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rights

Ex-rights即股票除權,除權是由於公司股本增加,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淨資產)有所減少,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而形成的剔除行為。

簡介

Securities quoted ex-rights entitle the seller to retain the right to participate in a New Issue

上市公司以股票股利分配給股東,也就是公司的盈餘轉為增資時,或進行配股時,就要對股價進行除權。上市公司將盈餘以現金分配給股東,股價就要除息。

除權或除息的產生系因為投資人在除權或除息日之前與當天購買者,兩者買到的是同一家公司的股票,但是內含的權益不同,顯然相當不公平。因此,必須在除權或除息日當天向下調整股價,成為除權或除息參考價。

除權報價的產生是由上市公司送配股行為引起,由證券交易所在該種股票的除權交 易日開盤公布的參考價格,用以提示交易市場該股票因發行股本增加,其內在價值已被攤薄.

股權登記日和除權日

股權登記日,簡單說就是,如果你在這個日期之前沒有賣了這種股票,你就擁有公告裡說的轉增,配送股或者紅利的權利。登記擁有這種權利的股東的名字。

除權日是,轉增或者配送股以後市場可流通總股數增加,那么原來的市場價格必須進行除權。不然對後來買股票的人就不公平了。一樣的總市值,股數增加了,價格卻沒降。計算

計算依據

除權報價的計算是按照上市公司增資配股(或送配股)公告中的配股(或送配股)比例為依據的:

配股除權報價XR(Ex-rights)=(除權前日收盤價+配股價格*配股率)/(1+配股率)

送配股除權報價XR(Ex-rights)=(除權前日收盤價+配股價格*配股率)/(1+送股率+ 配股率)

對於A種股票發生尚未上市流通的國家和法人持股部分向已上市流通股持有人有償轉讓的所謂"轉配問題",因其只引起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此消彼長,並不涉及該股票股份總量的變化,經多方徵詢意見,從即日起在除權報價的計算中,對"轉配"將不予考慮.

但考慮到"轉配"存在對股票價格波動的特殊影響,統計部仍將採用"撤權"和"復權" 的辦法對上證指數進行必要的修正:

所謂撤權,即在含轉配的股票除權交易起始日,上證指數的樣本股票中將該股票剔除;

所謂復權,即在該股票配股部分上市流通後第十一個交易日起,再進入樣本股票的範圍.

計算方法

計算除息價:

除息價=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

例如:某股票股息登記日的收盤價是4.17元,每股送紅利現金0.03元,則其次日開盤參考價為

4.17-0.03=4.14(元)

計算除權價:

送紅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1+每股送紅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是24.75元,每10股送3股,,即每股送紅股數為0.3,則次日開盤參考價為

24.75÷(1+0.3)=19.04(元)

配股後的除權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配股價×每股配股數)÷

(1+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18.00元,10股配3股,即每股配股數為0.3,配股價為每股6.00元,則次日開盤參考價為

(18.00+6.00×0.3)÷(1+0.3)=15.23(元)

計算除權除息價:

除權除息價=(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每股所分紅利現金額+配股價×每股配股數)

÷(1+每股送紅股數+每股配股數)

例如: 某股票股權登記日的收盤價為20.35元,每10股派發現金紅利4.00元,送1股,配2股,配股價為5.50元/股,即每股分紅0.4元,送0.1股,配0.2股,則次日除權除息價為

(20.35-0.4+5.50×0.2)÷(1+0.1+0.2)=16.19(元)。

知道了如何計算除權除息後的股票價格,下一步就是如何買賣股權股息。

在股權股息登記日之後,分紅的公司要通過新聞媒介公布領取紅利的起止日期,時限一般是四周左右,這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稱為紅利掛牌時間。上交所參加分紅的投資者必須在該股的紅利掛牌期間在自己開戶的門市將紅利權賣出,才可以將紅利劃歸自己的帳戶,具體方法象賣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紅利的代碼、價格、數量,賣出後計算機就自動將紅利款轉入其資金帳戶。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則不需投資者出賣紅利權,而由證券公司直接將紅利轉到股東名下。

在上交所紅利掛牌期間因故未能將紅利權賣出的投資者,可以持身份證、股東卡及資金帳戶去當地證券登記公司領取紅利,繳納一定數量的手續費。

享有某種股票配股權的投資者,無論上交所還是深交所,都只需在規定期限內象購買一般股票一樣在計算機自助終端輸入該股票的代碼、價格、配股數等信息,就可成交買入配股。

經過一段時間即可上市交易的配股,叫做直接配股。還有一種準許上市日期未定的配股叫轉配股。這時持該股票的國家或法人不願意參加配股,而把國家股和法人股的配股權轉讓給社會投資者。購買轉配股,除了交配股款外,還要交轉配股手續費,如0.1或0.2元。有些上市公司的配股同時包含直接配股和轉配股,投資者可自行擇定二者的比例。因為轉配股的準許上市日期不定,所以有不少人放棄這種配股權。

上市公司所送紅股則在股權登記日後直接劃入股東帳戶。

影響

由於公司股本增加或者向股東分配紅利,每股股票所代表的企業實際價值(每股淨資產)有所送還減少,需要在發生該事實之後從股票市場價格中剔除這部分因素。因股本增加而形成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權,因線利分配引起的剔除行為稱為除息。

例如,公司原來股本為1億股,每股市價為10元,現公司每股送一股的比例實施,則該事實完成後企業實際價值沒有發生任何變化,但總股本增加到2億股,也就是說轉增股本後的兩股相當於此前的一股所代表的企業價值,每股盈利變為0.5元,其市價應相應除權,調整為5元。這樣,除權前後企業的市價總值不變,都為10億元。如果企業不是決定轉增股本,而是決定將每股盈利1元全部作為紅利派發,那么實施送紅利之後,每股實際價值將減少1元,應當對其市價除息,相應調整為9元。

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時,需要確定股權登記日,在股權登記日及此前持有或買進股票的股東享受送股、派息或配股權利,是含權(含息)股。股權登記日的次交易日即除權除息日,此時再買進股票已不享受上述權利。因此一般而言,除權除息日的股價要低於股權登記日的股價。

除權(除息)股與含權(含息)股的差別就在於是否能夠享受股利、股息,這也決定了兩者市場價值之間存在差異。除權日當天開市前要根據除權除息具體情況計算得出一個剔除除權除息影響後的價格作為開盤指導價,這也稱為除權(除息)基準價,其計算辦法是:

(1)除息基準價的計算辦法為:

除息基準價=股權登記日收盤價-每股所派現金

(2)除權基準價計算分為送股股權和配股股權:

股權登記日收盤價

送股除權基準價=—————————

1+每股送股比例

股權登記日收盤價+配股價×配股比例

配股除權基準價=—————————————————

1+每股配股比例

(3)有送紅利、派息、配股的除權基準價計算方法為:

收盤價+配股比例×配股價-每股所派現金

除權基準價=———————————————————

1+送股比例+配股比例

在除權除息後的一段時間裡,如果多數人對該股看好,該只股票交易市價高於除權(除息)基準價,即股價比除權除息前有所上漲,這種行情稱為填權。倘若股價上漲到除權除息前的價格水平,變稱為充分填權。相反,如果多數人不看好該股,交易市價低於除權(除息)基準價,即股價比除權除息前有所下降,則為貼權。股票能否走出填權行情,一般與市場環境、發行公司的行業前景、公司獲利能力和企業形象有關。

過程

當一家上市公司宣布送股或配股時,在紅股尚未分配,配股尚未配股之前,該股票被稱為含權股票。要辦理除權手續的股份公司先要報主管機關核定,在準予除權後,該公司即可確定股權登記基準日和除權基準日。凡在股權登記日擁有該股票的股東,就享有領取或認購股權的權利,即可參加分紅或配股。除權日(一般為股權登記日的次交易日)確定後,在除權當天,上海證券交易所會依據分紅的不同在股票簡稱上進行提示,在股票名稱前加XR為除權,XD為除息,DR為權息同除。除權當天會出現除權報價,除權報價的計算會因分紅或有償配股而不同,其全面的公式如下:除權價=(除權前一日收盤價+配股價X配股價-每股派息)/(1+配股比率+送股比率)

除權日的開盤價不一定等於除權價,除權價僅是除權日開盤價的一個參考價格。當實際開盤價高於這一理論價格時,就稱為填權,在冊股東即可獲利;反之實際開盤價低於這一理論價格時,就稱為貼權,填權和貼權是股票除權後的兩種可能,它與整個市場的狀況、上市公司的經營情況、送配的比例等多種因素有關,並沒有確定的規律可循,但一般來說,上市公司股票通過送配以後除權,其單位價格下降,流動性進一步加強,上升的空間也相對增加。不過,這並不能讓上市公司任意送配,它也要根據企業自身的經營情況和國家有關法規來規範自己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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