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門》

《回不去的門》是由曹光武創作的短篇小說,該作品2008年入駐網站。

基本信息

作者:曹光武

作品類型:短篇小說

書籍簡介

明擺著的回家之路,他卻望塵莫及……

正文

星期天,某人在公園遊玩。公園的上空用碩大無朋的玻璃罩頂,設計別出心裁,令人心曠神怡;園內風景明麗,茂草繁花,都是在外面難得一見的好景致。他已將整個花園遊覽完畢,眼見得已是衰草敗荷,景致已盡,就準備迴轉去,找同伴一路回家吃午飯,卻來到一個外形古怪的圓門旁。圓門是混凝土澆築,鐵板門大開著。門邊沒見人影,就信步走進去。裡邊一片空曠,什麼風景都沒有。回頭一看,門楣上掛著一個牌子,上書:“公園後門”。喔!原來走到後門來了,就抽身返回。卻見門上站著一個彪形大漢。剛才出來時怎地沒見呢?
他徑直走回圓門,被一隻粗臂攔住:“站住!”
“怎么了?”
“不許過!”
“我回公園去呀。”
“此處不允許人通過。”
“我是從這兒過來的,怎地又不準返轉去?”
“瞎扯!我們一直站在這兒,就沒見你從這兒過。還想從後門混進公園去呀?”
他說:“我是購票進園的,怎么是想混進公園去?”
“我怎么知曉你是購票進園的?”
某人把已撕去一隻角的公園門票遞過去。大漢拿過廢票一看,放進衣袋裡,只冷笑一聲:“這能說明什麼?一張廢票,隨便在垃圾桶里撿一張。”
“可上面印著今天的日期呀。”
“我也不是檢票員,看什麼票面日期呀?”
某人火了:“這張門票說明我是按規矩購票進公園的呀,你得讓我迴轉去。”
大漢更強硬,說起大話來:“公園的制度是神聖的,誰都不得違犯。園規第三千六百五十二萬四千五百八十三條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從公園後門進出。’明白了嗎?”
“那你怎么就讓我從後門出來了呢?剛才你到哪裡去了?嚴重失職!”
正鬧著,一個瘦子來接班。大漢哼一聲就走了。瘦子沒那大漢凶,態度也還和藹。某人把自己的事給他簡述一遍,想從這兒返回花園裡去。
那人是個慢性子,抓撓了一陣頭髮:“這事嘛,既是上個班留下的,一定不是你說的那么簡單,唔,你說的票呢?“
某人在身上摸索一陣,翻遍衣褲的大小口袋,怎么也沒找到那張門票:“這這這,跑哪兒去了呢?”
守門人笑了:“我看你是牙根兒就不曾購票,想來糊弄我,從後門混進園中去免費遊玩罷了。”
“不不不,我的的確確是購了門票的!我是在公園裡遊玩結束後,隨便從公園後門走出來的。”
“要真有那么簡單,你早就從這後門返回公園去了……”守門人說。
這時,有幾個男女從後門進去了。
某人說:“這不是能過了人嗎?”
守門人說:“她們是園中職工的家屬,是能自由通過的。”
某人想:自己並非園中職工家屬,當然不能通過。
不一時,又有幾個紅光滿面的胖子,挺著大肚子走了進去。
某人又問:“這些人怎能隨便從後門出入,你們公園職工的家屬咋的這多?”
守門人答曰:“你說的不對,他們本非我園職工家屬。他們乃本地官員,按規定,是可以自由出入的。”
某人想:自己並非本地官員,當然不能隨便出入。
一會兒,又有一大幫人從後門進去了。某人再問,守門人再答曰:“他們是購的月票,因此可進。”
某人想:自己沒有購月票,當然不能時進時出。忽而又覺得有什麼地方不對頭,問:“你們園規第三千六百五十二萬四千五百八十三條規定:‘任何人都不得從公園後門進出。’這個任何人仍是指的‘一切人’,怎么那些男女就能隨便……”
“哈哈哈哈——”守門人的大笑打斷了某人的話頭,“我們園裡從來就沒有什麼規啊章的,那只是我們的老大在大會上說的一句話。”
“老大……這怎么象黑社會的語言吶?”
“我們稱我們的園長是老大,老大的講話就是聖旨,眼下大勢如此。我上月還被老大指派為公園中‘遵規守矩的模範’呢,獎給我半根火柴,值得驕傲啊,終身幸福啊!”眨眼之間,瘦子守門人聲稱要下班了——某人覺得他還沒有來到半個小時。而且接班的還沒來,他竟敢提前溜了,真是太沒責任心了!他一個人坐在公園後門旁的破磚頭上,呆呆地望關這道規正的混凝土圓門——它淺灰色,顯得莊嚴凝重。某人在公園後門呆了兩天,仍是沒能返回到公園中去。千呼萬喚始出來,終於等來了第三天守門人——是個天真活潑的小女孩,她用一段粉紅橡筋繩系在當中,作為攔繩代替她在這兒把守圓門口,自個兒卻癲到園內瘋玩去了。某人想喊她回來說明自己事情的原委,請求放自己回到園子。他把頭從粉紅橡筋繩下伸過去,還特別注意到沒讓自己的身子觸及攔門的橡筋繩。張望得頭暈目眩,也沒見那丫頭的影子,只好退回,重新坐到破磚頭上。不大一會兒,小女孩瘋癲癲來到門口,取下橡筋筋,對某人說:“喂,這位大哥師傅,我把橡筋繩取去跳繩了,請你幫我在這兒看著,莫讓閒雜人等進出喲。”
某人把破磚頭移近圓門旁坐下,以便履行職責。可是等了好半天,也沒見一個人要從這進去,沒能讓他履行一次職責。正在懊惱,就見一隻漂亮的哈巴狗搖搖晃晃地順著大街走過來。他真希望它來個九十度的轉彎突然向後門走來,自己就會挺身而出,用守門者的姿態對它說:“任何人不得從公園後門進出。”把它攔在外面,那才威風呢,也盡了女孩的委託之責。可是那狗並沒有轉彎向圓門走來,甚至連脖子也沒有向圓門方向彎轉一下,高揚著毛絨絨的腦袋順著大街方向徑直走過去了。某人好生懊惱,嘆了一口氣。小女孩回來了。某人覺得自己沒有為她盡上一點兒責任而自責,也怪那哈巴狗不爭氣,偏不轉個拐往圓門走過來。這個畜牲!為什麼不違法一下,也讓自己執一回法抖抖威風呢?那小女孩並不問及有人進出否,而是咕嚕道:“聾婆婆怎么還不來接班呃?”某人急忙上前,他要向小女孩陳述自己的悲慘遭遇。可那女孩手裡甩著橡筋繩蹦蹦跳跳地走遠了。老遠處揮手向某人喊道:“大哥師傅待會兒聾婆婆來了你就對她說我有事先走了……”某人痛惜這個能向守門人說清自己事件的大好機會。這時,一位少婦走了來,呼喚著:“嗲嗲,嗲嗲。”張望了幾下,就向後門走去。
某人象彈簧般彈起,攔在公園後門上:“慢來。”
少婦說;“我進去找嗲嗲的呀。”
“你的嗲嗲並沒有從這裡過呀!”
“我敢肯定它是走進了這裡面。”少婦很是著急。
某人武斷地說:“不可能!我園的制度規定:‘任何人不得從公園後門出入!’”
少婦說:“這愈發說明嗲嗲就在這園子裡呢。”
“根本不在。”
“因為嗲嗲是我養的哈巴狗的名字,是我家的寵物,它不是‘任何人’,當然就能出入,一定是進去了。”
某人一時語塞:“這么說來……”
少婦再一次要進入後門。
某人說:“不行!”
少婦火了:“你不是已默認嗲嗲在裡面了嗎?難道我進去找狗也不行嗎?”
某人耐心地給她解釋:“你找你的寵物狗當然是應該的,但是你的人卻不能進去。制度規定‘任何人不得從公園後門進出。’”
“你這個活苕!人不進去怎能找到狗?”
某人木著臉:“規章制度不饒人,我不能因公廢私!”
少婦說:“好吧,那我就在這兒等,我的嗲嗲一定會從這兒出來的。”
於是,少婦立在圓門右邊,某人坐在左邊的破磚頭上,把腳裹在門口,以防她抽空“噓溜”一下子竄進門去了。
那個接班的守門者姍姍來遲,果然是個聾子老太婆,拿著一捲毛線彎彎繞繞地打個不停。
某人對她說了半天有關自己的事兒,她也沒聽懂;少婦也把自己的事兒講述一通,老太婆仍是一臉木然,只是將用一個小木凳坐在門中間,那架勢明擺著是“來往人員一概不得通過”。
少婦對著某人罵道:“原來你也不是守門人,怎么攔著我不讓進去耶?”
某人說:“正是因為我不是守門人,才沒有資格放你進去呢。”
“充他媽的殼子!”
某人說:“並非充殼子,只有經過守門人批准,行人才能通過;這是規定,沒規定這世界就亂套了。”
可恨的是,自那聾子老太婆下班後,就一直沒來過新守門人,真正急壞了圓門旁的二人。
圓門一直敞開著。
她倆在圓門前的一棵廣玉蘭樹下蹲了三天三夜,幸好的是後門大街上來往的人群丟棄到這邊地面上的果皮也不在少數,二人就以此為食,聊以生存。
某人總是在圓門附近一帶撿食果皮,不敢離開十米之外,一直用眼角餘光瞥著看是否有新的守門人來,生怕丟掉了返回公園後門的機會。並一再叮囑少婦說:“未經守門人許可,萬不可擅自走進後門去。”
少婦也馴順了許多,只是含淚點點頭。
在撿食果皮時,他透過公園後那一行綠影婆娑的樹隙間,看見花園後門不遠處的大街上,車流滾滾,人來人往。他想只需幾分鐘就可加入到人流中去。他看到了熟悉的車輛牌照,他知道那些車裡面坐著自己的親朋好友;還有好幾趟公汽都是直達是從自己住宿經過的,且看清了那些熟悉的司機面孔,甚至覺得他們在衝著自己微笑。他想:這幾路公共汽車,只需二十分鐘就路過自己家門口了。
說到自己的家——唉!不知自家陽台上的那十二盆蘭花長得怎么樣了?金魚缸中那條名叫“紫衣舞女”是不是在等著自己回去餵食?再過七天就是妻子的二十八歲生日,自己得引著她到“女性精品”去選一套三千元的春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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