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它位於北美,由今天美國南部的一部分地域組成。在其短暫的國祚內,一直為著自身存亡與合眾國作戰,故聯盟國並無確切的北部邊界。其南部邊界與墨西哥北界一致,東西邊界則是墨西哥灣和大西洋。聯盟國大部分時間與聯邦進行內戰,多處於防禦態勢。然而,羅伯特·李將軍麾下的北維吉尼亞軍團(Army of Northern Virginia)曾短暫的入侵聯邦領土。
歷史
美利堅聯盟國成立
於1861年2月4日。確知亞伯拉罕·林肯當選為美國總統後,美國南部六個蓄奴州(南卡羅萊那州,密西西比州,佛羅里達州,阿拉巴馬州,喬治亞州與路易斯安那州)建立聯盟國。傑佛遜·戴維斯於次日當選為首任美利堅聯盟國總統。發展
德克薩斯州在3月2日加入聯盟國,並撤換其拒絕宣誓擁護聯盟國的州長山姆·休斯頓。這七州脫離合眾國並控制境內的海陸軍、港口與海關,從而引爆了美國內戰。一個月之後,亞伯拉罕·林肯於1861年3月4日宣誓就職為美國總統。在就職演說中,他指出美國憲法比先前的邦聯條例勾勒出‘更完整的聯邦’,為具約束力的章程,而南方的分離為‘無法律效力’。他表示無意入侵南方諸州,但將動用武力以維護聯邦所轄的領土。他的演說以呼籲聯邦歸一作結。
4月12日,南卡羅萊那向州內駐查爾斯頓(Charleston)薩姆特堡(Fort Sumter)的聯邦軍隊開火,迫其投降。薩姆特堡之戰後,林肯召請聯邦內其他州發兵奪回薩姆特堡與其他要塞,保衛首都,並維護聯邦。大多數的北方州相信,聯邦可速戰速決粉碎叛亂,故林肯僅徵求志願者作戰90天。結果導致維吉尼亞州、阿肯色州、田納西州、與北卡羅萊那州四州表決脫離聯邦,加入聯盟國,使其州數增加到11個。在維吉尼亞州加入後,聯盟國將首都從阿拉巴馬州蒙哥馬利遷至維吉尼亞州的里奇蒙。
密蘇里州與肯塔基州政府繼續留在聯邦內,但兩州內的敵對派係為聯盟國吸收為其成員,所以聯盟國成員州數有時被視為13個。
印地安屬地上的五個部落政府—於1907年成為俄克拉荷馬州—主要也是支持聯盟國。新墨西哥屬地南部(包含加士敦購地(Gadsden Purchase))加入聯盟國,成為亞歷桑那屬地。其首批移居者請願,要求聯盟國政府歸併其土地,並促使探險考查北緯34度以南屬聯盟國管轄的區域。亞歷桑那軍隊經官方承認為聯盟國的武裝力量。
亨利·霍普京斯·希伯利(Henry Hopkins Sibley)將軍在其新墨西哥會戰之前,對新墨西哥居民發布宣言,企圖將他對該屬主的管轄權歸入美利堅聯盟國名下。聯盟軍在1862年3月13日至4月8日之間短暫的占領該地首府聖非(Santa Fe)。
滅亡
蓄奴州並未全加入聯盟國。1861年馬里蘭州宣布軍事戒嚴(該州與合眾國首都華盛頓特區三面鄰接)以防脫離聯邦。同樣也是蓄奴州的德拉瓦州從未考慮過脫離聯邦,合眾國首都華盛頓特區也沒有。在戰爭期間,支持聯邦的餘黨議會於1863年在西維吉尼亞州的惠靈(Wheeling)主張48郡脫離維吉尼亞州加入聯邦,成為西維吉尼亞州,其州憲為漸進廢除奴隸制度。其他脫離聯盟國的企圖(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東田納西),因聯盟國宣布軍事戒嚴而遭制止。1865年4月9日,羅伯特·李將軍麾下的北維吉尼亞軍團(the Army of Northern Virginia)在阿波馬托克斯法院(Appomattox Court House)投降,一般視其為美利堅聯盟國的終結日。戴維斯總統於5月10日在喬治亞的歐文維爾(Irwinville)遭逮捕,餘下的聯盟國軍隊於同年6月投降。最後一面美利堅聯盟國國旗於1865年8月2日在審南多亞號艦上(CSS Shenandoah)遭降下。
憲法
美利堅聯盟國憲法提出許多觀點來說明其分離之動機。該憲法基於聯盟國條例與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強烈地主張州權、縮減中央政府許可權、且明文規定保護奴隸制度,但禁止國際奴隸交易。其與合眾國憲法最主要的不同,在於敘述分離諸州對於合眾國聯邦政府的不滿。例如說,聯盟國政府禁止開徵保護性關稅,使南方州的港口對國際貿易來說更有吸引力。在宣告脫離聯邦的期間,南方各州大多將保護性關稅,視作增加南方的開支而拓展北方州財富的手段。聯盟國政府同樣禁止轉用一州的歲入來支持他州作內部改善。然而,大體說來,聯盟國憲法是自合眾國憲法逐字逐句抄錄的副本。在聯盟國憲法草案中拒絕了一些種族性的提案,如僅允許蓄奴州加入和回復大西洋奴隸貿易。憲法並未包含允許各州脫離的條款,因為南方向來認為這是各主權州的基本權力,且合眾國憲法並未要求棄絕之;因之若包含這樣的條款將削弱原先脫離聯邦的主張。
聯盟國總統一任六年,不得連任。唯一一位總統是傑佛遜·戴維斯。聯盟國在其任期結束前便遭合眾國政府軍擊敗。聯盟國憲法授權總統一項獨特的權力:對法案逐項否決;若干州長也有同樣的權力。聯盟國國會可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駁回總統一般性或逐項的否決。合眾國國會對駁回總統否決權有同樣的要求。
紙鈔與郵票在聯盟國各州的名義下授權發行流通。政府曾考慮過發行硬幣,計畫、鋼模與四種校樣都有了,但因缺乏金屬而作罷。
雖然憲法前言聲明‘各州以自有主權與獨立的身份行動’,它同樣也聲明其為‘永久性的聯邦政府’。憲法雖然保護奴隸制度,它同樣也禁止自聯盟國之外引進新奴隸。
政府政策
憲法
美利堅聯盟國憲法提出許多觀點來說明其分離之動機。該憲法基於聯盟國條例與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強烈地主張州權、縮減中央政府許可權、且明文規定保護奴隸制度,但禁止國際奴隸交易。其與合眾國憲法最主要的不同,在於敘述分離諸州對於合眾國聯邦政府的不滿。例如說,聯盟國政府禁止開徵保護性關稅,使南方州的港口對國際貿易來說更有吸引力。在宣告脫離聯邦的期間,南方各州大多將保護性關稅,視作增加南方的開支而拓展北方州財富的手段。聯盟國政府同樣禁止轉用一州的歲入來支持他州作內部改善。然而,大體說來,聯盟國憲法是自合眾國憲法逐字逐句抄錄的副本。在聯盟國憲法草案中拒絕了一些種族性的提案,如僅允許蓄奴州加入和回復大西洋奴隸貿易。憲法並未包含允許各州脫離的條款,因為南方向來認為這是各主權州的基本權力,且合眾國憲法並未要求棄絕之;因之若包含這樣的條款將削弱原先脫離聯邦的主張。
聯盟國總統一任六年,不得連任。唯一一位總統是傑佛遜·戴維斯。聯盟國在其任期結束前便遭合眾國政府軍擊敗。聯盟國憲法授權總統一項獨特的權力:對法案逐項否決;若干州長也有同樣的權力。聯盟國國會可以三分之二多數通過,駁回總統一般性或逐項的否決。合眾國國會對駁回總統否決權有同樣的要求。
紙鈔與郵票在聯盟國各州的名義下授權發行流通。政府曾考慮過發行硬幣,計畫、鋼模與四種校樣都有了,但因缺乏金屬而作罷。
雖然憲法前言聲明‘各州以自有主權與獨立的身份行動’,它同樣也聲明其為‘永久性的聯邦政府’。憲法雖然保護奴隸制度,它同樣也禁止自聯盟國之外引進新奴隸。
首都
聯盟國首都自1861年2月4日起至5月29日止為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Montgomery)。之後為維吉尼亞的里奇蒙(維吉尼亞州)(於1861年5月6日起稱為新都)。戰爭結束前一段短時間,聯盟國政府計畫自里奇蒙疏散至更南方的喬治亞的亞特蘭大市或南卡羅萊那的哥倫比亞市,但此計畫於李將軍於阿波馬托克斯法院投降前僅完成小部分。維吉尼亞的丹維爾是自1865年4月3日起至4月10日成為聯盟國最後的首都。外交與法律地位
在美利堅聯盟國存在期間及戰後若干年內,其法律地位一直受到激烈爭議。美利堅聯盟國於其存在期間,曾與歐洲若干政權(包含法蘭西以及英國)協商。聯盟國僅正式取得德國境內一小公國的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恩斯特二世公爵(ErnstⅡ,DukeofSaxe-CoburgandGotha)之外交承認。聯盟國在特倫特號事件期間曾將近取得英國的承認,當時並準備與法國(時拿破崙三世皇帝有成立墨西哥帝國之腹案)進行斡鏇;但英法兩國在安提耶坦戰役(BattleofAntietam)與林肯發布解放奴隸宣言後退縮。戰爭進行期間歐洲各國採行中立政策,在無正式外交關係的情況下與聯盟國代表進行非官方會面。在其國內則採行國際法則,視交戰中的南北兩方為交戰國(belligerent)。英屬北美允許聯盟國與合眾國雙方官員在其邊界公開作業,墨西哥以北若干州政府協商地區性協定以承擔德州邊界的貿易。在其存在的四年間,聯盟國堅持自身的獨立地位並任命數十名外交代表駐外。另一方面,北方的合眾國政府堅持南方諸州為叛亂省份,拒絕對其地位作任何官式承認。對此爭議,聯盟國政府的回應方式是對合眾國正式宣戰,而聯邦政府則以林肯總統宣布南方叛亂與對其禁運來從事戰爭。儘管戰爭法規範軍事關係,雙方在戰爭中曾進行非正式政治承認的協商。戰後四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德克薩斯州訴懷特”(Texasv.White)一案中裁定,自聯邦分離為違憲且無法律效力。該項見解由首席大法官薩蒙·波特蘭·蔡斯(SalmonP.Chase)提出,他是林肯在任時的財政部長。蔡斯的見解在當時立即受到抨擊,其爭議持續至今。批評家如傑佛遜·戴維斯及亞歷山大·史蒂芬斯在其後關於法律正當性的筆戰中支持分離的合法性。最顯著者為戴維斯的《聯盟國政府之興衰》(RiseandFalloftheConfederateGovernment)一書。
首都
聯盟國首都自1861年2月4日起至5月29日止為阿拉巴馬州的蒙哥馬利(Montgomery)。之後為維吉尼亞的里奇蒙(維吉尼亞州)(於1861年5月6日起稱為新都)。戰爭結束前一段短時間,聯盟國政府計畫自里奇蒙疏散至更南方的喬治亞的亞特蘭大市或南卡羅萊那的哥倫比亞市,但此計畫於李將軍於阿波馬托克斯法院投降前僅完成小部分。維吉尼亞的丹維爾是自1865年4月3日起至4月10日成為聯盟國最後的首都。外交關係與地位
在美利堅聯盟國存在期間及戰後若干年內,其法律地位一直受到激烈爭議。美利堅聯盟國於其存在期間,曾與歐洲若干政權(包含法蘭西以及英國)協商。聯盟國僅正式取得德國境內一小公國的薩克森-科堡-哥達王朝恩斯特二世公爵(ErnstII,DukeofSaxe-CoburgandGotha)之外交承認。聯盟國在特倫特號事件期間曾將近取得英國的承認,當時並準備與法國(時拿破崙三世皇帝有成立墨西哥帝國之腹案)進行斡鏇;但英法兩國在安提耶坦戰役(BattleofAntietam)與林肯發布解放奴隸宣言後退縮。戰爭進行期間歐洲各國採行中立政策,在無正式外交關係的情況下與聯盟國代表進行非官方會面。在其國內則採行國際法則,視交戰中的南北兩方為交戰國(belligerent)。英屬北美允許聯盟國與合眾國雙方官員在其邊界公開作業,墨西哥以北若干州政府協商地區性協定以承擔德州邊界的貿易。在其存在的四年間,聯盟國堅持自身的獨立地位並任命數十名外交代表駐外。另一方面,北方的合眾國政府堅持南方諸州為叛亂省份,拒絕對其地位作任何官式承認。對此爭議,聯盟國政府的回應方式是對合眾國正式宣戰,而聯邦政府則以林肯總統宣布南方叛亂與對其禁運來從事戰爭。儘管戰爭法規範軍事關係,雙方在戰爭中曾進行非正式政治承認的協商。
戰後四年,美國最高法院在“德克薩斯州訴懷特”(Texasv.White)一案中裁定,自聯邦分離為違憲且無法律效力。該項見解由首席大法官薩蒙·P·蔡斯(SalmonP.Chase)提出,他是林肯在任時的財政部長。蔡斯的見解在當時立即受到抨擊,其爭議持續至今。批評家如傑佛遜·戴維斯及亞歷山大·史帝芬斯在其後關於法律正當性的筆戰中支持分離的合法性。最顯著者為戴維斯的《聯盟國政府之興衰》(RiseandFalloftheConfederateGovernment)一書。
旗幟
聯盟國的官方旗幟,實際上被稱為“星條旗”(StarsandBars)者,上有七星,代表最初建國的七州。因為這面旗幟在戰鬥中有時與聯邦旗幟難以區分,所以在軍事行動中較常使用者為聯盟國的軍旗,即被稱為“南方十字旗”者。南方十字旗上有十三顆星,加入了在薩姆特堡之戰後參與的四州,以及支持聯邦的政府與分離份子較勁的肯塔基與密蘇里兩州(參見密蘇里脫離聯邦)。經20世紀大眾傳媒報導後,“南方十字旗”在成為今日與聯盟國密切相關的表征。南方十字旗是正方形旗幟,常見的長方形南方十字旗其實是田納西第一軍團(FirstTennesseeArmy)的旗幟;因其最初用於聯盟國海軍,故又稱為“水手旗”(NavalJack)。政治領袖
傑佛遜·戴維斯(密西西比州)-美利堅聯盟國總統亞歷山大·史蒂芬斯(喬治亞州)-副總統
羅伯特·圖姆斯(RobertToombs)(喬治亞州)-(第一任)國務卿
LeroyPopeWalker(阿拉巴馬州)-國防部長
GeorgeW.Randolph(維吉尼亞州)-準將,後為國防部長(1862年三月至十一月)
JohnC.Breckinridge(肯塔基州)-國防部長、詹姆士·布坎南時代的合眾國副總統
JudahP.Benjamin(路易西安那州)-檢查總長,後為國防部長,再為國務卿
StephenR.Mallory(佛羅里達州)-海軍部長
ChristopherG.Memminger(南卡羅萊那州)-財政部長
JohnH.Reagan(德克薩斯州)-郵政署長
約翰·泰勒-聯盟國國會議員當選人,前合眾國總統
HowellCobb(喬治亞州)-國會議長(PresidentofCongress),前合眾國眾議長
WilliamL.Yancey(阿拉巴馬州)-參議員、地方首長
RobertWoodwardBarnwell-國會主席(ChairmanofCongress)(1861)
地理
#城市人口排名聯盟國大部分地區為潮濕的亞熱帶氣候,有著溫煦的冬天與濕熱的長夏。西經96度以西為半乾旱的大草原與不毛的沙漠地區。
與北方各州相比,聯盟國較為非都市化。在1860年的人口普查中,只有路易斯安那州的紐奧良躋身美國前十大都市;也只有15個城市排進美國前一百大城市中。維吉尼亞州的里奇蒙於成為國都後人口激增。
經濟
主條目:美利堅聯盟國經濟
美利堅聯盟國的經濟以農業為主,極度依賴奴隸農場。聯盟國的主要產品為綿花、稻米、菸草、與甘蔗,以及家畜與少許穀類。1860年,建國諸州(肯塔基與密蘇里兩州除外)生產價值一億五千五百萬美元的工業產品,主要是麵粉與肉類、加工過的菸草,綿花製品、與松節油。聯盟國採行自由貿易政策,但遭聯邦禁運所破壞。缺乏適當的金融資產使得聯盟國以印鈔票來支持戰爭,因而引了發高度的通貨膨脹。
武裝力量
聯盟國的
軍事力量
由以下三軍組成:美利堅聯盟國海軍
美利堅聯盟國海軍陸戰隊
聯盟國的軍事統帥幾乎全屬合眾國海陸軍退役軍人。他們辭去聯邦政府中之職務而轉任於聯盟國軍方高級職位。聯盟國軍官則大多由南方名流組成。聯盟國依徵召順位選出校級以下的軍官。雖說聯盟國並未設立陸軍官校,南方許多大學(如維吉尼亞軍校)的官校生團成為軍事統帥的種子。海軍官校於1863年由PatrickHenry設立於維吉尼亞的詹姆士河,但在聯盟國崩潰之前並無人畢業服役。
聯盟國的校級與尉軍官為16至28歲的白人男性組成。至戰事後期,連12歲的小男孩也加入戰鬥。聯盟國甚至曾倡議組成全由黑人組成的軍團,並打算通過議案讓志願為聯盟國服役的奴隸們獲得自由。
軍事領袖
羅伯特·李(維吉尼亞)-陸軍統帥AlbertSidneyJohnston(肯塔基)-將軍
JosephE.Johnston(維吉尼亞)-將軍
BraxtonBragg(北卡羅萊那)-將軍
P.G.T.Beauregard(路易西安那)-將軍
SamuelCooper(新澤西)-將軍(參謀長、陸軍高階將領)
JamesLongstreet(南卡羅萊那)-中將
石牆傑克森(維吉尼亞)-中將
A.P.Hill(維吉尼亞)-中將
JohnBellHood(德克薩斯)-中將
WadeHampton(南卡羅萊那)中將
NathanBedfordForrest(田納西)-中將
J.E.B.Stuart(維吉尼亞)-少將
EdwardPorterAlexander(喬治亞)-準將
FranklinBuchanan(馬里蘭)-海軍上將
RaphaelSemmes(馬里蘭)-海軍中將
FrenchForrest(馬里蘭)-聯盟國海軍助理部長
JosiahTattnall(喬治亞)-海軍準將
StandWatie(印地安屬地,今奧克拉荷馬)-海軍陸戰隊準將(最後一位投降者)
LeonidasPolk(田納西及路易西安那)-主教、將軍
JubalAndersonEarly(維吉尼亞)-中將
重要日期
州份脫離聯邦加入美利堅聯盟國恢復於合眾國國會之代表權重訂地區法規南卡羅萊那 | 1860年12月20日 | 1861年2月4日 | 1868年7月9日 | 1876年11月28日 |
密西西比 | 1861年1月9日 | 1861年2月4日 | 1870年2月23日 | 1876年1月4日 |
佛羅里達 | 1861年1月10日 | 1861年2月4日 | 1868年6月25日 | 1877年1月2日 |
阿拉巴馬 | 1861年1月11日 | 1861年2月4日 | 1868年7月14日 | 1874年11月16日 |
喬治亞 | 1861年1月19日 | 1861年2月4日 | 1870年7月15日 | 1871年11月1日 |
路易西安那 | 1861年1月26日 | 1861年2月4日 | 1868年7月4日 | 1877年1月2日 |
德克薩斯 | 1861年2月1日 | 1861年3月2日 | 1870年3月30日 | 1873年1月14日 |
維吉尼亞 | 1861年4月17日 | 1861年5月7日 | 1870年1月26日 | 1869年10月5日 |
阿肯色 | 1861年5月6日 | 1861年5月18日 | 1868年6月22日 | 1874年11月10日 |
田納西 | 1861年5月6日 | 1861年5月16日 | 1866年7月24日 | 1869年10月4日 |
北卡羅萊那 | 1861年5月21日 | 1861年5月16日 | 1868年7月4日 | 1871年2月2日 |
密蘇里 (Claiborne Fox Jackson政府) | 1861年10月31日 | 1861年8月19日 | 不明 | 不明 |
肯塔基 (Russellville政府) | 1861年11月20日 | 1862年12月10日 | 不明 | 不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