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二硝基萘

1,5-二硝基萘,分子式: C10H6N2O4,分子量:218.17。用於染料、有機合成中間體。本品對眼睛、皮膚、黏膜、上呼吸道有刺激性。進入體內導致高鐵血紅蛋白血症。高濃度時可引起紫紺,這種症狀可持續2~4小時或更長時間。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概述: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
化學品中文名稱: 1,5-二硝基萘
化學品英文名稱: 1,5-dinitronaphthalene
技術說明書編碼: 1265
CAS No.: 605-71-0
分子式: C10H6N2O4
分子量: 218.17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CAS No.
1,5-二硝基萘605-71-0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危險性類別:
侵入途徑:
健康危害: 對眼睛、皮膚、黏膜、上呼吸道有刺激性。進入體內導致高鐵血紅蛋白血症。高濃度時可引起紫紺,這種症狀可持續 2~4小時或更長時間。
環境危害:
燃爆危險: 本品易燃,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就醫。
眼睛接觸: 提起眼瞼,用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飲足量溫水,催吐。洗胃導泄。就醫。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遇明火、高熱能引起燃燒爆炸。與氧化劑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有害燃燒產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
滅火方法: 消防人員須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風向滅火。滅火劑:霧狀水、泡沫、乾粉、二氧化碳。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應急處理: 隔離泄漏污染區,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防塵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避免揚塵,小心掃起,置於袋中轉移至安全場所。若大量泄漏,用塑膠布、帆布覆蓋。收集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
第七部分:操作處置與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戴橡膠手套。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避免產生粉塵。避免與氧化劑、鹼類接觸。搬運時要輕裝輕卸,防止包裝及容器損壞。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倒空的容器可能殘留有害物。
儲存注意事項: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0%。應與氧化劑、鹼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合適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職業接觸限值
中國MAC(mg/m3): 未制定標準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未制定標準
TLVWN: 未制定標準
監測方法:
工程控制: 密閉操作,局部排風。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粉塵濃度超標時,必須佩戴自吸過濾式防塵口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應該佩戴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防毒物滲透工作服。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注意個人清潔衛生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微黃色晶狀粉末。
pH:
熔點(℃): 217.5
沸點(℃): 升華
相對密度(水=1): 無資料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7.51
飽和蒸氣壓(kPa): 無資料
燃燒熱(kJ/mol): 無資料
臨界溫度(℃): 無資料
臨界壓力(MPa): 無資料
辛醇/水分配係數的對數值: 無資料
閃點(℃): 無資料
引燃溫度(℃): 無資料
爆炸上限%(V/V): 無資料
爆炸下限%(V/V): 無資料
溶解性: 不溶於水,溶於丙酮、苯等多數有機溶劑。
主要用途: 用於染料、有機合成中間體。
其它理化性質: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穩定性:
禁配物: 強氧化劑、強鹼。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急性毒性: LD50:無資料
LC50:無資料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生態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積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無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廢棄物性質:
廢棄處置方法: 處置前應參閱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建議用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廢棄注意事項: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危險貨物編號: 41016
UN編號: 無資料
包裝標誌: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裝入四層堅韌的厚紙袋內,將袋口紮緊,再裝入堅固的木箱或質地堅韌的麻袋或塑膠袋中;螺紋口玻璃瓶、鐵蓋壓口玻璃瓶、塑膠瓶或金屬桶(罐)外普通木箱。
運輸注意事項: 憑到達地公安機關的運輸證託運。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裝運本品的車輛排氣管須有阻火裝置。運輸過程中要確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墜落、不損壞。嚴禁與氧化劑、鹼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運輸途中應防曝曬、雨淋,防高溫。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車輛運輸完畢應進行徹底清掃。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4.1 類易燃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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