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賠款

庚子賠款

1900年(庚子年),義和團運動在包括北京在內的中國北方部分地區達到高潮,大清帝國和國際列強開戰,八國聯軍占領了北京紫禁城皇宮。1901年(辛丑年)9月,中國和11個國家達成了屈辱的《解決1900年動亂最後議定書》,也就是中國史稱的《辛丑條約》。《辛丑條約》規定,中國從海關銀等關稅中拿出4億5千萬兩白銀賠償各國,並以各國貨幣匯率結算,按4%的年息,分39年還清。這筆錢史稱“庚子賠款”,西方人稱為“拳亂賠款”(Boxer Indemnity)。1908年6月23日美國將部分庚子賠款退還中國。

基本信息

背景

庚子年〔1900〕八國聯軍侵華,清政府與德﹑法﹑俄﹑英﹑美﹑日等11國駐華公使,於1901年9月7日在北京簽訂了《辛丑條約》。其中第六款規定,賠償各國關平銀4.5億兩,年息4分(4%),分39年還清,本息合計982238150兩,以關稅﹑常關稅和鹽稅作抵押,通商口岸的常關也歸海關管理。這項巨額賠款使中國社會徹底淪為半殖民半封建主義社會。各國的分配率以俄國最多,計28.97%,德20.02%,法15.75%,英11.25%,日7.73%,美7.32%,意5.91%,比1.89%,其餘都不足1%。還本付息定在上海辦理,先由滙豐﹑德華﹑道勝﹑匯理﹑正金五銀行經收。次年美國花旗銀行在上海設行,參加組成銀行委員會,所收本息攤交各國所定銀行。清政府以關稅收入僅能抵償舊借外債,為籌還賠款計,將年額2121萬餘兩攤派各省﹑關,從而引起田賦﹑丁漕﹑糧捐﹑契稅﹑當稅﹑鹽斤加價﹑關稅﹑厘金﹑統稅和各種苛捐雜稅的不斷增加。在償還該賠款時銀價跌落,各國堅持按“應還日期之市價易金付給”,到1905年,鎊虧積欠120萬英鎊(合銀800萬兩)。4月26日清政府為支付這項差額,向滙豐銀行借款100萬英鎊,年息5厘,20年還清,本息合計1525000鎊。以關稅及山西省菸酒稅厘金作抵,債票按97%在倫敦發行,市價99%~103%。這項借款實際是庚子賠款的追加負擔。

1909年起,美國將所攤浮溢部分本利退回,充作留美學習基金,到1924年6月退回餘款本利1250餘萬美元,作為中國教育文化基金。1917年12月起,大部庚款緩付5年,德奧部分因戰敗取消,和俄國緩付部分,都撥作國內公債基金。1924年5月底蘇聯政府聲明放棄俄國部分庚款,於清償所擔保債務後,完全充作提倡中國教育款項。1925年法﹑日﹑英﹑比﹑意﹑荷等國都先後聲明退回賠款餘額,並訂立協定,充作辦理對華教育文化事業,或充作外國銀行營業費用和發行內債基金之用。這種退回庚款的實際使用,大都由中外合組的管理委員會主持。

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專門為培養赴美留學生的清華留美預備學校正式成立。在清亡以後繼續利用庚子賠款選拔留學生。1949年掌管“清華基金”的傑出教育家梅貽琦先生到台灣後,又利用這筆款項創辦了新竹清華大學

隨後,英國、俄國等國也有庚子賠款,也是用於教育,具體多少錢無法準確核實了。

辛丑條約


庚子賠款部分列表

1900年,中國的庚子義和團運動引致八國聯軍武力干涉。190

1年9月7日上午,清廷全權代表奕匡和李鴻章與11國代表簽定了《辛丑條約》。

《辛丑條約》第六款議定,清政府賠償俄、德、法、英、美、日、意、奧八國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國”的軍費、損失費4億5千萬兩白銀,賠款的期限為1902年至1940年,年息4厘,本息合計為9億8千萬兩,是為“庚子賠款”。其中俄國以出兵滿洲,需費最多,故所得額最大,為1億3037多萬兩。中國當時的人口大約45000多萬人,庚子賠款每箇中國人被攤派大約一兩銀子。

辛丑條約》中規定,清政府向西方八國共賠款白銀4億5千萬兩,美國應得到其中的3200多萬兩,折合2400多萬美元。

在其後的1903-1905年“付金付銀”交涉和1922-1924年的金法郎案交涉中,中國背負的賠款又增加了800萬兩和7000萬兩白銀。

賠款數額

西方各國要求中國賠款的理由包括:1、支付出兵戰費及利息;2、賠償各國僑民、傳教人員、商人及企業損失;3、賠償各國教會損失;4、賠償中國教民損失。四億五千萬兩的數目是以當時中國人口估算值(4.5億)為基礎,按每名中國人賠付一兩的數目來確定的,帶有羞辱性質。這筆賠款被稱為“大賠款”,此外還有17個省的中國地方官紳分別與各國領事、教士、教民協商議定了紋銀22,272,708兩的地方賠款。其中5,386,000兩歸入大賠款。地方賠款的實際支付額為紋銀16,886,708兩,被稱為“小賠款”。庚子賠款總額為關平銀四億五千萬兩,約合當時的3.33億美元、或7161萬英鎊、或6.3億日元、或9.7億盧布。賠款年息為四厘(4%),分三十九年還清,本息總計九億八千二百二十三萬八千一百五十兩(982,238,150兩)。

賠款分配

在庚子賠款4.5億兩紋銀的分配比例中,俄國所獲最多,達2.84億盧布(包括中東鐵路損失7000萬盧布、直接戰費2億盧布及利息1400萬盧布,賠款衍生利息未計算在內),占庚子賠款總數的28.97%;其次為德國,占總數的20.02%;其他各國的分配比例為法國15.75%,英國11.25%,日本7.73%,美國7.32%,義大利7.32%,比利時1.89%,奧匈帝國0.89%,荷蘭0.17%,西班牙、葡萄牙、瑞典和挪威四國各占0.025%。

各國賠款分配比例,除考慮到出兵數量、戰費支出多寡以及財產損失外,德國因其外交官克林德遇害故要求巨額賠償。法國為中國天主教會保護國,因此其所得賠款(主要為“小賠款”)中,有一部分用於修繕被毀教堂,以及支付給中國遇害天主教教民遺屬,作為撫恤金。

各國退款

美國退款

1904年12月上旬,中國駐美公使梁誠就中國的賠款是用黃金還是用白銀一事,與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據理力爭。談話間海約翰透露出一句:“庚子賠案實屬過多。”這一信息立刻被梁誠捕捉。這說明美政府已發現其有關部門在上報庚子之亂的損失之中,有“浮報冒報”的現象。梁誠非常機敏地放棄了談判戰略,不再去和海約翰糾纏賠款用金還是用銀的了,而是“乘其一隙之明,籍歸已失之利”。於是他不放過任何機會,在美國國會及議員中四處遊說退還不實賠款。1906年初美國伊利諾大學校長愛德蒙·詹姆士送呈總統西奧多·羅斯福一份備忘錄,要求美國政府加速吸引中國留學生到美國去。同年3月6日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到白宮進謁羅斯福總統。他建議總統將中國清政府的庚子賠款退還一部分,專門開辦和津貼在中國的學校。1907年明恩溥發表《今日的中國和美國》一書,他在書中指出,應該多讓一些中國知識分子去美國留學。

在明恩溥等人的推動、鼓吹下,羅斯福給國會提出了一個諮文,指出:“我國宜實力幫助中國厲行教育,使此巨數之國民能以漸融洽於近世之境地。援助之法宜招導學生來美,入我國大學及其它高等學社,使修業成器,偉然成才,諒我國教育界必能體此美意,同力合德,贊助國家成斯盛舉。”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通過羅斯福的諮文。同年7月11日,美國駐華公使柔克義向中國政府正式聲明,將美國所得“庚子賠款”的半數退還給中國,作為資助留美學生之用。留下的那部分“實應賠償”,內容包括美國出兵中國的軍費賠償及美在華商人與傳教士的損失賠償。

當時為什麼美國人想用退賠的庚款辦學呢?美國伊里諾大學校長詹姆士在1906年給羅斯福的一份備忘錄中聲稱:“哪一個國家能夠做到教育這一代中國青年人,哪一個國家就能由於這方面所支付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業上的影響取回最大的收穫。”“商業追隨精神上的支配,比追隨軍旗更為可靠。”因此他敦促美國政府採取措施通過吸引中國留學生來造就一批為美國從知識和精神上支配中國的新的領袖。

1908年10月28日,兩國政府草擬了派遣留美學生規程:自退款的第一年起,清政府在最初的4年內,每年至少應派留美學生100人。如果到第4年就派足了400人,則自第5年起,每年至少要派50人赴美,直到退款用完為止。被派遣的學生,必須是“身體強壯,性情純正,相貌完全,身家清白,恰當年齡”,中文程度須能作文及有文學和歷史知識,英文程度能直接入美國大學和專門學校聽講,並規定他們之中,應有80%學農業、機械工程、礦業、物理、化學、鐵路工程、銀行等,其餘20%學法律、政治、財經、師範等。

美國用心良苦的教育計畫,成效卓然。考取庚子賠款(胡適是第二批)而留美的中國學生,在後來的幾十年間成了中國學術界最閃亮的明星,而他們的言傳身教,又深深地影響了後來者。

到了30年代,美國已超過日本,成為中國留學生最多的國家。而同時,美國人在中國建立了12所教會大學,這其中包括赫赫有名的燕京大學。教會醫院則出現了協和醫院,洛克菲勒基金會則資助了中國學者們的農村調查與考古行動。

英國退款

1926年初,英國國會通過退還中國庚子賠款議案(退款用於向英國選派留學生等教育項目),即派斯科塞爾來華制定該款使用細則。當時,胡適是“中英庚款顧問委員會”中方顧問。

蘇俄退款

1917年俄國十月社會主義革命成功後,蘇俄政府宣布放棄帝俄在中國的一切特權,包括退還庚子賠款中尚未付給的部分。俄國人在中國的特權也將取消,而所有這些的交換條件只有一個:北洋政府承認新生的蘇維埃政權。1924年5月,兩國簽訂《中俄協定》,其中規定退款用途,除償付中國政府業經以俄款為抵押品的各項債務外,餘數全用於中國教育事業,由中蘇兩國派員合組一基金委員會(俄國退還庚子賠款委員會)負責處理。

法國退款

法國庚款退還餘額總數為39.158萬餘法郎,折合美金為7.555萬餘元。此項餘額總數,按照協定自1924年12月1日起,至1947年止。逐年繼續墊借中法實業銀行,作為該行發行五厘美金公元擔保。而中法實業銀行即以此項美金債權,充作四項費用之用:

1.換回遠東債權人所持之無利債券;

2.辦理中法間教育及慈善事業;

3.代繳中國政府未繳清之股本餘額;

4.撥還中國政府所欠中法實業銀行貸款。

1920年初,李石曾與蔡元培、吳敬恆,利用庚子賠款,創辦中法大學於北京。先生任董事長,蔡元培任校長。同年冬,蔡元培與先生再度赴法,與法國里昂市長赫禮歐,里昂大學醫學院院長雷賓等,合作設立里昂中法大學協會,決定在里昂成立中法大學。

其他國家退款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英、法、俄等協約國勸說中國參加協約國對德作戰,藉此打擊德國在遠東的利益。為此中國曾向各國提出緩付庚子賠款,希望延付10年,日、意、俄等國都表示同意。

1917年8月,中國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當年即停付德國之賠款。1919年凡爾賽和約第128款規定德國放棄1917年3月14日以後的賠款,德國賠款即告終止。奧匈帝國瓦解後,奧地利和匈牙利分別於1919年和1920年放棄所占奧匈帝國賠款也至此結束。俄國的庚子賠款,先後經過緩付、停付,最後聲明放棄。1917年俄國發生十月革命,中國開始考慮停付俄國庚款。1920年蘇俄政府下令取消內外國債,凍結存款。1924年中俄雙方簽訂解決懸案大綱協定,蘇俄政府表示拋棄俄國部分之庚子賠款,並聲明該款所擔保的各種優先債務清償後,完全充作提倡中國教育款項之用。至此,俄國賠款也告結束。比利時在1925年訂立中比協定退還庚款。義大利於1933年訂立中意協定,退還庚款。荷蘭在1926年將庚款全部還給中國,但指定用於水利事業65%,文化事業35%。

日本的退款,發生的波折和爭執較大,日本始終堅持以挪用庚子賠款的手段,在華搞所謂的“文化事業”,1923年至1936年的部分事業略具親善旨意。從中可以看出美國與日本在侵華中的矛盾。日本的退款中國無一團體申請到補助。其次是用於留日學生的補助。三是用於日本在中國設立的學術研究機構及中日文化交流。1936年以後則用於侵華戰爭。

實際賠款數目

《辛丑條約》的賠款總數在10億兩以上,後來由於形勢的發展,經過延付、停付及退還,實際賠款並沒有達到這個數目。據歷史資料統計,至1939年1月15日國民政府財政部發出通告宣稱停止支付庚子賠款為止,1902-1938年這37年間,庚子賠款總計實付之數為6.64億海關兩,扣除美英等國退款等,中國實際支付給帝國主義的賠款數額共五億七千六百多萬兩,約占總數的58%。

賠款的使用

庚款獎學金

1909年所設立的“庚款獎學金”以後開始,中國學生大批來美留學。原來美國國會於1908年通過一條法案,決定退回中國在1901年(庚子)為八國聯軍賠款的餘額——換言之,即美國扣除義和拳之亂中所受的生命財產等實際損失和歷年應有的利息以後的額外賠款。

美國決定退還賠款之後,中國政府乃自動提出利用此退回的款項,作為派遣留美學生的學雜費。經過美國政府同意之後,乃有庚款的第一批退款。1924年,美國國會二度通過同樣法案,乃有庚款的第二次退款。這樣才成立了“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簡稱“中華基金會”。這當然又是另一件事了。

由於庚款的第一批退款,經過中美兩國政府交換說帖之後,乃有第一批所謂“庚款留學生”赴美留學。第一屆的四十七人之中包括後來的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以及其他後來在中國科技界很有建樹的許多專家。第二屆七十人是在1910年在北京考選的,然後保送赴美進大學深造。另外還有備取七十人,則被錄入於1910年至1911年間所成立的“清華學校”,作為留美預備班。

宋旭軒曾對庚款留學史作過一番簡明扼要的記述。據宋文,美國於1909年至1917年間退款實額如後:

1909—1910:每年843094.90美元

1911—1914:每年541198.78美元

1915:724993.42美元

1916—1917:每年790196美元

1909—1917:合計6156370.34美元

據胡適口述,以“庚款”作中國學生留美費用,系出自中國政府“自動提議”,亦與宋文所引伯頓(CorneliusH.Patton)之言不符。

賠款與山西大學

山西大學山西大學

其實,早在美國政府同意用庚子賠款建立“留美預備學校”之前,庚子賠款就已經用在中國高等教育。1901年9月,清政府與八國代表簽訂了喪權辱國的《辛丑條約》。《辛丑條約》議定,清政府賠償俄、德、法、英、美、日、意、奧八國及比、荷、西、葡、瑞典和挪威六“受害國”軍費、損失費4億5000萬兩白銀,是為“庚子賠款”。在山西的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積極籌劃,利用庚子賠款的一部分,建立了山西大學堂。

1840年之後,西方用堅船利炮打開了中國自清軍入關以來閉鎖的國門。西方的文化思想與生活、生產方式迅速傳入中國。其中,傳教士作為傳播的媒介載體、西方在中國的代表,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因其宗教理想與當時的政治背景相互結合,其身份變得極其特殊。19世紀末爆發了震驚世界的義和團運動。山西也發生了殺死傳教士和教民的山西教案。

1901年,在義和團運動中,山西仇殺天主教主教、教士130餘人,教案特別嚴重。在處理教案問題中,在山西傳教的英國耶穌教浸禮會傳教士李提摩太(RichardTimothy)於1901年3月曾向清廷議和全權大臣李鴻章與奕劻提議,以“庚子賠款”中的一部分白銀用於在太原創辦一所近代中西大學堂,選拔全省優秀學子入學,學習近代學十年為止,設立學堂,教導有用之學,開導晉省人知識。李提摩太向英方提出,從庚子賠款中拿出50萬兩返還山西,用於建立一所西式大學,以“克服人們的無知和迷信――這種無知和迷信正是導致對外國人的屠殺的主要原因。今天的山西大學還有李提摩太的雕像。

賠款與清華

清華基金的由來

中美雙方商定,在北京由清政府外務部負責建立一所留美訓練學校。於是,1909年6月,北京設立了遊美學務處,這就是清華大學的雛形。1909年8月,內務府將皇室賜園---清華園,撥給學務處,作為游美肆業館的館址,學務處在史家胡同招考了第一批學生,從630名考生中,錄取了47人,於10月份赴美。這就是後來庚款留美學生的由來。1910年8月又舉行了第二次招考。400多人應考,最後錄取了70人。這第二批庚款留美學生中,後來出了一個大名鼎鼎的胡適,他當年考了個第55名。同榜中還有後來的語言學家趙元任、氣象學家竺可楨等。

1911年初,利用庚款而專門為培養赴美留學生的清華留美預備學校正式成立。在此後十多年間,據統計,由清華派出的留美學生就達1000多人。1928年8月17日,清華學校改名為清華大學,羅家倫出任校長。那一年開始公開招考留美公費生,1933年,又開始公開招考第一批庚款留英學生。

美國的退款,產生了很大的國際影響。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北京政府於1917年8月對德奧宣戰,並停付庚款。大戰平息後,中國也涉足於戰勝國的地位,各國都表示願與中國“友好”,以便用和平的辦法維護和擴張其在華利益,所以都緊步美國的後塵,陸續放棄或退回了庚子賠款餘額。退款被廣泛地套用到中國的教育文化事業和實業中。只有日本分文不退,用這筆錢財發展軍備,建立教育,迅速成為20世紀的強盛帝國。

1924年,美國國會通過決議,將其餘的庚子賠款用於中國,成立“中國文教促進基金會”(或稱“中國基金會”),掌管的金額為1254.5萬美金,北洋政府任命了由10名中國人和5名美國人組成的託管董事會。其中的相當部分金額以獎學金的方式提供給清華大學。由於這樣的一種特殊的經費來源和運作模式,清華從創建伊始,在諸多方面就已經具備了自己的一些特別的優勢和辦學條件,也因此而有別於國內的其他大學。這樣的環境也給了梅貽琦治校在客觀上奠定了一定的物質基礎和提供了必要的辦學條件。國外的歷史學家評論道:“清華其成功的一大秘訣是,當其他院校求助於軍閥政權不穩定的施捨時,清華的年度預算是有保障的。”這種觀點雖暗含誇大美國所起的作用之意,但基本還是公允的。

由於清華的經費來源較為充裕,使其辦學亦有相當的自主性,這些條件又對治校方面自然產生一些影響,促進了清華在學校的管理制度方面和運行機制上逐漸地形成一套獨立的、具有清華自身特點的東西,並由此產生了一些特殊的體制和風格,乃至後來清華校風與學風的逐步形成,都與此有千絲萬縷的內在聯繫。而這種特徵較明顯的反映出來的一個例證,即是20-30年代初期,清華大學出現的幾次大規模的學校風潮。其中,清華校長多次易人,竟有十幾任之多,甚至出現清華幾年沒有校長,由校務會議維持的尷尬局面。

今日運作情況

1949年,清華校長梅貽琦前往美國處理“清華基金”保管運用事宜。1956年,清華在台建校,梅貽琦借用清華基金利息補貼教授薪水,並興建宿舍。清華基金的經費來源,是中華教育文化基金會代管庚子賠款的紅利等。新竹清華大學校長陳力俊介紹,即使到當前,

每年還收到庚子賠款支票。他說,外界常以為清華基金是兩岸清華各取一半,但根據他和北京清華校長顧秉林的確認,證實這筆基金僅撥給新竹清華。

庚款問題

1909年7月10日,為落實美國提出的庚款興學計畫,外務部、學部《會奏收還美國賠款譴派學生赴美留學辦法折》,詳細規定了派遣留美生的辦法,包括:擬在京師設立遊美學務處,由外務部、學部派員管理,綜司考選學生、遣送出洋、調查稽核一切事宜。並附設肄業館一所,選取學生入館試驗,擇其學行優美,資性純篤者,隨時送往美國肄業,以十分之八習農工商礦等科;以十分之二習法政理財師範諸學。所有在美收支學費、稽查功課、約束生徒、照料起居事務極為繁重,擬專派監督辦理。

同年成立肄業館。1911年4月,肄業館改稱清華學堂。辛亥革命後改為清華學校。設立該校目的是做為留學生的留美預備學校。學生經過8年的留美預備訓練,在完成基礎學業的同時,熟習美國的語言文字、生活方式、風俗習慣、社會政治等。清華學校每年招考學生的名額.按照各省分擔的庚子賠款的比例分配。

1928年,南京國民政府將清華學校易名為清華大學,隸屬教育部,不再是專門的留美預備學校,但仍在1929年遣派37名畢業生、考選10名專科生赴美留學。至此,清末民初的留美高潮回落,此後3年沒有再遣派留美生。自此庚子賠款的大部功用轉而資助清華大學設校之所需,於1979年1月1日中華民國與美方斷交之前,此款專用來獎掖在台灣的清華大學之學子。

重要人物

成立於1911年的清華大學(當時是清華留美預科學校)是以美國退回的庚子賠款作為經費開辦的。鮮有人知的是,當年反覆交涉、據理力爭,從而促使美國退回多出的賠款,並提出將此款用於興學育才從而促成開辦清華大學的,是時任中國駐美公使的梁誠。

梁誠(1864~1917年),原名巫旭,字一衷,廣東番禺人。自幼受到良好的家教,1875年隨清廷所派第四批留美幼童生赴美留學,時年僅12歲。1878年,入麻省安度華學校及安姆赫斯學院就學,後因清政府的留美幼童計畫停止提前回國。

歷史重現

庚子賠款庚子賠款

庚子賠款,是中國清朝政府在1901年9月7日與西方十一國簽訂的《辛丑條約》中所規定的賠款,因系針對1900年(庚子年)義和團運動而起,因此被稱為庚子賠款。

抓住時機

《辛丑條約》規定,“八國聯軍”侵華中所得的庚子賠款原以白銀(兩)為單位,而實際償付時,多數國家要求折成黃金償付(這樣對受款國有益,但勢必加重中國財政的負擔)。美國本來答應中國的要求,想帶頭允許清政府以“關平銀”(清代虛銀的一種,是海關徵收進出口貨物稅時稱量銀兩的標準)償付餘額,但遭到其他各國普遍反對時後,又變了卦。

1904年底,清政府令梁誠向美交涉,要求以“關平銀”償付賠款。為此梁誠多次走訪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曉以利害。海約翰被他打動,但仍以各國須保持一致為由予以拒絕。因海約翰談話間說出“賠款原屬過多”的話,梁誠抓住時機,一面要求美方帶頭核減賠款數目,一面馳報清政府,建議全力向美交涉,要求他們把所謂多餘的部分予以退還。1905年1月19日(光緒三十年十二月十四日),清政府外務部接到梁誠的呈文,備述關於還銀交涉的困難,並且告以美方有“庚子賠款原屬過多”的表示,建議與其無休止地在“還金還銀”問題上作無望的交涉,不如“因勢利導,趁風收帆,乘其一隙之明,借收已失之利”。從這時起,梁誠便把其活動的重點轉到要求美國減收賠款上。但在所謂“還金還銀”問題上,仍伺機待進。

節外生枝

經過近3個月的努力,“退款”一事似乎有了眉目。5月13日,清政府外務部接到梁誠的一封呈函,其中首先告知退款交涉“似可圖成”。他透露:在交涉過程中,美方曾探尋,一旦把款退還中國,中國將作何用?梁誠當即說:“減免之項如何用法,則是我國內政,不能預為宣告。”美方提醒:一旦交涉成功,巨額款項退回,朝內乘機巧立名目、中飽私囊者肯定大有人在。所以他忠告清政府,確實應該在錢到手前即明確宣告此種退還之款的用途,並具體建議只能用作“設學遊學”(即後來所說的“興學育才”)之用。梁誠隨即回復美國政府:

此項賠款一旦歸回,將作為廣設學堂、遣派遊學之用,美國政府既喜得歸款之義聲,又樂觀育才之盛舉,縱有少數議紳表示異議,而詞旨光大,必受全國歡迎,此二千二百萬金元斷不致竟歸他人掌握。

當時位居北洋大臣(分管外交)要職的袁世凱看到梁誠的呈函後,立刻提出利用退回之款“整飭路礦”問題。但清廷外務部似乎是識破了袁氏的真實意圖,但又不好力駁其議,於是在6月1日,分別給袁世凱及梁誠各發了內容相當的復函。大意是,袁的意見雖有道理,但限於當時的種種原因,不能貿然向美方提出此問題,以免“因疑生阻”。

這期間,海約翰病逝。接著,美國務卿一職由路提繼任。路提也是“同情”中國的美國要員之一,與梁也有私誼,接任後“退款”交涉繼續進行。但中美之間又發生了許多不利事件,諸如美人虐待華僑事件、中國收購美華開發公司契約修建粵漢鐵路事件、廣東鐮州殺死美教士事件等,羅斯福總統遂擱置退款之事,直至1907年初,仍無訊息。其間,梁誠繼續多方活動,招待記者,到處演說,遊說國會議員,請求他們支持中國的合理要求。據說在輿論壓力之下,路提十分不滿,態度竟大幅度改變,堅持不肯退款。

功成圓滿

梁誠梁誠

於是梁誠又繞開路提,疏通與其交厚的新任內政部長格斐路與工商部長施特勞斯,向總統密申前議。該二人於1907年4月請羅斯福總統重核美軍實際費用。羅斯福與梁誠及路提會商後,同意重核,並答應不久即可有結果。

正當梁誠極力交涉的關鍵時刻,事情卻突然出現了逆轉:由於梁誠在交涉“退款”過程中始終隻字未提袁世凱的主張,袁的圖謀最終沒有實現,遂遷怨於梁。1907年四五月間,梁誠突然接到外務部來電,召他“迅即回京供差”。但梁不忍事情功虧一簣,以回函拖延。6月15日,梁誠接到美方正式照會,說中國最後應賠款之數,基本上已有結論,即“僅照收美金十一兆(按即一千一百萬)六十五萬五千四百九十二元六角九分,……其餘原定所開之數,即行減免,毋庸貴國擔任付給”。

可能是梁誠認為事情已有了基本的把握,他應該在回國前把在美交涉的前後經過直接向清廷最高當局——慈禧太后和光緒皇帝作出歷史性的交代,於是直接向他們上了奏摺,實際上也是把他此前在美所作的交涉作了一個總結。在梁誠離開美國的當天,國務卿路提通知他參加會談,從中得知羅斯福總統已決定將美方所得的半數庚子賠款退還給中國。1908年12月31日,路提正式通知其駐華公使柔克義:“總統於1908年12月28日的實施法令中指示賠款之退款從1909年1月1日開始。”同時他不忘給梁誠一份函件,告訴他退款辦學的交涉實際上已經獲得最後成功。

背後的故事

賠款與李鴻章

史實之一:李鴻章在中外交涉中深深感到,列強“虎狼群”,弱國無外交,唯有竭力磋磨,展緩年分,尚不知能否結束大清國的厄運。

李鴻章是中國近代一些重要賣國條約的簽訂者,因此,國人對其十分痛恨。李本人又何嘗不知道每次畫押簽訂,必須使自己成為眾怨所集,眾怒所歸!國人對清政府喪權辱國,也的確習慣遷怒於李氏。但時勢可以造英雄,也可以毀英雄。李氏縱為“英雄”,可以平息國內禍亂,又如西方列強何,又如慈禧老佛爺何?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還是得看一看李鴻章如何臨危受命,如何與列強交涉,其個人命運的結局又將如何。

庚子事變,似乎“打”是慈禧,和也是慈禧;“成”是慈禧,敗也是慈禧。戰事一開,形勢便朝著有利於列強的方向發展。慈禧害怕了,她的“聯拳抗洋”、“以戰促和”的決心愈發動搖。1900年7月8日,慈禧只好致電李鴻章,要求其馬上來京,任命他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開始在為其日後和談大臣的政治身份進行準備。慈禧想借這個三朝重臣、外交能手來處理直隸局勢。12日,又命令他兼程北上,勿得停滯。7月21日,李鴻章自廣州抵達上海,但又感到此次議和非同以往各次,極為棘手,實際上沒有什麼可談,談結局不好,不談結局會更糟。如果和談結果導致全體國人痛恨,弄不好慈禧就會使他成為替罪羊。於是便以“連日盛暑馳驅,感冒腹瀉,衰年孱軀”為詞,“難以迅即北上”。但不久,國都淪陷,朝廷逃亡,“兩宮西狩”。慈禧再也等不急了,朝廷的電報再一輪一封接一封地到達南方,要求李鴻章北上與正在攻打這個國家的洋人議和。朝廷本來已將李鴻章由兩廣總督調任為大清國封疆大臣中的最高職位: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而慈禧的最後一紙任命是:“著李鴻章為全權大臣。”

1900年7月17日,當77歲的李鴻章在廣州登船準備北上之際,南海知縣裴景福問他以何辦法讓國家少受損失,李鴻章嘆道:“不能預料!唯有竭力磋磨,展緩年分,尚不知做得到否?吾尚有幾年?一日和尚一日鍾,鐘不鳴,和尚亦死矣!”

9月,李鴻章等上了一個“為款局急宜挽救,不可再失時機”的密陳奏片,大意是要朝廷向列強認錯,以便與各國和議。1900年9月8日,慈禧照允,以光緒名義頒發了“罪已詔”。14日,發布“剿拳上諭”,稱義和團是“禍端”,“即著痛加剿除,以清亂源而靖地方”。正是這個諭旨,使日後《辛丑條約》的簽訂漸有端倪。

11月初,李鴻章到達北京。列強聯軍照會李鴻章和慶親王,提出議和談判的6項條款:懲辦禍首;禁止軍火輸入中國;索取賠款;使館駐紮衛兵;拆毀大沽炮台;天津至大沽間駐紮洋兵,保障大沽與北京之間的交通安全自由。這嚴重侮辱大清國國家主權的6項條款,令李鴻章說出了列強猶如“虎狼群”的話,他也終於認識到弱國無外交,自己根本無法使大清國逃脫厄運。

逃亡至西安的慈禧,在黃塵烈風中天天盼著李鴻章的“好”訊息。雖然大清國於1900年夏天發生的巨禍慈禧難脫其咎,但李鴻章必須在聯軍的追究面前維護住慈禧的權力,他只有日復一日地“竭力磋磨”。“每當聚議時,一切辯駁均由李鴻章陳詞;所奏朝廷折電,概出李鴻章之手。”李鴻章日理萬機,忙得焦頭爛額。一天,他在拜會英、德公使後回賢良寺的路上受了風寒,鏇即病倒。故作拖延以“漫天要價”的聯軍沉不住氣了,占盡“中國財力兵力”的“議和大綱”終於出籠。

湖廣總督張之洞聯合南方的封疆大臣,力主不能在“議和大綱”上“畫押”。劉坤一就認為這個大綱,“實與亡國無異”。只有袁世凱表示唯有“委屈應允”,全部接受列強所強加的條款。李鴻章對“不明敵情”卻“局外論事”的張之洞十分惱火,他表示如果堅持不“畫押”,談判即刻便會破裂,結果只能是將大清國拖入無止無休的戰亂——聯軍在京城屯兵數萬,有隨時擴大戰爭的能力;在這種內外皆危之際,高談闊論並不能扭轉危難。似乎只有袁世凱比較理解李鴻章的心情。李鴻章認為,在權衡國家利益與統治階級利益時,首先要考慮的是統治階級的利益。因此,只要能不把慈禧作為禍首懲處,其餘條件不在話下。當各省在分配攤派賠款問題時,各督撫都紛紛說明困難,要求少承擔或不承擔,也只有袁世凱一馬當先,主動承擔攤派山東90萬兩。

後來,“議和大綱”果然沒有將慈禧列為禍首,也沒有讓她交出權力。於是朝廷給李鴻章回電:“敬念宗廟社稷,關係至重,不得不委曲求全。”1901年1月15日,李鴻章和慶親王代表大清國在“議和大綱”上籤字。國人即刻指責道:“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

李鴻章聞之,咯血不止。他是有心愛國,而無力回天。他知道自己已經時日不多,便想儘快地結束談判,而談判結束的直接標誌是聯軍撤出京城和皇室朝廷回京。可是,“議和大綱”簽字後,聯軍並沒有撤軍的跡象。李鴻章已經沒有力氣與洋人爭來爭去了,他吐血已經使自己幾近“瀕危”。即使如此,病中的李鴻章還沒忘給張之洞傳話,說是電報每個字四角銀元實在太貴,要他不要再發“空論長電”,凡事可以摘要發出,以節省經費。

1901年9月7日,代表大清國與11國簽訂了中國近代史上著名的異常恥辱的不平等條約《辛丑條約》的李鴻章,在簽字回來後再一次大口地吐血——“紫黑色,有大塊”,“痰咳不支,飲食不進”。醫生診斷為:胃血管破裂。

李鴻章在病榻上上奏朝廷:

臣等伏查近數十年內,每有一次構釁,必多一次吃虧。上年事變之來尤為倉促,創深痛巨,薄海驚心。今議和已成,大局稍定,仍希朝廷堅持定見,外修和好,內圖富強,或可漸有轉機。

難以想像就要離世的李鴻章在寫下“必多一次吃虧”這幾個字時會是什麼心情。他畢生致力的“外修和好,內圖富強”的願望,此時說出來實在是一種前途渺茫下的傷心無奈。但於後世的外交不無啟迪意義,只有自強,只有發展,才是硬道理。

遠在逃亡地的慈禧復電李鴻章,言他“為國宣勞,憂勤致疾”,望他“早日痊癒,榮膺懋賞”。但是,李鴻章沒有等到“榮膺懋賞”的那一天。1901年11月7日,這位大清重臣已處在油盡燈枯之際,他“久經患難,今當垂暮,復遭此變,憂鬱成疾,已乖常度”。站在他床頭逼迫他簽字的俄國公使走了之後,身邊的人大哭:“還有話要對中堂說,不能就這么走了!”李鴻章的眼睛又睜開了,身邊的人對他說:“俄國人說了,中堂走了以後,絕不與中國為難!還有,兩宮不久就能抵京了!”李鴻章兩目炯炯不瞑,張著口似乎想說什麼。身邊的人再說:“未了之事,我輩可了,請公放心!”李鴻章“目乃瞑”,享年78歲。

李鴻章死後兩個月,梁啓超寫出煌煌大作《李鴻章傳》,稱:鴻章必為數千年中國歷史上一人物,無可疑也。李鴻章必為十九世紀世界歷史上一人物,無可疑也。梁啓超說他“敬李鴻章之才”,“惜李鴻章之識”,“悲李鴻章之遇”。

賠款與日本

各國在確定了各自的所得數後,又與清政府就賠款是屬於銀本位還是金本位的問題進行了爭執。本來按條約規定,中國應付與各國海關銀,但在銀價日益下跌的情況下,帝國主義國家感到按銀付款對他們不利,於是便以條約中規定有海關兩和外幣比價為藉口進行訛詐,無理堅持賠款為金本位賠款。在帝國主義壓迫下,1905年7月,清政府被迫承認向列強的賠款為金本位賠款,同時還答應向列強各國支付1905年以前所欠各國金鎊之虧損。據此,中國對日本的庚款部分也便改用英鎊來支付,按9763日元折合1英鎊的比價支付。此外,中國另付與日本1905年以前的所謂“鎊虧”724487日元(514916關平兩)。日本還得寸進尺,無理要求中國今後的對日庚款部分“按期以電信匯票購鎊匯交駐紮倫敦日本總領事接收”。

1914年帝國主義兩大陣營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協約國集團為了拉攏中國參戰,向中國提出了緩付5年庚子賠款並免加利息的條件做誘餌。日本由於也參加了協約國集團,在庚子賠款問題上只得採取與英美一致的步調。1917年12月1日,日本同意中國將對日庚子賠款緩付5年。1922年底,中國對日庚款暫緩5年的期限已滿,於第二年3月,日本國會通過法令,決定把庚子賠款餘額(72108776日元)移充“對華文化事業”之用。據此,日本制定了“對華文化事業特別會計法”,並在外務省設立了文化事務局,掌管有關對華文化事業的事務性工作,另外還設定了對華文化事業調查會作為諮詢機關,審議對華文化事業。這年底,日本主管對華文化事務的官員出淵勝次等與中國駐日公使汪榮寶等進行了非正式磋商,大致商定,將此後的庚子賠款等用於中國所辦的文化事業為主,如在北京設立圖書館、人文科學研究所,在上海設立自然科學研究所,並每年撥出30萬補助中國留日學生經費,此外如再有餘款,在適當地點設博物館、在濟南設醫科大學、在廣東設立醫學院及附屬醫院等。1924年2月6日,中日雙方正式簽訂了《關於以庚子賠款辦理對華文化事業之協定》,共9款,決定由中日雙方各出10人組成評議委員會。日本以所得庚款每年380萬元投資對華文化交流演講及互派學生旅行費、留日中國學生補助費等。

《中日文化協定》簽訂後,北京政府教育部在1924年頒布了《庚款補助留日學生學費分配辦法》,規定各省按眾議院議員名額,確定留日生人數。但中國學術界則從一開始就對日本的“對華文化事業”持反對態度,教育界不少人士認為此舉是“似是而非之退還賠款”、“似是而非之合作”。4月27日全國教育會聯合會退還庚子賠款事宜委員會等11家國內學術團體,籌劃決定並管理日本以庚子賠款辦理文化事業之一切事務。全國教育學術團也發表宣言,主張中日合設文化事業理事會,理事人數中日各半,別設理事長一人,由中國人充之,這是最低之限度,並提出如果日本不能容忍這些辦法,將決不參加此種事業。留學日本的中國學生早在日本初議退回中國庚款、用於“對華文化事業”時,就群起反對。1923年6月26日,留日學生總會發表宣言,認為日本對在日中國留學生的補助包藏日本文化侵略之禍心,不能接受。7月,留日學生又發表宣言,指出:“日本對華文化事業不容中國人參加意見,只為日本帝國利益打算,全不計及中國人本身之利益,這分明是日本在中國大陸上實施殖民政策之前驅或附屬事業而已。”

1925年5月4日,《中日文化協定》在北京換文,在中國人民的堅決反對下日本稍作讓步,同意組織中日協商總委員會。該委員會雖由中方10人,日方10人組成,委員長也由中國方面充任,但日方規定該委員會的職權不得超出日本法令範圍,對於事業的計畫、規定和管理3項許可權,將來如有計畫,仍須經過日本帝國議會協贊後始能生效,日本外務省的文化事務局仍然有最後決定的實權。由此可見,這個總委員會不過是一個處處得聽命於日本的虛設機構而已。有鑒於此,5月9日,全國教育聯合會庚款委員會通電各省教育會,明確表示反對《中日文化協定》。6月3日,教育界19大團體發表宣言,反對日本文化侵略,堅決要求取消協定。8月17日至23日,中華教育改進社在太原召開會議,通過了《拒絕日本、英國以庚款行使其侵略主義之教育文化辦法案》。1926年6月,中華改進社又向北京政府提議,以日本文化事業辦法有損我國主權為由,請求交涉廢止。8月6日,教聯會發表對日庚款特別宣言,認為中方所選定的中日協商總委員會中的中方11名委員,多數迎合日本意旨,號召國人不承認他們的所做所為。8月13日,日本秘密將原中日協商總委員會改名為東方文化事業總委員會,21日,在東京開會,中國委員江庸參加會議,國內教育團體表示,不能承認日本庚款的非正式退還。教育改進社通電留日學生就近監視江庸的行動。

儘管知識界堅決反對日本的對華文化事業,但北京政府屈於日本的壓力,不但繼續支付對日庚款,而且也任由日方打著退還庚款的旗號來從事“對華文化事業”。從1923年底到1937年14年間,中國共付給日本賠款達45731181日元,加上青島公有財產及製鹽業補助國庫券,中國實付與日本的賠款數額占庚款的99%,而在這些費用的支出中,由中國人所用部分,僅有留日學生之補助和中國學者學生之訪問費用,兩項總計不到整個庚款的19%。日本將庚子賠款用於所謂對華文化事業只不過是一種幌子而已,它雖想以此博得中國人民的好感,但卻掩蓋不了其侵略實質。從日本設立的處理庚款等項的機構來看,1923年4月成立了“對華文化事務局”,直屬外務省,局長由亞洲局長兼任;12月又設立“對支文化事業調查會”,會長由外務大臣充任,其委員多為日本政府、議院、銀行及大學的要員。此外日本在華設立的各項所謂文化事業機構,也無一不是處於日方的完全控制之下。中國對日認款所有預算,都須由日本國會逐年通過,完全由日本操縱,這與有的國家將退還庚款指定專項用途是有本質區別的。如美國的退還雖不是無條件的,但其所指定的條件也只是要中國必須將所退庚款用於教育事業,中國對其所退之庚款有很大的自主權;而對日庚款的使用權操在日本手中,使用去向最終還得服從於日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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