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事處

奏事處,常見於我國古代時期,是清朝時期宮廷官署名,分內奏事處與外奏事處,簡稱內奏事與外奏事。

所屬朝代

宮廷官署名。

官署簡介

分內奏事處與外奏事處,簡稱內奏事與外奏事,由御前大臣兼管,內奏事處有奏事太監隨侍太監記檔太監、使令太監,外奏事處有奏事官,遴選六部及內務府司員能書寫者充任,十年一換。掌傳宣諭旨,引帶皇帝如對人員,呈遞各地與王公大臣貢物,排定八旗、侍衛處、各部院每日在朝輪班值日班次,內外各衙門奏摺除軍機處奏摺徑交內奏事處呈進,余交外奏事處轉內奏事處呈送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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