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防禦廣州灣協定

共同防禦廣州灣協定

《共同防禦廣州灣協定》,不平等條約之一。1943年2月20日,法國政府妥協日本帝國主義,日法在法國駐廣州灣公使署簽訂《共同防禦廣州灣協定》,日本陸海軍進駐占領廣州灣,並正式出兵登入侵占雷州半島,廣州灣遂淪入日寇之手,人民飽受日寇蹂躪。

'法國強租'廣州灣'的租借地圖''法國強租'廣州灣'的租借地圖'
在廣州灣登入的日軍第2師團在廣州灣登入的日軍第2師團
湛江地區舊稱“廣州灣”(Kwangchowan)。此名稱形成於明清時期,有學者考證說是因南三島有“廣州灣”村坊而得名.
1897年,法國軍艦白瓦特號(Bayard)為避颱風闖入"廣州灣",為這一深水良港而動心,獻書法政府租借"廣州灣",揭開了廣州灣殖民地歷史的序幕。
1898年4月,法國侵略者強占海頭汛(今霞山),向內地拓地,遭到本地人民長達1年多的抗擊。1899年11月16日中法簽定《中法互訂廣州灣租界條約》,將租界內地域統稱"廣州灣”租借與法國99年。
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廣州灣法國公使署舊址

寸金橋公園的抗法鬥爭紀念雕像寸金橋公園的抗法鬥爭紀念雕像
法國人為紀念Bayard艦把廣州灣的中心城市稱為“白瓦特城”(Fort Bayard)。2001年赤坎南橋某酒吧曾以此為名開業,結果遭到國內輿論譴責,後改之為“紅土地”。
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至1943年,廣州灣偏安一偶,獲得短暫繁榮。1943年2月21日,日、法簽訂《共同防禦廣州灣協定》,廣州灣被日本占領。
廣州灣日軍代表渡部市藏中佐簽署投降書廣州灣日軍代表渡部市藏中佐簽署投降書
日本投降後,1945年8月18日,中國國民政府外交部政務次長吳國幀與法國駐華使館代辦戴立堂代表中法政府在重慶簽訂《中華民國國民政府與法國臨時政府交接廣州灣租借地條約》,廣州灣租借地歸還中國。
8月22日,廣東省政府奉國民政府令,以廣州灣租借地闢為省轄市,定名“湛江市”。1949年12月19日湛江市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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