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歷史

澳門歷史

澳門歷史是指澳門的發展史,介紹由史前時期到2000年代澳門的歷史。

概述

澳門澳門

世界三大賭城:中國澳門,美國拉斯維加斯,摩納哥蒙特卡洛門的卡羅)並稱為世界三大賭城。
澳門(Macau),與香港相距三十八海里(七十公里),與廣州相距一百四十五公里,原屬廣東香山縣,1553年被葡萄牙人強占,歷經400年後,於1999年12月20日回歸祖國,現為我國特別行政區之一。
考古發現,在澳門的路環島黑沙的沙丘中出土了許多彩陶、玉器以及石斧等石器,已經被證明是四、五千年的歷史文化遺存,同時也被證實是與在我國珠海地區出土的同類文物屬於同一文化體系,這說明至少在新石器時代,澳門已經有中華民族的祖先在這裡生息勞作。
之後,在澳門也出土了我國商周、春秋及戰國時代的各種遺存;但這些只是文物遺存的考證,據史書記載,南宋建炎二十二年(公元1152年),宋高宗設立香山縣,此時,澳門便隸屬香山縣,時稱香山澳、濠鏡澳,而澳門有華人定居,應是在南宋末年,南宋王朝的幾十萬大軍潰退於此,南宋軍民便定居於此,同時出現了澳門半島上名為“永福古社”的沙梨頭土地廟。
明朝成化年間(1465-1487年),居住在澳門的居民(來自福建和廣東)共同在位於娘媽閣處興建了媽閣廟,當時的名字叫做海覺寺。
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葡國商船來澳,在媽閣廟對面停靠船舶,進行貿易時,葡人詢問當地居民當地地名,居民以為是問媽閣廟,於是隨口便說“媽閣”,此音經廣東話和葡國人兩次轉音後,就成了現在的“Macau”(廣東話為“馬交”),而這一名稱後來就逐漸成為葡國統治下的澳門的名稱。
明朝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以要晾曬船上被水浸漬的貨物為由,登上澳門半島,於嘉靖三十六年(1557年)開始在澳門長期居住,明朝萬曆元年(1573年),葡人開始向中國政府繳納地租,每年500兩白銀。

中世紀澳門地圖(正面圖)中世紀澳門地圖(正面圖)

明朝萬曆十二年(1584年),居澳葡人組成議事廳(後演變為市政廳),作為管理居澳葡人的行政機構。
清朝 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清政府在澳門設立“關部行台”,是當時中國的四大海關之一。清乾隆八年(1743年),清政府為了加強對澳門的管理,以肇慶府同知(府官的副手)移駐前山寨,設立海防軍民同知,用於“專司海防,查驗出入漁船,兼管在澳民蕃”。並且把香山縣衙移駐到澳門望慶村,專門管理華民與葡人之間的糾紛和案件。
清道光二十年(1840年),鴉片戰爭爆發,晚清政府兵敗割地賠款,喪權辱國,葡萄牙也趁機發難,占領了關閘以南的澳門半島,驅逐中國官兵,並宣布澳門為“自由港”,拒絕交租,並於清鹹豐元年(1851年)和清同治三年(1864年)先後侵占氹仔島和路環島。

清光緒十三年(1887年),晚清政府與葡萄牙籤訂不平等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規定“葡國永駐管理澳門以及屬澳之地與葡區治理它處無異”,但雙方就條約中涉及的勘界問題一直無法達成協定。
民國十七年(1928年),清政府與葡國簽訂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第四次期滿,時中國國民政府照會葡國,聲明終止該條約,並於葡國簽訂了新的《中葡友好通商條約》,條約共五條,沒有涉及澳門主權的問題,葡國對澳門的占領沒有改變。
1949年10月1日,新中國成立,並“宣布中國民族的完全自主與獨立,不承認帝國主義在華的政治上、經濟上的一切特權。宣布一切與反革命政府訂立的不平等條約無效”,對於澳門問題在未解決前維持現狀,將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通過和平談判解決。
1955年,葡萄牙政府頒布《澳門海外省組織法》,擅自將澳門視為其“海外殖民地”;
1961年,葡萄牙海外部確定澳門為旅遊區,特準設賭;
1972年,因“香港和澳門是被英國和葡萄牙當局占領的中國領土,解決香港、澳門問題完全是屬於中國主權範圍內的問題,根本不屬於通常的所謂”殖民地“範疇”,因此,在第27屆聯大通過的反殖民宣言中,中國香港和澳門從殖民地名單中划去;
1974年,葡萄牙國內革命成功,宣布放棄海外殖民地,承認澳門是中國的領土;
1976年,葡萄牙政府頒布《澳門組織章程》,規定澳門屬於葡萄牙政府管治下的特殊區域,在各方面享有自治權;
1979年2月8日,中葡正式建交,雙方就澳門問題達成一致,認為澳門是中國的領土,目前由葡萄牙政府管理,在適當時機中葡兩國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問題;
1985年,中葡兩國領導人認為談判解決澳門問題的時候已經成熟;
1986年,中葡雙方於6月、9月、10月在北京舉行了解決澳門問題的前三輪會談;
1987年,中葡雙方於3月在北京舉行了澳門問題的最後一輪談判,並於3月26日,草簽聯合聲明;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總理代表兩國在北京正式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葡萄牙共和國政府關於澳門問題的聯合聲明》及兩個附屬檔案,聯合聲明中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於1999年12月20日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同年的6月和12月,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葡萄牙國會都批准和通過了聯合聲明;
1993年3月31日,第八屆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1999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澳門恢復行使主權。 

葡萄牙占領前

澳門古地圖澳門古地圖

1970年代共四次派出考古工作隊,在路環黑沙公園等地發現了石器,時間約為新石器時代至西周時期,並將澳門出土的彩陶與內陸地區所出土的文物比較,更顯示與鄰近地區的文物屬相同的文化系統,源自長江流域的大溪文化。1995年,香港中文大學和澳門大學師生在路環所挖掘出的完整工作坊,初步斷定為三至四千年前的古蹟。根據這些出土文物,一致顯示中華民族的祖先乃是最先在澳門地區一帶活動和穩定地居留。
自古以來,澳門一直是中華民族居住之地,古稱濠鏡澳,與香山的歷史關係極其密切。早在春秋戰國時期,香山已屬百粵海嶼之地。秦始皇統一中國時,澳門就正式納入中國版圖,屬南海郡地的番禺縣。到晉朝元熙2年(420年),澳門屬新會郡封樂縣地。而其後隋朝開皇10年(公元590年),香山由東官郡改屬寶安縣地。自南宋開始,澳門屬香山縣。據史料記載,宋末名將張世傑與軍隊曾在此一帶駐紮;宋幼主趙昺於1279年在澳門海域裡淹死。早期在澳門定居的人在此形成小村落,倚靠捕魚與務農種植為生。

葡萄牙占領

鴉片戰爭前

19世紀畫家錢納利筆下的聖保祿學院15世紀和16世紀是地理大發現時期,葡萄牙的黃金年代。葡萄牙人慾在中國建立一個殖民據點,以“佛朗機”(Frank)之名,經過多次對中國的調查,選定了屯門,並在1517年入侵屯門,占領了一段時間後被中國取回。葡萄牙人慾在漳州建立據點失敗而回,轉回廣東珠江口外活動,後來退至澳門。葡萄牙人正式在澳門定居的時間,古書眾說紛紛,大約是在1553年左右,以船遇風暴,貨物被水浸濕為由要求濠鏡借地涼曬貨物,官員一口答應,自此便賴著不走。當時葡萄牙人與受賄的中國官員汪柏簽定密約,把佛朗機改稱為葡都麗加,以混淆人民視聽。這密約是口頭協定,不是書面條約。1554年明政批准汪柏的請求,允許葡萄牙人在廣東沿海進行貿易,條件是每年須向明政府進貢[2]。當時葡萄牙人已開始在澳門進行貿易和修建洋房居住。當時明朝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所以傳教士未能獲準進入中國傳教前,都停留在澳門。1583年,利瑪竇與羅明堅神父獲準入居廣東活動,同年亦成立了澳門議事會進行葡萄牙社區的自治管理。
明政府早期對葡萄牙人嚴格管治,葡萄牙人不能買賣土地、每年需繳付500兩白銀予明政府及其後的清政府為地租、房屋修建雖經過明政府批准,甚至摧毀葡萄牙人自行修建的城牆,限定只能居住在澳門南方,由果亞親王管轄。到1616年,葡萄牙任命卡洛告為澳門總督,但並沒有到任。直至1623年,葡萄牙任命馬士加路也為另一任澳督,並正式到澳門到任就職,由於最初只負責澳門防務,因此其官邸設於大炮台。1640年當葡萄牙擺脫西班牙統治後,因澳門未曾投降於西班牙,於是被授“天主聖名之城”(Cidade do Nome de Deus)的稱號。
清政府沿用明制,繼續行使在澳門的主權和治權。1685年成立粵海關,執行在澳門的關稅主權。1743年發生澳門葡萄牙人殺害中國商人事件,1748年又有另一名中國人遇害。事後制定了12條治澳法令,要求葡方嚴格遵守。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長以葡萄牙女王名義發布《王室制誥》後,議事會逐漸失去其大部分權力,而作為葡萄牙國家代表的澳門總督的權力則不斷擴充膨脹。

約1850年澳門南灣全景(油畫)約1850年澳門南灣全景(油畫)

完全占據及擴張時期

1840年,第一次鴉片戰爭爆發之後,英國戰船駛至澳門關閘,強行登入,香山的清朝駐軍曾作勉強抵抗。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後,完全暴露清政府的弱點,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愛新覺羅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可享有條約中五口通商的權利,葡萄牙軍隊可以駐防澳門半島。可是到最後除了五口通商外,其它要求一一被拒,繼續維護中國在澳門的主權。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布澳門為自由港,除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外,更拒絕向清朝政府繳付地租銀。1846年4月澳督亞馬留上任後,隨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統治政策。1846年5月,亞馬留宣布對澳門華籍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稅,把只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又下令所有停泊在澳門的中國船隻都對向理船廳登記交稅。其後從1849年開始,亞馬留更停止向清政府繳付地租銀,並限令中國海關撤出澳門,又派兵入侵望廈村,強迫村民搬遷祖宗墳墓,服從的付洋銀,不服從的挖掘後把骸骨投入海中。亞馬留在澳門的所作所為激起人民反抗,沈志亮等7人殺死亞馬留,葡方為報復,率兵入侵望廈村。1851年,葡萄牙占領氹仔。1864年,葡萄牙再占領路環。1883年,葡萄牙再占領望廈、青洲。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先後簽訂《中葡會議草約》和《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葡萄牙有權“永駐管理澳門”。
1922年發生了捷成事件,暴露了殖民統治者的真面目,宣布軍隊可任意開槍、捕人和強迫店鋪供應貨物,宣布68個工會為非法團體,使當時澳門人口由不足十萬人一度減少至只有兩萬餘人,雖然隨後幾年大部份居民逐漸回流返澳門,但澳門工運仍然受滯達20年。

葡方開發時期

1961年,葡萄牙海外部確定澳門為旅遊區,特準設賭,認為此舉對澳門經濟的發展能起促進作用。同年澳葡政府頒布《承投賭博娛樂章程》,由此將澳門博彩業合法化。此發展時間,澳葡政府亦未與澳門華人改善關係,華人社群與葡人社群的漲力不斷提升,形成一條導火線,終於在1966年12月3日發生了重要的一二三事件。交通方面,在1974年澳門首條陸路連線工具──澳氹大橋落成啟用,將氹仔島與澳門半島連繫起來。

澳門“世界救災會”到珠江三角洲慰問中國軍人澳門“世界救災會”到珠江三角洲慰問中國軍人

葡萄牙革命後

1974年4月25日,葡萄牙國內的極右政權被推翻,新政府承認澳門不是殖民地,是中國的領土。1975年12月31日,葡萄牙將最後一批駐澳門軍隊撤離澳門。1979年2月8日,葡萄牙更進一步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中葡雙方共同肯定澳門是中國領土,葡方更定義澳門為“葡萄牙管治的中國領土”,至於歸還時間與細節將在適當時間由兩國政府以談判解決。1984年11月,中國派出國家主席李先念訪問葡萄牙,與葡萄牙總統埃亞內斯會面交換對澳門問題的意見。1985年5月葡萄牙總統訪問中國,與當時中國的領導人鄧小平會晤,同表友好地解決澳門問題。1986年5月20日,中國與葡萄牙政府正式發布新聞公報,宣布6月30日在北京展開澳門問題的談判,解決澳門問題。

葡萄牙政權移交過渡期

1987年4月13日,中葡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中葡聯合聲明》。1987年,中葡兩國各在各自政府內取得《中葡聯合聲明》的批准。中葡兩國政府終於在1988年1月15日互換批准書,《中葡聯合聲明》正式生效。在此過渡期間,澳葡政府實行公務員本地化,並宣布把中文成為官方語言。直至1999年12月19日下午,第127任澳督韋奇立於澳門總督府進行降旗儀式,這為整件政權移交儀式拉開了序幕。到子夜12時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與葡萄牙總統桑帕約分別代表雙方政府主持政權移交儀式。在2,500位中外來賓的見證下,葡萄牙的國旗及葡萄牙殖民時期的澳門旗幟緩緩降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在子夜12時整徐徐上升,12月20日的政權移交順利完成。

政權移交 澳人治澳

1999年12月20日到午夜一時半,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成立暨宣誓儀式在中國國務院總理朱鎔基的監誓下進行,首任澳門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何厚鏵與新政府成員一同宣誓效忠澳門政府及中央政府。
自澳門特別行政區成立之後,澳門經濟強勢增長。由於賭權的開放,各行各業都受惠於博彩旅遊業,帶動建築業、服務性行業、餐飲業和保險業也有增長。另外,中國政府於2003年實施的港澳個人游、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政策和2005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遺產的澳門歷史城區等事件,都對澳門持續發展帶來積極影響。
在2006年澳門勞動節遊行,由於失業等的社會問題沒有解決,示威人士曾與警員爆發衝突。2007年,社會問題仍沒有解決,再加上歐文龍貪污案,引發起更多的不滿。在2007年澳門勞動節遊行中,示威人士與警員爆發激烈衝突,其中因警員開槍事件更引起了國際傳媒關注。

歷史事件

西草灣之役
廣東市舶司泊口遷澳
三門之役
蓮花莖建關閘
陳瑞受賄事件
郭居靜事件
蔡善繼制澳
朱印船事件
狄奧戈抗稅事件
確定澳葡門籍
荷蘭進攻澳門
徐如珂拆毀澳城牆
明末漢人入澳
澳葡與南明政權的關係
清初海禁
湯若望被誣案
17世紀帝汶島戰亂
戴冰玉取締議事局事件
澳門葡船數額限定
麥德樂朝覲雍正
陳輝千被殺案
印光任治澳
查封阿巴羅修道院
查封唐人廟
關部行台柵欄被推倒事件
李廷富,簡亞二命案
梅內澤斯被逐
耶穌會被取締事件
司各脫被處決案
1784年澳門政治改革
蕉園圍加租案
許乃來拒葡案
海盜襲擊澳門
吳,孫革職事件
英國圖占澳門事件
組建澳葡艦隊
大嶼山海戰
澳門葡人早期民主運動
嚴亞照案
洛雷羅事件
林則徐澳門禁菸
林則徐巡閱澳門
林則徐澳門布防
中英關閘之役
“十八”慘案
亞馬留封閉中國海關事件
薩默劫獄事件
亞馬留被殺事件
1849年關閘事件
“瑪麗亞二世”號巡洋艦爆炸事件
護航業的興起
“拿破崙卡尼伐羅”號慘案
甲戌風災
經元善案
“二辰丸”案
中葡勘界談判
路環慘案
疏浚河道事件
香山起義
黃明堂案
朱執信在澳門
“五二九”工潮
望廈實業展覽會
港澳民航線開通
封鎖澳門事件
“澳門小姐”號劫機事件
拉塔石炮台之戰
“一二三”事件
“四二五”革命
中葡建交
中葡會談(見中葡關於澳門前途問題的談判)

澳門鴉片貿易歷史

澳門地理位置澳門地理位置
自唐朝以來鴉片就被中國人當作藥物使用,歷史上有很多這類記載。但直到明末才有極少數中國人懂得吸食鴉片。最早把鴉片當作商品從海外販運到澳門,傾銷於內地的是葡萄牙人。他們占據澳門,澳門於是成為鴉片貿易和走私的最早據點,成為向中國運送鴉片的重要基地。
從18世紀初至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是葡萄牙人在中國獨操鴉片貿易和走私的時期。此前,中國政府允許適量的鴉片作為藥用納稅進口,通過阿拉伯商人輸入中國的鴉片數量很少,只不過是與乳香、藥類等同的藥用品而已。自從葡萄牙人租借澳門以後,澳門成為東西方貿易的重要中轉站。17世紀以後,葡萄牙海外殖民帝國已日薄西山,處於窘困狀況下的葡萄牙人在鴉片貿易上開闢了新的生財之道。他們不僅將鴉片納稅輸入中國,而且為了賺取更大的利潤,愈來愈多地偷偷走私進口,以致納稅的鴉片在進口總量中微乎其微。
從18世紀初,葡萄牙人以牟取暴利為第一目的,便從葡屬殖民地印度的果阿和達曼大量將鴉片通過澳門走私輸入中國,開毒化中國之先河。於是,葡萄牙人最早扮演了鴉片走私貿易的角色,澳門遂成為鴉片走私貿易最早的據點。
自此,葡萄牙人看到,鴉片走私這種生意雖擔風險,卻甜頭甚大,而為了長期保持這種利益,就必須排斥其它國家,千方百計地保護自己的鴉片走私販運的獨占地位。
當澳門進行鴉片走私之初,中國還只有東南沿海少數居民吸食鴉片,雖已有煙館經營,銷量仍屬有限,到雍正七年(1729年)每年銷量僅在200箱以內。由於鴉片進口作為藥用是合法的,此後,吸食鴉片如同瘟疫一般,變本加厲地在中國主要是在東南沿海蔓延開來,吸毒人數迅速增加,到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進口鴉片數量達到1000多箱。這個數量一直延續到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到此年為止,鴉片走私貿易均歸葡萄牙人壟斷,鴉片貿易的收入成為澳門葡人的主要經濟來源。
乾隆三十八年至嘉慶二十五年(1773-1820年),是葡萄牙與英國圍繞澳門鴉片市場展開激烈競爭的時期。在葡萄牙人壟斷澳門鴉片貿易的形勢下,其它西方國家,尤其是英國,便想方設法要把這項財源搶到手。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取得了鴉片專賣權,自此,英國遂開始試運鴉片到中國出售。
在以上的20年內,澳門仍是鴉片走私進入中國的唯一集散地。但自此以後,鴉片走私中心便逐漸移到黃埔港了,而葡萄牙人對鴉片貿易的壟斷亦被打破。
乾隆末年以後的英、葡鴉片貿易競爭期間,輸入中國的鴉片數量不斷增大。在嘉慶五年(1800年)以前,每年平均輸入2000箱左右;嘉慶五年到道光元年(1800-1821年),每年平均輸入達4000餘箱,而每年從澳門輸入的,約占總量的3/4。因此,這段時期澳門仍是中國鴉片走私貿易的中心。
從道光元年(1821年)至鴉片戰爭前,由於伶仃洋鴉片走私中心的形成,澳門的鴉片貿易遂走向低谷。澳門與黃埔的鴉片走私愈演愈烈,引起兩廣總督阮元的關注。道光元年(1821年)以後,伶仃鴉片走私中心開始形成。
英國商人以特定價格從果阿或達曼的葡萄牙當局領取執照,準許其船隊駛往伶仃洋。他們同時交納澳門關稅,以便在他們裝卸鴉片時不至受到澳門葡萄牙當局的鉗制。這樣,英國人就巧妙地在印度葡萄牙當局和澳門葡萄牙當局之間打進一個楔子。澳門受到了排斥,英、美鴉片運到了伶仃洋。
到了道光五年(1825年)夏季,中國的掮客實際上已放棄了在澳門的活動,以致運到澳門的鴉片“除供當地消費的有限數量而外,銷售幾乎完全都在伶仃和外洋的躉船上。”從道光元年至十年(1821年至1831年)間,伶仃洋面年均銷鴉片1萬餘箱,成為鴉片走私中心。
澳門在鴉片走私方面趨於衰落的不景氣的情況下,澳葡商人改變過去在澳門商訂沿海交貨的慣例,主動派船去中國沿海各口岸尋求售貨機會,並收集信息情報。道光十二年(1932年)以後,澳葡北上走私鴉片的商船獲利漸豐。但是,與英商相比,仍是望塵莫及的。
從第一次鴉片戰爭後至辛亥革命前,澳門又重新成為國際資本主義對華走私鴉片的基地。鴉片戰爭以中國失敗而告終,西方列強迫使清朝廷簽訂了一襲列喪權辱國的條約。本已沒落的葡萄牙殖民帝國看到清朝廷軟弱可欺,自道光二十三(1843年)始,一反往日恭順“天朝”的態度,一次次向清朝廷提出領土、海關主權等諸方面的要求,以獲取同西方列強同等或更多的好處。
葡萄牙單方面宣布澳門為自由港,並強行驅逐駐澳中國海關機構,從此澳門走私貿易,尤其是走私鴉片有了極大便利。由於“香港的主要洋行是從澳門遷來的,都經營鴉片生意,因為香港作為一個鴉片倉庫,比較安全”,所以澳門和香港之間在鴉片貿易和走私上密切相聯。

鴉片戰爭後

鴉片戰爭以後,香港成為鴉片貿易與走私的最大基地,澳門次之。每年從香港、澳門“合法”的和走私進入中國各地的鴉片約有二三萬箱,其中經澳門輸入的占有相當大的比例。凡合法貿易的鴉片是由“洋式船隻”裝載進口,在海關納稅。走私的鴉片均由“華式木船”(中國木船)由港澳偷運進口。
從光緒九年至光緒十一年(1883年至1885年)三年中,輸人澳門的鴉片平均每年為,9600餘擔,其中,所謂合法化運往中國各江岸的鴉片,每年約2000擔;而逃避關卡走私的每年平均為5500餘擔(扣除澳門自身捎費和轉輸外港的),每年走私的數量比“合法”的多出3500餘擔。而且走私的數字逐年增加。
光緒十三年(1887年),澳門的歷史發生重大轉折。這年中葡雙方簽訂了不平等條約——中葡《和好通商條約》,這個條約以澳門主權為代價,換取了對香港和澳門合作實行鴉片稅厘(鴉片正稅和鴉片厘金)並征。同年,九龍和拱北海關成立,對香港、澳門的木船鴉片走私貿易起較大的控制作用,通過海關輸入鴉片的數量大大提高,同時也透視出這前後鴉片走私的巨額數量。
拱北和九龍海關成立以後,鴉片稅厘迅速增長。
20世紀初,在世界輿論譴責鴉片毒害中國的浪潮中,清朝政府與英國協商,英國同意逐年減少對華鴉片輸入(同時減少印度罌粟種植),每年從港、澳輸入的鴉片開始減少。辛亥革命以後,鴉片“合法”和走私貿易逐年減少的幅度加大,1914午,拱北海關的鴉片稅厘占人關百貨關稅的10%,1915年僅占8%,1916年已完全空白。從18世紀初葡萄牙人把鴉片作為毒品輸入中國至20世紀初的基本絕跡,鴉片在中華大地整整流毒了200個春秋。
罪惡的鴉片流入中國大地,毒害了中國人民的身心健康。在當時的中國,吸食鴉片之風愈演愈烈,在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據統計吸毒者約300萬人。“洋人布此鳩毒於中國,殺人之身,復殺人之心,其害過於洪水猛獸遠甚。”致使“君子不能勞心,小人不能勞力”,吸菸者個個神色疲萎、形同枯槁,玩偈歲月,廢時輟業,傾家蕩產。
鴉片輸入使得中國白銀外流,民窮財竭。鴉片戰爭後,鴉片貿易“合法”化,中國金銀的外流更為嚴重。同治七年至光緒元年(1868~1875年),我國輸出至印度和英國的白銀有1260萬鎊,黃金有1049萬鎊。中國國庫幾乎被挖空了。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

第二次鴉片戰爭以後,清政府允許鴉片像其它貨物一樣,於交納稅銀後合法地輸人中國。當時,鴉片來源早已由英國控制,運來中國的鴉片,悉數先屯積在香港,然後由港、澳分別售出。雲集在港澳的鴉片販子為了牟取暴利,千方百計從事鴉片走私,進避關稅。鹹豐八年(1858年)後,每年約有2萬箱鴉片從港澳兩地走私到廣東沿海各地,再深入到內地。澳門重新成為國際鴉片走私的基地。除走私生煙,澳門還是遠東鴉片加工的一個中心。在這裡開設了很多煮製鴉片的工場,把製成的煙膏不僅輸入中國內地,還遠銷澳洲和美國舊金山等地。在鴉片的加工、走私過程中,鴉片販子和澳葡當局都獲得巨利。
對於發生在香港、澳門的嚴重走私鴉片活動,清朝廷和廣東官府採取了一系列的緝私措施。伺治七年(1868年)兩廣總督瑞麟等在香港、澳門附近設立6個厘廠,兩年後改為稅廠,稱為“新(安)、香(山)六廠”,向出入港、澳的中國木船徵收鴉片厘金和鴉片正稅。同治十二年(1873年),廣東政府又派出巡船在澳門洋面緝拿走私船隻。光緒二年(1876年)增設九洲(今珠海境)關卡,命令來往於澳門與內地的船隻在九洲卡納稅,並加強了對澳門水域走私的防範。以上這些措施,雖然不能制止鴉片輸人,也不能杜絕鴉片走私,主要是對廣東的財政收入有較大的增加。
港英和澳葡均對“新香六廠”及其各卡的查緝鴉片走私,妨害其鴉片貿易不滿,清政府也不願意廣東地方自收稅厘,使海關應收的鴉片正稅減少。光緒十二年(1886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香港鴉片貿易協定》,“由香港當局嚴格控制鴉片出口,中國方面則不再對往來香港木船進行嚴格搜巡。”光緒十三年(1887年)三月,在葡萄牙首都簽訂中葡《會議草約》,規定有關鴉片走私的事宜,“凡英國在香港施辦之件,則葡國在澳類推辦理。”而英國則應允葡萄牙有水駐、管理澳門及其屬地之權利。按以上兩個條約的精神,於1887年撤銷了“新香六廠”及其各卡,新設九龍、拱北2海關;任命外國人充當兩關的稅務司,分別管理中國木船與港、澳的貿易,徵收關稅和對鴉片稅厘並征。這些重大措施,在中國方面,都是旨在通過嚴格防止鴉片走私以增加稅厘收入。此後,總的來說,效果是顯著、巨大的,中國方面所收鴉片稅厘成倍增加,鴉片走私由占進口鴉片中的絕大多數降至較少數,澳門的鴉片走私不再像以往那樣泛濫。
第二次鴉片戰爭後,以條約允許外國鴉片進口之故,中國對國人曾長期不再禁止吸食鴉片和販賣(不偷稅)鴉片,直至20世紀初,英國同意逐年減少鴉片進口後,中國政府才又重提禁菸《包括對國內的鴉片種植與吸食》,制定了一些溫和的、逐步禁斷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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