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斯拉夫”解體史

1945年,在狄托領導下,建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 1992年,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波赫)宣布為主權國家。 同年,在全民公決後,塞爾維亞和黑山組成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

歷史資料

1918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屬於戰勝國陣營的塞爾維亞和黑山合併,同時吸收了戰敗的奧匈帝國幾個以斯拉夫人為主要居民的行省。黑山失去1878年以來的主權國家地位。

1929年,新國家更名為南斯拉夫

1941年,納粹德國橫掃南斯拉夫,宣布塞爾維亞為被占領土,在克羅埃西亞族和波士尼亞族聚居區建立傀儡政權。南斯拉夫其餘領土為德國盟友瓜分。

1945年,在狄托領導下,建立南斯拉夫社會主義联邦共和國。

1974年,南斯拉夫修改憲法,6個加盟共和國獲得自治地位。塞爾維亞境內阿爾巴尼亞族聚居的科索沃省和匈牙利族聚居的伏伊伏丁那省成為擁有較多自治權的自治省。

1991年,斯洛維尼亞克羅埃西亞馬其頓宣布獨立,遭到塞爾維亞和黑山的反對。

1992年,波士尼亞和黑塞哥維那(波赫)宣布為主權國家。由於穆族和克羅埃西亞族贊成獨立,塞爾維亞族抵制投票,波赫三族間爆發了歷時三年半的戰爭。

同年,在全民公決後,塞爾維亞和黑山組成南斯拉夫聯盟共和國。

1995年,代頓波赫和平協定簽署,宣告波赫戰爭結束。

1998年,南聯盟政府指責科索沃阿爾巴尼亞族武裝分子多次發動暴力襲擊,造成大量平民和警察傷亡,派遣軍隊進入科索沃。

美國及其盟國指責南聯盟在科索沃殺害了大批阿族居民,製造了“人道主義災難”,恢復對南聯盟的部分制裁。

1999年,以南聯盟政府拒絕執行西方國家主導的和平協定為由,美國領導的北約對南斯拉夫空襲78天。6月,米洛舍維奇接受和平協定,聯合國和北約接管科索沃。

2000年,米洛舍維奇在總統選舉中敗給反對黨塞爾維亞民主黨領導人沃伊斯拉夫·科什圖尼察

2002年,米洛舍維奇被引渡到荷蘭海牙前南問題國際法庭受審。為了避免巴爾幹半島繼續分裂,歐盟促成塞爾維亞和黑山建立鬆散的國家共同體。

2003年,南聯盟共和國議會通過《塞爾維亞和黑山憲章》,改國名為“塞爾維亞和黑山”,組成鬆散的國家共同體。除了共同總統、統一的軍隊、外交等國家權力,兩個共和國有不同的法律、海關、貨幣乃至邊防部隊。

憲章還規定,3年後,兩個成員國有權通過全民公決,決定是否另立門戶,分別成為獨立國家。

參看條目

南斯拉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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