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在霞山區海濱路。1903年建樓,水泥鋼筋,二層樓房,窗仿哥德式,有地下室。建立後至1945年,廣州灣租借地法國公使署均設於此。1946~1949年湛江市政府、1950~1954年湛江市人民政府亦設於此。

基本信息

簡介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歷史悠久的湛江是粵西地區最大的城市,因其靠海,在近代有一段被西方國家統治的往事。1899年,湛江市區被法國“租借”,當時名字叫“廣州灣”,對外貿易曾繁盛一時。1943年,廣州灣為日軍占領。1945年抗戰勝利,廣州灣回歸,從此定名為“湛江”。沒有記憶的城市是膚淺的,應該說,湛江城市雛形是從淪為法國租借地後才開始的。遺留下來的歷史建築,為我們勾勒出湛江成長的軌跡。不同時期的建築保存著城市的記憶,這些真實的歷史影像給了後人無限的啟示。法國統治湛江期間(即廣州灣時期),西方建築傳入,霞山出現一批歐式特色的近代建築,雖然由湛江人施工,但由法國人設計,因此,建築物完全西化,反映了法國當時流行的建築風格。這些法式的建築遺蹟,成為了解湛江歷史的珍貴“化石”。這個大樓面向廣州灣,曾是法國廣州灣租借地最高統治機關。1899年11月16日,法國強迫清政府簽訂《廣州灣租界條約》,把這片土地租借給法國,租期99年。此後,法國即派公使駐在這個大樓,對租借地實行統治。1945年8月,抗日戰爭勝利結束,中國政府根據《中法交收廣州灣專約》收回廣州灣,設定湛江市,結束了法國在廣州灣長達46年的統治。1946年湛江市政府成立,駐舊址內。湛江市解放初期,湛江市人民政府亦曾駐此。現在該舊址被列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歷史沿革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在霞山區海濱路,建於清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混凝土結構,門窗仿哥德式,建築面積800平方米。建立後至1945年,廣州灣租借地法國公使署均設於此。1946~1949年湛江市政府、1950~1954年湛江市人民政府亦設於此。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歷經百年滄桑,於2003年春節期間正式向廣大市民開放。它位於廣東省湛江市霞山區海濱路,舊稱公使堂,始建於1903年。原是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以後法國在中國的廣州灣租界的統治機關的駐地。1943年——1945年曾為廣州灣日本占領軍軍部。1945年抗戰勝利,9月21日中華民國政府收回廣州灣建湛江市,市政府曾駐此。1949年湛江解放後,市人民政府亦曾駐此。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為混凝土建築3層(含地下室),總面積1902平方米,一層處理成基座(地下室),三層以上築鐘樓。正門為弧形台階,直通二樓,兩側各有兩個小弧形台階,二、三層前均有歐式花欄圍廊。室內寬敞,築有壁爐、裝飾性門窗。具有鮮明的近代西式建築風格,是廣州灣——湛江市百年歷史的見證物,是進行近現代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文物。1986年核定公布為湛江市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公布為廣東省文物保護單位,2002年底正式移交湛江市博物館管理使用。

背景

法國統治湛江期間(即廣州灣時期),西方建築傳入,霞山出現一批歐式特色的近代建築,雖然由湛江人施工,但由法國人設計,因此,建築物完全西化,反映了法國當時流行的建築風格。這些法式的建築遺蹟,成為了解湛江歷史的珍貴“化石”。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具有鮮明的近代西式建築風格,是廣州灣——湛江市百年歷史的見證物,是進行近現代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文物。

事件追溯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時間追溯至1985年,為保護這一歷史遺址,祝宇承受著巨大壓力。他頂住上面以兩次書面和3次電話下令拆除的通知,遭受上級有關部門多次指責。某部門領導說:“這是什麼文物,有什麼價值?又不是革命遺址,這是恥辱標誌。”

勸告祝宇不要頂住不辦,並以扣下市歌舞團排練場經費來威脅。但祝宇以保護文化遺產的獨到眼光,寧願被撤職也要保護好這座歷史文物。1986年春節年初四,市某領導找他談話,嚴厲批評他為什麼不同意拆除?他旗幟鮮明地表示:“這座古建築是湛江歷史見證,是文物。我作為文化局的領導,不堅持保護這座建築物,是失職,是對歷史不負責任,也對不起人民,將來子孫後代會罵我們的。”這回答充分體現了一個共產黨員從政的風骨。為保護這一文物建築,他覺得單文化局很難頂住從上面來的壓力,於是又以過人的智慧,爭取省的支持。請時任市博物館館長阮應祺立即以市文管會的名義,起草保護這一文物的報告。祝宇親自簽發,以快件呈報省文管會。

1986年9月7日某工程隊不顧文化局的反對,在某領導支持下,姿意動手拆公使署的附屬建築物值班室,進而要拆除公使署舊址。在這千鈞一髮之際,省文管會“同意市文管會意見,這是一座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應作為文物保護”的批覆檔案當天下達,這可真是挽救公使署舊址命運的“及時雨”。

但按程式省有關部門的批示,還得當地領導認可才行。祝宇當天正在主持一個會議,分不開身,他叮囑時任副局長的丁映茜無論如何都要找到市長簽批。丁映茜為此事上演一場“跟蹤追擊”市長的一幕。當時市長參加一位老同志遺體告別儀式,文化局的車開到殯儀館,市長的車已開出返回市政府的路上,丁映茜的車忙掉轉頭,盯住市長的車緊緊跟隨。市長的車剛開進市府大院停下,丁映茜截住市長說:“請領導閱處,十萬火急!”,把工程隊正在拆除公使署舊址的情況向市長作了匯報,並把省文管會批覆件呈上。市長閱後乾淨利落地在檔案上籤署:“同意作為文物保護,任何單位不得拆掉”,公使署舊址才得以保存下來。

事件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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彈指一揮間,20多年過去了,公使署舊址成為進行現代史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的重要文物。1993年祝宇從文化局局長的崗位上離休

撫今追昔,近日他和愛人散步到法國公使署舊址跟前,他深情地對老伴說:“這是湛江歷史的見證物,我不能不保護它。保護國家文物,每個市民都有義不容辭的責任,我們不能忘記歷史!”  

同樣我們也不會忘記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第一保護人的名字——祝宇。

交通

公交:湛江市區內計程車5元起步,1.8元/公里;公車價格:中巴上車:1.7元,大巴上車:1.3元;人力三輪車:2元;機動三輪車機車:2元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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