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事件

6·17事件

民主德國(東德)“6·17事件” 又稱“東柏林事件”,是於1953年6月17日在柏林發生的一場東德人民示威遊行活動。

事件背景

德意志民主共和國成立後,由於尚未從戰爭的創傷中完全恢復,又要承擔償付給蘇聯的大筆賠款,國家經濟在難以承受的重負下陷入困境。工業生產率低下,技術落後,設備陳舊,農業連年歉收,人民生活水平不穩定,不滿情緒抬頭。

原本是6月16日東柏林300名建築工人因抗議國營公司領導提高工作定額而不加薪的一次小規模的經濟罷工,但是當天工人的要求被拒絕的訊息被位於西柏林的美國占領區廣播電台(RIAS)之後,於此日發展成為一場遍及東德各大城鎮的人民民眾示威遊行。

事件過程

1953年5月28日,民主德國政府為扭轉經濟危局,加快工農業生產步伐,決定提高積累的比重,在工資不動的前提下增加工作定額10%。結果導致工人、民眾不滿情緒的爆發。

1953年6月15日,東柏林建築工人首先罷工並上街遊行,其他行業的工人也起而效仿,罷工和遊行示威的浪潮迅速擴展到全國其他城鎮。

1953年6月16日,德國統一社會黨中央政治局決定取消提高勞動定額的規定,但並未認真了解和滿足工人們的廣泛要求,未能採取積極措施防止事態的進一步惡化。

1953年6月17日,東柏林工人在施特勞斯廣場集會,會後舉行示威遊行,要求降低物價,實行言論和新聞自由,保證罷工參加者及其代言人的人身自由,舉行全德自由選舉,釋放政治犯,撤走一切外國軍隊。由於不良分子乘機搗亂,遊行發展為破壞性的動亂,民主德國領袖畫像、政治標語被撕,德蘇友好大廈、工會大樓、書報亭被燒。蘇聯駐德國集團軍在東德人民警察驅散人群未果後出動坦克上街鎮壓,釀成55人死亡的流血慘案。

事件結果

慘案發生後,統一社會黨立即採取措施滿足工人的合理要求,公開承認了錯誤。蘇聯也採取措施緩和蘇德關係,將33家大型企業還給民主德國,並免除了民主德國尚未清償的賠款餘額25億美元。為了紀念六一七事件,西柏林通往布蘭登堡門的大街被命名為“六月十七日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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