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鼐(1732~1815)

姚鼐(1732~1815)

"姚鼐繼承同鄉方苞、劉大櫆、姚范的古文之學,成為桐城派散文的集大成者。 他繼承方苞的義法論,說:“文章之能事

姚鼐(1732~1815)

正文

姚鼐(1732~1815)清代散文家。字姬傳,一字夢縠,室名惜抱軒,人稱惜抱先生。桐城(今屬安徽省)人。乾隆二十八年(1763)進士,曾任刑部郎中,充山東湖南鄉試考官,會試同考官。主持梅花、紫陽、敬敷諸書院講席共40年。
姚鼐繼承同鄉方苞劉大櫆、姚范的古文之學,成為桐城派散文的集大成者。他繼承方苞的義法論,說:“文章之能事,運其法者才也,而極其才者法也。古人文有一定之法,有無定之法。有定者,所以為嚴整也;無定者,所以為縱橫變化也,二者相濟,而不相妨。”(《與張阮林書》)又繼承劉大櫆的聲氣論,說:“師古文要從聲音證入。不知聲音,總為門外漢耳”(《與陳碩甫書》),但他理論上又有所發展。其一,提倡義理、考證、文章三者的合一以“相濟”,反對“言義理之過者,其辭蕪雜俚近,如語錄而不文;為考證之過者,至繁碎繳繞,而語不可了”(《述庵文抄序》)。其二,總結文章的“神理氣味”、“格律聲色”為八大要素,並指出其關係:“神理氣味者,文之精也;格律聲色者,文之粗也。然苟舍其粗,則精者亦胡以寓焉?學者之於古人,必始而遇其粗,中而遇其精,終則御其精者而遺其粗者。”(《古文辭類纂序》)其三,概括文章的陽剛、陰柔兩大類的風格,認為“陽剛之美”和“陰柔之美”都是文章所需要的,不能偏廢。他說:“糅而偏勝可也,偏勝之極,一有一絕無。與夫剛不足為剛,柔不足為柔者,皆不可以言文。”(《復魯絜非書》)

姚鼐(1732~1815)姚鼐(1732~1815)
姚鼐自己的文章,從方苞、劉大櫆、歸有光上溯於唐宋八大家,而與歐陽修曾鞏之文相近,簡潔清淡,紆徐要渺,雍容和易,一如其人,在桐城派諸家中,最富有情韻,實際上是偏於“陰柔”之美的。議論文如《伍子胥論》、《李斯論》、《賈生明申商論》,序跋如《老子章義序》、《海愚詩鈔序》、《荷塘詩集序》、《劉海峰先生八十壽序》,書信如《答翁學士書》、《復汪進士輝祖書》、《復魯絜非書》,記傳如《登泰山記》、《朱竹君先生傳》、《袁隨園君墓志銘》,都可以看出他文章的風格。他文章的缺點是氣力不能健舉,規模不能闊大,缺少反映社會現實的內容。
姚鼐的詩,有清拔淡遠之致,尤工近體,但為文名所掩。《歲除日與子潁登日觀觀日出作歌》、《河上雜詩》、《金陵曉發》、《岳州城上》、《山行》、《南昌竹枝辭》、《出池州》等,皆富有韻味。
著有《惜抱軒全集》88卷,包括文集16卷、後集10卷,詩集10卷,又有《法帖題跋》、《左傳補註》、《國語補註》、《公羊傳補註》、《縠梁傳補註》、《九經說》、《老子章義》、《莊子章義》等。所輯文總集《古文辭類纂》、詩選集《五七言今體詩鈔》,世以為精當,前者流傳更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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