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

《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簡稱《剛要》),是教育部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和《幼稚園教育條例》、《幼稚園工作規程》為依據制定的一項教育法規,它標誌著中國幼稚園教育改革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自1989年《幼稚園工作規程》試行以來中國幼教改革的成功經驗再次證明,真正的改革必然促進教師隊伍的成長。《綱要》各部分對幼稚園素質教育的要求就是對教師教育素質的要求。

概述

《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是教育部頒布的一項教育法規,它標誌著中國幼稚園教育改革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貫徹綱要,在新世紀創造更加優質的幼兒教育是擺在中國幼教工作者面前新的歷史任務。 教師是幼稚園教育中最重要、最基本的力量,是高品質幼兒教育最主要、最直接的創造者。自1989年《幼稚園工作規程》試行以來中國幼教改革的成功經驗再次證明,真正的改革必然促進教師隊伍的成長。10多年來,幼兒教師整體素質的全方位變化不僅是幼教改革最重要、最令人振奮的成果,也是《規程》能持續和深入地貫徹的強大動力。 從《綱要》總則部分的基本指導思想,到後面的幼教目標、內容、實施、評價各部分,幾乎所有條文都與教師關係密切。可以說,《綱要》各部分對幼稚園素質教育的要求就是對教師教育素質的要求。因此,落實《綱要》,需要幼兒教師在觀念層面和實踐層面上進一步提高。

法規解讀

確立與新基礎教育理念一致的幼教觀念

《綱要》總則中明確指出“幼稚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21世紀的基礎教育應把每個學生潛能的開發、健康的個性的發展、為適應未來社會發展變化所必需的自我教育、終身學習的意義和能力的初步形成作為最重要的任務,這與傳統教育中把基礎主要定位於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技巧的訓練有很大的區別”。因此,作為基礎教育重要組成部分的幼兒教育,勢必要根據新的基礎教育理念來調整和端正自身的價值取向,理性地建構自己的教育觀念

創造與生命特性一致的教育

幼兒期是對人的一生有著重要影響的時期,也是易被成人忽視、幼兒自己卻全然不知其價值、全然不能把握其進程的時期;幼兒期是一個充滿活力的、蘊藏著巨大發展潛力和可塑性的生命階段,又是一個非常脆弱、非常容易被錯誤定向的時期;幼兒期是一個稚嫩的、需要成人精心照顧和保護的時期;然而又是其自理、自立、邁向獨立的需要日益增長的時期。這些生命階段的特性使幼兒教師的作用和責任不僅不比其他任何階段遜色,反而顯得更為重大。它更需要教師對生命的熱愛、珍惜和敬畏,對生命規律和生命潛力的認識、理解和尊重,對生命早期智慧的敏感、驚喜和支持;它更需要教師深刻地懂得生命的整體性,懂得愉快的童年生活對於生命發展的獨特重要價值,懂得這階段的教育對每個幼兒個體生命的重要影響。從這個意義上說,幼兒教師應當讓幼兒“在快樂的童年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總則第四條),以完成保護和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地成長和發展這一基本的使命。

承擔與幼兒學習規律一致的角色

幼兒的學習是一個主動建構的過程,是教師不可能替代但卻能施加強有力影響的過程。《綱要》第三部分第九條要求“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是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這一教師作用和角色的定位符合當今世界幼教發展的潮流,也得到教育科學研究成果的強力支撐。80年代以來的許多研究都清楚地表明,教師的支持是教育最核心的成分,是兒童發展的最重要的條件之一。哈佛大學費舍教授等關於人類發展的數學模式研究也告訴我們,“高支持”還是“低支持”會導致兒童明顯不同的發展曲線。總之,教師已經遠遠不限於知識傳承者的角色,如何在教育中靈活地扮演最適宜的角色去與幼兒積極地互動,是幼兒教師工作中最本質、最富挑戰性的環節。

樹立與專業化要求一致的教師形象

幼兒教師的專業素養是教育改革的一個熱點問題,《綱要》的貫徹更是將這一問題推到前沿。美國幼教專家凱茨認為,幼兒教師的專業應表現為:在教育工作中,能運用高級縝密的知識作為判斷和行事的標準。具有這種素質的幼兒教師能抓住孩子丟來的球,並且把它丟回去,讓孩子想繼續跟他玩遊戲,並在玩的過程中不斷創造出新的遊戲來。他們是真正的幼兒學習、發展的專家。專業和非專業教師在教育中表現迥異,如面臨幼兒出現某種糾紛時,專業型教師首先的反應是:“我能利用這個機會讓兒童學習什麼?”從而運用專業的知識臨床診斷、分析事情的前因後果,思考各種可能的行動方式,並評估行動及決定可能造成的後果,以有利於幼兒長遠發展的方法引導他們在衝突中學習,而非專業教師的反應往往是“發生了什麼事情?”並只是儘快地結束糾紛。

專業化幼兒教師不僅需要教育學的、心理學的以及有關幼兒發展的各類專門知識,需要自然科學的、工具性學科方面的基本知識和素養,還特別需要豐富的教育藝術、教育智慧以及熟練的互動策略和技能技巧。因此,擺在我國幼兒教師面前的自我教育、自我完善的任務是十分艱巨的。

目的意義

《幼稚園教育指導綱要》(以下簡稱《綱要》)是遵循中國憲法和教育基本法律的精神,根據黨的教育方針和《幼稚園工作規程》而制定的對全國幼稚園教育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的單行法規檔案。它與其他有關幼教的教育行政法規一起,構成一個受共同原則指導的、具有內在協調一致性的、層次不同的幼教法規體系,共同推動我國幼教的科學化、法制化進程,促使幼教朝著更加健康、正確的方向前進。《綱要》鮮明地體現著國家的意志,也為著所有幼兒的健康成長。
它本著“指導幼稚園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綱要》總則)的宗旨,對我國幼稚園教育的性質、地位、指導思想及其組織、實施和評價等各方面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和原則性的規定,也可以說它是將我國幼兒教育長期以來的,特別是貫徹《規程》以來的行之有效的教育觀念、方法、措施、經驗等等,以法規的形式固定下來,通過國家的強制力來保證其實施,從而為我國幼教新世紀的發展構築堅實的基礎。
對中國幼教來說,學習和貫徹《綱要》應該是一件大事,因為它將在今後一個較長的時期內指導中國幼教的發展方向。當然,作為國家檔案,《綱要》基本上屬於觀念層面的,比起各地的實施細則來,它主要的作用是導向而非直接指導操作。因此學習《綱要》很重要的一個方面是應當理解它的基本觀點。

基本觀點理解

終身教育的觀點

這已經是一個為中國幼兒教育工作者十分熟悉的觀點。但是就像杜威先生談到創造力時所說的那樣,“這個看法在實踐中不如在理論上那么被真正承認”。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提出的終身教育這一深刻而富有遠見卓識的觀點從根本上影響了全世界的教育價值取向,它大大深化了我們對教育、對教育大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幼稚園教育的認識。終身教育觀點的確立──這一稱得上飛躍的偉大轉變,不但使學校教育階段不再是人受教育的終點,學校的使命不再只是傳授知識,而且使我們對學校究竟應當做什麼,特別是面對學習化的社會,基礎教育的“基礎”究竟是什麼,有了全新的認識。基於此,我們獲得了審視幼兒教育的新的更加廣闊的視野,獲得了思考幼兒教育的更加全面的、整體的、深遠的、人本的方式。這一變化在《綱要》中不僅通過直接的表述,如幼稚園教育是“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是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而明顯體現出來,而且還滲透在《綱要》的全文中,成為《綱要》的一個基本指導思想。因此,創造符合終身教育精神的幼兒教育正是貫徹《綱要》的重要行動。從我國幼兒教育的現狀來看,終身教育的思想儘管已經人人皆知,但是要將幼稚園從僅僅是國小的預備階段真正轉變為人生學習的初始階段,真正為幼兒一生的可持續發展打好基礎,還需要進一步的觀念更新和實踐改革。
現代社會與現代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發展,終身教育和學習化社會的到來,使人類重新認識自己,重新認識知識、能力、態度和價值對人類自身和世界發展的根本意義,使基礎教育的價值取向發生了重大的變化。“21世紀的基礎教育把每個學生潛能的開發、健康的個性的發展、為適應未來社會發展變化所必需的自我教育、終身學習的願望和能力的初步形成作為最重要的任務,這與傳統教育中把基礎主要定位於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技巧的訓練有很大的區別”。新“基礎”不僅包括基本的讀、寫、算能力,基本的操作技能,它還“為每個受教育者奠定生存的基礎,做人的基礎,做事的基礎和終身學習的基礎;換言之,就是為他們奠定一生持續發展的基礎”③,它更重視“賦予學生的學習興趣和樂趣、學會學習的能力以及對知識的好奇心”,並把“獲取、更新和使用知識”作為了“必須在教育過程中闡明的三種功能”。1990年世界全民教育會議宣言對基本學習下了這樣的定義:“基本學習需要包括人們為生存下去,為充分發展自己的能力,為有尊嚴地生活和工作,為充分參與發展,為作出有見識的決策,以及為繼續學習所需的基本學習手段和基本學習內容(如知識、技能、價值觀念和態度)”。這些新的基礎教育觀念反映了社會的特徵,洋溢著時代的精神,它們豐富的人文內涵將全世界的基礎教育,當然也包括幼兒教育的性質和意義升化到了新的高度。
《綱要》在各領域的目標、內容和要求以及組織和實施、評價等所有環節中,一致地將培養幼兒終身學習的基礎和動力放在了核心位置,強調教育活動要“既符合幼兒的現實需要,又有利於其長遠發展”。各領域的目標表述較多地使用了“體驗”、“感受”、“喜歡”、“樂意”等辭彙,突出了我國基礎教育共同的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的取向;各領域都強調良好的習慣形成,強調合作、參與、探索,強調“幼兒每天有適當的自主選擇和自由活動時間”;強調通過“引發、支持幼兒與周圍環境之間積極的相互作用”來學習知識、技能……這些都明顯著眼於培養幼兒終身持續發展所需要的基本的重要的素質,如強烈的學習興趣、主動性、有效地與環境互動的能力等。不否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是很重要的,教育當然要讓幼兒掌握一切他們應該掌握的東西。但是必須明確的是,這樣做的根本目的是為兒童能夠一生持續地學習,有尊嚴地、有質量地生活,不僅是未來的生活,也包括其現實的生活。因此,這就必須關註:幼兒在學習過程中為之付出了怎樣的代價?他們是因此而變得越來越熱愛學習還是越來越厭倦學習?是越來越提高自我學習能力,還是越來越依賴教師、懶于思索?是在獲得知識的同時體驗到自尊自信、相互尊重,還是變得自卑、消極、感情冷漠?這些必須成為衡量教育成敗的最重要的標準之一。如果答案是後者的話,那可以說,無論我們教了什麼,教了多少,都是失敗的。因為我們失去的遠遠比得到的多。
以此標準反思幼兒教育,不難發現幼稚園的國小化現象,重知識灌輸、技能訓練,輕主體意識、學習興趣,忽視自我學習能力及其積極的情感體驗等狀況。這與終身教育的理念有多么大的差距!若干研究已經表明,當我們的學校正在為升學率或教育成績而陶醉時,兒童對學校、對學習的熱情卻正在明顯地隨年級的升高而降低(參見1997年教育部全國中國小抽樣調查結果);當我們的幼稚園在為幼兒認識了多少字,會算多少算術題而沾沾自喜時,全國30個省市的調查卻表明,在國小一年級兒童中就已有35%左右不喜歡語文,40%左右不喜歡算術(文匯報2001.7.30)。可以說,這些結果正是那些短視的、急功近利的、以損害幼兒終身發展可能性為代價的所謂這樣那樣的“教育”結下的苦果,我們應對此有清醒的認識。只要我們遵循《綱要》的精神,自覺地堅決地對那些不正確的做法加以抵制,才能保護每一個幼兒在愉快、自信、有尊嚴的幼稚園生活中發展潛力,良性成長,不僅更好地去適應小學生活,而且為一生的學習和發展奠定基礎。只有這樣,幼稚園教育才能無愧地被稱為“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

知識觀

在幼兒教育中怎樣看待知識更有利於幼兒的學習,這是一個涉及知識觀的問題。視知識為靜態的、是一大堆脫離幼兒的、僅僅要他們記住的東西呢,還是視知識為動態變化的,是一個幼兒主動建構的過程?《綱要》的知識觀顯然是後者而非前者,《綱要》強調了作為教育內容的知識的建構性、過程性。
這一種知識觀是建構主義和現代認知心理學的基本觀點。“建構主義基本的前提是把知識作為一種關係體系來建構。所有兩種刺激之間或者一種刺激和一種反應之間簡單聯繫的理論,要定義知識建構過程是不夠的。兒童通過重複。反應和再現來組織他們在廣泛的關係體系中一次次經歷所獲得的體驗。這些過程是個別的、社會地建構的,此中映照著兒童作為他或她自己知識的建構者的形象。”(弗曼,1995)
現代認知心理學認為“知識是由主體與環境或思維與客體相互交換而導致的知覺建構”。(皮亞傑)現代教育心理學中廣義的知識觀將陳述性知識、程式性知識和策略性知識融為一體,使“知識不僅包括它的儲存與提取,而且包括它的套用”,認為“知識是個體通過與其環境相互作用後獲得的信息及其組織。從獲得具體信息到認知結構的根本變化,都屬於知識範疇”。還有學者將信念、態度、價值觀也包括在知識的範疇中,稱之為“實踐性知識”,這些知識只存在於使用的過程中,表現在具體實踐中,是通過實踐過程而獲得的。”知識的這種過程性、實踐性使幼兒與外部環境相互作用的過程既可視為幼兒獲取知識的途徑和方法,也可視為知識本身。也就是說,通過這一過程,幼兒意識到自己對環境的主動作用與作用結果之間的內在聯繫,通過活動去獲得體驗、組織各種關係,把活動過程所內在地蘊涵著的各種客觀的知識加以處理,構建自己的關係體系,使之成為自己的知識或“經驗”,成為自己認知結構的一部分。正因為此,活動不再只是特定知識的載體,也成為幼兒自我建構的過程,知識和知識獲得的過程變得難以分離,要將之分開就“恰如把游泳動作與水分離開一樣”。(D.TannerandL.Tanner,1980)杜威曾通過詞源學的考察發現,“知識”和“行動的能力”是同源的詞,他由此得出結論:“做事的能力可能是知識的最基本的意義”,並一直倡導“做中學”,“從經驗中學”。
幼兒因其年齡特徵、認知特徵,所持經驗的特徵,其學習方式更多的是依靠“做中學”。這樣,在幼兒教育中強調知識的過程性,強調活動的建構功能,改變視教育內容僅僅是傳統的知識點或技能的羅列就有了更特殊的意義。《綱要》在教育內容部分沒有單獨列出一個知識或技能的清單,而是在對教師提出本領域應追求什麼、該做什麼、怎樣做的同時,對該領域活動的要求就與教育內容一體化了。如果僅僅只從知識技能點來理解教育內容的話,可能會“看不到”內容。
當然,沒有知識和技能支撐的活動是不存在的,《綱要》這樣表述並不是無視知識或技能的重要性,也不意味著不需要列出具體要點來供教師把握,而只是其知識觀與幼教長期以來的習慣理解不同,突出了“教”一定要通過作用於幼兒的活動來對其發生影響,讓“學”一定要成為幼兒通過活動的主動構建而已。當然,根據《綱要》的目標和各地實際情況確定各領域的具體學習範圍是可以的,但必須注意正確的導向,應認識到,這樣做是為了讓教師更好地把握活動的性質和方向,而非鼓勵以知識為中心去組織教學。
不同的知識觀會導致不同的教和學的形態及其效果。比如在幼兒語言教育中,一個教師如果視語詞為幼兒在使用語言的過程中自我建構的東西,是只有使用時才有意義的東西的話,他就會按《綱要》的要求高度地重視“創設一個能使幼兒想說、敢說、喜歡說、有機會說並能得到積極應答的環境”,“通過互相滲透的各領域的教育,在豐富多彩的活動中去擴展幼兒的經驗,提供促進語言發展的條件”(《綱要》《語言》),他就會心懷《綱要》的目標,努力想辦法激發幼兒的表達熱情。千方百計地創設交流的機會。在此過程中、環境中,幼兒會像人本主義學習理論家羅傑斯所說的那樣,更好地理解語言學習的“個人意義”,在不同場合積極地“自我發起”對相應語言的運用,更快更有效地掌握語言;教師也在此過程中有機會去關注不同幼兒的語言發展水平,發現他們語言上的特點或問題,從而有針對性地引導每個幼兒在其原有的水平上去發展他需要的語言。
如果教師的眼睛只緊緊盯著某個統一規定的語詞知識點,如“因此…所以…”,“有…有…還有…”這類,於是專門為此備課,在語言課上統一訓練,以求達到目標的話,其教學行為、教育活動的組織以及教育效果都會出現迥然不同的狀況。

學習觀

《綱要》作為幼稚園教育的指南,將保障幼兒的學習權利、為其創造學習的機會和條件放在了重要地位。而且,從《綱要》中的若干條目,如總則的“以遊戲為基本活動”,各領域中的“鼓勵、吸引幼兒與教師、同伴或其他人交談,”“創設一個能使他們想說、敢說、喜歡說、有機會說並能得到積極應答的環境”。(語言)“幼兒與成人、同伴之間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遊戲等,是其社會學習的系要途徑。”(社會)“利用身邊的事物與現象作為科學探索的對象。”“接觸周圍環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豐富感性經驗的審美情趣。”(藝術)“善於發現幼兒感興趣的事物、遊戲和偶發事件中所隱含的教育價值。”(組織與實施)等等,都表明《綱要》看待幼兒“學習”的開放而寬廣的視野,視幼兒學習能在一日生活的任何時刻展開;能在各種活動中、特別是遊戲中大量產生和有效進行;自由、自發活動對學習有重要的價值……可以說,這是一個廣義的學習觀。
何謂學習觀?簡言之就是怎么看學習,究竟什麼是學習呢?這似乎是一不言自明的問題,但實際上學習的定義在理論上眾說紛法,探討這個問題對幼兒教育有意義嗎?答案是肯定的,而且可以說其意義比對中國小大得多,因為我們怎樣看學習將決定我們怎么看教育。當然,不同的理論流派都有自己的概念,它們各有特色,但對某一確定的對象來說,就存在概念的適切性問題。那么對幼兒教育來說,以一種什麼觀點看學習更適應幼兒學習的特點,更有利於幫助幼兒學習呢?現代教育心理學中關於學習的共識是:學習是與環境相互作用而發生的;學習必須要引起相對穩定的變化,這種變化既包括內部的,也包括外部的。只要是具備了這些特徵的現象就是學習。顯然,這是一個廣義的學習觀,這一學習觀對幼兒教育很有意義。
那種惟學業學習至上、輕視其他學習對象、學習內容和學習方式的狹隘學習觀在我國有其漫長的牢固的歷史、文化根源,“讀書”從來就是上學、學習的代名詞,在“應試教育”體系中更是不斷地得到強化,即使在大張旗鼓地推進素質教育的今天,這種學習觀仍然有很大的市場。如儘管一般也說遊戲是學習,但在不少幼兒教師、家長的意識深處這種“學習”不是學習,至少是抵不上那種“學習”的;又如,有的幼稚園只將非遊戲性學習活動、作業課等劃為“學習”活動,或稱這類學習活動為正規學習活動,而另外的則稱為非正視學習活動,等等。在幼兒教育中,狹義的學習觀不適合幼兒的學習特點和學習方式,而且會潛移默化地影響幼兒自我認識和價值判斷的形成,其造成的危害不僅是現實的,也是長遠的,尤其在呼喚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今天,狹義的學習觀不僅有害於兒童的個性發展,也有害於社會的進步。
轉變學習觀,承認幼兒學習的多樣性、等價性、開放性,對推進今天的幼稚園素質教育是有意義的。在廣義學習觀下的幼兒教育將對教師素質、對教育過程、對教育方法和策略等等,都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師只有轉變學習觀,才能對幼兒新的學習的產生保持高度的敏感;才能“善於發現幼兒感興趣的事物、遊戲和偶發事件中所隱含的教育價值,把握時機,積極引導”;才能真正認識幼兒遊戲的價值,保證“每天有適當的自主選擇和自主活動時間”,讓幼兒展開多元的個性化的學習;才能深入研究和發現幼兒學習的特點和規律,更深刻地認識和保障幼兒學習的權利,創造更多的適合幼兒的高質量的學習機會和條件,實現更有效的“教”和“學”;才能讓學習活動在豐富幼兒知識的同時,也積極地影響他們的觀念和看待世界的方法。

幼兒教師的角色和專業化

時代的發展使教育的功能正在發生巨大的變化,它給教師的作用賦予了新的內涵,對教師的角色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順應這一變化,《綱要》第三部分第十條規定了幼兒教師在教育過程中的角色決不僅僅是知識的傳遞者,而“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應當看到,這三種角色不是截然分離的。三種角色不僅有共同的基礎和前提──尊重幼兒、了解幼兒,而且它們是在教師與幼兒的互動中綜合地動態地實現的──在教育過程中,作為支持者的教師在為幼兒的學習提供腳手架(scaffolding),為他們的成長創設良好的環境,支持他們成長過程中的各種嘗試的同時,即進行著合作──“教師和兒童一起工作──抓住兒童的皮球,再拋給兒童這種過程(Edwards,1993)。”合作在支持過程中出現,它既是支持的方式和手段,也是支持本身。而支持和合作都體現著教育的意圖,實現著教育對幼兒的直接的或間接的引導。此外,教師的不同角色都為著實現同一個目標──提高與兒童互動的質量,讓這些互動變得更加豐富、有趣、富有吸引力。能獲得有意義的令人滿意的效果。
《綱要》的角色要求對幼兒教師的專業素質提出了極大的挑戰,可以說《綱要》把培養“幼兒教師專業水準”問題提上了我國幼教發展的日程。關於幼兒教師應當具備的素質,自《規程》貫徹以來,特別最近幾年裡,已有許多文章論及,這裡僅想就幼兒教師應具備的專業意識作一簡述。
所謂專業意識,簡言之,即對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是一種專業性職業的理性認識。幼兒教師的專業意識可以表現在三個方面:
1.能意識到幼兒教育工作是一種承擔著重要社會責任的專業性職業,從而能自覺地提高自己的敬業精神和專業素質,並以自己職業的社會價值和專業獨特性而自豪。
那種不求上進,以為幼兒隨便怎樣都能對付,幼兒教育沒有什麼學問的想法,或者認為幼兒教師低人一等的自卑感等,都是沒有專業意識的體現。
2.具備專業素養和專業行為準則,並在自己的工作中表現出來。專業素養表現為對幼教事業的信念、理想和職業道德,能有效地運用關於幼兒發展的知識和其他專業知識,“讀懂、看透”幼兒的內心世界並與他們積極地互動,能為他們的發展和權利的實現創設最適宜的環境和條件,等等。美國幼兒教育專家利蓮·凱茲在《專業的幼教老師》一書中指出,在面臨幼兒的突發事件時,專業的教師會“首先自問:‘我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教什麼?’會運用其專業知識,考慮幼兒的發展和每個年齡階段幼兒的行為常模,以及家長、學校、社區各方面人的期望,再根據個人的教育哲學、學校理論及個人或學校的目標,採取適當的技巧及反應來教育幼兒。”而“行為準則”則表現在行為模式上,“不論心情好或壞,喜歡不喜歡,都必須維持一定的水準。”“正是這些專業要求使幼兒教育區別於其他專業,具有自身的獨特性,也正因為此,幼兒教育符合作為一個專業的基本規定──“必須有專業理論知識作依據,有專門的技能作保證”。“在工作中運用高級縝密的知識,作為判斷和行事的標準。判斷即指一個人運用專業知識診斷、分析事情的前因後果,思考各種可能的行動方式,並評估行動及決定可能造成的長遠後果的認知過程。”從這一意義上認識幼兒教師的專業性將有利於從根本上改變幼兒師資培的目標,從根本上提高幼兒教育的專業地位。那種過分偏重唱歌跳舞、彈琴繪畫的技能技巧的傾向,讓這些專業輔助技能喧賓奪主,實際上極大地貶低了幼教的專業性,貶低了幼兒教師的職業尊嚴,損害了幼兒教育的質量。
3.以幼兒教師的專業水準作為自己努力的目標,規劃自身成長的方向。每個熱愛幼兒教育的教師應當在對自己職業的性質和意義深刻認識的基礎上,去理性地而非盲目地發展自己,沿著教師專業化的方向,在促進幼兒發展、建設優質幼教的過程中,真正實現自己的人生價值。可以說,《綱要》的貫徹實施既是對教師的挑戰,也帶來了幼兒教師向專業化邁進的機遇,在這一過程中,教師自我成長的目標與國家的需要、與幼教事業的需要、與幼兒發展的需要將能夠完美地統一起來。

總則

一、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幼稚園管理條例》和《幼稚園工作規程》,指導幼稚園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特制定本綱要。
二、幼稚園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國學校教育和終身教育的奠基階段。城鄉各類幼稚園都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制宜地實施素質教育,為幼兒一生的發展打好基礎。
三、幼稚園應與家庭、社區密切合作,與國小相互銜接,綜合利用各種教育資源,共同為幼兒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條件。
四、幼稚園應為幼兒提供健康、豐富的生活和活動環境,滿足他們多方面發展的需要,使他們在快樂的童年生活中獲得有益於身心發展的經驗。
五、幼稚園教育應尊重幼兒的人格和權利,尊重幼兒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特點,以遊戲為基本活動,保教並重,關注個別差異,促進每個幼兒富有個性的發展。

教育內容與要求

幼稚園的教育內容是全面的、啟蒙性的,可以相對劃分為健康、語言、社會、科學、藝術等五個領域,也可作其它不同的劃分。各領域的內容相互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的發展。
一、健康
(一)目標
1.身體健康,在集體生活中情緒安定、愉快;
2.生活、衛生習慣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
3.知道必要的安全保健常識,學習保護自己;
4.喜歡參加體育活動,動作協調、靈活。
(二)內容與要求
1.建立良好的師生、同伴關係,讓幼兒在集體生活中感到溫暖,心情愉快,形成安全感、信賴感。
2.與家長配合,根據幼兒的需要建立科學的生活常規。培養幼兒良好的飲食、睡眠、盥洗、排泄等生活習慣和生活自理能力。
3.教育幼兒愛清潔、講衛生,注意保持個人和生活場所的整潔和衛生。
4.密切結合幼兒的生活進行安全、營養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5.開展豐富多彩的戶外遊戲和體育活動,培養幼兒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和習慣,增強體質,提高對環境的適應能力。
6.用幼兒感興趣的方式發展基本動作,提高動作的協調性、靈活性。
7.在體育活動中,培養幼兒堅強、勇敢、不怕困難的意志品質和主動、樂觀、合作的態度。
(三)指導要點
1. 幼稚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樹立正確的健康觀念,在重視幼兒身體健康的同時,要高度重視幼兒的心理健康。
2.既要高度重視和滿足幼兒受保護、受照顧的需要,又要尊重和滿足他們不斷增長的獨立要求,避免過度保護和包辦代替,鼓勵並指導幼兒自理、自立的嘗試。
3.健康領域的活動要充分尊重幼兒生長發育的規律,嚴禁以任何名義進行有損幼兒健康的比賽、表演或訓練等。
4.培養幼兒對體育活動的興趣是幼稚園體育的重要目標,要根據幼兒的特點組織生動有趣、形式多樣的體育活動,吸引幼兒主動參與。
二、語言
(一)目標
1.樂意與人交談,講話禮貌;
2.注意傾聽對方講話,能理解日常用語;
3.能清楚地說出自己想說的事;
4.喜歡聽故事、看圖書;
5.能聽懂和會說國語。
(二)內容與要求
1.創造一個自由、寬鬆的語言交往環境,支持、鼓勵、吸引幼兒與教師、同伴或其他人交談,體驗語言交流的樂趣,學習使用適當的、禮貌的語言交往。
2.養成幼兒注意傾聽的習慣,發展語言理解能力。
3.鼓勵幼兒大膽、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感受,嘗試說明、描述簡單的事物或過程,發展語言表達能力和思維能力。
4.引導幼兒接觸優秀的兒童文學作品,使之感受語言的豐富和優美,並通過多種活動幫助幼兒加深對作品的體驗和理解。
5.培養幼兒對生活中常見的簡單標記和文字元號的興趣。
6.利用圖書、繪畫和其他多種方式,引發幼兒對書籍、閱讀和書寫的興趣,培養前閱讀和前書寫技能。
7.提供國語的語言環境,幫助幼兒熟悉、聽懂並學說國語。少數民族地區還應幫助幼兒學習本民族語言。
(三)指導要點
1.語言能力是在運用的過程中發展起來的,發展幼兒語言的關鍵是創設一個能使他們想說、敢說、喜歡說、有機會說並能得到積極應答的環境。
2.幼兒語言的發展與其情感、經驗、思維、社會交往能力等其它方面的發展密切相關,因此,發展幼兒語言的重要途徑是通過互相滲透的各領域的教育,在豐富多彩的活動中去擴展幼兒的經驗,提供促進語言發展的條件。
3.幼兒的語言學習具有個別化的特點,教師與幼兒的個別交流、幼兒之間的自由交談等,對幼兒語言發展具有特殊意義。
4.對有語言障礙的兒童要給予特別關注,要與家長和有關方面密切配合,積極地幫助他們提高語言能力。
三、社會
(一)目標
1.能主動地參與各項活動,有自信心;
2.樂意與人交往,學習互助、合作和分享,有同情心;
3.理解並遵守日常生活中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
4.能努力做好力所能及的事,不怕困難,有初步的責任感;
5.愛父母長輩、老師和同伴,愛集體、愛家鄉、愛祖國。
(二)內容與要求
1.引導幼兒參加各種集體活動,體驗與教師、同伴等共同生活的樂趣,幫助他們正確認識自己和他人,養成對他人、社會親近、合作的態度,學習初步的人際交往技能。
2.為每個幼兒提供表現自己長處和獲得成功的機會,增強其自尊心和自信心。
3.提供自由活動的機會,支持幼兒自主地選擇、計畫活動,鼓勵他們通過多方面的努力解決問題,不輕易放棄克服困難的嘗試。
4.在共同的生活和活動中,以多種方式引導幼兒認識、體驗並理解基本的社會行為規則,學習自律和尊重他人。
5.教育幼兒愛護玩具和其他物品,愛護公物和公共環境。
6.與家庭、社區合作,引導幼兒了解自己的親人以及與自己生活有關的各行各業人們的勞動,培養其對勞動者的熱愛和對勞動成果的尊重。
7.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引導幼兒實際感受祖國文化的豐富與優秀,感受家鄉的變化和發展,激發幼兒愛家鄉、愛祖國的情感。
8.適當向幼兒介紹我國各民族和世界其他國家、民族的文化,使其感知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和差異性,培養理解、尊重、平等的態度。
(三)指導要點
1. 社會領域的教育具有潛移默化的特點。幼兒社會態度和社會情感的培養尤應滲透在多種活動和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之中,要創設一個能使幼兒感受到接納、關愛和支持的良好環境,避免單一呆板的言語說教。
2.幼兒與成人、同伴之間的共同生活、交往、探索、遊戲等,是其社會學習的重要途徑。應為幼兒提供人際間相互交往和共同活動的機會和條件,並加以指導。
3.社會學習是一個漫長的積累過程,需要幼稚園、家庭和社會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共同促進幼兒良好社會性品質的形成。
四、科學
(一)目標
1.對周圍的事物、現象感興趣,有好奇心和求知慾;
2.能運用各種感官,動手動腦,探究問題;
3.能用適當的方式表達、交流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4.能從生活和遊戲中感受事物的數量關係並體驗到數學的重要和有趣; 
5.愛護動植物,關心周圍環境,親近大自然,珍惜自然資源,有初步的環保意識。
(二)內容與要求
1.引導幼兒對身邊常見事物和現象的特點、變化規律產生興趣和探究的欲望。
2.為幼兒的探究活動創造寬鬆的環境,讓每個幼兒都有機會參與嘗試,支持、鼓勵他們大膽提出問題,發表不同意見,學會尊重別人的觀點和經驗。
3.提供豐富的可操作的材料,為每個幼兒都能運用多種感官、多種方式進行探索提供活動的條件。
4.通過引導幼兒積極參加小組討論、探索等方式,培養幼兒合作學習的意識和能力,學習用多種方式表現、交流、分享探索的過程和結果。
5.引導幼兒對周圍環境中的數、量、形、時間和空間等現象產生興趣,建構初步的數概念,並學習用簡單的數學方法解決生活和遊戲中某些簡單的問題。
6.從生活或媒體中幼兒熟悉的科技成果入手,引導幼兒感受科學技術對生活的影響,培養他們對科學的興趣和對科學家的崇敬。
7.在幼兒生活經驗的基礎上,幫助幼兒了解自然、環境與人類生活的關係。從身邊的小事入手,培養初步的環保意識和行為。
(三)指導要點
1.幼兒的科學教育是科學啟蒙教育,重在激發幼兒的認識興趣和探究欲望。
2.要儘量創造條件讓幼兒實際參加探究活動,使他們感受科學探究的過程和方法,體驗發現的樂趣。
3.科學教育應密切聯繫幼兒的實際生活進行,利用身邊的事物與現象作為科學探索的對象。
五、藝術
(一)目標
1.能初步感受並喜愛環境、生活和藝術中的美;
2.喜歡參加藝術活動,並能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
3.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活動。
(二)內容與要求
1.引導幼兒接觸周圍環境和生活中美好的人、事、物,豐富他們的感性經驗和審美情趣,激發他們表現美、創造美的情趣。
2.在藝術活動中面向全體幼兒,要針對他們的不同特點和需要,讓每個幼兒都得到美的薰陶和培養。對有藝術天賦的幼兒要注意發展他們的藝術潛能。
3.提供自由表現的機會,鼓勵幼兒用不同藝術形式大膽地表達自己的情感、理解和想像,尊重每個幼兒的想法和創造,肯定和接納他們獨特的審美感受和表現方式,分享他們創造的快樂。
4.在支持、鼓勵幼兒積極參加各種藝術活動並大膽表現的同時,幫助他們提高表現的技能和能力。
5.指導幼兒利用身邊的物品或廢舊材料製作玩具、手工藝品等來美化自己的生活或開展其他活動。
6.為幼兒創設展示自己作品的條件,引導幼兒相互交流、相互欣賞、共同提高。
(三)指導要點
1.藝術是實施美育的主要途徑,應充分發揮藝術的情感教育功能,促進幼兒健全人格的形成。要避免僅僅重視表現技能或藝術活動的結果,而忽視幼兒在活動過程中的情感體驗和態度的傾向。
2.幼兒的創作過程和作品是他們表達自己的認識和情感的重要方式,應支持幼兒富有個性和創造性的表達,克服過分強調技能技巧和標準化要求的偏向。
3.幼兒藝術活動的能力是在大膽表現的過程中逐漸發展起來的,教師的作用應主要在於激發幼兒感受美、表現美的情趣,豐富他們的審美經驗,使之體驗自由表達和創造的快樂。在此基礎上,根據幼兒的發展狀況和需要,對表現方式和技能技巧給予適時、適當的指導。

組織與實施

一、幼稚園的教育是為所有在園幼兒的健康成長服務的,要為每一個兒童,包括有特殊需要的兒童提供積極的支持和幫助。
二、幼稚園的教育活動,是教師以多種形式有目的、有計畫地引導幼兒生動、活潑、主動活動的教育過程。
三、教育活動的組織與實施過程是教師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的過程。教師要根據本《綱要》,從本地、本園的條件出發,結合本班幼兒的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畫並靈活地執行。
四、教育活動目標要以《幼稚園工作規程》和本《綱要》所提出的各領域目標為指導,結合本班幼兒的發展水平、經驗和需要來確定。
五、教育活動內容的選擇應遵照本《綱要》第二部分的有關條款進行,同時體現以下原則:
(一)既適合幼兒的現有水平,又有一定的挑戰性。
(二)既符合幼兒的現實需要,又有利於其長遠發展。
(三)既貼近幼兒的生活來選擇幼兒感興趣的事物和問題,又有助於拓展幼兒的經驗和視野。
六、教育活動內容的組織應充分考慮幼兒的學習特點和認識規律,各領域的內容要有機聯繫,相互滲透,注重綜合性、趣味性、活動性,寓教育於生活、遊戲之中。
七、教育活動的組織形式應根據需要合理安排,因時、因地、因內容、因材料靈活地運用。
八、環境是重要的教育資源,應通過環境的創設和利用,有效地促進幼兒的發展。
(一)幼稚園的空間、設施、活動材料和常規要求等應有利於引發、支持幼兒的遊戲和各種探索活動,有利於引發、支持幼兒與周圍環境之間積極的相互作用。
(二)幼兒同伴群體及幼稚園教師集體是寶貴的教育資源,應充分發揮這一資源的作用。
(三)教師的態度和管理方式應有助於形成安全、溫馨的心理環境;言行舉止應成為幼兒學習的良好榜樣。
(四)家庭是幼稚園重要的合作夥伴。應本著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則,爭取家長的理解、支持和主動參與,並積極支持、幫助家長提高教育能力。
(五)充分利用自然環境和社區的教育資源,擴展幼兒生活和學習的空間。幼稚園同時應為社區的早期教育提供服務。
九、科學、合理地安排和組織一日生活。
(一)時間安排應有相對的穩定性與靈活性,既有利於形成秩序,又能滿足幼兒的合理需要,照顧到個體差異。
(二)教師直接指導的活動和間接指導的活動相結合,保證幼兒每天有適當的自主選擇和自由活動時間。教師直接指導的集體活動要能保證幼兒的積極參與,避免時間的隱性浪費。
(三)儘量減少不必要的集體行動和過渡環節,減少和消除消極等待現象。
(四)建立良好的常規,避免不必要的管理行為,逐步引導幼兒學習自我管理。
十、教師應成為幼兒學習活動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導者。
(一)以關懷、接納、尊重的態度與幼兒交往。耐心傾聽,努力理解幼兒的想法與感受,支持、鼓勵他們大膽探索與表達。
(二)善於發現幼兒感興趣的事物、遊戲和偶發事件中所隱含的教育價值,把握時機,積極引導。
(三)關注幼兒在活動中的表現和反應,敏感地察覺他們的需要,及時以適當的方式應答,形成合作探究式的師生互動。
(四)尊重幼兒在發展水平、能力、經驗、學習方式等方面的個體差異,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個幼兒都能獲得滿足和成功。
(五)關注幼兒的特殊需要,包括各種發展潛能和不同發展障礙,與家庭密切配合,共同促進幼兒健康成長。
十一、幼稚園教育要與0-3歲兒童的保育教育以及國小教育相互銜接。

教育評價

一、教育評價是幼稚園教育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了解教育的適宜性、有效性,調整和改進工作,促進每一個幼兒發展,提高教育質量的必要手段。
二、管理人員、教師、幼兒及其家長均是幼稚園教育評價工作的參與者。評價過程是各方共同參與、相互支持與合作的過程。
三、評價的過程,是教師運用專業知識審視教育實踐,發現、分析、研究、解決問題的過程,也是其自我成長的重要途徑。
四、幼稚園教育工作評價實行以教師自評為主,園長以及有關管理人員、其他教師和家長等參與評價的制度。
五、評價應自然地伴隨著整個教育過程進行。綜合採用觀察、談話、作品分析等多種方法。
六、幼兒的行為表現和發展變化具有重要的評價意義,教師應視之為重要的評價信息和改進工作的依據。
七、教育工作評價宜重點考察以下方面:
(一)教育計畫和教育活動的目標是否建立在了解本班幼兒現狀的基礎上。
(二)教育的內容、方式、策略、環境條件是否能調動幼兒學習的積極性。
(三)教育過程是否能為幼兒提供有益的學習經驗,並符合其發展需要。
(四)教育內容、要求能否兼顧群體需要和個體差異,使每個幼兒都能得到發展,都有成功感。
(五)教師的指導是否有利於幼兒主動、有效地學習。
八、對幼兒發展狀況的評估,要注意:
(一)明確評價的目的是了解幼兒的發展需要,以便提供更加適宜的幫助和指導。
(二)全面了解幼兒的發展狀況,防止片面性,尤其要避免只重知識和技能,忽略情感、社會性和實際能力的傾向。
(三)在日常活動與教育教學過程中採用自然的方法進行。平時觀察所獲的具有典型意義的幼兒行為表現和所積累的各種作品等,是評價的重要依據。
(四)承認和關注幼兒的個體差異,避免用劃一的標準評價不同的幼兒,在幼兒面前慎用橫向的比較。
(五)以發展的眼光看待幼兒,既要了解現有水平,更要關注其發展的速度、特點和傾向等。

教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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