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人權狀況》

《中國的人權狀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於1991年11月發布的中國有關人權的基本立場和實踐的白皮書。主要內容有:①生存權是中國人民長期爭取的首要人權。人權首先是人民的生存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人民的生命安全獲得了根本保障。人民的溫飽問題基本解決,人民的生存權問題也就基本解決。這是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在爭取和維護人權方面取得的歷史性成就。保持國家穩定,集中精力發展生產力,增強國力,從而使人民的生存權不致受到威脅,是中國人民最根本的願望和要求,也是中國政府一項長期而緊迫的任務。②中國人民獲得了廣泛的政治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中國人民獲得了真正的民主權利。人民當家作主,這是中國民主政治的實質。中國憲法規定了廣泛的公民政治權利。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40多年的實踐證明,中國實行的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是適合中國國情的。當前,中國在堅持改革開放的總方針下,高度重視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努力健全和嚴格實行社會主義法制,繼續改革和完善國家的政治體制,以保證人民能夠充分地享有公民權和更好地行使管理國家的政治權利。③公民享有經濟、文化和社會權利。中國政府十分重視維護和實現國家、民族和個人的經濟、文化、社會和政治的發展權。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中國人民的整體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中國是世界上分配差距最小的國家之一。政府切實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權利。中國公民有進行科學研究、文化藝術創作的自由。中國保護智慧財產權的法律體系已基本建立,已就人民經濟、文化、社會權利進一步改善問題提出了具體的目標和措施。④中國司法中的人權保障。中國重視在司法活動中保護人權。在公安、司法工作的各個環節以及司法程式上,中國法律為切實維護和保障人權,作了明確的嚴格的規定。在中國,任何人不會僅僅因為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而被處以刑罰。中國不存在所謂政治犯。罪犯服刑期間的應有權利,依法受到保護,享有必要的物質生活待遇。罪犯勞動的產品主要是滿足監獄系統內部自身的需要,一律不允許對外出口。被勞動教養的人,仍然享有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廣泛的公民權利。⑤勞動權利的保障。中國政府高度重視並切實採取多種措施保障勞動者就業,保障每個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並隨著經濟發展逐步加以改善和提高。工人的利益與企業的興衰緊密相關,企業管理者與工人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這一現實決定了中國保障勞動者權利的制度,與僱傭勞動制度下的模式不同。⑥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中國憲法規定,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和宗教界的合法權益。各宗教團體和信教公民在憲法和法律的保護下,獨立地組織宗教活動和履行宗教教務。中國宗教實行獨立自主自辦的方針,反對任何外來勢力支配和干涉中國宗教的內部事務,以維護中國公民真正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權利。中國政府積極支持國內宗教團體及宗教界人士在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和完全平等、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同外國宗教團體及宗教界人士之間的友好往來。⑦少數民族的權利保障。國家保障各少數民族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維護和發展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助關係。禁止對任何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製造民族分裂的行為。少數民族的政治權利得到保障。民族地區經濟文化和社會發展的權利受到特殊照顧。1949年以後,中國政府為推動少數民族地區的社會發展,改變民族地區的落後面貌,從多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取得了積極成果。⑧計畫生育與人權保護。中國實行計畫生育,完全符合1984年聯合國《墨西哥城人口與發展宣言》的要求。中國政府根據憲法的規定推行計畫生育,以促進經濟和社會的發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人口素質,維護人民享有更好的生活權利。在推行計畫生育政策時,堅持國家指導和民眾自願相結合的原則。中國法律明確規定,禁止溺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⑨殘疾人的人權保障。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的權利問題,對殘疾人給予特別扶助和保護。中國憲法規定,國家保障殘疾人同健康人一樣享有公民權利。中國政府制定了保障殘疾人權益的相應政策、條例和規定,通過扶助、救濟、補助、供養、保險和特別照顧等多種福利措施,保障和改善殘疾人的生活。為保障殘疾人的權利,中國政府和社會組織在殘疾人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福利、環境等方面作出了巨大努力。《中國的人權狀況》積極參與國際人權活動。中國承認和尊重《聯合國憲章》保護和促進人權的宗旨與原則,讚賞和支持聯合國普遍促進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努力,並積極參與聯合國人權領域的活動。在聯合國人權領域的活動中,中國堅決反對任何國家藉口人權問題干涉別國特別是廣大開發中國家的內政。中國一貫認為,人權問題本質上是屬於一國內部管轄的問題。任何國家實現和維護人權的道路,都不能脫離該國的歷史和經濟、政治、文化的具體國情,並需由主權國家通過國內立法對人權制度予以確認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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