。陳政事,獻典儀2,上急變3,劾愆謬4,總謂之奏。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秦始立奏5,而法家少文。觀王綰之《奏勛德》6,辭質而義近;李斯之《奏驪山》7,事略而意徑8:政無膏潤9,形於篇章矣。自漢以來,奏事或稱上疏10,儒雅繼踵11,殊采可觀。若夫賈誼之《務農》12,晁錯之《兵事》13,匡衡之《定郊》14,王吉之《觀禮》15,溫舒之《緩獄》16,谷永之《諫仙》17,理既切至,辭亦通暢,可謂識大體矣。後漢群賢,嘉言罔伏18。楊秉耿介於災異19,陳蕃憤懣於尺一20:骨鯁得焉21。張衡指摘於史職22,蔡邕銓列於朝儀23:博雅明焉。魏代名臣,文理迭興24。若高堂《天文》25,王觀《教學》26,王朗《節省》27,甄毅《考課》28,亦盡節而知治矣29。晉氏多難,災屯流移30。劉頌殷勤於時務31,溫嶠懇惻於費役32:並體國之忠規矣33。夫奏之為筆34,固以明允篤誠為本35,辨析疏通為首。強志足以成務,博見足以窮理;酌古御今36,治繁總要37:此其體也38。
〔譯文〕

賈誼賈誼

從前唐堯虞舜的臣下,向帝王陳述問題是用口頭語言;秦漢時的官吏,給帝王的上書叫做“奏”。陳述政事、提出典制禮儀、請示緊急重大的事件、彈劾罪惡和檢舉謬誤的陳辭,都稱之為“奏”。所謂“奏”,就是進;就是陳述問題,下情上達。秦初開始用奏,但法家缺乏文采。如王綰等人的《議帝號》,文辭樸質而意義淺近;李斯的《上書言治驪山陵》,陳事粗略而用意過直:其政治上缺少恩德,已明顯地反映在當時的奏章中了。從漢代以後,奏事有時也叫上疏。博學的文人相繼寫作,特出的文采相當可觀。如西漢賈誼的《論積貯疏》、晁錯的《言兵事疏》、匡衡的《奏徙南北郊》、王吉的《上宣帝疏言得失》、路溫舒的《尚德緩刑書》、谷永的《說成帝距絕祭祀方術》等,道理既講的切實得當,文辭也通達流暢。這就可說懂得奏章的要領了。東漢群賢,好的奏章也不斷出現。楊秉在《因風災上疏諫微行》中,直率地指出風災由帝王而生;陳蕃在《諫封賞內寵疏》,對當時腐敗的吏治表示十分憤恨:這都寫得很有骨氣。又如張衡在《條上司馬遷、班固所敘不合事》、《請禁絕圖讖疏》等疏奏中,對不合史實的史書、宣揚迷信的圖讖提出批評;蔡邕在《上封事陳政要七事》中,從維護朝廷綱紀上來逐一陳述:他們都寫得淵博典雅。到了魏代,名臣的奏疏不斷興盛,如高堂隆的《星孛於大辰上疏》、黃觀的《教學疏》、王朗的《奏宜節省》、甄毅的《奏請令尚書郎奏事處當》等,也是竭盡臣節而懂得治道的了。在晉代多災多難的時期,劉頌的《除淮南相在郡上疏》,認真熱情地陳述當時的政務;溫嶠以《上太子疏諫起西池樓觀》,誠懇地要求不要耗費勞役:這都是體察國事的忠誠規勸。“奏”這種文體,應以公正忠誠為本,以明析通暢為首。要有堅強的意志來完成政務,廣博的見識以窮達事理;參考古人來駕馭今事,抓住要害以處理繁雜:這就是“奏”的基本要領。
〔注釋〕
1 輔:助,指官吏。
2 典儀:禮儀制度。
3 急變:緊急重大的事變。《漢書·車千秋傳》:“千秋上急變,訟太子冤。”顏師古註:“所告非常,故云急變也。”
4 劾(hé河):彈劾,揭發罪狀。愆(qiān千):過失。
5 秦始立奏:《章表》:“秦初定製,改書曰奏。”
6 王綰(wǎn晚):秦始皇時的丞相。《奏勛德》:指王綰等人的《議帝號》。秦初,王綰曾與馮劫、李斯等共議帝號,稱頌秦始皇統一天下之功,“自上古以來未嘗有,五帝所不及”(見《史記·秦始皇本紀》)。
7 李斯:秦始皇的丞相。《奏驪山》:指李斯的《上書言治驪山陵》(見《全秦文》卷一)。驪(lí離)山:秦始皇陵墓所在地,在今陝西省臨潼縣。
8 徑:直。
9 膏潤:恩澤。法家實行嚴刑峻法,所以說“政無膏潤”。
10 疏:條列言事。
11 儒雅:博學的儒生。踵(zhǒng腫):腳後跟。
12 賈誼:西漢初年作家。《務農》:指賈誼的《論積貯疏》,見《漢書·食貨志上》。
13 晁錯:西漢初年文人。《兵事》:指晁錯的《上書言兵事》,也稱《言兵事疏》,見《漢書·晁錯傳》。
14 匡衡:字稚圭,西漢元帝時丞相。《定郊》:指匡衡的《奏徙南北郊》,見《漢書·郊祀志下》。
15 王吉:字子陽,西漢宣帝時為諫大夫。《觀禮》:《太平御覽》卷五九四作《勸禮》,指王吉的《上宣帝疏言得失》,見《漢書·王吉傳》。
16 溫舒:姓路,字長君,西漢宣帝時為臨淮太守。《緩獄》:指路溫舒的《尚德緩刑書》,見《漢書·路溫舒傳》。
17 谷永:字子云,西漢成帝時官至大司農。《諫仙》:指谷永的《說成帝距絕祭祀方術》,見《漢書·郊祀志下》。
18 罔:無。伏:藏匿。
19 楊秉:字叔節,東漢桓帝時官至太尉。耿介:光明正大,這裡指言事正直。災異:《後漢書·楊震(附秉)傳》載,漢桓帝微行至梁胤(yìn印)家,“是日大風拔樹,晝昏”。楊秉因此上疏以諫。其中說“禍福無門,惟人自召”,認為這場風災是桓帝私入梁家造成的。他的諫疏載本傳,《全後漢文》卷五十一題為《因風災上疏諫微行》。
20 陳蕃:字仲舉,東漢桓帝時為太尉。尺一:漢制以長一尺一寸的簡板寫詔書,這裡就指詔書。東漢桓帝時,吏治腐敗,賄賂公行,陳蕃上《諫封賞內寵疏》指出:“令天下之論,皆謂獄由怨起,爵以賄成。夫不有臭穢,則蒼蠅不飛。陛下宜采求得失,擇從忠善,尺一選舉,委尚書三公,使褒責誅賞,各有所歸,豈不幸甚!”(《後漢書。陳蕃傳》)
21 骨鯁(gěng耿):骨氣,和《檄移》篇的“陳琳之《檄豫州》,壯有骨鯁”中的“骨鯁”二字意同。

張衡張衡

22 張衡:字平子,東漢著名科學家、文學家。指摘於史職:《太平御覽》卷五九四作“指摘史讖”。張衡指摘史書的疏奏如《表求合正三史》、《條上司馬遷、班固所敘不合事》,指摘讖書的如《請禁絕圖讖疏》等(見《全後漢文》卷五十四)。讖(chèn襯):驗,指預言凶吉徵驗的迷信著作。
23 蔡邕:字伯喈(jiē階),東漢末年文學家。銓(quán全)列朝儀:指蔡邕的《上封事陳政要七事》,見《後漢書·蔡邕傳》。銓:同“詮”,詮次,編次。列:陳,陳述。朝儀:朝廷綱紀。蔡邕所陳七事,多講“求賢之道”、“賢良方正敦樸之選”等。
24 文理迭興:《詔策》篇曾說:“建安之末,文理代興。”“迭興”與“代興”意同。文理:這裡指寫奏文的道理。
25 高堂:複姓,名隆,字昇平,三國魏明帝時官至光祿勛。《天文》:指高堂隆的《星孛(bèi倍)於大辰上疏》(見《三國志·魏書·高堂隆傳》),認為魏明帝“崇飾居室,士民失業。……民不堪命,皆有怨怒”。皇天“是以發教戒之象”來警告帝王。
26 王觀:《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黃觀”。黃觀:三國魏人。《教學》:指黃觀有關教學的疏奏,今不傳。
27 王朗:字景興,三國時魏國文人,明帝時為司空。《節省》:指王朗的《奏宜節省》,見《三國志·魏書·王朗傳》注引《魏名臣奏》。
28 甄《zhēn真)毅:三國魏人,曾任駙馬都尉。《考課》:可能指甄毅的《奏請令尚書郎奏事處當》(見《太平御覽》卷二百十五引《魏名臣奏》)。考課:指對在職官吏的考核。上面所說奏文,正是關於考核尚書郎處理案件“割斷才技”的建議。
29 節:指為臣之節。
30 災屯(zhūn諄)流移:《太平御覽》卷五九四作“世交屯夷”,譯文據《御覽》。屯:艱難。夷:創傷。
31 劉頌:字子雅,西晉惠帝時為吏部尚書。他任淮南相時,曾寫過一篇六千多字長的《除淮南相在郡上疏》(見《晉書·劉頌傳》),詳論當時政務。
32 溫嶠(q1áo橋):字太真,東晉初文人,成帝時為驃騎將軍。費役:《晉書·溫嶠傳》載:太子起西池樓觀,頗為勞費,溫嶠《上太子疏諫起西池樓觀》說:“朝廷草創,巨寇未滅,宜應儉以率下,務農重兵。”
33 體:指體察。規:勸誡。
34 筆:“文筆”的筆,指不重音韻文飾的散文,參見《總術》篇所論。
35 允:誠信。篤:忠厚。
36 酌:斟酌,參考。御:駕馭,控制。
37 洽繁總要:《總術》篇說:“乘一總萬,舉要治繁。”
38 體:這裡指主體,大要。
(二)
若乃按劾之奏,所以明憲清國1。昔周之太僕2,繩愆糾謬3;秦之御史4,職主文法5;漢置中丞6,總司按劾7。故位在鷙擊8,砥礪其氣9,必使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者也10。觀孔光之奏董賢11,則實其奸回12;路粹之奏孔融13,則誣其釁惡14:名儒之與險士15,固殊心焉16。若夫傅鹹勁直17,而按辭堅深18;劉隗切正19,而劾文闊略20:各其志也。後之彈事21,迭相斟酌,惟新日用,而舊準弗差。然函人慾全22,矢人慾傷23;術在糾惡24,勢必深峭25。《詩》刺讒人26,投畀豺虎;《禮》疾無禮27,方之鸚猩28;墨翟非儒29,目以豕彘30;孟軻譏墨31,比諸禽獸32:《詩》、《禮》、儒、墨,既其如茲,奏劾嚴文,孰雲能免。是以世人為文,競於詆訶33,吹毛取瑕34,次骨為戾35,復似善罵,多失折衷36。若能辟禮門以懸規37,標義路以植矩38,然後逾垣者折肱39,捷徑者滅趾40,何必躁言醜句,詬病為切哉41!是以立範運衡42,宜明體要。必使理有典刑43,辭有風軌44,總法家之式45,秉儒家之文46,不畏強御47,氣流墨中,無縱詭隨48,聲動簡外,乃稱絕席之雄49,直方之舉耳50。
〔譯文〕

孔融孔融

至於揭發檢舉罪過的奏文,是用以嚴明法紀、廓清國政的。從前周代的太僕,就是負責糾正過失的官員;秦代的御史大夫,就是職掌法令條文的官吏;漢代設定御史中丞,則是主管彈劾罪過的監察官。所以,既然身為執法嚴厲的監察官,就應磨鍊其氣勢,以求把彈奏寫得像筆下生風、紙上結霜那樣勁厲。讀漢代孔光對董賢的彈奏,是如實列舉其罪行;漢末路粹對孔融的奏本,卻是捏造罪名。由此可見,在彈奏的寫作上,名儒和險士的用心是大不相同的。至於西晉傅鹹,為人剛勁正直,因此彈奏寫得有力而深刻;東晉劉隗雖嚴峻正直,他的彈奏卻寫得有些粗疏:這也是各有其不同的情志所致。後世的彈奏文,相互參酌,在不斷運用中雖有新的發展,但和古代的基本格式沒有什麼大的差別。可是,製造鎧甲的工匠是為了使人安全,製造弓箭的工匠,卻是希望使人受其傷害;彈奏是為了糾正罪惡,也就勢必寫得深刻嚴峻。《詩經》裡面批判毀謗好人的讒人,說要把這種人投給豺狼虎豹;《禮記》中痛恨無禮的人,把他比作鸚鵡和猩猩。墨翟攻擊儒家,稱之為公羊和大豬;孟軻譏諷墨家,就比之為禽獸。《詩經》、《禮記》、儒家、墨家,尚且如此,嚴峻的彈奏之文,又怎能避免?所以,一般人寫這種文章,都是競相辱罵,吹毛求疵,尖刻得深透骨髓,甚至以謾罵為能,大都失於折中。如果開闢禮的大門和義的道路,就可以此為準則,對不通過“禮門”越牆而過的人,就砍他的手,不走“義路”而走小道的人,就斷他的腳;何須用暴躁醜惡的言辭,以無理謾罵為工巧呢?所以,確立規範,衡量取捨,應以表達要義為主。必須做到說理有常規,用辭有法度,取法家的判斷精神,用儒家的文辭采飾,不畏強暴的權勢,使盛氣流貫於筆墨之中;也不放任詭詐欺騙的人,使聲勢振動於竹簡之外,這就可說是御史大夫的傑作,正直的壯舉了。
〔注釋〕
1 憲:法令。
2 太僕:周代高級官吏,糾正帝王過失為其重要職責之一。
3 繩愆糾謬:這是借用《尚書·冏(jiǒng炯)命》中的一句。原文是:“王若曰:……惟予一人無良,實賴左右前後有位之士,匡其不及,繩愆糾謬,格其非心,俾(使)克紹(繼)先烈。”繩、格:都是糾正的意思。
4 御史:秦代御史大夫掌文書及彈劾糾察。
5 文法:法令條文。
6 中丞:即御史中丞,漢代是御史大夫的輔佐官員,又稱中執法。
7 司:主管。
8 鷙擊:喻執法嚴厲的官職。鷙:猛禽。《漢書·孫寶傳》載,孫寶對其下屬侯文說:“今鷹隼始擊,當順天氣,取奸惡,以成嚴霜之誅。”鷹隼(sǔn損):即鷙鳥。
9 砥礪(dǐlì底利):磨刀石,引申為磨鍊,也作“底厲”,如《漢書·晁錯傳》:“底厲其節。”
10 筆端振風,簡上凝霜:西漢崔篆《御史箴》:“簡上霜凝,筆端風起。”(見《初學記·職官部·御史大夫》)二句喻彈劾檢舉的奏文勁厲有力。
11 孔光:字子夏,西漢成帝、哀帝時的丞相。董賢:字聖卿,漢哀帝的寵臣。哀帝死後,王莽彈劾董賢的罪狀,罷歸自殺。孔光上奏,列舉董賢“父子專朝,兄弟並寵”,使“國家為空虛”的罪惡。奏文載《漢書·董賢傳》。
12 奸回:邪惡。回:邪。

孔融孔融

13 路粹:字文蔚,漢末文人。孔融:字文舉,漢末文學家,“建安七子”之一。《後漢書·孔融傳》載:“曹操既積嫌忌,而都慮復構成其罪,遂令丞相軍謀祭酒路粹枉狀奏融。”
14 釁(xìn信)惡:罪惡。
15 名儒:指孔光,他是孔子的十四世孫。險士:指路粹。
16 殊心:指一實一誣,用心不同。
17 傅鹹:字長虞,西晉文學家。勁直:剛強正直。顧榮《與親故書》曾稱讚傅鹹說:“勁直忠果,劾按驚人。”(見《晉書·傅成傳))
18 按辭:指彈劾罪過的奏文。傅鹹的彈奏尚存《奏劾荀愷》、《奏劾王戎》(見《晉書·傅鹹傳》)、《奏劾夏侯駿》、《奏劾夏侯承》(見《晉書·王戎傳》)等。
19 劉隗(wěi偉):字大連,東晉元帝時丞相司直。《晉書·劉隗傳》說他“彈奏不畏強御”。切:嚴厲。
20 闊略:疏略。
21 彈事:彈劾官吏的奏章。
22 函人:制鎧甲的工人。全:保全。
23 矢人:制箭的工人。《孟子·公孫丑上》:“矢人惟恐不傷人,函人惟恐傷人。”
24 術:指寫彈奏的方法。
25 峭(qiào竅):峻峭,嚴厲。
26 《詩》:指《詩經·小雅·巷伯》,其中說:“取彼譖(zèn怎去)人,投畀(bì避)豺虎。”讒人:即譖人,用惡言毀謗好人的人。畀:給。
27 《禮》:指《禮記·曲禮上》,其中說:“鸚鵡能言,不離飛鳥;猩猩能言,不離禽獸;今人而無禮,雖能言,不亦禽獸之心乎!”疾:痛恨。
28 方:比。
29 墨翟(dí敵):戰國初著名思想家,墨家學派的開創者。他的言論保存在由其弟子輯錄的《墨子》中。非儒:批評反對儒家。
30 目:稱。豕(shǐ使)彘(zhì治):都是豬。《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豕羊”。《墨子·非儒下》的原文,正是罵儒家以“羝(dī低)羊”和“賁(fén汾)豕”。即公羊和大豬。
31 孟軻(kē苛):戰國時期著名思想家。他的言論保存在由其弟子輯錄的《孟子》中。
32 比諸禽獸:《孟子·滕文公下》:“楊氏為我,是無君也;墨氏兼愛,是無父也。無父無君,是禽獸也。”
33 詆訶(dǐhé底呵):辱罵呵斥。
34 吹毛取瑕:即吹毛求疵之意。《韓非子·大體》:“不吹毛而求小疵。”瑕、疵:都指小的缺點。
35 次骨:深入骨髓。《史記·杜周傳》說杜用法:“重遲(寬緩)外寬,內深次骨。”《索隱》:“次,至也。李奇曰:其用法刻至骨。”戾(lì利):猛烈。
36 折衷:即折中,沒有偏頗,合於正中。
37 辟:開。禮門:《孟子·萬章下》:“夫義,路也;禮,門也。”
38 植:樹立。矩:和上句“規”字義同,都指規矩,法度。
39 逾:超越。垣(yuán園):牆。肱(gōng公):胳膊。

屈原屈原

40 捷徑:近直的小路,喻指和大道、正道相違的不軌行為。屈原《離騷》:“何桀紂之猖披兮,夫唯捷徑以窘步。”趾(Zhǐ只):足指。
41 詬(gòu夠)病:《禮記·儒行》:“今眾人之命(名為)儒也妄(無)常,以儒相詬病。”孔疏:“詬病,猶恥辱也。言今世以命之為儒,是相恥辱。”切,《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巧”。譯文據“巧”字。
42 衡:秤桿。這裡指衡量取捨。
43 典刑:一定的常規。《詩經·大雅·盪》:“雖無老成人,尚有典刑。”鄭箋:“雖無此臣(指伊尹等),猶有常事故法可案用也。”
44 風軌:與上句“典刑”意近。風:教化。軌:法度。
45 式:《太平御覽》卷五百九十四作“裁”。裁:判斷,裁決。
46 秉:操,持。
47 不畏強御:這裡借用《詩經·大雅·烝民》中的一句:“不侮矜寡,不畏強御。”強御:指強暴逞勢的人。
48 無縱詭隨:這是《詩經·大雅·民勞》中的一句。縱:從,指聽從。詭隨:王引之經義述聞》:“詭隨,謂譎詐欺謾之人也。”
49 絕席:《後漢書·王常傳》:光武帝建武七年,“使使者持璽書即拜常為橫野大將軍,位次與諸將絕席”。李賢註:“絕席,謂尊顯之也。《漢官儀》曰:御史大夫、尚書令、司隸校尉,皆專席,號三獨坐。”絕:獨,“絕席”即“獨坐”。這裡指“總司按劾”的御史大夫而言。
50 直方:《韓非子·解老》:“所謂方者,內外相應也,言行相稱也;……所謂直者,義必公正,心不偏黨也。”
(三)
啟者,開也。高宗雲1,“啟乃心,沃朕心”2,取其義也。孝景諱啟3,故兩漢無稱。至魏國箋記4,始雲“啟聞”;奏事之末,或雲“謹啟”。自晉來盛啟5,用兼表奏6。陳政言事,既奏之異條7;讓爵謝恩,亦表之別乾。必斂飭入規8,促其音節9,辨要輕清10,文而不侈11,亦啟之大略也。又表奏確切,號為“讜言”12。讜者,偏也13。王道有偏,乖乎蕩蕩14。其偏,故曰讜言也15。孝成稱班伯之讜言16,貴直也。自漢置八儀17,密奏陰陽18;皂囊封板19,故曰“封事”20。晁錯受《書》21,還上便宜22。後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機密也。夫王臣匪躬23,必吐謇諤24,事舉人存25,故無待泛說也。

離騷離騷

〔譯文〕
所謂“啟”,就是開。商王武丁曾說,“打開你的心竅,澆灌我的心靈”;“啟”就是取這個意思。西漢景帝名“啟”,為了避諱,所以兩漢時期的奏啟不用“啟”這個名稱。到魏代的箋表中,才開始用“啟聞”,或者在奏事的最後說“謹啟”。晉代以後,“啟”的運用相當普遍,而兼有表奏的作用。在陳述政見、議論國事上,“啟”是“奏”的分支;在辭讓封爵、感謝恩典方面,“啟”是“表”的枝幹。奏啟的寫作,必須整飭得合於法度,緊縮音節,抓住要害,簡明輕快,有一定的文采,但不能浮誇,這就是“啟”的基本要領了。此外,因為表奏文有須要寫得準確切實的特點,所以又稱為“讜言”。所謂“讜”,就是不偏。如果帝王之道有了偏頗,就不可能有廣闊遠大的氣象;正因為是沒有偏頗的話,所以叫做“讜言”。漢代設定善音律的八能之士,向帝王秘密呈奏陰陽變化;因為要用黑色袋子密封簡板,所以又叫“封事”。晁錯向秦博士學習《尚書》回來後,向帝王陳述應辦的事叫做上“便宜”。後代的“便宜”,大都用密封呈奏,是為了保守機密。作為帝王的臣下,辦事不是為了一己之私,上奏必須說直話,這都事實俱在,就沒有必要多說了。
〔注釋〕
1 高宗:商王武丁。
2 啟乃心,沃朕心:這話見《尚書·說命上》。原文是:“啟乃心,沃朕心,若藥弗瞑眩,厥疾弗瘳(chōu抽)。”意為啟發武丁的話像藥一樣,如沒有使之眩感的藥效,則其病不愈。沃:澆灌。朕:武丁自稱。
3 孝景:西漢景帝劉啟。諱:帝王的名字,為了表示尊敬,避諱直言其名。
4 箋記:文體名。《書記》篇說:“記之言志,進己志也。箋者,表也,表識其情也。”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說·箋》:“古者君臣同書,至東漢始用箋記:公府奏記,郡將奏箋。……是時太子諸王大臣皆得稱箋,後世專以上皇后太子。於是天子稱表,皇后太子稱箋,而其他不得用矣。”
5 晉來盛啟:晉代用“啟”之盛,除范文瀾注所舉范寧一篇、司馬道子二篇外,寫得較多的如陸雲,有《國起西園第表啟宜遵節儉之制》等六篇(見《全晉文》卷一百零一),卞嗣之有《沙門應致敬啟》四篇(見《全晉文》卷一百四十)。
6 用兼表奏:如上舉陸雲《表啟宜遵節儉之制》,即表啟兼用。當時其他諸啟,也和表奏無大區別。
7 異條:和下句“別乾”,都是支流、枝幹的意思。
8 斂:收聚。飭(chì翅):整治。規:這裡指法規、常規。
9 促:短,緊縮。
10 辨要:《太平御覽》卷五九五作“辯要”。《才略》篇說“《典論》辯要”,指論述能抓住要害。輕:輕便,指文辭簡明。
11 侈:奢侈,指浮誇。
12 讜(dǎng黨)言:宣言,善言。
13 偏也:范文瀾註:“疑有脫字,似當雲‘讜者,正偏也’。”楊明照校註:“疑當作無偏。”譯文據“無偏”。
14 王道有偏,乖乎蕩蕩:《尚書·洪範》:“無偏無黨(同讜),王道蕩蕩。”乖:背離。蕩蕩:開闊廣大的樣子。
15 其偏:諸家校勘都疑此二字有脫誤。根據上文,應為“無偏”或“其言無偏”。
16 孝成:指漢成帝,班伯:成帝時為中常侍。《漢書·敘傳上》說,成帝曾問班伯,其車屏風上所畫紂王醉踞妲(dá達)己的意義;班伯的回答,成帝很滿意,因謂:“吾久不見班生,今日復聞說言。”
17 八儀:范文瀾註:“疑當作八能。”八能:習曉樂律的樂工。《後漢書·禮儀志中》:“八能士各書板言事。文曰:‘臣某言,今月若干日甲乙日冬至黃鐘之音調,君道得,孝道褒。’商臣、角民、徵事、羽物各一板。否則召太史令,各板書,封以皂囊,送西陛跪授尚書。”王先謙《集解》:“八能,謂撞鐘,擊鼓、磬,吹管、竽,鼓琴之士。……以六器應八音,故曰八能。”
18 密奏陰陽:《樂葉圖徵》:“八能之士,常以日冬至成天文,日夏至成地理,作陰樂以成天文,作陽樂以成地理。”(見《後漢書·禮儀志中》注引)
19 皂(zào造)囊:黑色帛袋。
20 封事:密封的奏啟。

晁錯晁錯

21 晁錯受《書》:《史記·晁錯傳》載:“孝文帝時,天下無治《尚書》者,獨聞濟南伏生,故秦博士治《尚書》;年九十餘,老不可征,乃詔太常使人往受之。太常遣錯受《尚書》伏生所。還,因上便宜事,以《書》稱說。”
22 便宜:應辦的事。《南齊書·顧憲之傳》:“愚又以便宜者,蓋謂便於公宜於民也。”
23 王臣匪躬:《易經·蹇(jiǎn簡)卦》:“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孔疏:“能涉蹇難而往濟蹇,故曰王臣蹇蹇也。盡忠於君,匪以私身之故,而不往濟君,故曰匪躬之故。”匪:非。躬:身,指自身。
24 謇諤(jiǎnè簡愕):直言。
25 事舉人存:《禮記·中庸》:“其人存,則其政舉。”孔疏:“其人,謂賢人;舉,猶行也。存,謂道德存在也。若得其人道德存在,則能興行政教,故云舉也。”
(四)
贊曰:皂飭司直1,肅清風禁2。筆銳干將3,墨含淳酖4。雖有次骨,無或膚浸5。獻政陳宜,事必勝任。
〔譯文〕
總之,要整頓必講直話的監察機構,以肅清政教風紀。奏啟的寫作,筆要如寶劍那樣銳利,墨要像劇毒的鴆酒那樣猛烈。雖應深入刺骨,但不要用讒言傷人。這樣,用奏啟來提供政見,陳述事宜,就一定能勝任其事。
〔注釋〕
1 皂飭:此二字諸家校注均疑有誤:黃丕烈校為“皂飾”,孫詒讓疑為“皂構”,楊明照疑為“白簡”。李詳、范文瀾取孫說,劉永濟王利器取黃說。尚無確論。按:皂,造也;飭,整治。這二字與下句“肅清”對舉,當與“肅清”是同類用意,就是整頓之意,所以這二字未必有誤。司直:《淮南子·主術訓》:“湯有司直之人。”高誘註:“司直,官名,不曲也。”劉勰用作泛指。
2 風:風化。禁:政教所禁,這裡即指政教。《禮記·曲禮上》:“入竟(境)而問禁。”鄭玄註:“禁,謂政教。”

干將干將

3 干將:古良劍名。《戰國策·齊策五》:“今雖干將莫邪,非得人力,則不能割判矣。”
4 酖(zhèn震):同“鴆”,傳為有毒的鳥,羽毛可製毒酒。這裡取毒酒性烈的意思。
5 膚浸:指讒言。《論語·顏淵》:“浸潤之譖膚受之愬(sù訴)。”邢疏:“愬,亦譖也,變其文耳。皮膚受塵,垢穢其外,不能入內也。比喻譖毀之語,但在外萋斐,構成其過惡,非其人內實有罪也。”

相關知識

[奏疏]上天子之文的通稱。亦稱奏議、奏書、奏對、奏啟、奏狀、奏札、奏摺、奏策、上書、奏章等。明徐師曾《文體明辨》:“奏疏者,群臣論諫之總名也。奏御之文,其名不一,故以奏疏括之也。七國以前,皆稱上書。秦初,改書曰奏。至於疏、對、啟、狀、札五者,又皆以‘奏’字冠之,以別於臣下私相對答往來之稱。”
[奏策]獻計進策的奏疏。清王兆芒《文體通釋》:“奏策者,策,馬棰也,籌策也,謀也。謀若運籌亦如運用棰策而奏進之者也。主於籌算精謀,別中下而要其上。源出漢賈讓《奏治河策》,流有隋文中子《奏太平十二策》、唐王忠嗣《上平戒十八策》,宋張齊賢《獻開寶十策》。”
[諫書]臣下向天子進諫的奏章。《漢書·王式傳》:“臣以三百五篇諫,是以亡諫書。”唐岑參《佐郡思舊遊》詩:“史筆眾推直,諫書人莫窺。”又《寄左省杜拾遺》詩:“聖朝無闕事,自覺諫書稀。”
[奏]達天子之文,漢蔡邕《獨斷》:“奏者……所請若罪法劾案,公府送御史台,公卿校尉送謁者台者也。”梁劉勰《文心雕龍·奏啟》:“昔唐虞之臣,敷奏以言;秦漢之輔,上書稱奏。陳政事,獻典儀,上急變,劾愆謬,總謂之奏。奏者,進也。言敷於下,情進於上也。夫奏之為筆,固以明允篤誠為本,辨析疏通為首。強志足以成務,博見足以窮理,酌古御今,治繁總要,此其體也。”清王兆芳《文體通釋》:“古敷章以言之變也。李善曰:奏以陳情敘事。漢上書四名,二曰奏。主於通達國事,進言持正。”自漢以下奏體漸繁,後世之稱奏事、奏記、奏書亦有不盡達天子者。
出師表出師表
[表]章奏體之一。明吳訥《文章辨體》:“韻書:‘表,明也,標也,標著事緒使之明白以告乎上也。’三代以前,謂之敷奏。秦改曰表。漢因之。漢晉皆尚散文,蓋用陳達情事,若孔明《前後出師》,李令伯《陳情》之類是也。唐宋以後,多尚四六。其用則有慶賀、有辭免、有陳謝、有進書、有貢物,所用既殊,則其辭亦各異焉。”清王兆芳《文體通釋》:“唐門下省下通上六書五曰表。尚書省下達上六書一曰表。今制慶賀皇上、皇太后曰表。主於明褐所陳,首以臣某言,終以表聞頓首等語。”梁任昉《文章緣起》:“表,淮南王安《諫伐閩表》。”
[讓表]對授官虛假謙讓的章表。清趙翼《陔余叢考》:“古人授官,例有讓表。劉實謂本唐虞禹讓稷契皋陶之遺意。《文心雕龍》曰,昔晉文受冊,三辭從命,是以漢末讓表,以三為斷。曹操著令,表不必三讓,又勿得浮華,所以魏初表章,指事造實。昔人每授官必作讓表,固是難進易退之意,然沿習日久,虛偽成風,浸尋及於唐宋,益襲為故事。在上者既授之以官,必不因其讓而收回
成命,在下者亦明知其辭不允,特借一辭以鳴高。觀唐宋諸人集中,內外製詞,多有批答不允,及斷來章不允之詔,上下相接以偽,徒貨筆墨,甚可笑也。本朝之制,凡三品以上遷官者,但有謝折,無偽為辭讓之事,於以見朝廷尊嚴,風氣敦實。”
[勸進表]勸登帝位的章表。魏晉六朝時代,統治階級內部奪權,或皇統中斷,建立新朝的統治者多託詞禪讓。等讓國詔一下,又故作遜讓,必使朝臣上勸進表,頌讚其美德,諛之為天命所歸,始允受禪。如曹丕代漢,侍中劉昉等率君臣奉表勸進;司馬炎代魏,司空鄭沖率群臣勸進;東晉司馬睿(元帝)逃到江南,劉琨等聯名勸進,等等。
[彈事]彈劾官吏的奏疏。亦稱“彈文”、“彈章”、“彈墨”、“劾狀”、“白簡”等。梁劉勰的《文心雕龍·奏啟》:“後之彈事,迭相斟酌。”梁任昉《文章緣起》:“彈文,晉冀州刺史王深集《雜彈文》。”清吳曾祺《文體芻言》:“凡按劾有罪則用之。謂之彈文者,如彈丸之加鳥也。《文選》列彈文三篇,皆有一定體例,後亦少變,與他奏事相似矣。”清黃遵憲《人境廬詩草箋·九姓漁船曲》:“敢挈阿嬌貯金屋,彈章自駭滿朝驚。”《宋史·趙鼎傳》:“薦舉之人,除名甫下,彈墨已行。”《唐書·崔隱甫傳》:“隱甫劾狀。”
[奏狀]狀是封建社會的上行公文體,用於陳述事實。冠以奏,就是向皇帝陳述事實的公文。漢代及以後又多成訴狀。《後漢書·楊秉傳》:“南陽太守張彪……以車駕當至,因傍發調,多以入私,秉聞之,下書責讓荊州刺史,以狀副言公府。”
[萬言書]上天子的長篇章奏。宋趙長《朝野類要》:“萬言書,上進天子之書也。若上公侯,則名之曰長書。”《宋史·王安石傳》:“安石議論高奇,……慨然有矯世變俗之志,於是上萬言書。”
[奏摺]奏疏體之一。亦稱“折”、“摺奏”。因用折本繕寫,故名。明制,奏摺有題本和奏本之分。題本用於公事,用印;奏本用於私事,不用印。皆經通政司轉內閣入奏。清制,關於例行之事用題本,亦送通政司。緊要之事用奏摺,奏摺初在宮門陳奏,迨軍機處成立後,改送軍機處轉奏。光緒庚子後,廢題本概用奏摺。奏摺頁數、行數、每行字數,皆有固定格式。
[封事]奏疏體之一。百官上奏機密事,為防泄露,用皂囊緘呈進,故稱封事。亦稱“封奏”、“封章”。《漢書·宣帝紀》地節二年:“而今群臣得奏封事,以知下情。”《後漢書·光武紀》:“百僚並上封事,無有隱諱。”梁劉勰《文心雕龍·奏啟》:“自漢置八儀,密奏陰陽,皂囊封板,故曰封事。晁錯受書,還上便宜,後代便宜,多附封事,慎機密也。”清王兆芳《文體通釋》:“封事,主於陳事機密,冀君獨覽。”梁任昉《文章緣起》:“封事,漢魏相《奏霍氏專權封事》。”元明以下封事少見。
[副封]奏章的副本。漢代上天子的奏章有正、副二封,尚書先檢查副封,不合者不奏。自魏相為御史大夫後乃廢止。《漢書·魏相傳》:“故事,諸上書者,皆為二封,署其一曰副,領尚書者,先發副封,所言不善,屏去不奏,相復因許伯,自去副封,以防雍蔽。”
[劾}即彈事。亦稱“劾狀”、“彈”、“奏彈”。明吳訥《文章辨體》:“《漢書》云:‘群臣上奏,若罪法按劾,公府送御史台,卿校送謁者台。’是則按劾之名,其來久矣。”清王兆芳《文體通釋》:“劾者,法有罪也,亦謂之彈。彈,行丸也,抨也。以法抨有罪,若行丸也。奏書之屬也。唐門下省六書二曰奏彈。主於案舉臣罪,議從國法。”
[奏札]古代上行皇帝的一種公文體。札用於陳事,奏札則用於向皇帝奏事。唐代奏事,非表非狀者稱札子。宋人稱札子。
[折]明清兩代的上行公文。清吳曾棋《文體芻言》:“折,疊也。書所言於紙而疊之,取其便於上進也,故謂之折。”明清以後,始有折。上天子者曰奏摺,上長官者曰手摺。”
林則徐林則徐
[片]清代奏章的附屬檔案。清林則徐《密保永昌府知府張亮基片》:“不揣冒昧,謹合詞附片密陳。”
[奏啟]是一種古代公文體,晉代以後才盛行起來,既當表又當奏。在陳述政事時啟與奏的作用相同。在讓爵謝恩時,又與表的功能相同。南朝劉勰《文心雕龍·奏啟》:“自晉來盛啟,用兼表奏。陳政言事,既奏之異條;讓爵謝恩,亦表之別乾。”
[駁議]奏疏體之一。漢蔡邕《獨斷》:“凡群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其有疑事,公卿百官會議,若台閣(尚書省)有所正處,而獨執異意者曰駁議。”清王兆芳《文體通釋》:“駁議者,立議求是,斥人議之不純也。李善曰:推覆平論有異事,進之曰駁。駁議曰某官某甲議以為如是,下言臣愚贛議異。李充曰:駁不以華藻為先。主於進言指誤,勝以純正。”清吳曾棋《文體芻言》:“駁議,理之是非,不能以一人之言為定,於是有駁。駁之雲者,去其不當,以歸於當也。主於反覆詰難,曲盡事理為要。漢世始立駁議之法,唐以來中書之官兼以主封駁為職責。”
[章奏]上奏天子文書的總稱。亦稱“奏章”、“箋奏”、“章表”。漢蔡邕《獨斷》:“凡群臣上書於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駁議。”梁劉勰《文心雕龍·章表》:“前漢表謝,遺篇寡存。及後漢察舉,必試章奏。”宋歐陽修《太尉文正公神道碑銘》:“其後公薨,史官修《真宗實錄》,得內出奏章,乃知朝廷之士,多公所薦者。”
[奏議]上天子之文的通稱。包括疏、奏、表、上書、封事、札子、對策、彈章、啟、箋等。梁任昉《王文憲集序》:“奏議符策,文辭表記。”清《古文辭類纂》、《經史百家雜鈔》、《涵芬樓古今文鈔》均立“奏議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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