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地點

事件初報
青島市環境保護局2013年
非甲烷總烴通常是指除甲烷以外的所有可揮發的碳氫化合物,大氣中的非甲烷總烴超過一定濃度,除直接對人體健康有害外,在一定條件下經日光照射還能產生光化學煙霧,對環境和人類造成危害。青島環境保護局表示,2013年11月22日青島南風3-4級,環保局在下風向扇形布點監測,500米處非甲烷總烴濃度未超過4毫克/立方米環境質量標準。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點,青島經濟技術開發區發生地下輸油管道破裂事故,企業發現後,約3時15分關閉輸油,原油沿著雨水管線進入膠州灣邊的港池。企業在海面布設了兩道圍油欄,圍油麵積數百平方米。
採取措施
2013年11月22日約10點45分,黃島公安局指出“目前開發區管委正在組織力量進行處置,請事故附近的車輛服從交警調流”。青島已布設三道圍油欄,火勢已撲滅,並組織專門力量在海上打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