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wis酸鹼

Lewis酸鹼,酸是在反應過程中能夠接受電子對的物質,稱為電子對接受體,簡稱受體;鹼是在反應過程中能夠給出電子對的物質,稱為電子對給予體,簡稱給體。

1923年G.N.Lewis提出酸鹼電子理論,他對酸鹼的定義為:
是在反應過程中能夠接受電子對的物質,稱為電子對接受體,簡稱受體
是在反應過程中能夠給出電子對的物質,稱為電子對給予體,簡稱給體
酸和鹼的反應通過配位鍵生成酸鹼絡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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