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台灣花蓮地震

台灣光復後,於1946年設花蓮市,並成為花蓮縣縣治所在地。 清光緒六年(1880),在這裡設花蓮撫墾局,光緒十三年(l887)設花蓮廳。 台灣光復之初,花蓮市是當時全省僅有的兩個縣轄市之一。

地震

據台灣“中央社”報導,台灣地震測報部門表示,2011年5月1日凌晨2時31分在花蓮縣政府西偏北方15.5公里處,發生芮氏規模3.5級地震,震源深度23.5公里,最大震度為花蓮銅門、吉安3級。
其餘震度較大地區為花蓮秀林、太魯閣、南投合歡山2級;花蓮市及宜蘭南山震度1級。

地點

花蓮市位於花蓮縣的中北部沿海,地處台東縱谷北端,地勢枕山面海,東臨太平洋,是花蓮縣的行政、經濟、文化中心,也是台灣東部最重要的城市。花蓮市人口約1.4萬人,是全縣也是台灣東部地區人口最稠密的地方。
花蓮市原名“崎萊”,為阿美人對當地的稱呼,漢族移民稱之為“洄瀾”,是因為花蓮溪入海口處與海浪激盪,迂迴澎湃,故稱洄瀾。清同治年問,以其諧音改稱花蓮。清光緒四年建立城邑,稱為新港街。台灣光復後,於1946年設花蓮市,並成為花蓮縣縣治所在地。該市原為阿美人的聚居區,清鹹豐元年,台北人黃阿風先後募得2000餘人,由海路至該市豐川附近定居,從事墾殖。清同治年間在大力開發後山時,從宜蘭蘇澳至這裡的道路開通,路寬5尺,全長205里。此後,來這裡定居的拓墾者日漸增多。清光緒六年(1880),在這裡設花蓮撫墾局,光緒十三年(l887)設花蓮廳。日本侵略者占領時期,曾計畫在此設農業專業區,後因日本移民水土不服而化成泡影。台灣光復之初,花蓮市是當時全省僅有的兩個縣轄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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